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媛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吉林 长春130000)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与工业程度逐渐加快,环境问题越来越严峻,主要表现为环境的污染面越来越广,人类向自然排放的污染物基数越来越大,以二氧化硫以及固体废弃物等为主要代表的污染物排放呈现出递增的趋势。然而,在对环境污染的程度进行考量,充分认识环境污染对我国经济带来的影响有多大的时候,需要对环境污染进行经济损失测算。对环境污染进行经济损失测算是充分认识问题的直观方面,从环境污染中发掘出问题,可以使认识不断地深入,为找到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提供有效的思路。
环境污染所造成损失的测算方法有:环境污染损失法、机会成本方法、治理环境成本方法以及人力资本方法。我国运用最多的就是环境污染方法与治理环境成本方法。根据相关报告显示,我国使用环境污染法测算出2008年我国因为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118亿元,占我国国民生产总值的3.05%,大气、水以及固体污染在环境污染造成的经济损失中的比例分别为:42.9%、55.9%以及1.2%。根据治理环境成本方法,2008年的治理成本达到1005.3亿元,虚拟治理成本达到2874亿元。综合两种治理方法,环境成本治理方法所得到的损失较小。
我国应对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紧急损失需要相应政府部门、企业以及相关研究机构进行协作,并且仅仅测算出一年的经济损失是不能全面反映情况的。于是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在测算1989~2008年的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研究成果中,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以及悬浮颗粒的环境治理成本是0.004965元/kg、1.101742元/kg以及0.617869元/kg;消除污染水中的有关化学需氧排放的治理成本是1.11663元/kg等。通过这些数据,能够得到利用环境治理成本法获得的环境污染损失。
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采用环境污染损失法以及环境治理成本法所获得环境污染损失分别为:5118亿元、3879.8亿元,这就说明环境治理成本法获得经济损失相对较小一些,基本上与我国环保部测算出来的数据相一致。例如进入21世纪后,根据有关数据显示从2000~2008年期间,经济损失从3320亿元上涨到5652亿元,在这8年期间的污染经济损失同比增长了69.8%,可以看出我国环境污染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总体呈现逐步递增的趋势。
为了对环境污染的损失变化趋势进行深层次的原因分析,需要对我国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存在的关系进行分析。通过对相关文献及内容的整理与探究,发现在对我国经济增长与环境污染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的时候应该采取环境库兹涅茨的思路。环境库兹涅茨认为当处在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时,环境污染水平会因为这个阶段的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而逐渐加重;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阶段的时候,人均收入水平呈现大幅增长的趋势,这个时候,社会的环境污染问题会根据收入水平的大幅增加而逐渐得到改善。因此,环境污染的程度会因为人均生产总值的增加而首先出现递增,等过了一个拐点后再出现递减的变化,测试环境污染程度主要是把一些具体的某一污染物当做指标,例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等。
我国向大气排放的污染物主要集中在我国的电力行业、废金属制品业、钢铁以及化工行业;造成我国水污染的最大行业是造纸行业,其次是食品加工业。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经济的发展对那些具有高污染性的行业有着非常大的依赖性,也从侧面佐证了我国提出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突显了我国由之前的高污染、高投入以及低效率的经济增长模式向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的经济增长模式转变的迫切性。
据有关统计,从2000年起,我国对煤炭的消费占全国所有能源消费的71%~73%,这是和我国的能源贮蓄结构相吻合的,我国的能源贮蓄结构是“富煤少油”,并且在短时间内这个能源消费结构不会发生根本变化,我国因为煤炭的直接消费所造成的巨大环境污染问题也是在短时间内无法改变的,并且随着一些高能耗产业的不断增加,加重了我国对煤炭的过度需求。因此,我国的高能耗产品的产量速度加快也会导致对能源消费的需求越来越大,并且我国的能源消费大都以煤炭为主,这就进一步加重了环境的污染程度。
在我国能源效率的高低将会对环境污染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一般规律认为我国能源效率较高就应该减少能源消耗与排放,从而减少能源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虽然我国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就已经颁布了《环境保护法》,并且在之后还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与颁布了很多环境法规,但是我国的环境问题却依旧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依旧十分严峻。特别是政府、企业与个人在面对环境问题的时候,有时出现视而不见或者明知故犯的情况。根据当前的现状,应该完善我国资源价格形成体系,健全我国环境法规。
从相关理论上看,我国的资源价格应该将资源的成本、资源税以及环境成本这三个方面的有关影响直接反映出来,但是我国现行的资源价格就只是对其直接成本进行反映,而体现在环境成本中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相关消费税以及车船的使用税等税收的收费标准比较低,并且我国对其进行调控的力度也不够。我国的资源价格跟世界资源市场上的价格相比,远远在世界平均水平之下。据有关统计我国的煤炭价格仅仅只是美国价格的一半,我国低廉的煤炭价格导致国内出现对煤炭过度需求的情况,因此,造成二氧化硫、二氧化碳等的过度排放。
我国的环境立法原则主要是“成熟一条,制定一条”,这充分说明我国环境立法只关注相关经验性而不重视先导性,甚至有些环境立法还比较滞后。例如有关环境法规对于超标排污的收费规定,只是对那些超过相对浓度标准的排放物收取相关排污费,而那些排放物相对较少的,只要不超过相关标准的就能够无偿污染环境。这显示我国环境法规还不是很协调,并且有些法规还存在矛盾。与此同时,我国还有一些环境法规的处罚手段与力度都是无关痛痒,这就容易造成一种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守法成本相对较高、执法成本相对更高的不良现象。
随着进入到21世纪,我国环境污染导致的经济损失逐年增加,究其原因就是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经济对高能耗行业过度依赖、资源价格偏低以及资源效率比较低。因此,我国应该不断完善资源价格体系以及环境法规,以此来实现我国经济又快又好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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