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峰
“节日文化是以文化活动、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氛围为主要表象,以民族心理、道德伦理、精神气质、价值取向和审美情趣为深层底蕴,以特定时间、特定地域为时空布局,以特定主题为活动内容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1]节日文化是一种历史文化,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民族文化,同时也是一种民族风俗和民族习惯。节日文化有着深刻的寓意,有的是为了纪念某一重要的历史人物,有的是为了纪念某一重要的历史事件,或是庆祝某一时节的到来等。
中国传统节日文化是在我国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宗教文化、生产习俗、饮食和服饰文化等诸多内容。我国传统节日文化中存在着诸多形式的宗教信仰因素,宗教文化是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传统节日中宗教祭祀类节日占据了较大的比例,“在我国各民族民俗节日中,以宗教祭祀为主要内容的节日最多”。[2]从我国传统节日文化的起源与演变的历史轨迹来看,无论是我国本土所产生的道教及其他一些民间宗教信仰还是由异域传入的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都曾对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发展产生过巨大的作用,甚至有许多传统节日的习俗直接由原来的宗教仪式演变而来。一些重要的传统节日,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腊八节等,均源于古代的祭祀活动,并以行为和言传的方式,一代一代传承下来,形成了独特的节日习俗。
应该说,中国并没有全民族一致信仰的完全意义上的宗教。中国的传统节日大多数建立在原始的多神信仰基础之上,属于原始宗教范畴的节日基本上都是由宗教祭祀活动演变而来的,[3]尽管后来它们被加入了一些世俗性的内容,成为民俗而世代传承下来,但是宗教的色彩仍然处处可见。原始宗教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反映人类与自然界之间的矛盾的初期状态的宗教,主要包括对食物、繁殖、祖先、死亡、自然万物以及社会群体的神秘观念和祈求敬拜。原始宗教大致经历了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最终发展成为对超自然神灵的信仰及崇拜。
自然崇拜是人类最初的宗教形态之一,是原始时代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出现于世界各地、各民族的原始宗教当中。“最初的宗教表现是反映自然现象、季节更换等等的庆祝活动。一个部落或民族生活于其中的特定自然条件和自然产物,都被搬进了它的宗教里”。[4]“特定”说明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事物都成为人们崇拜的对象,原始崇拜所反映的是人们因不能与异己的自然力量相抗衡而向之屈服的一种意识形态。
自古至今,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崇拜对象主要是自然神。我国最重要的节日有20个,据统计,其中对自然神崇拜,或者多少与之有关系的就有10多个,包括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冬至节、腊八节、祭灶节等。
中国神话传说中的 “夸父逐日”、“羲和生十日”、“日中有跋乌”、“羿射九日”、“嫦娥奔月”等就是上古人类对日月关注、钟情和崇拜的一个重要证明。[5]民间曾经流行的传说“天狗吃月”以及鸣锣救月的宗教仪式也都反映了人们对月神的崇拜。而关于十日的传说,不管这些传说是把太阳当作恶神还是善神,人们祈求保佑的意义却是毋庸置疑的。从渊源上说,中秋节是祭月节,源于远古人类对月亮的原始信仰。《礼记》载“天子春朝日,秋夕月,朝日以朝,夕月以夕”,反映了古代帝王春天祭日、秋天祭月的礼制。而早在 《周礼》一书中,已有 “中秋”一词的记载。其后,贵族、文人学士也效仿起来,于中秋节赏月祭拜。这种习俗传到民间,成为一个传统的活动,至唐代,中秋节更是成为固定的节日,《唐书◦太宗记》载“八月十五中秋节”。到明清时期,中秋节已与春节齐名,成为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
节日庆典大多数起源于宗教。“庆典源于对图腾的崇拜,其最原始的形式是祭礼”,“祭祀庆典主要表现人类对主宰自己的命运、对于主宰自然界各种现象的超自然力所表示的尊重、崇敬和惧怕”。[6]图腾崇拜的对象非常广泛,其中动物占大多数,但是氏族的起源和祖先才是图腾崇拜的实质内容。原始人相信每个氏族都与某种动物、植物或无生物之间有着某种血缘亲属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于是就把它们当作自己的祖先和神灵去崇拜,把它们看作是本氏族的保护神。图腾崇拜实际上是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和鬼神崇拜、祖先崇拜相互结合而成的一种宗教形式和神灵观思维模式。先民每年在一定的时间对本族的图腾进行祭祀活动,在祭祀活动过程之中,渐渐孕育出了传统节日的雏形。农历五月初五的端午节,是中国传统节日之一,始于春秋战国时期,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其主要习俗赛龙舟就与古代的龙图腾崇拜有关。自古以来,龙在中华民众的心目中就有着极其崇高的地位。据闻一多先生的《端午考》和《端午的历史教育》列举的百余条古籍记载及考古专家考证,端午节是龙的节日,[7]是古代吴越地区“龙”的部落举行图腾祭祖的日子。龙图腾崇拜是端午节祭祀龙图腾的“龙舟竞渡”活动形成的渊源之一。[8]
祖先崇拜在原始宗教信仰中是最重要的内容和形式之一,是自然崇拜、动植物崇拜的进一步发展。本族的祖先,对“己”来说是自己的本源,与自己有血缘关系,[9]因此是最为可靠、最为有力的精神寄托者,是最应该供奉的对象。古人每个家族或宗族都有供奉本族祖先的祠堂,定期祭祖,而每个家庭则有祖先的牌位,每到祖先的祭日或逢年过节,焚香祭拜。由祖先崇拜产生出了许多以祭祖为中心的全民性的祭祀节日,其中过年祭祖、清明节上坟扫墓就是非常典型的例子。祭祖,意味着上对先人感恩,下对后代进行教诲。虽然现在民间社会中已没有了宗祠,但是这种对先人的纪念活动却基于传统的形式一代一代沿传了下来。
中国传统节日文化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中国本土所产生的道教以及其他一些民间宗教信仰与来自异域的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等宗教,都对我国传统节日文化产生过影响。传统节日中的许多节日习俗直接源于宗教,如中秋节、重阳节、七夕节等节日习俗文化中都有佛教、道教的仪式内容渗入。随着时间的推移,宗教对传统节日文化的影响也越来越明显。佛教、道教与传统节日文化之间的长久互动、相互影响逐渐形成了一些颇具特色的节日习俗和庆典活动。也正因如此,我国传统节日文化才能以现在的面貌呈现于世,才能以其丰富的文化内涵成为我国庞大传统文化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我国传统节日“七月半”的节日习俗中存在着诸多形式的宗教因素,与道教、佛教都有着极深的关系。
“七月半”,时逢每年的农历七月十五,也就是民间俗称的“鬼节”,与清明节、寒食节并称为我国的三大传统“鬼节”。这一天,人们会准备丰富的牲礼,祭拜地官大帝,设道场,上坟祭祖,放馒头给孤魂野鬼吃,点荷灯为亡者照亮回家之路。七月半因其祭祖、超度亡灵习俗的主题和孝文化的核心精神内涵,在中国文化史上有着特殊的地位。七月半节俗的起源有多种传说,其中较为可信的是源于古代秋尝祭祀的习俗,这与古人灵魂不死和祖先崇拜的原始宗教观念密切相关。灵魂不死就意味着死者可能还会在不同的环境中生存,而这死者又是先民们亲密的氏族成员,并且可能还有着血缘关系。因此,生者对死去的亲人在另一个世界的生活做精心的安排,在重要的节日虔诚地祭祀,表达自己的哀思,同时祈求祖先的庇佑。祖先崇拜,是人们对祖先的一种思念、崇敬和畏惧的综合心理,思念所体现的是人们对祖先功德业绩的回忆,崇敬所体现的是人们希望祖先对自己进行庇护,畏惧则体现了人们在现实社会中违反“礼”,害怕祖先会对自己进行惩罚,对祖先的崇敬和畏惧实际上也就是人们趋福避祸、趋乐避苦心理的体现。种种复杂的心理状态,在我国文化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之一—— “孝”。
七月半节俗的形成与道教和佛教都有一定的渊源。七月十五为道教的 “中元” ——地官赦罪日。修行记说:“七月中元日,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道士于是夜诵经,饿节囚徒亦得解脱”。道观举行盛大的法会祈福吉祥道场,为死者灵魂超度。人们中元节祭祀地官大帝,祈求其惩恶扬善,主持正义,同时为祖先献祭、烧纸钱,给孤魂野鬼一些安慰,既是向祖先表达孝心和哀思,也是为了生者的生活安宁。道教与世界上其他划分肉体与灵魂、此案与彼岸、世俗与神圣的宗教相比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它是一种现世的宗教,因此在世俗人伦方面,总是留有充分的余地、讲究孝道,这也正是道教地官赦罪信仰演化为中元节孝亲祭祖祀鬼节俗,并得以扎根民间、具有较强生命力的重要原因。
七月十五同时也是佛教盂兰盆会的日子,又称 “盂兰盆节”。“盂兰盆”是梵文译音,与佛教故事 “目连救母”有关,指人生的痛苦犹如倒挂在枝头的蝙蝠,苦不堪言。为使众生免于倒悬之苦,僧众需要诵经,把食物分给孤魂野鬼。实际上,盂兰盆节之所以影响深远,是由于它与中国传统的祭祖文化的密切融合。中国是一个典型的宗法伦理社会,祖先崇拜和家族祭祀是家族社会一项重要的宗教制度,儒家 “孝道”伦理观念是中华传统文化观念的核心内容。而佛教最初传入中国之时,其漠视世俗人伦关系,无君无父,一不敬王者,二不拜父母,三不受礼教约束的原始教义以及弃亲绝嗣的出家修行制度,都与中国所固有的这种强调家族繁衍和孝道思想的传统相互冲突,与“百善孝为先”的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相违背,是注重血亲人伦关系、皇权至上的中国传统文化所不能容忍接纳的,因此佛教经常受到儒士们的反对和诟病,在中国也不能广泛地流传。然而,佛教最终入乡随俗,在中国伦理型文化模式下,在中国传统“忠孝”的伦理道德规范之下,渐渐实现了中国化。中国化的佛教宗派也讲究尽孝,至魏晋南北朝时,其轮回观念已演化成为死去的父母做超度的佛事。盂兰盆会本是佛教的佛腊节,在我国传统秋尝节俗的基础上,融入佛教目连救母脱饿鬼道的传说就形成了极富中国伦理文化色彩的佛教孝亲节。目连救母的故事表现出了目连伟大的孝心,“上穷碧落下黄泉”救赎母亲出离地狱的行为对中国民众具有十分强大的感染力,目连因此成为国人心目中孝子的楷模。佛教由最初的 “绝亲”发展到后来自觉地维护儒家的 “孝道”文化,甚至为此设立佛教盛大节日——盂兰盆会,宣扬信佛可以超度历代祖先、解除生者亡魂的倒悬之苦,实际上是以孝为基础,这种行为深受提倡孝道的中国人所喜爱。自此开始,每逢农历七月十五日,斋僧祭祖成为了中国孝子贤孙们实践孝道的重要途径之一。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不管是道教的中元节和还是佛教的盂兰盆节,其节俗之所以能够融入到民间的“鬼节”节俗当中,并共同形成一些独具特色的节日习俗,关键在于它们都迎合了中国人对祖先崇拜的心理,符合了中国人的孝道文化。正是传统儒家的“孝道”伦理观念将民间、道教、佛教中的三大节日集于一天,可以说,七月半为儒释道三教文化融合提供了一个平台。祭祖、祀鬼、点河灯都为生者提供了一种与亡者、与祖先进行互动的途径,通过这些方式,人们表达着自己对于先人的追忆和怀念,祈求祖先和神明、鬼魂的庇佑,而河灯能够照亮亡魂前行的道路,给另一个世界的人引导方向,帮助亡魂脱离苦海,早日投胎转世。
其他一些近代从国外传入的宗教,如伊斯兰教、基督教对我国传统节日文化也有一定的影响。如,伊斯兰教的开斋节、宰牲节、圣纪节这三大节日,得到了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包容和尊重,成为中国伊斯兰教徒的重要节日。此外,基督教的圣诞节、西方一些国家的情人节等节日也都伴随着宗教的传入一同传入中国。但总的来说,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对中国传统节日文化的影响远不如道教和佛教,因为它们传入中国的时候,传统节日已基本成型。
日本学者樱田胜德说:“节日是因循古老习俗,从而使一些古老传统得以流传的一大支柱”。[10]传统节日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长期积淀而形成的,拥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固定的日期、约定俗成的聚集地点和庆典活动,历经千百年而不衰,是一个民族生命力的传承和延续,是一个民族智慧和传统文化的积淀和结晶。原始宗教信仰促进了传统节日习俗的产生,其后在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又以多种方式,对传统节日文化产生了各种各样的影响。我们今天所看到的传统节日习俗,很多都蕴含着宗教信仰因素的色彩,宗教文化在现代仍然有着巨大的价值。
从作用和功能来看,宗教和传统节日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具有确定与调整人们的共同活动及相互关系,维护社会基本秩序的功能。浴佛节、盂兰盆节、佛诞日等宗教节日的形成,丰富了传统节日文化,使节日文化更加丰富多彩。而从风俗文化的角度来看,宗教也是人类社会生活的一种方式。如果说宗教曾经给原始人类的生活注入过活力,那么在进入文明时代之后,如果没有宗教的历史存在,人类社会的大厦将会因为失去了一个重要的精神支柱而产生倾斜。宗教在自身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吸收民间的习俗和观念,把它们融入到自己的各种仪式当中,通过这样的方式,不仅扩大了自身的影响力,同时也逐渐形成了一些极具特色的传统节日习俗。即使是在现代,我们的生活依然离不开宗教,可以说,宗教是 “古代民俗的贮藏库” 。[11]
传统节日文化中所蕴含的宗教因素,以其独特性而丰富了整个传统节日文化的内涵,使之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宗教文化因素能够促进信教群众对传统节日文化的认识和了解,以此推动他们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学习,从而促进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从传统节日文化的渊源来看,社会功能正是其根本。一个氏族或部落要想维持基本秩序和稳定,就必须要通过增强成员对于本氏族或部落的情感来实现。先民们正是通过各种节日和祭祀活动把氏族、部落聚集整合在一起,使其成员形成强烈的认同感和亲和力。通过参加各种祭祀活动和仪式,人们能够重新感悟到本族的创造发展历程,这就增强了人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认同感,使人们勇于承担起责任和义务。通过参加各种祭祀活动和仪式庆典而日益增强的个体情感,对于整个氏族、部落的秩序和稳定无疑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而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因素也正是以同样的方式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功能。作为一种共同的信仰,宗教的凝聚力极强,它“影响着个人对他们是谁和他们是什么的理解”,[12]它用信仰的纽带把人们联系在一起,使他们彼此认同,产生许多亲切感。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了长足性的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多方面的生产生活需求。但是,人们在充分享受现代科技进步等带来的空前满足的同时,也正在遭受由现代性所造成的种种困扰。现代社会中的人们经常处于一种起落多变、沉浮不定的险境之中,难以把握自己的命运,同时面临着社会冷漠、情感交流断裂和人际关系紧张、疏远乃至对立。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文化因素可以为人们消除心灵上的阴影,为之提供精神安慰和心理支持。奥戴曾说:“宗教可以使个体和他的群体相协调一致,可以在变幻无常中给他以支撑,在失望中给他以安慰,可以使他归属到社会目标之上,鼓舞他的士气,为他提供认同因素”。[13]同时宗教文化还可以消除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把松散断裂的人际关系重新粘合起来。宗教文化对于人类社会生活的这种特殊功能是科学与物质财富均无法替代的,这也是在经济与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宗教没有消亡的重要原因。
此外,传统节日文化中的宗教因素还可以促进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当地可以开发建设具有宗教特色的风景旅游区,还可以利用具有宗教特色的传统节日文化打造文化节、艺术节等进行招商引资。但是在开发利用宗教文化因素的过程中,要注意合理适度,正如马克思曾经指出的:“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继承下来的条件下创造”。[14]
中国传统节庆可以说是原始宗教信仰的直接产物,传统节庆作为一种文化载体,对宗教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而宗教作为古代民俗的储藏库,又推动促进了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在几千年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传统节日文化与宗教文化因素相互影响、相互渗透,形成了我们今日所见的具有宗教信仰色彩的多种节俗,使传统节日文化以其丰富的内涵在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体系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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