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历次全国代表大会简介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延安召开。
大会通过了新的党章,确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实践相统一的毛泽东思想作为全党一切工作的指针。
毛泽东向大会提交了《论联合政府》的书面政治报告,并就报告中的一些问题以及其他问题作了长篇口头报告。朱德作《论解放区战场》的军事报告和关于讨论军事问题的结论,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和关于讨论组织问题的结论,周恩来作《论统一战线》的重要讲话。大会充分发扬民主,对重要报告进行了认真深入的讨论,尤其对毛泽东的政治报告,先后讨论修改达9次之多。
七大的一个重大历史功绩是确定了党的政治路线,即“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在我党的领导下,打败日本侵略者,解放全国人民,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
党的七大另一个重大历史性贡献是将毛泽东思想写在了党的旗帜上,确立毛泽东思想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写入党章。
七大之后,全党同志在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团结一致,为推进中国革命的历史进程努力奋斗,终于在1949年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历史胜利。
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政协礼堂召开。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为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思想原则,从思想上、理论上为八大的召开作了重要的准备。同年8月30日至6月12日,在北京举行了八大预备会议。毛泽东在会上作了《增强党的团结,继承党的传统》的讲话,指出八大召开的目的和宗旨是:总结七大以来的经验,团结全党,团结国内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为建设社会主义中国而奋斗。号召全党要继承优良传统,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和官僚主义。
在大会上,毛泽东致了《开幕词》,刘少奇作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邓小平作了《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周恩来作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
大会讨论通过了《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年至1962年)的建议》。
中国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69年4月1日至2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代表1512人,代表全国2200万党员。由于当时各地党组织处于瘫痪状态,无法正常进行代表的选举。一部分原八届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处在被审查或监禁中,未能作为代表出席九大。
1969年3月9日至27日,九大预备会在北京召开。毛泽东在预备会上提出九大的任务是总结经验,落实政策,准备打仗。它成为九大的指导思想。
九大正式会议上,毛泽东主持了开幕式,并致开幕词。林彪代表中共中央作了政治报告。
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和党章修正草案。九大通过的新党章,错误地把“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林彪“是毛泽东同志的亲密战友和接班人”写进了总纲;对毛泽东思想作了歪曲的阐述;取掉了原党章中党员权利一节,取消了党员的预备期,取消了中央书记处,取消了中央监察委员会等机构。
实践证明,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指导方针都是错误的。
中国共产党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73年8月24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
这次大会是在粉碎林彪反革命集团以后,周恩来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全国各方面形势有了好转的情况下召开的。
大会的议程是:(1)周恩来代表中央作政治报告;(2)王洪文代表中央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并向大会提出中国共产党章程(草案);(3)选举中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
大会通过了政治报告、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十大党章保留了九大党章中关于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基本纲领、基本路线等内容,在结构上作了些调整,条文部分改得不多。
大会最后选出了195名中央委员和124名候补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