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交通运输部机关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建设,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4月11日至12日,交通运输部公安局会同交通运输部机关党委、服务中心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近400人开展了消防演练。
(本刊编辑部)
近日,日照港公安局消防支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辖区内一酒店存在未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擅自进行装修改造施工的违法行为,消防支队责令其停止施工,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并及时立案查处,依法对其处罚款1 000元。
(凌宗峰)
为确保“五一”国际劳动节辖区水域的治安稳定, 4月27日,长江航运公安局芜湖分局马鞍山派出所组织消防监督民警对辖区内的2个水上加油站、1个危化码头进行了全面的消防监督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消防隐患责令被检查单位一一进行了整改,同时责成相关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了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
(张忠林)
2012年4月25日,连美成套设备(大连)有限公司与大连渔轮公司签订了大连1号消防船FIFI-3级对外消防系统的购买合同。
至此,连美公司已为国内外船东提供各类不同级别对外消防系统240船套,其中国内专职消防船14船套。
本次建造的专职消防船为“大连1号”,由大连市政府投资,对外消防系统级别为FIFI-3级。目前,我国尚无该级别的消防船。该船配有3台大流量消防泵,每台泵流量为3 600 m3/h,其中2台由主机自由端驱动,另1台由独立消防柴油机驱动。设消防炮8门,最大射程220 m。
预计该船于2013年5月交付使用,届时将填补我国无FIFI-3级大型消防船的空白。
(胡淑英)
为积极改进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不足,树立消防部门依法管理、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近日,大连港公安局消防支队监督人员对前期被处罚的几家单位进行了回访,认真征询被罚单位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尺度、执法形象、服务态度的评测意见,详细了解被罚单位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被罚单位的监督。
在回访中,消防支队监督检查人员还实地检查了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情况,要求各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抓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进一步加强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器材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同时要积极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通过回访,进一步加强了消防支队和被处罚单位之间的沟通,增进了单位职工对公安消防工作的了解,同时也对支队执法工作进行了一次客观的测评。
(尹希林)
为有效管理航行于长江南通段水域的危险品运输船舶,日前,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水上消防支队对列管的危险品运输船舶实施分级管理,与南通市港口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南通港口经营性危险品船舶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长江航运公安局南通分局对南通港口经营性危险品船舶的管理权限,理顺了监管关系。《通知》中,对经营性危险品船舶实施分级管理:A类船舶船龄为1~6年,B类船舶船龄为7~12年,C类船舶为船龄13年以上船舶,以船舶登记日期为准。对A类船舶,着重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B类船舶,实行常态管理,对船舶消防安全进行常规检查;对C类船舶,由于船舶老化,各项技术指标难以达标,将不定期检查,同时要求船方每年委托安全评估公司进行安全评估,对安全技术不达标的船舶将实行强制淘汰制。
(许明泉)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切实提升日照港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5月10日,日照港集团为日照港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举办了一期消防安全培训班。中国水上消防协会根据交通运输部交科技〔2012〕86号文件要求承担了本次培训任务,来自日照港辖区38家单位的110余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凌宗峰)
大连港公安局消防支队根据辖区化危险品种类多、储存量大,运输车辆事故多发等特点,结合辖区近年来发生的多次集装箱、油罐槽车泄露事故,组织大窑湾消防中队集中开展了危化品泄露事故堵漏模拟演练。
支队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模拟训练,在开展实战演练前,组织辖区大窑湾中队进行堵漏技术交流,研究突发事故中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状况及处置对策。在实战训练中,中队利用消防车向模拟泄露罐体加压供水,模拟真实的泄露现场,救援人员采取木质堵漏、捆绑式堵漏等方法对模拟泄露罐体实施堵漏。中队针对不同的堵漏器材和方法所达到的堵漏效果进行了分析对比,并结合各种案例和实战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通过实战模拟演练,锻炼了队员们的心理素质和实战操作能力,也为处置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尹希林)
4月24日,山东省临沂市一建筑公司收到了消防部门送达的《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29万元的代价,相关的建设工程也不得不临时停工。
4月17日,临沂市消防支队消防监督人员在对建筑工地检查时,发现由该建筑公司开发建设的一处大型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并擅自改变原有消防设计,占用消防扑救场地,由于该工程项目建筑面积超过65 000 m2,建成后应用于商场、办公及住宿,功能结构复杂,火灾危险性高,一旦因违法建设造成消防安全设施“先天性不足”,如果遇到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其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
(闫方勇)
根据长江航运公安局对长江消防工作的总体要求,南京分局水上消防支队以长江航运公安警务技能比武活动为契机,以提高指挥员水上灭火指挥能力,战斗员的作战能力和处置火灾抢险救援的联动能力(简称三种能力)为重点,狠抓消防特勤队员体能、技能、智能和战术训练。
通过实地、实装、实战演练,强化了水上消防特勤队员对车辆、船舶、抢险救援器材和固定消防设施操作使用的技能,提高了灭火应急救援的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钱伟、昂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