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杨海涛 黄靖辉
“二战”后世界航运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促使越来越多的国家开放了本国的船舶登记,利用优惠便利的登记管理措施吸引他国船舶移籍至本国,至今方便旗船已占世界商船总载重吨的三分之一以上[1],由此导致包括我国在内的传统航运大国的国轮流失现象日趋严重,民族航运业的发展受到巨大冲击。为扭转这一不利局面,挪威等传统海运强国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兼具严格性与灵活性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成功促成了民族航运业的复兴。我国目前也面临着与之当年相似的问题与挑战,因而充分认识和利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航运经济的正效应,并据此科学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将是我们应对挑战、迎来民族航运业振兴的理性选择。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船舶国籍登记形式,它是指在本土设立专门的国际船舶登记处,针对本国从事国际航运业务的船舶实行的新型船舶国籍登记制度[2]。与严格型船舶登记制度和开放型船舶登记制度以往带给航运经济的种种负效应相比,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能对航运经济产生显著的正效应,究其根本原因在于该制度扬弃了两种传统船舶国籍登记制度的优缺点,从而对一国航运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具体分析如下:
(1)与严格型船舶登记制度相比,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既保留了船旗国对于国轮的必要控制权,同时又具有如下制度优势:一方面,国际船舶登记的登记条件较为宽松,如对船舶所有人的国籍、本国在船舶建购中的出资比例等事项放宽了登记要求,由此大为增强了登记的吸引力,同时大幅简化了登记手续,使得登记更加方便快捷,这非常有利于船东及早取得航行权以提高船舶的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允许船东雇佣一定比例的低工资的外国船员,由此可使船东大为减少人力成本,同时该登记制度对船东实施了诸多税费减免政策,如对来自船员的工资、个人或企业所得可以免征所得税或免于扣减福利保险,船舶的登记费和各种管理年费也相对较低甚至予以免除,这些都有助于船东大幅度降低营运成本、提高航运竞争力与航运经济效益。
(2)与开放型船舶登记制度相比,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既借鉴了该制度的灵活性优点(如适度放宽登记条件、对申请船舶登记的船东提供一系列税费减免的优惠政策等),同时又不放松船旗国对船舶的有效管辖和控制(这突出体现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于船舶安全标准的要求较为严格),从而能够实现船舶与船旗国之间的真正联系,并有利于提高船旗国船队的技术等级,最大限度地减少登记船舶的安全隐患,促进航运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保障其航运安全与海洋环境保护管理目标的实现,更好地维护船旗国的国际航运声誉与地位。
由于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既能保持船旗国对登记船舶的必要控制力,又充分满足了船东提高航运经济效益与竞争力的迫切需求,因而挪威于1987年率先建立了该制度,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由此吸引了丹麦、德国、俄罗斯、瑞典、日本、巴西等国纷纷对之效仿并先后建立和实施了符合各自国情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回顾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各国航运发展史可以发现,与我国类似,原有的严格型船舶国籍登记制度都曾大大制约过其航运业的发展,并在海外开放型船舶登记制度的巨大冲击下出现了大量国轮移籍现象,由此给本国的航运经济的发展造成了巨大的负面效应。但在分别实施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之后,上述国家及地区都已先后摆脱了航运业发展的瓶颈与行业萧条的阴影,在吸引大量国轮回归的同时,重新迎来了本国航运业发展的繁荣,充分彰显和验证了该制度对于航运经济的正效应。
以挪威为例,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受该国日益僵化的严格型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以及方便旗船队的冲击,挪威的国轮开始出现大量移籍海外的现象,以至于到了1987年,挪威的国轮总吨位已经从1976年的4930万吨骤降至970万吨[3],航运经济由此遭受重创。为促进本国航运业的复兴,自上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挪威政府开始积极改革其船舶登记制度,在充分融合原有严格型船舶登记制度与海外开放型船舶登记制度的优势基础上,率先于1987年6月12日通过了《挪威船舶登记法》,由此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建立与实施NIS(Norwegian International Ship Register, 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国家,并在该制度运行数年内便成功促成了本国航运业的复兴。据统计,挪威自1987年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以来,在短短不到 4 年的时间里,其国轮载重量便由原有的970万载重吨跃升到4000 万载重吨,由此使得挪威一跃成为世界海运史上国轮载重量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同时也促进了该国货运代理、保险业及造船业等航运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并促使航运业每年新增7万以上的就业岗位[4]。伴随着大量国轮的回归,挪威航运竞争力得到了显著提升,其航运业的外汇收入由1987年的277亿克朗猛增到1991的500亿克朗,同时也带动了该国GDP总量大幅增加[5]。
鉴于挪威等国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上述成功经验,以及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相比于我国现有严格型船舶登记制度与海外开放型船舶登记制度的诸多优势,笔者认为建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将对我国航运经济的发展产生如下显著的正效应:
其一,建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有利于我国从根本上解决国轮大量移籍海外的问题,避免航运税源的大量流失,促进我国航运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与壮大。近年来在海外开放型船舶登记制度的影响和冲击下,我国出现了国轮大量移籍方便旗国的现象,由此导致我国船舶国籍登记费用的收入每年损失1000多万元人民币,船舶年度检验费和特检费的收入每年损失1500多万元人民币,外汇流失每年近1000万美元且损失仍在进一步扩大[6]。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建立后,我国将会大幅降低相关税收的额度,并为船舶企业提供更多方面的优惠,由此将会吸引更多移籍海外的国轮回归本籍,有效遏制国轮及船舶登记收入大量外流的现象,并在促进我国大幅增加航运收入的同时,进一步增强我国的航运运力与航运规模,巩固和提升我国作为航运A类理事国的国际航运地位。
其二,有利于促进我国航运主管部门对国有航运资产、航运安全与对船员合法权益的保护实施更为有效的监管,从而保障我国航运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建立后,原本流失的大量国有船舶将重新回归我国并于我国的航运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从而有助于航运主管部门对这些“海归船舶”实施严格而有效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它们的安全隐患,减少和避免船舶安全事故与海洋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保护海上船舶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并有助于我国船舶大幅降低PSC(Port Sate Control,港口国监控)的滞留率,避免我国的航运经济遭受不必要的风险损失,促成我国航运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实现,同时有助于上述重新悬挂五星红旗的“海归船舶”在遭受国际航运风险后,能够得到我国驻外领事馆及时的外交与法律援助,从而有效维护我国航运经济的海外利益。此外,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建立还有助于我国航运主管部门加强对“海归船舶”劳动状况的监管,为其船员的劳动权益提供及时、充分的法律保护,并通过对船舶安全的严格监管来敦促船东及时改善船员的工作环境并为其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以此保护船员的劳动积极性,维护我国航运劳资关系的和谐,从而为我国航运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稳定的内部环境。
其三,有利于提高我国船舶的技术检验水平,改善我国船舶的技术状况,从而大幅度增强我国航运经济的船舶科技实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建立将会吸引大量具有高科技水平的船舶选择在我国建造和登记,这将有助于提高我国的造船技术水平,同时也将会相应促进我国船舶检验水平的提供,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船舶检验水平的差距,促使我国航运业的船舶科技实力能够在船舶检验机构与入级船舶的良性互动中得到进一步壮大与发展,从而加快我国走向航运强国的步伐。
其四,有利于增强我国航运经济的综合竞争力。一方面,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建立可起到巨大的辐射作用,带动和促进我国的船舶注册和抵押、航运融资、船舶买卖、船舶管理、船舶代理、船舶保险、海事仲裁、海损理算、公证公估、造船、船用机器制造、港湾建筑等一大批与航运息息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从而促进我国航运经济的综合实力得以整体性的提升。另一方面,为满足海外船舶的登记要求,我国建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后必将积极采取措施,不断强化船舶登记的服务功能、优化航运业的配套设施与相关的软环境、完善船舶融资环境,从而为全面提升我国的船舶登记与管理水平,缩小我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提供难得的发展契机。
鉴于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于航运经济发展将会起到上述显著的正效应,国务院已于2011年6月正式批准了天津市政府上报的《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授权天津的东疆保税港作为我国建立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创新试点。由此我们应努力把握这一契机,选择适当时机尽快建立起符合我国航运发展实际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以此吸引更多的国轮回国,推动我国航运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巩固我国航运大国的地位,希望本文的研究对此能有所裨益。
[1]卢建禄.论方便旗船的弊端与对策[J].集美大学学报,2009(1).
[2]蔡涵,王文生.我国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利大于弊[J].中国水运,2008(5).
[3]Thor Falkanger, Norway, Survey of Norwegian Maritime Law, in Ignacio Arroyo (ed.), Yearbook Maritime Law, Vol. IV (1990).
[4]水上千之,著.船舶国籍与方便船国籍[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2000.
[5]挪威政府中央统计局网.http://www.ssb.no/en/handelsfl/arkiv/tab-2007-05-07-01-en.html,世界银行网站.http://www.tradingeconomics.com.
[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级社官方网站.http://www.cc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