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玥
科技评奖要进行核心性转变,在于利益切割和利益转化,前者针对科技人员,后者则针对社会。利益由社会需求提供,科技水平由奖项肯定,各得其所,评奖才不会变味
科技部日前提出《深化科学技术奖励改革的基本思路》,旨在为科技评价体系及奖励制度“瘦身”。
其实,除“瘦身”之外,科技评奖要厘清的元素还有很多。
目下评奖最受诟病的,莫过于重量轻质,重附加“效益”轻科研本身,重短期利益轻长远效应。“跑要”奖项,旨在“晋升”,导致学术研究积弊丛生,对外虽有“论文总数全球第二”的华丽表象,但论文的低引用率与不断发生的剽窃丑闻,则显示了金玉其外的现实。
对于科技评奖,纵然有“近八成科技人员认为项目评审不公”“近九成科技人员认为科研成果评审和评奖需要公关”等说法,貌似凸显评奖体系最该解决的问题,但笔者以为,公平了又如何?禁绝了公关又如何?科技人员所关注的评奖核心,如果没有改变,即使有所谓客观的评奖环境,也难以改变我国科研种种“不给力”的现状。
科技评奖要进行核心性转变,一在于利益切割,一在于利益转化,前者针对科技人员,后者则针对社会。
许多科技人员如此关注评奖,或为晋升,或为资源分配,或为政绩,究其根本,一个利字作祟。评奖成为发展关键,成则为阶梯,败则为瓶颈,不想方设法“跑要”奖项才怪。因此科技评奖首要之事,就是切断其与相关利益间的链条。去年,数十位政协委员就“科技评价体系及奖励制度改革问题”进行调研,提出了很多观点,第二点即是“淡化科技评价奖励与附加功能的关联”,直指衍生利益。但是,笔者以为,此举不应处在“其次”的位置,它应比“瘦身”更为重要,否则,在逐利本能的作用下,一旦只凭“瘦身”压缩获得奖项的空间,却并未断绝不良需求的涌入,就犹如加阀增压,必将导致更激烈的“跑要”竞争,从而可能催生更多的学术乱象。
切断利益链条,评奖将更为单纯,“目的性”内容无法从中获得学术之外的附加“效益”,必会觉得“无趣”,将自动为纯学术让位,此时再辅以奖项“瘦身”,就能做到优中选优,为评出科技尖端打下良好基础。
同时要注意的是,科技人员的生存与研究,需要技术与资金支持,其自身科技价值也需要得到认同,因此在评奖切割利益链的同时,对科技本身的利益生成也不应忽视,要从由评奖体系催生,转化至由社会应用激发,才能使科技研究不致落入空追荣誉、不食烟火的境地。
著名的“李约瑟难题”肯定了古代中国在发明创造上的巨大超前力,却也直刺近代中国在科技领域的落伍,哪怕在李约瑟逝世多年后的今天,这一现象仍未有所转变。对此,科技评奖的缺陷也难辞其咎。
美国有一个国家技术奖,作为国家级别的奖项,它的种种细节都反映了美国对科技的需求与期待,如在技术产品与工艺领域,它强调的是商品化,要能极大推动社会发展,增加工业的竞争力或能够激励创新。这样的理念,将科技评奖与社会应用紧密地结合起来,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极高,它们产生的社会效益,除可带来市场外,还能为后续或拓展研究提供资本。而这一点,恰恰是我们的评奖体系最欠缺的。其实,在上世纪中叶,美国也经历过专利转化和技术转化率低的阶段,如今却雄踞科技霸主之位,足以证明其所秉承的科技理念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如今很多大学都设有专利事务所,可以成为科技与社会需求对接的平台。这样的载体宜多不宜少,类似与社会对接的方式,也应得到更多鼓励,由企业贡献科研资金也好,委托科研或咨询也好,或者技术交换也罢,科技只有接了“地气”,以公众的生活提高需求为根本,才能真正实现科技价值。而对于科技评奖来说,不妨“滞后”一些,等待科技成果的社会效应得到验证再考量其得失,也不妨放低身段,请社会力量从应用的角度给出评价,从而使科技进步更有效地成为社会的主要推动力。
还是说美国国家技术奖,这是一个纯荣誉的奖项。其实我们的评奖也应如此,利益由社会需求提供,科技水平由奖项肯定,各得其所,到那时,科技评奖才不会变味,也不致让人索然无味。在此双重的鼓励下,“钱学森之问”的解答大概也能向前推导一些了吧。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