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尊重”作为一种价值观的意义※

2012-08-15 00:42李德顺
党政干部学刊 2012年5期
关键词:价值观念尊重信念

李德顺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谈谈“尊重”作为一种价值观的意义※

李德顺

(中国政法大学,北京 100088)

从实现人生价值的角度看来,我们生活在一个迫切需要理解和践行“尊重”的时代。什么是尊重?本文以哲学上价值和价值观念研究的成果为基础,从人的主体性高度对它做了考察,指出:人懂得自我尊重和相互尊重,是具有了权利与责任相统一的主体性意识的表现,是人的价值观念觉悟的一个尺度。本文同时还通过“尊重”与传统的“尊敬”和具有宗教意味的“敬畏”之间的比较,力图阐明一种“以人为本”所应有的道德观念。

主体性;价值观念;公平正义;尊重;尊敬;敬畏

“尊重教育”在现在还比较超前。十几年前提出就更超前了。我从哲学研究方面,知道尊重这两个字的分量,懂得尊重是一种高尚的、坚定的信念。所以这些年,只要课题组一叫,我就来,从理论上给予支持、呼应。

为什么这么看重?我觉得尊重是每个人都应该有的价值态度和价值立场。对尊重的理解就要从人的价值、价值关系、价值观念高度上来进行深入思考。

一、怎样理解价值和价值多元

价值是什么呢?哲学上的价值概念就是“好、坏”。好坏问题就是价值问题。跟好坏相类似的,我们日常生活中许许多多概念,比如善恶、美丑、得失、利弊、祸福、荣辱、轻重缓急、重要、应当不应当,等等,都可以用“好坏”来表示。

世界上很多事,我们观察思考的不是它存在的本身,不是一个事物存在的本性、本来面目和规律,而是说它的存在有什么“意义”,对人来说它是“好”还是“坏”?是祸还是福?是善还是恶?是美还是丑?……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好和坏”这个词用的特别多,但是谁认真琢磨过它是什么意思?这是个价值论的问题。

价值不是任何事物的存在,也不是任何事物的本性。任何东西本身都没有好和坏这样一种特性。好和坏是因人而异,跟人发生关系才形成的。世界上一切事物的好坏、善恶、美丑等,都是以主体、人为标准区分开来的,并不是它固有的。比方说,一双鞋本身并没有“好穿”或“不好穿”这样的特性,好穿不好穿不是它的存在本身,而是它和人的关系状态。

我们过去有很多观念,如“人之初,性本善”,从先秦开始提出性善论、性恶论,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争了两千多年,没有一个标准答案。说性善的人可以举很多例子,说人性恶的人也可以举很多例子。人性到底是善还是恶呢?几年前,复旦大学的学生到新加坡参加大学生辩论赛,决赛的题目是“人性善还是人性恶”。他们抽到了正方“人性善”,辩赢了。记者去采访他们,问:假如你们抽到了“人性恶”也能赢吗?学生说,也能赢。记者问,到底人性善还是人性恶呢?就说不出来了。我说,误区出在一开始提出的问题本身。我的回答是“善恶非性也”!善恶就不是性,所以不能说人性是善还是恶。说一个事情是善还是恶,取决于谁说,根据谁的标准和尺度来说。比方说,人有天性,小孩刚生下来要吃奶,这是天性,是事实。这个天性是善还是恶呢?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说法,有的人说善,孩子依偎在母亲怀里吃奶,好好长大,孝敬父母,因此证明人性善;有的人说孩子一生下来就知道拼命吸母亲的奶汁,都吃到自己肚子里,少给一点都不干,自私,这证明人性恶!其实,这两种说法都表达了作出判断的人他自己的价值标准。小孩吃奶就是天性,这个天性是客观的,是事实。说它是善是恶,是看你用什么样的尺度和标准来说。人有人的本性,但本性并无善恶之分。善恶是用人的眼光和要求、人的尺度给做的评价。

一切事情的好和坏都不是本身固定不变的,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本性就是好,或者有什么东西本性就是坏。像水和火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水火本无情”,就是水火本无好坏,就看它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以什么方式、和什么样的人发生关系。我们把鸟类分成益鸟、害鸟,把昆虫分成益虫、害虫,这个益和害都是以人为准的,都是以人的生活条件和需要为尺度的。鸟虫本身没有哪个专门为做好事或专门为做坏事而生的,它们就是照它们的本性去生存。善恶美丑得失利弊祸福荣辱都是这个样。

有些东西的价值,大家并不说是对谁而言,而是一致认为,这实际上是对人的一般情况而言。比如阳光是好东西,是能量的源泉。但在暗室里洗照片时,你说阳光是好东西,让我给你一束阳光吧,那人就跟你急了。适合于普遍的一般的人的需求和适合于某些人的特殊的需求,是有差别的,就像足球比赛,球踢进门了,你说是好还是坏,是输还是赢?进一个球是事实,是输还是赢,那就取决于对哪个主体而言。价值就有这个普遍的特性。一切价值现象,所谓善恶美丑得失利弊祸福好坏,凡能用“好坏”这个词判断都有这个特点。

所以,要说一个事情是好是坏,概念一定要清楚,主体一定要明确,都要弄明白它是对谁的价值,对谁的价值要以谁为主体,以谁为尺度。比如家长教育孩子,当然是为孩子好。但是究竟孩子需要的是什么?很多家长只是按照他自己的需要,用自己的想法和动机去要求孩子,施加很大的压力,结果孩子不接受,教育效果反而不好。家长总是说“你给我怎么怎么地,你给我好好吃饭,你给我好好念书”。孩子就会说:我干吗为你好好念书,你那时候也没有好好念书呀?可见价值主体错位,价值判断就不能有效地执行。

但这不是说,价值是主观随意的。不是想说它好它就好,想说它坏它就坏。还要区分人的主观判断和客观意义。价值是主体性的,但不是主观随意的。像“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利于病是指客观作用,而苦口难吃则指主观反映;忠言,客观上对你好、有益的建议,你主观上不爱听,不喜欢。我们有时候做价值判断,判断不对,就是因为不知道以什么为尺度,以什么为标准。以客观东西为标准,还是以主观要求为标准。

价值因为是主体性的、因人而异的,所以同一个事情,同一个对象,对不同的主体来说有不同的意义,价值判断总是多元的。比方说,要说一个事实这可能没有分歧,地球是圆的,一加一等于二。但对一个事实作出价值判断,问题就复杂了。不同的人,从不同的立场、不同的利益角度出发会作出各种不同的判断。像我们的改革,一定会有人说好,有人说不好。因为改革本身就是一种利益关系的调整。一调整,就肯定有人获益,有人不获益,有些既得利益就要受到冲击,因此就会有些人反对改革。说改革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就要认准一点,就是听谁的?以谁的判断为准?也就是说,改革到底是为了谁?你为了谁,你就得听他说好,他没说好,你就没有做好。改革是为什么?是为改善人民生活,是为解放发展生产力,让全体人们富裕起来。所以邓小平说,要看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高兴不高兴。任何一件事情,让所有的人都说好是不可能的。既有人说好,又有人说不好,那怎么办呢?你心里就要明白,我这个价值实践究竟是为了谁?谁是我这个价值的主体,只能坚持这一点。在价值选择中,因为价值是多元的,每一件事情的价值判断、价值选择都有多种多样可能性。那么你要什么,一定要清楚,为了谁,到底要什么,一定要清楚。

讲到价值多元,就总会有人问“如何统一”?我说,统一不是单一。要明白是什么样的统一?是多样化之间的和谐,还是单一化?马克思说过,想让大地上只开一种颜色的花朵是不可能的,你没权利,也做不到。我的提议是“面对多元化,坚持主体性”。首先要承认多元化,别不承认多元化。这就像在十字路口,朝东南西北四个方面走都有。你没权利,也做不到让所有的人都只走同一个方向。但是对于一个人来讲,却不可能朝四边走,你只能走一个方向。你是谁?你要上哪儿去?你要做什么?你必须把目标认准了之后,坚定不移地走这一个方向。如果你今天看见人往这走,你也往这走;过两天看见人家都往那去了,你又跟着往那走。古人说,东施笑颦,邯郸学步。讽刺这样的故事很多,就是找不到主体。

不承认多元化是一种自我欺骗,一种幻想。在承认多元的基础上,认真思考我们自己到底要干什么,能干什么,该干什么。认准这一点,坚定不移。现在不是说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么?这就是坚持自己的主体性,我们既不是搞苏联的社会主义,也不搞西方的资本主义,更不能回到什么封建主义去,我们只能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总之,我们干什么事情要坚定不移地走自己的路。理解价值的本性关键就在于理解两点:一是人们现实选择的多元,多元化的权利,多元化的现实;二是在这个基础上认真地思考、明确、贯彻我们自己要追求的东西。这就叫“面对多元化,坚持主体性”。

二、价值观念的特点

我们经常说的价值观,在学理上应该叫价值观念。价值观是指一套学问,而价值观念是一种立场和态度。这就像宗教学和宗教信仰,一个宗教学家有很多关于宗教的学问,但自己不一定信教。同样,一个犯罪学家很懂犯罪,但他自己并不是罪犯;有的伦理学家在道德上懂很多,但他自己不一定道德高尚。上述教徒、罪犯、一个有道德的人的那种心态,就属于价值观念的表现了。

价值观念一般定义为:人们关于基本价值的信念、信仰和理想的体系。价值观念一定是关于价值的观念,例如人们认为什么是善恶,什么是美丑,什么是正义非正义,什么是光荣耻辱,什么是幸福灾祸……关于这些的一些基本的态度,构成了价值观念的思想内容。而价值观念特有的思想形式,就是六个字:信念、信仰和理想。价值观念跟科学知识理论不一样,科学知识体系它的思想形式叫做:概念、判断、推理,理性的逻辑体系。而价值观念是和人的思想、感情、态度联系在一起的,价值观念总体上就是人们心中信什么、要什么。它以信念、信仰和理想这种方式存在在人们头脑当中。

人们信什么,具体的内容叫信念。比如:有人相信“开卷有益”,有人不信;有人相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人不相信,说“好人没长寿,坏人活不够”;有人相信“正义必胜”,有人不相信;有人认为世界上的事情能够无中生有,有的人不相信,认为“无风不起浪”;……大大小小的信念很多。有了信念以后,人的心态、人的行为就不一样。比如不相信善有善报的人,他可能就无所顾忌。只相信开卷有益的人,他读书就不太挑拣,不相信这个的人,先要问问哪个书好,他才去读。

各种信念当中,有一个最高的、最终的、统帅一切的信念,就是信仰。信仰是价值观念的核心。信仰是人的精神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形式,人生要有信仰,没有信仰就是没有归宿,没有支撑的灵魂。人都要有信仰,问题是信什么?有的信神,有的信天,有的信命,有的信科学,有的信权力,有的信金钱,等等。

信仰和宗教不同。外国人常说中国人没有信仰。我说他们不懂得区分信仰和宗教。中国人不是没有信仰。中国的文化传统是人本主义的信仰态度。中国人一向信天,天理、天命、天意、天道。但这个天不是大自然的天,也不是上帝和神居所的那个天,而是人的最高力量和智慧的一种投射,就是我们自己良心、智慧、力量最高集中体现的那样一个理念。中国人是有信仰无宗教。中国传统中对宗教和神是不大严肃的。如鲁迅说:老太太想抱孙子就去拜菩萨;想发财就供财神;想出个念书做官的,就拜圣人,用得着哪个就信哪个。走遍全世界,只有中国文化中把释迦牟尼、孔子、老子三个教主塑在一个殿里,而且非常和谐。

信仰是人之为人的一个精神存在。把信仰再转化成为人追求的目标,就构成理想。理想是信仰的目标化、形象化。人们信仰什么,就按照他的信仰去构造未来。比方我们信仰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是一种科学理论,它预见人类未来社会要走向共产主义,那么,实现共产主义就是我们的理想。

总之,信念、信仰、理想,这是构成价值观特有的思想形式。要了解一个人的价值观,就要了解他到底要什么、信什么,这个跟他有多少知识,有多少学问没关系。科学那么发达,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科学家也进教堂?因为信仰这种现象可以在知识之内,更在知识之外。爱因斯坦曾打过一个比方:画一个圆圈,把人类的已知都画在圈里面,那么圈外面是未知。已知越多,周长越长,那么圈外面的未知也就越多。人们要面对很多未知的时候,靠什么去做判断呢?就是信念和信仰。就是说,我们的知识总是有限的,而在知识之外支撑人们生活的是信念、信仰和理想。反过来,信念、信仰和理想也决定一个人的为人处事。

什么叫思想成熟?人的精神上真正成熟,就是看他的价值观念,他有没有自己人生的信念、信仰和理想?有了这个,这个人在精神上就真正成熟了。如果拿知识做标准,那么念多少书、念到哪一级算是成熟?有些人可能书念得很多,学问很大,但这人人品可能不怎么样;有些人没念多少书,知识不多,但他的人品很好。这是由什么决定的呢?就是他这个人脑子里究竟信什么、要什么、追求什么。这些决定一个人的思想品德的面貌,精神成长和成熟。有的人很坏,因为他就是一个极端封闭、极端自私的人,他干什么事情都这样,他的价值观念非常清楚、非常彻底,你可以不赞成他,但不可以说他不成熟。不成熟是一会儿这样,一会儿那样,什么都拿不准。总之,决定一个人的人品、思想面貌、精神品德的东西,不是他有多少知识,而是他有什么样的价值观。

价值观念是人的精神成熟的主要标志,一个社会也是这样。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来讲,价值观念就是它的意识形态。推翻一个社会要先造成舆论,摧毁它的意识形态;要建设一个社会也要形成它的新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就是国家、社会的价值观念。所以社会变革时期,价值观念的冲突是非常激烈的。越是在社会发展迅速、社会变革的时候,新的旧的、左的右的各种价值观念就会冲突。

信念、信仰和理想体系是从哪儿来的?它不是从别人那儿模仿来的,不是能够简单地接收的。按照马克思的观点,社会意识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一个阶级或者一个人,他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是和他的社会地位、他的根本利益、他的亲身生活经历相联系的。这就是他的客观决定他的主观。像鲁迅说,《红楼梦》里贾府的焦大是不爱林妹妹的。焦大的社会地位,他的生活条件和生活方式,决定了他娶媳妇的标准,比方说应该粗粗壮壮,能干活,能多生孩子。他要选这样的人,所以他不会喜欢林黛玉那样的。但是贾宝玉,他的生活条件、生活经历,形成了他的那套生活标准,就怎么看都只有林黛玉和他合得来。人的社会地位、社会存在、社会经历决定人们信什么、要什么、不要什么。所以,马克思在为工人阶级确定价值观的时候,就是分析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因为工人阶级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没有比他再底层的了,所以,工人阶级的解放,就和全人类的解放是一致的,在革命中,工人阶级失去的只是锁链,而得到的是整个世界。

要有什么样的价值观,必须联系主体,理解对于他来说是比较合理的先进的价值观,不是去跟别人学什么,别人教给他什么,而是他深刻地认识自己的地位和世界,这叫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一般说来,知识是可以灌输的,价值观是不可灌输的。你灌输的那些东西,如果和他的地位利益不一致,那么他即使接受了也是假的,不会是真心一贯的。真正帮助人们确立价值观,就要把这当做是正确认识自己的过程。毛泽东说,革命的宣传教育是帮助人们正确认识自己的利益和使命,这样他们才能自觉参加革命。不是把你要的东西灌给他、加给他。这样做的话,虽然可以达到一定的作用,但是不能巩固,说到底这终究不是他的价值观。只有和他自己的社会地位、切身利益,和他实实在在的生活经历相一致,而得出来的那些信念、信仰和理想才是他的真实的价值观。

从功能上看,价值观是人们心目中的评价标准系统。人们一旦形成了自己的信念、信仰和理想之后,就会拿它们当尺子、当标准去衡量、去评价一切事物。常说“人人心中有杆秤”。这杆秤就是价值观念——叫做评价标准。价值观念也就是人们心目中用来评价事物的标准。价值评价、说好说坏是可以变的,但是尺子和标准它是不会轻易变的。人一旦形成什么样的价值观,他就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他的基本价值观变了,这人就会大变样。就像一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如果变了的话,这个社会性质都得变,变成另外一种社会体系了。

我们现在为什么越来越重视价值观念?我研究价值观念问题从1987年开始,到现在也二十多年了。我一直呼吁要重视价值观念建设。中国要走向现代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得有一套明确的、新的价值观的体系。不然的话,我们民族的凝聚力、战斗力就会很差,我们就会和我们自己做的事情打架,就会很乱。如果我们没有自己新的、先进的价值观,天天跟着世界潮流走,学外国,什么都学,过20年、30年,中国的科学技术、工业、农业都上去了,经济上成为世界一流大国,但我们思想文化会成为二三流国家。所以要重视我们的价值观建设。

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念,包含一系列的层次。其中作为全体中国人民大家共同的理想和信念的价值观念,我们有一个很好的表述,就是前些年说的“富强、民主、文明”。我们现在这个时期,现代化建设时期,全国各族人民、各个阶层的人,大家都没有分歧、共同认可的是要把我们国家建设成一个富强的、民主的、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富强、民主、文明这六个字挺好,没有什么分歧,而且都知道可以干什么:“富强”是指经济和科技;“民主”是指政治;“文明”是精神文化。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即社会主义究竟遵循什么样的价值理念,把握什么样的价值标准,追求什么样的价值目标?最终凝聚到一点上,就是“公平正义”。这是马克思早就讲明白的道理,在现实中也是人们理解社会主义的核心特征。

我曾经与西欧九国的一个价值观研究机构做过同样的调查。他们在欧洲做调查,我在国内做调查。结果较为一致地发现:凡是认为自由比平等更重要的人,往往更支持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国家他们是稳定的支撑因素;而凡是认为平等比自由更重要的,则较为反对资本主义,是资本主义国家中不满现实的人,并且多半倾向社会主义。这使我回想起来,多少年来,我们的社会主义理想,社会主义实践的发生和发展,所最为重视的价值原则,同时也是给人们提供的最大承诺,就是实现社会平等、“共同富裕”。平等更能说明社会主义的本质。诚然,资本主义也会说自由和平等都需要,但当二者相权衡,它往往更重视个人的自由。所以资本主义才以个人为本位,搞自由主义。

为了反对资本主义的不公平,那么,社会主义举起的旗帜就是公平,就是在尊重自由的基础上,实现一种新的社会公平。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这里突出的价值就是公平,也就是胡锦涛同志所讲的“公平正义”。当然,自由我们也需要,但当自由和平等相权衡的时候,平等更能说明社会主义特有的价值取向。社会主义从体制、思想、理念到实践,都高举“消灭阶级、消除两极分化”的旗帜,追求和坚持以平等为特征的公平正义。看我国这些年的社会安定、冲突、动荡,其深层次的原因都涉及到公平与否。所以从理论上看,社会主义最核心的价值,就是在尊重和保障自由的基础上进一步实现以平等为特征的公平正义,这是社会主义后于资本主义、高于资本主义的价值追求。而在我们的传统中,国人历来贵“公”重“平”,讲究公平重于其他。“不平则鸣”是极有代表性的价值取向。公平不公平历来是影响我国社会稳定和发展的敏感因素。所以我认为,以人民为主体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内容是平等、公平正义。从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内涵来看,从制度、体制到机制全面实现真正的平等、公平正义,这正是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核心。

三、对尊重的看法

从国家社会高度上理解的公平正义,落实到个人的思想品德上,就意味着人要有自尊自重、相互尊重的品格。所以“尊重”是一个有大背景的观念。

可以结合价值和价值观的特点来理解尊重。尊重是基于一种理性的价值意识,是基于对价值、价值关系的一种科学的理解而形成的一种理性价值意识。尊重本身就是讲价值的。尊重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不是一种科学知识,它是基于我们对价值现象普遍特征、普遍本性的理解而选择的一种追求。

价值是主体性的,那么,我们作为主体看待一切事物的价值的时候,就要有尊重的态度——对自然界、对世界、对事物。对事物的尊重,是基于我们对事物的本性,事物有它自己的发展规律,是对这点的承认和了解。世界上的事物是不可能完全按照我们的意愿,按照我们的想象去存在和发展的。我们要和它打交道,我们就要承认它有自己的规律,有自己的本性。我们只能认真去了解、把握、服从它的规律和本性,这样,我们才能和它友好相处。这就是对自然、对世界、对宇宙尊重的来源。这样,我们才能达到我们和它之间的和谐的、合理的、有益的各种关系状态。

尊重更在于人的自我尊重。人的自我尊重其实就是一种比较自觉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就是人作为主体,对自己的权利和责任的一种觉悟。我们作为主体的时候,有权按照我们自己的需要和尺度去做事,因此,我们也有责任承担自己行为的全部后果。这就叫权利和责任统一。自我尊重是对自己权利和责任的统一的一种自觉。人们之间的相互尊重,就是在平等基础上,主体之间的互相承认、互相理解、互相关照。

尊重和尊敬的区别。尊重和尊敬、敬畏是不一样、有区别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尊敬和敬畏,但是没有尊重。尊重的本意在人和人之间是一种平等意识,而尊敬是“下”对“上”的一种态度,是以等级为前提形成的。社会地位、等级,或者年龄、辈份、职务、势力等,是按等级来划分,人们之间不是平等的。对于每个人来说,其他人都是两种:一种是高于他的人,一种是低于他的人。人们对高于他的人必须尊敬,对于低于他的人则要求人家来尊敬他。这是在等级差别基础上形成的。

费孝通先生研究过中国文化,叫“差序格局”,说咱们中国人看别人,都不是平等地、独立地看每个人。长期以来形成的观念就是以自己距离远近为尺子,跟我距离越远的关系越淡,跟我距离越近关系就越密。这样看,办事情就得拉关系、套近乎,这就成为人治社会的一个基础。人和人之间,你有你的一个圈子,他有他的一个圈子,每个人都守自己的那一个圈子,你在你的圈子里的地位,拿到圈子外不适用;对圈子内的人是一种态度,对圈子外的人是另一种态度。人和人之间,如果不是每个人都一样的平等,那就谈不上基于平等的尊重。在我这个圈子有效的游戏规则,到你那个圈子就不管用。我要到你那个圈子,我得找你那个圈子的游戏规则,没有一个全社会大家统一的、都看得见的、一样的规则。如果全社会大家都有一套透明的、统一的规则,那么就需要法治。人治社会里,就是一个圈子一个圈子的行为规则。人和人是不平等的,叫贵贱亲疏。特别讲究私人之间亲疏,不懂尊重。一般人说,我凭什么尊敬他呀,一定是因为他比我强、比我地位高、比我有劲,能压着我,我才尊敬他。你不压着我,我凭什么尊敬你呀。不把每个人都看做是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而把每个人都看做是某一个等级上的附属品,那就形不成普遍的尊重。所以,人和人之间越是强调等级秩序,就越不会尊重人。可能有尊敬,一看大官来了,有钱有势的来了,对他就格外的腰弯一点、眉毛往下低一点;看见比自己弱势的人,就可以在他面前趾高气扬,不理睬他、不尊重他。“前倨者后必恭”,大伙都不是站直了的。这是多少年来形成的。

为什么说“尊重本质上是自我尊重”?我认为,一个人怎样对待别人,实际上就是他怎样对待自己的一种投射、一种反映。如果一个人看待自己,我就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我就过自己应该过的日子,我这样就有理由、有权利值得尊重。那么,我看见其他每一个和我一样的人,尽管他没有当什么官,没什么权势,也和我一样都是值得尊重的。如果非得要他有权、他有钱、他立了大功等,我才尊敬他;那么反过来看自己,认为我有权有钱时就应该享受尊敬,那么没有这些时,我就矮人三分了。用这样的尺度来看人看自己,互相之间就达不到真诚的尊重,而只能追名逐利,势利心态就会出现。

传统的理念,是儒家讲的“尊尊亲亲”、“长幼有序、尊卑有别”,代表了过去封闭的农耕社会的观念和态度。这种尊敬建立在各种各样等级差别基础上,这样的尊敬观念不是我们现在讲的尊重。我们讲的尊重是每一个人,他承认自己和别人一样有平等的生活发展的权利和责任,立足于从这一点出发去理解和承认其他人有同样的、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在平等的观念上,才能真正实现相互之间的尊重,真诚的、不掩饰、不做作的那样一种尊重。

尊重和敬畏的区别。敬畏是宗教神秘主义的一种理念,他也不是让人和世界平常亲近,而且是让人和神,人和宇宙之间保持畏服。敬畏不但有“敬”,还有“畏”。古人讲敬天畏命,畏天命、畏君子、畏大人。现在也有人讲要倡导敬畏意识,认为人要什么恐惧都没有,就得变坏;要想让人们变好不变坏,就得在人们心中埋下点恐惧的种子,让他有所顾忌、有所害怕才行。但是,我们要保护环境,就非得加上“畏”字,让人怕才去保护吗?我说,我们之所以要保护环境,就是因为我们认识到环境和我们是一体的,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这不是要怕什么,不要把环境和冥冥之中的某种天意、某种人类不可抗拒的、不可预测的某种神秘的东西联系起来,像一把剑一样悬在人们头上,以为让人们害怕一点,收敛一点,才能好一点。这其实是一种宗教式的思想灌输。

把尊重理解成敬畏,这并不是一种平等,不是一种主体的意识。为什么怕?怕谁?怕什么?人当然是有怕的,但这个怕是在自己认识、探索、实践过程当中,对自己行使权力后果的一种责任感。我认为应该把他变成一种责任感而不是一种恐惧。那种宗教化的恐惧,就是暗示给你造成某种神。把现在活着的人造成神,是邪教的特征,把某种说不明白的或看不见的东西造成神,是一种神秘的蒙昧主义。这类东西我都不赞成。神谁也没有见过,凡是造神的,最后都是让人听神的。有上帝了,但见不着,就得让人听主教的;有神仙了,咱们也见不着,就得听法师的、跳大神的、相面的、算命的。有的人把自然界、环境生态也造成神,但那个动物什么想法咱们也不懂,就只有听那些造神者来解释,最后就听他来指挥了。凡是这种把人导向马克思所反对的神秘主义方面去,千方百计压制人、束缚人的观念,我认为都和我们所说的尊重相违背。尊重就是真正承认人的权利和责任,人们平等地承认人们的权利和责任,并且承担人们的权利和责任。

所以,这样一种和尊敬不同,和敬畏不同的尊重的理念,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看起来是非常超前的,其实不过是一种自觉而已。从理论上看,我们现在的人、以后的人,大家当然都应该站直了活着,自己自立活着,用自己的脑子想问题,用自己的肩膀担责任。应该是这样活着。但是实际上,多少年来我们不会这样活着。一些人还不太懂尊重,往往既不尊重自己,也不会尊重别人。现在不只是我们,从联合国开始,已经开始倡导尊重理念。但是,从开始倡导到能够实现,这个之间的距离还是比较大的。尊重既涉及社会体系,又跟个人的思想修养相关。达到尊重,懂得尊重,这是一种新的境界,需要有新的面貌。目前,我们正在创造这样的条件,开始让人活得有点自由,有点尊严,有点体面,开始朝着这个路上走。现在的社会条件有利于我们培养有尊严的个人。咱们从中小学教育开始,不断地加强尊重意识宣传、教育,非常有意义。

责任编辑 姚黎君

B0

A

1672-2426(2012)05-0003-06

李德顺(1945- ),男,河北丰润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论、当代文化等。

※本文系作者应邀在北京市“尊重教育”课题组举办的“中小学德育研讨会”上的报告。

猜你喜欢
价值观念尊重信念
为了信念
新时代价值观念冲突与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发展研究
发光的信念
信念
文化流动视域下的城市价值观念创新:以“深圳十大观念”的生成为例
信念的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