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春青
江苏省五大举措推进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向纵深发展
夏春青
2008年,江苏省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全省开展城乡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重大决策。经过4年来的努力,共有10多万名退役士兵参加了各类培训和学历教育,参训率逐年提高,2012年度参训率达到了83.7%。各级财政累计投入培训资金9.7亿元,人均培训经费近1万元。已毕业的退役士兵学员中,有96%的学员取得了毕业(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95%的退役士兵实现了稳定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已经成为江苏省双拥工作的一个重要品牌和安置工作的一面旗帜,有力地推动了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进程,促进了社会稳定,维护了退役士兵权益。
在认真总结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江苏省积极探索创新教育培训工作思路,确立了“愿训尽训、免费培训、自选专业、推荐就业”的指导思想。同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激发培训工作活力,采取五大举措积极推进全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是建立分层培训制度。探索建立省、市、县3个层级的培训制度。省级层面,在全省精选3~5所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品牌院校试点成立省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学院,接受全省范围内的退役士兵报名参加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全省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市级层面,省辖市的承训学校既可组织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也可组织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只接受本市范围内的退役士兵报名参训;县级层面,县(市、区)的承训学校只能组织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只接受本县(市、区)范围内退役士兵报名参训。分层培训,确保有培训意愿、能全身心投入教育培训的退役士兵得到更好的教育;培训意愿不强、不能静下心来参训的退役士兵得到3-6个月的基本培训。
二是严格实行挂牌管理。严格承训学校申报条件,明确总体目标、资质要求及申报程序。对拥有专门实训基地、健全校企合作机制、有效组织顶岗实习等硬性条件,以及到课率、“双证”获取率、就业率等重点指标做了具体规定,按照省辖市2所、县(市、区)1所的分布数量逐级审批。经审核确认的承训学校实行挂牌管理,落实年检制度,每年对其组织领导、教学管理、经费使用、推荐就业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达到要求的继续承担培训任务,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摘牌,取消承训资格。
三是逐步统一培训教材。成立了由省民政厅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省有关部门职能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材编撰委员会,组织专家编撰全省统一的培训教材,彻底解决相同培训专业因授课内容、教学课时、培训目标不尽相同给检查考核工作带来的困扰。目前,公共基础知识教材的编撰工作正在进行,重点专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的编撰也已提上日程。计划经过1至2年努力,完成重点专业的教学大纲和教材编撰工作。
四是规范教学管理秩序。省民政厅牵头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农业委员会以及省军区政治部联合下发《江苏省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秩序。在培训形式上,规定中高级培训全日制学习方式不少于60%,集中授课方式不高于30%,基于学校网络授课方式不高于10%;在培训课时上,规定中高级培训2年总课时不低于1600个,短期培训每月课时数不低于100个;在管理手段上,规定月到课时数不足规定课时数的50%的退役士兵学员,不予发放生活补助费,退役士兵全年平均到课时数低于总课时数60%的承训学校,取消承训资格,已拨付的经费据实追回。同时,推广使用指纹考勤系统实现对退役士兵学员到课率的有效监管。
五是建立巡视督查制度。省、市、县逐级建立了由民政、教育、财政、人社、农委等部门和兵役机关共同参与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督查巡视组,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督查,重点跟踪检查承训学校教学管理、日常管理、资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强化激励约束,对查出的违规问题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全省通报,进一步增强承训学校的自律意识。
江苏省民政厅安置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