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语文教学的基本方法(下)

2012-08-15 00:49李仁甫
中学语文 2012年28期
关键词:辩论文本内容

李仁甫

[作者通联:江苏盐城中学中校区]

下篇 课堂语言(复述法、改写法、对话法、讨论法、辩论法)

提到课堂语言,人们想到的一般是教师的课堂用语或教学语言。但如果我们把学生真正当作教学活动的主体,那么我们就不会只把教师当作课堂的“言者”,而同样也会把学生当作课堂的“言者”。事实上,随着新课程标准的实施,教师单口独白的状况已经大大改观。因此,课堂语言应该包含两个方面:教师使用的语言和学生使用的语言。

课堂语言可分为单口语言和互动语言。

1.单口语言(复述法、改写法)

课堂上最重要的单口语言是由教师表达的,此之谓“讲台前的独白”,学名叫“讲授法”。讲授法,是一种最古老的教学方法,也是最有生命力的教学方法。这种方法,是所有学科共有的,共性的方法在此不谈,本文更强调“以学生为本”的新课程理念,所以我们主要从学生的单口语言出发,看看由此决定的语文教学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①复述法

关于“复述”,《现代汉语词典》先是解释为“把别人说过的话或自己说过的话重说一遍”,复述的实质就是在语文教学中把文本的内容转化为学生的单口语言。

仔细思考一下,在复述的过程中,实际上出现了三重变化:从文本到文本的解读者(学生),从文本内容到学生所知的内容,从文本语言到学生的口头语言。第一重变化,受到后两重变化的制约,说明阅读取向不是“个性化阅读”“创造性阅读”“误读”,而是 “尊重性阅读”——读出原汁原味。第二重变化,实际上是复述的关键——最大程度地不发生“变化”,把文本内容的原汁原味表达出来。第三重变化,才是真正的变化——由一种语言形态到一种新的语言形态。

就第二重变化和第三重变化而言,前者不得不保持文本的内容原貌,后者不得不选择新的语言形态。这样,原内容与新语言,构成了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这样,作为复述者和解读者的学生,就担负着双重任务:既要守成,又要求新。这样,教师作为课堂的组织者、引导者,就既要促使学生复述内容做到正确、完整,又要促使学生复述语言做到准确、生动。也就是说,内容复述得不错但语言表达不清楚,或者口才很不错但内容复述得走样了,教师都要认真纠正的。所以,一个好的语文教师,一定会努力促使学生在复述的过程中“保持语言和人文内容的完整性”,也就是说,如同保持“文本语言与文本内容”的完整一样,也要保持“复述内容与复述语言”的完整。

而在我们的实际教学中,最容易犯这样的错误:只求学生复述内容大致不差,而不问其复述语言准确、生动与否。这说明一些语文教师还缺乏“语言的自觉”,没有意识到“语言的存在”。倘如此,我们的复述就失却了“语文性”,就容易导致非语文化的后果。为此,我们希望广大教师在运用复述法进行教学时,要不断纠正学生语言表达不清楚、不准确等方面的问题,要让学生在文从字顺、咬文嚼字上下功夫。

在复述教学上多下这样的功夫,并把复述法作为一种基本的教学方法,善莫大焉。事实上,很多优秀的教师都喜欢使用这种教法,既可用来整体把握文本内容,又可用来训练学生口头表达能力。这方面的案例很常见,就不赘言了。

②改写法

从概念上看,如果说复述是“把读物的内容用自己的话说出来”,那么改写是“根据原著重写”(见《现代汉语词典》)。比较一下,有两点值得我们注意。首先,复述和改写的表达形式似乎不一样,前者强调“说”,后者强调“写”;但由于课堂现场交流的需要,又由于教师在有限的教学时间里只能了解几个学生的情况,所以改写如同复述一样,一般还是通过口头的形式来表达的。不妨也可以这样理解,由于改写比复述要复杂一点,在纸上写就相当于一种准备,而在充分的准备之后最终要有几个学生站起来,面向大家进行口头汇报的,这样改写与复述也有相似之处。

其次,复述和改写的要求不同,前者针对的仅仅是内容,后者针对的主要是形式(改变文体,如诗歌改成记叙文,记叙文改成说明文;改变语体,如文言改成白话;改变结构,如顺序改成倒叙,重新组织材料;改变人称,如第一人称改为第三人称,第三人称改为第一人称;改变重点,如把主要人物改为次要人物,把次要人物改为主要人物)。但复述和改写的前提是一样的,都对文本基本的、核心的内容不作变动。也就是说,如同复述要忠实于文本原意一样,改写也要忠实于文本原意——认真领悟原文的思想内容,把握人物思想性格特征和主要故事情节。

据此,我们可以说,如果不考虑形式上的变动,改写实际上也是把文本的内容转化为学生的单口语言。这就碰到要“保持语言和人文内容的完整性”的问题,要保持“改写内容与改写语言”完整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的教师在课堂教学的改写环节上意识到 “语言的存在”,具备“语言的自觉”。

最后要强调的是,改写是手段——一种以迂回的策略表示对文本原文欣赏的手段。因此,改写环节所占教学时间要有所节制,不能太长,不能架空对文本本身的教学。打个比方,它只不过是延长线,而绝不是线段本身。在这种前提下,改写作为一种语文教学的基本方法才能真正有效地实施。

2.互动语言(对话法、讨论法、辩论法)

曾几何时,课堂语言几乎等同于单口语言——不是教师在讲台前独白,就是少数学生主动或者因教师“点将”而发言。当合作学习的理念逐渐被引进,当“沉默的大多数”逐渐成为教育关注的对象,课堂有限的四十五分钟就逐渐多了一些互动环节。而语文的互动(互相作用、互相影响)环节,是不同于非语文学科的,它应该与语言有很大关联,基本上属于语言训练活动。在这样的互动活动中呈现出来的语言,我们称之为“互动语言”(之所以不称为“交流语言”,乃是因为单口语言本质上也是用来跟别人交流的)。

互动语言,在公开教学中是具有相当分量的,很多教师善于创设这样的一系列语言活动,来赢得听课人的喝彩。但由于应试主义甚嚣尘上,一旦回到正常的上课状态,不少语文教师就又容易忽视“沉默的大多数”,只让自己独白和少数几个表现出色的学生发言。其实单口语言固然重要,但互动语言也有自身存在的价值。它不仅可以“在碰撞中”显示人文功底,增加人文积淀,而且可以“在做中”练习语言、学习语言,从而让学生接受“内容和语言”的双重洗礼。

当然,在接受“内容和语言”双重洗礼的过程中,如果我们不能处处突出“语言的存在”,时时具有“语言的自觉”,那么这样的语言活动就失却了“语文性”。因为一些教师不能把握好这一点,所以他们不敢轻易选择这样的语言活动;因为一些教师经常没有把握好这一点,所以这样的语言活动不大容易得到人们的赞许。但是,不能因噎废食,互动语言仍然大有存在的必要,这样的语言活动仍然需要正常地开展。

下面,就来谈谈与互动语言有关的一些基本的教学方法。

①对话法

对话,简单地说,是指两人或更多的人之间的谈话。在课堂上发生的对话,本来既存在于人与文本之间,也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但作为一种教学方法,主要还是指后者。关于对话,英国教育家戴维·伯姆诗意地论述道:“对话仿佛是一种流淌于人们之间的意义溪流,它使所有对话者都能够参与和分享这一意义之溪,并因此能够在群体中萌生新的理解和共识。”(《论对话》,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他强调“参与和分享”,并接着说:“在对话中我们不是互相对抗,而是共同合作。在对话中,人人都是胜者。”(同上,第7页)这说明,对话是合作性的、支持性的,每一个对话者都携手共进,围绕某一话题或问题提出自己建设性的看法,逐渐逼近“新的理解和共识”。具体地说,在对话的过程中,大家往往心平气和,不会故意较劲,紧张之中说错了会忘记脸红而事实上也来不及脸红,说对了也不会骄傲而事实上也来不及骄傲,总之大家“心往一处使,劲往一处用”,都致力于话题的展开和问题的解决。像这样的对话,在我们的课堂上经常出现,可以说是对独白形式的有力补充,是除独白之外更常态的一种教学方法。

对话在量的方面有自己的要求,即对话并非越多越好,它必须服从、服务于教学的整体需要,不能为对话而对话——对话的滥用必然导致形式主义。对话在质的方面更有自己的要求。首先,对话应有恰当且具备一定深度的人文内容,而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如果是围绕文本问题而产生的对话,必须先保证学生有自学、预习文本的机会;如果是围绕生活问题而展开的对话,必须先让学生对生活本身有更多的了解、接触。其次,对话应强调“把话说好”“有话好好说”,教者在这方面要有意识地示范,并不断地认真地矫正学生在对话的过程中出现的语言偏差。两个方面的要求,后者是语文教学所特有的,体现了课堂教学的“语文性”。总之,如果既保证了人文内容的恰当、精彩,又保证了语言表达的准确、生动,那么这样的教学对话就会是有效、高效的。

譬如,特级教师黄厚江教《孔乙己》时,就很好地使用了对话法,这里引录一个片断。师:你们觉得最能表现人物命运的动作是哪一个呢?生(齐):“走”。师:为什么呢?生:人们都是用脚走,而孔乙己用手,说明了他命运的悲惨。生:他偷东西被打折了腿,在人们嘲笑中“走”下场,说明他社会地位非常低。师:很好。用手“走”,是一个畸形的动作;一个畸形的动作,表现了一个畸形人物不幸的命运。能不能把“走”换成“爬”呢?生:不能。因为孔乙己是要强的。师:是“要强”吗?能不能换一个更准确的说法?生:死要面子的。师:对……(《语文的原点——本色语文的主张与实践》,江苏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222页)笔者听过黄老师很多课,他的每一节课都力减自己独白的时间,把大量时间用在“参与和分享”式的对话上,既注重人文内容的自然引导,又注重语言的适时矫正,始终“保持人文内容与语言的完整性”。

②讨论法

英国教育家戴维·伯姆还说:“与对话对立的词是‘讨论、辩论’……当存在众多观点时,当每个人都提出自己与众不同的观点时,人们就通过讨论或辩论来进行分析,从而把种种观点各个击破。”(《论对话》,教育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这里,先说说讨论。讨论,是指就某一问题交换意见。在语文教学中,有时是教者根据自己的分析预设好“众多观点”,让学生表态、讨论;有时是教者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让来自学生中的“众多观点”实时呈现,并让学生自由讨论。

随着新课程标准的实施,讨论法被越来越多的教师所重视并在教学中使用。讨论一般要分几个小组,具体讨论一般分三步走:第一,观点交流(小组内各人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分别说出来);第二,观点改进(小组成员表示对其他人观点是否接受,提出改进、完善彼此观点的看法);第三,观点总结(小组内部达成比较一致的看法,总结小组观点并应教师的要求向全班学生表述本组观点)。在整个讨论的过程中,教师的巡回指导、参与讨论、鼓励表扬也很重要。

讨论法的优点在于,不仅能更好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独立思维能力,而且能促进学生灵活地运用语言,培养他们的口头表达能力。后一个优点尤其要强调,也就是说,教者要时时在意“语言的存在”,处处体现“语文的自觉”,力求“保持人文内容与语言的完整性”。

③辩论法

所谓辩论,就是彼此用一定的理由来说明自己对事物或问题的见解,揭露对方的矛盾,以便最后得到正确的认识或共同的意见。辩论与一般讨论的最大区别在于 “揭露对方的矛盾”,具有一定的自卫性和攻击性——当然这纯粹是学术性的,而与人身攻击无关。

提到辩论,有人可能要想到搞辩论会。其实,搞辩论会仅仅是一种形式,而更为常态的辩论形式还是在课堂教学中自然出现。比如,教鲁迅的《祝福》,可以就“祥林嫂的死因”,分为“残酷的现实造成了祥林嫂的悲剧”和“悲剧的性格造成了祥林嫂的悲剧”两方,展开辩论;教欧·亨利《最后一片常春藤叶》,可以围绕“谁是小说的主人公”这一问题,分为“贝尔曼为主人公”和“琼珊为主人公”两方,展开辩论;教曹禺的《雷雨》,可以就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态度问题,分为“有真情”和“无真情”两方,展开辩论;教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可以抛出“择生还是择死?”的问题,进行辩论;教《渔父》一文,可以针对两种不同的处世态度进行辩论。

课堂教学中的辩论,往往是服从、服务于文本教学的,所以不能搞得太机械、太正式,不能喧宾夺主。要轻形式、重内容,要深入挖掘教材,努力寻找能让学生思维“跳一跳”就能成功的辩论点,这样才能起到“一石激起千层浪”的教学效果。

辩论是需要技巧的,既需要思维方面的技巧,也需要语言方面的技巧。而对于后者,语文教师更要有意引导,比如如何用恰当的语言阐释概念,如何使用形象的比喻、增强语势的排比、警示强调的诘问、增强说服力的引用、以牙还牙的仿拟、鉴别真伪的对比、绵中带刺的婉辞、冷嘲热讽的反语等等。对语言方面的纠偏、纠错,既可以安排在辩论的过程中,也可以安排在辩论结束之后的总结中。总之,只有自觉意识到 “语言的存在”,并力求保持“辩论语言和辩论思维”的完整性,辩论法在语文课堂教学中才能真正发挥积极的作用。

猜你喜欢
辩论文本内容
内容回顾温故知新
文本联读学概括 细致观察促写作
央行行长们就应对气候变化展开辩论 精读
作为“文本链”的元电影
在808DA上文本显示的改善
词典引发的政治辩论由来已久 精读
如何赢得每一场辩论
IBM推出可与人类“辩论”的计算机系统
基于doc2vec和TF-IDF的相似文本识别
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