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巴勒斯坦派别斗争的形成

2012-08-15 00:46许刚雁
黑龙江史志 2012年21期
关键词:巴勒斯坦人哈马斯巴勒斯坦

许刚雁

(包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学院 内蒙古 包头 014030)

延续了半个多世纪的巴以冲突,可以说是错综复杂,旷日持久,巴勒斯坦人民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斗争未能取得应有的胜利。原因是多方面的,它既反映出双方力量上的“落差”,也有其内部的原因,在诸多影响冲突的因素中,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的领导机构没有及时加强自身组织机构建设,在内部未建立起坚定、广泛的统一阵线,而是形成了众多的政治派别,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派别林立的结果就是在共同对付以色列这一问题上,几乎无法形成统一力量。本文就巴勒斯坦民族解放运动中众多派别的形成进行分析。

巴勒斯坦人的早期斗争主要是武装斗争,但规模不大。50年代前期,民族革命的风潮吹到巴勒斯坦,巴勒斯坦难民中开始自发成立各种各样的武装组织,通过游击战,从加沙向以色列发动袭击。但在实力悬殊的情况下没有构成对以色列的威胁。

1960年以后,巴以之间的对抗更加强烈,为了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巴勒斯坦人开始采用恐怖主义手段,向以色列和支持以色列的欧美国家复仇。反以斗争逐渐发展成为有领导的民族解放运动。1964年l月,阿盟各国首脑在开罗集会,号召巴勒斯坦人民负起解放自己家园的重任,5月,来自散居在10个阿拉伯国家的巴勒斯坦人的代表422人在耶路撒冷集会,在约旦成立了以巴难民武装组织中力量最大的“法塔赫”(意为“胜利”)为主的“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以下简称“巴解”),其最高权力机关为“巴勒斯坦民族委员会”,选出了巴解组织的第一任主席——集会的组织者阿赫默德·舒凯里。会议通过了“巴勒斯坦民族宪章”,指出巴勒斯坦人民的基本目标之一就是解放巴勒斯坦家园,摧毁占领巴勒斯坦的以色列国。[1]P374巴解包含8个不同背景的抗以政治组织派别,这些派别在遵守《巴勒斯坦国民宪章》的前提下,保留自己的组织体系。其中最大的组织法塔赫成立于1958年,其创建者和领导人就是雅西尔·阿拉法特。

1965年1月起,法塔赫及阿拉伯民族主义运动所属的“归国英雄”、“复仇青年”等组织开始进行武装斗争。1967年12月,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简称“人阵”)成立,成立宣言中声称“武装斗争是惟一行之有效的方式;敌人懂得的惟一语言是革命的暴力”,[2]P28。但是,当时任巴解组织主席的舒凯里没有采纳各抵抗组织的建议,没有把武装斗争提上巴解组织的议事日程,引起了各抵抗组织的强烈不满。

1968年7月,在巴解组织第四次全国委员会会议上,法塔赫等主张进行武装斗争的组织占据统治地位。会议对1964年通过的《巴勒斯坦国民宪章》进行了重大修改,突出了武装斗争的思想,其中明确规定,武装斗争是解放巴勒斯坦的惟一正确途径,还规定游击队行动是巴勒斯坦人民解放斗争的核心。[3]P147-153通过修改《国民宪章》,巴勒斯坦斗争方式最终以官方文件的形式被确立下来,各抵抗组织在不同程度上以此方针为指导,进行武装斗争。与此同时,巴解组织明确表示反对各种政治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方案。所以,一直到1974年中期以前,巴解组织拒绝一切政治解决巴勒斯坦问题的方式,高举武装斗争是惟一正确方式的旗帜。各组织在斗争方式上也保持一致立场。

但从60年代末开始,由于意识形态、斗争方式、主张等原因,巴解组织开始分裂。反对派主要有“人阵”和“民阵”。

“人阵”,过去从属于巴解,由“巴勒斯坦解放阵线”、“归国英雄”和“复仇青年”3个巴勒斯坦军事组织在叙利亚合并而成,就军事和政治能量而言,是仅次于“法塔赫”的第二大巴勒斯坦人组织;“解放巴勒斯坦民主阵线”(简称“民阵”)是于1969年2月,由于意识形态上的分歧,脱离“人阵”成立的。

“人阵”和“民阵”都属于比较激进的势力,反对用政治谈判的方式解决巴以问题。“民阵”在强调主要敌人是以色列犹太复国主义的上层统治集团的同时,还提出巴勒斯坦革命必须首先消灭阿拉伯世界的保守制度。“民阵”主要在以色列和被占领地区开展武装行动,其行动方式是从事小规模的爆炸、袭击和劫持人质等。

进入20世纪70年代,特别是第四次中东战争以后,阿方领导人转向现实主义的想法,开始谋求与以色列和平共存的道路。巴解组织的斗争方式转变为武装斗争与政治斗争并举的策略。1974年2月,法塔赫、民阵和闪电3个组织联合公开提出战略目标分阶段实现的方针,主张首先在约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带建立一个民族权力机构,以此作为实现最终战略目标的第一步,同时强调对整个巴勒斯坦拥有主权。1974年6月,阿拉法特把建立“小型国家”的设想提交给巴勒斯坦全国委员会会议讨论。在讨论中,虽然巴解内部意见有分歧,但还是肯定了分阶段建国的战略目标,并在最后发表的《十点纲领》中宣布“在解放了的巴勒斯坦部分国土上建立一个民族的、独立的和战斗的民族权力机构”。

但也就是在这次会议上,巴解组织发生分裂,“人阵”反对阿拉法特参与政治解决中东问题,宣布退出“巴解组织”执委会。10月,人阵、人阵(总部)、斗争阵线和阿拉伯解放阵线等组成“拒绝阵线”,反对政治外交解决方式,要求继续进行武装斗争,解放巴勒斯坦。

进入80年代以后,以色列利用黎巴嫩战争打击巴解,巴解武装力量损失惨重,失去了黎巴嫩南部最后一块抗以武装基地,武装力量被迫撤退到周边8个国家,巴解组织总部也撤到了远离前线的突尼斯。这些在客观上造成了巴解武装力量的分散,严重削弱了巴解的力量,使巴解组织的武装斗争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困难。

面对现实,“法塔赫”在巴勒斯坦问题上的立场逐渐趋于温和、务实,主张承认以色列的存在,同意在“以土地换和平”的原则基础上和平解决阿以冲突。由此导致了巴解组织又一次分裂,1983年5月,法塔赫发生内讧,分裂成“民主阵线”、“民族阵线”和法塔赫为代表的巴解组织主流派。巴解组织内部多个组织在指导思想、斗争方式等方面,出现了严重分歧,进而演变成巴解两大派别之间的武装冲突。

与此同时,由于美国公开偏袒以色列,强行占领巴勒斯坦人的土地,阿拉伯人正当权益长期得不到维护,在双方力量对比悬殊、失望与无奈,巴勒斯坦人无法进行正常斗争的情况下,部分激进分子产生绝望情绪,一些组织开始采取以死相拼、同归于尽等方式对抗以色列和美国。哈马斯、吉哈德等极端组织开始出现。

“哈马斯”自1988年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同以色列的暴力斗争,组织迅速发展,特别是1989年“伊斯兰圣战组织”遭到以色列镇压,该组织的许多成员并入哈马斯,其势力和影响大增,成为一支活跃在被占领土上有相当实力的原教旨主义激进势力。哈马斯主要是袭击以色列的军事目标和民用设施、制造爆炸事件、绑架或暗杀以色列人等。“吉哈德”属伊斯兰极端组织,八十年代后期由穆斯林兄弟会中的激进派发展起来,其宗旨是通过圣战反对以色列对巴勒斯坦领土的占领,解放巴勒斯坦,建立独立的巴勒斯坦伊斯兰共和国。

至此,巴勒斯坦的民族解放运动分裂成了三大派别。即以阿拉法特领导的“法塔赫”为首的巴解组织主流派,赞成通过政治手段解决巴以问题。这一派得到多数巴民众的支持以及国际社会的承认;以“人阵”和“民阵”为主的激进派,主张用武力的方式解决巴以问题;以“哈马斯”和“吉哈德”为代表的极端派,主张暴力斗争,走极端主义的路线:以武力彻底占领从约旦河西岸到地中海的“全部巴勒斯坦”土地,完全消灭以色列。他们与巴解组织的根本分歧就在于,他们确信以色列不会将到手的土地拱手相让,只有通过武装斗争才能收复失地,因此,反对巴解通过政治手段解决巴以问题。

巴勒斯坦的派别斗争在巴勒斯坦抵抗运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加剧,使得在反对以色列的斗争过程中无法形成一只团结、有战斗力的队伍。从一定意义上说,巴勒斯坦抵抗运动内部的不团结、派别林立和分歧斗争是造成巴勒斯坦弱势地位的一个重要因素,决定了它处处受制于以色列的被动局面,也决定了它的建国道路是漫长和充满荆棘的。

注释:

(1)M.特斯勒.以色列-巴勒斯坦冲突史.1994年英文版。

(2)Riad EI-Rayyes&Dunia Nahas,Guerrillas for Palestine,Croom Helm Ltd,1976.

(3)See Aryeh Y.Yodfat and Yuval Arnon Ohanna,PLO Strategy and Tactics,Croom Helm Ltd,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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