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 利
整合资源 推进创新沈阳市全面建立社区社会管理新格局
◎ 张 利
自2010年被确定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以来,辽宁省沈阳市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社会管理创新作为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关系的重大举措,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通过“五抓五促”,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创新社会管理载体,逐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区社会管理新格局。
沈阳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社区建设工作部署,并结合实际,针对社区建设工作,先后制订《关于加强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沈阳市社区目标管理方案》、《关于加强社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与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沈阳市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等10余个文件,构成比较完整的政策体系,对社区职能定位、工作条件、工作规范以及社区工作者的待遇等做出具体规定,为推进社会基层管理制度创新及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了政策层面保障。
沈阳市社区建设工作始终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工作格局和原则。一是健全社区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立社区工作部门联动机制;三是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工作体系。通过这三个层面构成的运行机制,有效促进了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的衔接,增强了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
沈阳市在推进社区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积极倡导各地区打造形成“一区一品”、贴心惠民、各具特色的品牌工程,初步形成了创新社区管理服务的6种模式,即:一是和平区建立的民生110服务模式。在全区开展机关干部“出门就上班”活动,通过“民生 110呼叫服务”和“城市综合联动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并做到随时处置,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沈河区搭建的承接政府公共管理平台新模式。在区、街两级分别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和网络,实现社区全方位网络化管理。三是大东区建立的社区工作者准入制度模式。通过规范选人、用人和日常管理,建立社区工作者人才储备库,结合各街道实际需求,统一调配充实社区工作力量。四是皇姑区开展的“星级社区”品牌模式。区领导、职能部门联手包扶社区,挖掘地区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在社区环境、治安、服务、就业、党建等五大方面进行全方位帮扶,通过星级创建,社区建设水平实现整体提升。五是铁西区建立的信息化服务模式。建立居民联系卡和百姓生活服务网,设立12345便民服务热线,使居民充分享受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六是东陵区探索的社区管理层级简化模式。建立社区管理服务中心,减少街道管理层级,从而解决社区组织的行政化和边缘化问题,强化居民自治功能。
沈阳市三项措施提高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质量。一是建立社区工作者考核激励机制。出台《沈阳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规范了社区工作者的准入、退出、考核及管理。成立“沈阳市社区工作者协会”,协助相关部门履行考核监督全市社区工作者日常工作的职责,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考核意见,对全市社区工作者进行年度表彰。二是创建社区工作者进修学习的“社区学院”。在沈阳大学组建了依托高等院校规范化运作的“社区学院”,建立全体社区工作者每人每年不低于40课时的培训制度,连续5年每年都安排对全市社区书记(主任)进行封闭式全员培训,全方位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三是大幅度提高社区工作者待遇。2011年,沈阳市连续八次提高社区工作者的补贴标准,并为全市社区工作者统一建立“五险一金”。此外,各区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浮标准,解决社区工作者的后顾之忧。
一是加大了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力度。沈阳市近年来通过投入和社会资源整合,全市社区公共用房平均面积达到502平方米(其中中心城区达到620平方米),市、区两级财政累计投入近5亿元为全市社区更新装备,并实现了全市社区公共用房设施规范“五统一。从2009年开始,连续3年实施了以提高社区基础设施条件为重点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2011年开始连续3年由市城建资金每年列支3000万元专门用于老旧社区公共用房改造工程;从今年起连续3年每年投入1亿元进行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改造工程,并启动“一市三县”城镇社区公共用房改造工程,还将社区工作经费由原来每年3万元提高到6.1万元,并将社区公共用房采暖费支出全部实行由区财政列支,做到实报实销。通过对社区基础设施的改造,有效解决了社区有地方办事、有钱办事的问题,进一步筑牢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基础平台。
二是加强了基层社会管理的工作力量。为推动管理重心向社区下移、服务职能向社区延伸,今年沈阳市开展了“机关干部进社区活动”,全市千名机关干部下到社区充当调查、宣传、调解、维稳、指导、帮扶“六大员”,从而推动了基层管理创新工作的开展。
三是大力培养了社区民间组织。为了将各类社区民间组织纳入规范管理范畴,沈阳市对尚不具备注册登记条件的社区民间组织,全面实行备案制管理模式,目前,全市备案的各类基层社区民间组织已达2231个,备案后的社区民间组织作为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创新的重要力量,对强化居民自治、完善公共管理、改善社区环境、丰富居民社区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辽宁省沈阳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