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的历史经验

2012-08-15 00:52董志铭
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根据地抗日政府

董志铭

(国防大学 军队建设与军队政治工作教研部,北京 100091)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90周年讲话中指出,“在世情、国情、党情发生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了全党面前”。包括消极腐败的危险在内的“四种危险”意识的提出,向党长期执政敲响了安全警钟,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标志着党的忧患意识日趋成熟。防止腐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重点,也是引起众多中外有识之士刮目相看的一个亮点。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创建抗日根据地民主政权过程中,始终把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关系党和政权建设全局的大事来抓,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回顾和总结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对于加强现阶段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具有深刻的启迪和借鉴作用。

一、从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入手,不断提高党的战斗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抗日战争时期,是中国共产党实施星火燎原,走农村包围城市道路的革命战略的关键时期。我们党及其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在全国先后建立起19块大的抗日根据地,总面积达100万平方公里,人口超过1亿。政权是根据地的首要和根本问题。为了实现抗日根据地的存在、巩固和发展,我们党在开展游击战争和创建抗日根据地的同时,就领导了建立抗日民主政权的实践。当时,在华北各省边区、山地及广大的乡村,有的还存在着原来的政府,这些政府或者继续抗日,或者准备投降转变为汉奸政府,有的原政府人员逃走,汉奸们准备建立维持会等。我们党的方针是在这些区域中建立人民的抗日政权。我们党的口号是:打倒汉奸政府、维持会,反对投降,改造原来一党专政的政府成为真正有工作能力的、有群众基础的人民抗日政府。这种政府施政的基本任务包括:普遍地武装人民,动员人民参战;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改善人民的生活;肃清汉奸,取缔一切阻碍与破坏人民参加抗日战争的行为。这种政府如果能够很好地完成这些任务,就能取得群众完全的信任,并且愿意将自己的一切交给政府去与日寇作战。这样,就能将这个区域建成为巩固的抗日根据地。

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它要求我们的党政干部廉洁从政。古今中外大量的事实表明,一个政府官员蜕化变质,往往是从思想上的蜕化变质开始的。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正确对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基于这种认识,我们党在领导创建抗日民主政权过程中,特别强调廉洁化的原则,始终坚持把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关系党和政权建设全局的大事来抓。首先就是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1937年11月,毛泽东就提醒全党,要警惕“国民党对共产党干部所施行的升官发财酒色逸乐的引诱”,要注意防止“一部分党员对过去艰苦斗争的生活不愿继续的情绪”。[1](P392)1938 年 10 月,他又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共产党员在民众运动中,应该是民众的朋友,而不是民众的上司,是诲人不倦的教师,而不是官僚主义的政客。共产党员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应以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应以个人利益服从于民族的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自私自利,消极怠工,贪污腐化,风头主义等等,是最可鄙的;而大公无私,积极努力,克己奉公,埋头苦干的精神,才是可尊敬的。共产党员应和党外一切先进分子协同一致,为着团结全国人民克服各种不良现象而努力。 ”[1](P522)1944 年 3 月,郭沫若在重庆《新华日报》上发表了著名的历史论著《甲申三百年祭》,深刻地总结了明末李自成农民起义军攻入北京推翻明朝后由于腐败招致失败的经验教训。毛泽东十分重视这篇文章,“把它当作整风文件看待”,[2](P241)要全党“引为鉴戒,不要重犯胜利时骄傲的错误”。[3](P948)

1939年7月,按照中共中央干部教育部的安排,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原局书记刘少奇在延安马克思列宁学院发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的演讲,着重阐明党的建设必须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党的思想建设应从加强共产党员的思想意识修养做起。他说:“我们的党员,不但要在艰苦的、困难的以至失败的革命实践中来锻炼自己,加紧自己的修养,而且要在顺利的、成功的、胜利的革命实践中来锻炼自己,加紧自己的修养。有些党员受不起成功和胜利的鼓励,在胜利中昏头昏脑,因而放肆、骄傲、官僚化,以至动摇、腐化和堕落,完全失去他原有的革命性。这在我们共产党中,是个别的常见的事。党内这种现象的存在,应该引起我们党员严重的警惕。”他又说:“在无产阶级革命家出现以前,历代的革命者,一到他们进行的事业得到胜利和成功以后,少有不腐化、不堕落的。他们失去了原有的革命性,成为革命进步发展的障碍物。”“这是由历代革命者的阶级基础所决定的,由过去革命的性质所决定的。”“然而,对于无产阶级革命来说,对于我们共产党来说,无论如何决不能是这样。无产阶级革命是消灭一切剥削、一切压迫、一切阶级的革命。共产党所代表的是被剥削而不剥削别人的无产阶级,它能够使革命进行到底,从人类社会中最后消灭一切剥削,清除一切腐化、堕落的现象。它能够建立有严格组织纪律的党,建立又有集中又有民主的国家机关,经过这样的党和国家机关,领导广大人民群众,来和一切腐化、堕落的现象进行不调和的斗争,不断地从党内和国家机关中清除那些已经腐化、堕落的分子(不管这种分子是作了多大的‘官’),而保持党和国家机关的纯洁。”他最后强调说:“无产阶级革命的这一特点,无产阶级革命党的这一特点,是历代革命和历代革命党所没有的,而且也不能有的。我们的党员必须清楚地了解这一特点。特别注意在革命胜利和成功的时候,在群众对自己的信仰和拥护不断提高的时候,更要提高警惕,更要加紧自己的无产阶级意识的修养,始终保持自己纯洁的无产阶级的革命品质,而不蹈历代革命者在成功时的覆辙。 ”[4](P101-103)刘少奇的观点受到了毛泽东的称赞。毛泽东在审阅演讲记录稿后,立即给《解放》杂志编辑写信,认为这篇文章写得很好,“提倡正气,反对邪气”,应尽快发表。

就这样,在党中央的教育和抗日根据地全体军民的努力下,各个抗日民主政权在廉政建设方面收效显著。其中,陕甘宁边区尤其成为抗日战争时期全国最民主和廉洁的模范区。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后,利用抗战发国难财,官吏即商人,贪污成风,廉耻扫地,成了国民党统治区域的特色;而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的特色。对此,毛泽东于1940年2月驳斥国民党顽固派污蔑陕甘宁边区的谎言时,曾把边区概括为实现了“十个没有”:“一没有贪官污吏,二没有土豪劣绅,三没有赌博,四没有娼妓,五没有小老婆,六没有叫化子,七没有结党营私之徒,八没有萎靡不振之风,九没有人吃摩擦饭,十没有人发国难财。 ”[1](P718)1944 年 7 月,“美国军事观察组”考察了陕甘宁边区。作为美国国务院政务官员和中缅、印战区美军司令部政治顾问的谢伟思,参加了这个“观察组”。据谢伟思讲,到延安后,尽管他们竭力地控制着自己“不要被感情所支配”,但还是有一个共同的感觉:“我们来到了一个不同的国家,碰到了不同的人。”在延安,“不存在铺张粉饰和礼节俗套”;而在重庆,则到处可见“贴身保镖、宪兵和官僚阶层中的哗众取宠的夸夸其谈”。据此考量,谢伟思敏锐地意识到:中国国内的政治天平出现了不可逆转的倾斜,国民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危机,已丧失了领导全中国的资格。

二、过勤俭节约的生活、颁布反腐倡廉的法令法规,对贪污腐化分子依法严惩不贷

注重从思想政治教育入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辅之生活作风的养成和对腐败分子的依法严惩,尤其是把思想教育和依法惩治相结合。这是党中央和毛泽东领导反腐倡廉的重要成功经验之一。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曾在修改审定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时,专门为廉政建设加写了一条规定。即边区政府要“厉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共产党员有犯法者从重治罪。同时实行以俸以养廉原则,保障一切公务人员及其家属必需的物质生活及充分的文化娱乐生活。”[5](P335)这就把廉政要求明文规定在政府的施政纲领之中,体现了人民政权的性质。其他各抗日根据地制定的施政纲领中也都有廉政条文,并对党政干部和公务员的条件作出了明确要求。1938年5月,中共晋察冀省委制定 《关于在政权中工作的党员必须遵守的条例》。其中第三条规定:“刻苦耐劳,积极负责,绝对廉洁、正直。 ”[6](P164)1941 年 7 月,《津浦路东各县联防办事处抗战时期施政纲领》公布。其中第六条规定:“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 ”[7](P112)1942 年 10 月,《中国共产党中央晋绥分局对于巩固与建设晋西北的施政纲领》第三条规定;“裁减骈枝机关,加强下层领导,增强行政效率,厉行廉洁政治,肃清贪污浪费,并保障干部与其家属最低限度之物质生活。 ”[8](P371)

过勤俭节约的生活,培养党员干部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的作风。整个抗日战争时期,在全国各级抗日民主政权中工作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除少数党外人士领有薪俸外,一律都享受战时供给制,过着十分清贫和艰苦的生活。据1941年4月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工作报告》介绍:“三年来的进步,表现在各级政府机关的平民化,他们和老百姓食宿在一起,劳作在一起。草鞋、背包、粗衣薄被,尤其是边区经济改善,政府工作人员仍然是每天一斤四两小米,七分洋钱柴菜,每月-元或二三元的津贴,还常常几个月不能按发。一般说,老百姓生活比党政工作人员生活要好得多。三年来工作人员也同样生产、种粮、种菜、打柴、养鸡、羊、织毛衣,以生产收入来减轻公家负担。即以边区政府本身说,除其他生产外,去前两年所产粮食即够本机关人员每年三个月之用。如果说过去在战争中生活,一切不能不简单,而现在则和平环境物质较丰,然而我们工作人员没沾染一点旧气,抱着‘勤劳在先,享受在后’的一直奋斗到革命成功的信念。有些绅士经过我们县长几次‘说情婉拒’,‘进贿峻拒’之后而感叹起来(如陇东)。有些劳动人民见我们生活太苦,说:‘你们如何不派点款,难道你们最低生活我们都不能负担吗?’(如绥德)。有些外来参观者,实地看见了这些情况,才恍然说:‘天下竟有这样的官!”[9](P173)晋察冀边区政府各级工作人员的生活也是相当艰苦。彭真就讲:“边区政府主席每月生活费只有18元,各县行政工作人员生活费普通都在10元左右,一切个人的应酬、膳食、衣服且均为自备。 ”[6](P212)其他根据地的情况也都是大体如此,没有例外。这种生活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养成了勤俭朴素、不事铺张、艰苦奋斗的作风,保持了党政干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制定法令法规,依法严惩贪污腐败分子。为了打击贪污腐败分子和杜绝腐化现象,各根据地抗日民主政府陆续颁布了一批反腐败的法令法规。包括:陕甘宁边区的《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草案)》、《山东省惩治贪污暂行条例》、《晋西北惩治贪污条例》、《晋察冀边区惩治贪污条例》、《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淮北苏皖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山东省惩治贪污公粮暂行条例》、《晋察冀边区稽征人员舞弊惩处暂行条例》等。这些条例都列举了贪污罪的各种表现,规定边区所属之行政机关人员、武装部队及公私营企业人员,或群众组织及社会公益事务团体人员,有其行为之一者,即以贪污论罪。对贪污罪的犯人处刑相当严厉。基本上是贪污1000元以上者处死刑;贪污500元以上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贪污500元以下者,视数量多寡,分别处以5年以下不等之有期徒刑或苦役。对公务员贪污知情不报者,则要按情节轻重以渎职罪论处。

难能可贵的是,党中央和毛泽东做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也没有特权。对黄克功绳之以法就是一个突出案例。那是1937年10月,在抗大学习的黄克功,对陕北公学学员刘茜逼婚未遂,竟开枪把刘打死。黄克功是参加过井冈山斗争和长征的红军和共产党员,有着光荣斗争的历史。毛泽东虽为之惋惜,但仍主张处以极刑,维护法律的尊严。他在给当时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兼黄克功案件审判长雷经天的信中严肃指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的和红军的纪律,不能不处以极刑。否则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党的总书记张闻天在公审大会上讲话说:我们不能像封建社会那样,“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更不能像军阀军队那样,可以任意杀害平民。我们共产党和红军有着铁一般的纪律,任何人不得违背。[10](P520)这件事给当时在延安的党员干部以极大的教育,深深地镌刻在了他们的记忆之中。在党中央和毛泽东的大力倡导下,全国各抗日根据地普遍形成了一种以俭养廉、以法保廉的有利氛围和机制,贪污案件不断下降。

三、建立多种形式的监督机制,运用民主的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和健全权力监督、约束机制和制度保障机制,运用民主的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又一条重要成功经验。各抗日根据地建立初期,由于没有统一制定关于干部任免、审查、使用、考核与奖惩的明确规章制度,曾给某些贪污腐化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后来,随着对精兵简政政策的贯彻执行,各抗日根据地相继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干部管理的法规条例。如在陕甘宁边区制定了《各级干部任免暂行条例》、《各级政府管理暂行通则》、《各级政府干部奖惩暂行条例》、《政纪总则草案》和《政务人员公约》等。这样一来,就从制度机制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从而有力地遏制了腐化现象的发生。

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是依靠与我们党同甘共苦的各根据地的广大人民群众。这是由党和政权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的。党中央和毛泽东在抗日战争时期反复强调了这一点。1941年11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就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3](P809)1944年9月,他在张思德的追悼会上又说:“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不管是什么人,谁向我们指出都行。只要你说得对,我们就改正。你说的办法对人民有好处,我们就照你的办。 ”[3](P1004)

各抗日根据地对政府的监督,主要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这是一种来自外部的监督。按照各抗日根据地参议会组织法和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人民对他们的代表(参议员)和行政司法人员有监督、检察批评、控告之权;一定数量的选民对参议员还有罢免权。这些权力的行使一般是结合选举运动集中进行。在每一次选举运动中,各级政府都要向人民报告自己的工作,听取人民对政府工作的批评意见;人民也要认真行使自己的权力,自下而上地严格检查各级民意机关、行政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因为“有广大人民的力量来监督政府,监督工作人员,人可以幸逃法网,但不能逃出人民的视线。坏事就不易发生。 ”[11](P357)在廉政建设问题上,同样需要人民群众的推动和监督。1938年10月,彭真就谈到了这一点。他说:“这里我们必须表扬群众在肃清贪污中的伟大作用。例如某县税务局局长,为某当局者亲属,被荐于边区政府者。在任十天之内全部税收只不过三百元,而该局长竟从中贪污了二百元。于是群众大愤,立即召集大会检举,使税务局长当场具悔过书,保证以后再不贪污,并全部退出了赃款。边区政府依靠着民众的检举,才相当保证了各县政府的廉洁,并间接保证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 ”[6](P213)

对政府内部监督所采取的主要形式,是参议会监督,即通过各级参议会对各级行政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实行监督。抗日根据地法律规定,各级参议会负有监督同级政府司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之责;抗日民主政府和参议会也十分强调并一再号召每位参议员都应对干部中的贪污腐化现象、非法行为及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行使法律赋予他们的批评和弹劾权。参议会和参议员的这种权力在边区得到了切实的行使。1941年11月,绥德两乡长因贪污公共财务和克扣群众粮款,被乡参议员告发而受到县政府惩办。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在政府内部监督中也占有重要位置。

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结合起来。毛泽东于1941年11月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还指出:“共产党并不是一个只图私利的小宗派、小团体。不是的,共产党是真心实意想把国事办好的。但是我们的毛病还很多。”“我们要加强党内教育来清除这些毛病,我们还要经过和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来清除这些毛病。这样的内外夹攻,才能把我们的毛病治好,才能把国事真正办好起来。”[3](P810)在他看来,国民党是一个复杂的政党。它虽然被代表大地主、大银行家、大买办阶层的反动集团所统治和领导,却并不整个等于这个集团。它有一部分领袖人物不属于这个集团,而且被这个集团所打击、排斥或轻视。它有不少的干部、党员群众和三民主义青年团的团员群众不满意这个集团的领导,而且有些甚至是反对它的领导的。在国民党的军队和机关里,包藏着不少的民主分子,不能把国民党看成清一色的反动派。毛泽东公开宣告:党外人员对于违犯政府法令或党的政策的党员及干部,除向法庭或行政机关依法控诉外,并有权向各级党委控告,直到党的中央。著名的“精兵简政”政策,就是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提出来的。党中央和毛泽东认为这不失为解决抗日根据地内部 “鱼大水小”矛盾、克服财政困难的好办法,便欣然采纳了这一提案。

各抗日根据地还非常注意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舆论监督是根据地军民管理政府、管理整个社会的一种重要形式,其主要方式是通过新闻媒体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对社会各界所进行的监督。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的舆论监督主要是在报刊上登载揭发和处置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贪污腐化的消息,发表反腐倡廉的社论。如晋察冀边区主办的《抗敌报》,在1938年下半年中,先后发表了报道揭露腐化现象的消息、社论共计22条。这种舆论监督不仅促使有严重腐化现象的机关和个人受到处置,而且对广大的干部和群众也是深刻的法制教育。

此外,各抗日根据地在运用民主的方法、实行自下而上的监督的同时,还注意加强自上而下的监督。主要是领导机关和领导人员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检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这种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综上所述,应该说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各抗日根据地都已普遍建立了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和机制。正因为这样,抗日战争胜利前夕,毛泽东在延安窑洞与来访的黄炎培展开那次著名的谈话时,才能够在黄炎培对中国共产党最后能否避免重蹈腐化堕落、“人亡政息”的覆辙表示担心时,充满信心、也是不假思索地回答说:“我们共产党能够跳出这种始兴终亡的周期率,因为我们有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党政军领导以身作则,带头营造崇尚节俭、戒奢倡廉的社会氛围

各抗日根据地在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方面成效显著,是与各级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的榜样作用分不开的。这是一种非权力因素在起作用。抗日战争时期,身居高位的党政军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和根据地军民一起过勤俭节约的物质生活,营造了一种人人崇尚节俭、戒奢倡廉的社会氛围。对此,1937年11月,毛泽东在给他表兄文运昌的信中就说:“我们这里仅有衣穿饭吃,上自总司令下至火夫,待遇相同,因为我们的党专为国家民族劳苦民众做事,牺牲个人私利,故人人平等,并无薪水。 ”[5](P72)

党中央,毛泽东等主要领导人在廉洁奉公方面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1937年,一位华侨送给党中央两台小轿车,身边的工作人员都希望给毛主席分一台。然而毛泽东坚持不要专车,并提出两条分车原则:一是考虑军事工作的需要;二是照顾年龄较大的同志。结果一台车配给了主管军事工作的朱德总司令调动使用,另一台车配给了在延安的徐特立、董必武、谢觉哉、林伯渠、吴玉章这“五老”使用。毛泽东到离住处六七里的中央礼堂作报告,仍坚持步行。周恩来始终保持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革命本色。1940年冬,周恩来的伯父周贻庸老人去延安路过重庆,周恩来高兴地接待了老人家,但没有过分破费。身边的工作人员要给老人家买点酒。他劝阻说:“一点也不要买。不能因为我的亲戚来了就可以浪费。要知道,现在全国人民当中许多人连饭还吃不上呢!我们怎么能坐在重庆喝酒呢?还是节省一些吧。”为此,周恩来又去向伯父表示歉意,通情达理的老人家愉快地表示理解。

从1941年开始,共产党领导的敌后抗日战争进入了最艰苦的阶段。为了克服严重的经济困难,全党和各抗日根据地的主要领导都带头过着 “工作之外,还要生产”的俭朴生活。在大生产运动中,毛泽东和朱德亲自种地交公粮,周恩来和任弼时参加纺线比赛,等等,都成为佳话,极大地鼓舞了根据地军民的干劲。还有被全党尊为延安“五老”(吴玉章、林伯渠、董必武、徐特立、谢觉哉)中的陕甘宁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和边区参议会副议长谢觉哉,当时都已年过花甲,却不顾年老体衰带头参加生产劳动。林老提出的个人生产节约计划在1944年阴历正月初四的《解放日报》上发表:(一)在农业生产上,完成细粮2石交粮食局;(二)收集废纸交建设厅;(三)自1944年1月25日(正月初一)起,不吸外来纸烟,不要公家供给棉衣、衬衣、鞋袜、毛巾、肥皂等生活用品。他言行一致,每天早晨都早起拾粪,使农民深受感动。谢老制定的个人生产节约计划是:(一)建议总务处设公马,我的两匹加入,估计一年内10个月可供公家生产用。(二)每月10盒待客烟不要。(三)衣服、碾子、被单不领。(四)种地一分,种植西红柿20株,茄子20株,秋白菜100棵。(五)晒腌小菜100斤。谢老不仅说到做到,还在年终超额完成了计划。

1944年以后,经过大生产运动,延安的群众生活有了改善,但毛泽东仍然坚持每月3元钱的伙食标准。同志们多次提议给他增加伙食费,他总是说:我怎么能特殊呢?现在虽然边区的情况好了些,可是河南还闹灾荒,蒋管区的人民生活更苦啊!我们3元钱的伙食费也就不算少了。井冈山时期,每天才五分钱呢!

各根据地的高级指挥员也十分注意与军民打成一片,在生活上不搞特殊化。抗日战争爆发后,八路军总司令朱德收到侄子和外甥从四川寄来的一封信。信中说他们已经约好了一些愿意参加抗日的青年朋友,准备到前方来,不知道前方有些什么工作可做,向伯伯请示。朱德在回信中严肃地说:青年人想到前方来参加抗日是好的,只要能够吃苦耐劳,抗日报国,不怕牺牲,到前方来是有事情可做的,多来些人更好,比如前方现在就需要担架队。如果以为我是大官,他们来了可以弄个一官半职,那就错了。我们这里官兵待遇一律平等,同甘共苦。你告诉他们,凡是希望升官发财的人,千万不要到前方来。在太行山区有句俗话说:有钱不住东南房,冬不暖来夏不凉。因此,在这一带也就形成了一个习惯:在可能的情况下,人们把东南房当作放东西的地方,人则住在光线充足的正房和西房。可是,朱德在率领八路军总部转战武乡的寨上、王家峪、砖壁的两年半时间里,住的几乎全是东南房。八路军副总司令彭德怀在抗日战争时期立了-个规矩:下部队检查工作,不许为他另外加菜。八路军第129师师长刘伯承的右眼是在护国战争中负伤失明的。1941年他的左眼也看不清东西了。经医生检查,是因劳累过度所致。医生建议多喝点白糖水,败败火就好了。当刘伯承得知买一两白糖要花5元钱(冀南银行币)时,坚决地说:“这么贵的白糖水不是我们喝的,不能买。我喝些白开水就行了。”这次生病,刘伯承一口白糖水也没喝。1940年底,第129师副师长徐向前由山东回延安,给中央带去50万元法币。到延安后,当时任后勤部长的叶季壮同意给他留点作机动费。徐向前坚决不接受。他说:“现在中央财政很困难,每一分钱都应用到抗战中去。这笔钱是根据地人民用血汗积累的,我当司令员的只有上交的责任,没有留下来支配的权利。”他催促办事人员快去交款.直到拿回收条才放心。1942年3月,徐向前在延安送一批派往山东工作的干部时,腿的胫骨被马踢断卧床治疗,床上面仅铺着一条从山东带来的薄褥子。管理科得知后,给他赶做了一床新粗布棉被。但徐向前坚决不要,还风趣地说:“铺得薄好解决,咱有棉衣、棉裤,还有棉大衣,现在天气转暖了,这些都穿不着,可以铺在床上,省得占地方,这样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随即让人拿来大衣、棉衣铺上,将新棉被上交管理科了。

党风的好坏直接影响着社会风气。与毛泽东等党政军主要领导人的模范作用紧密相关,抗日根据地各级行政干部大都树立起“人民公仆”意识,养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品德和不怕困难、不怕艰险的英勇献身精神。他们在对敌斗争中,为了保卫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许多人不惜献出自己的生命。这就使得党群关系、军民关系空前融洽,形成了有口皆碑的延安精神和延安作风,对保证党的纯洁性和政府的廉洁,形成良好社会风气,进而影响到全国,振奋全民族的精神,起到了巨大的推进作用。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那样:“只要我们党的作风完全正派了,全国人民就会跟我们学。党外有这种不良风气的人,只要他们是善良的,就会跟我们学,改正他们的错误,这样就会影响全民族。”

综上所述,中国共产党之所以在抗日战争时期被全国人民认为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从而得到衷心的拥护和全力支持,主要在于我们党做到了关心群众的生活,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为此,就要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勤政廉洁的作风。在这方面,我们党的主要经验是:党员干部与根据地军民一起过艰苦的生活,不搞特殊化;依法采取严厉措施,防止贪污腐败现象发生;普遍实行民主,赋予广大人民群众以监督权和罢免权。现阶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就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科学总结包括抗日战争时期在内的反腐倡廉历史经验基础上,从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任务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全局出发,为系统治理和解决腐败问题、做好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

[1]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2]毛泽东书信选集 [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3.

[3]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4]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5]毛泽东文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第1册(上)[Z].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

[7]淮南抗日根据地[Z].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7.

[8]晋绥边区财政经济史资料选编:总论编[Z].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6.

[9]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3辑[Z].北京:档案出版社,1987.

[10]张培森.张闻天年谱:上卷[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0.

[11]谢觉哉文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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