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环境报报道,自10月1日起,四川全面启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工作。
四川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杨雪鸿指出,目前,四川已经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法规管理体系,以环保标志发放管理为核心的监督管理体系也正在建立。在此基础性上,四川将分阶段淘汰高排放车辆,促进城市交通从高耗能、高污染向绿色、环保、低碳转变。
杨雪鸿强调,“十二五”期间,全省将分阶段淘汰黄标车。合理限制“黄标车”通行,科学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域、方式和时段;严格控制“黄标车”流转。对外地转入达不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和达不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当地环保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排气检测合格证明。对不符合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限制转入高一级的城市。对未达到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未达到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限制同级城市之间流转。同时,限制同城过户。预计全省省级机关将在今年12月和明年6月分两批次率先淘汰4000多辆黄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