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航运业沿用西方合同,一旦产生纠纷也根据合同接受西方仲裁,缺乏自己的话语权。为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历时4年,完成了《航运标准合同系列(上海格式)》的制订,并于近日对外宣布正式出版。据悉,这不仅是我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首次将各类航运标准合同汇集成册,也是我国出版界首次系统出版航运标准合同。该文本将为中国航运业争取更多的国际话语权。关于“上海格式”的名称问题,专家解释,国际通用合同或国际公约,都习惯将其制定地作为简称,航运标准合同更以港口城市命名为其特色,“上海格式”正是因制订地主要在上海而得名。因此,“上海”仅为地名,不代表地方利益,当事人可按照双方意愿选择就近仲裁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