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骚》注释商补

2012-08-15 00:45朱家亮
大家 2012年16期

朱家亮

《离骚》向称难解。人教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第二册,节选了《离骚》中的一部分,为了帮助阅读,文下也给出了较为详尽的注释。但总觉得有些注释或不全面,或不够准确,故择选数例,商补于下。

太息:语出“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课下注“太息”为“叹息”。不当。此注没有充分释出“太”字的含义。古汉语中,“太”、“泰”、“大”三字常常通用。如“公子侔隐机大息,仰天而笑曰……”(庄子·秋水)而“太息”即“大声叹息;深深地叹息”(辞海)。又如:“于是韩王勃然作色,攘臂瞋目,按剑而仰天太息曰:寡人虽不肖,必不能事秦。”(《史记·苏秦列传》)司马贞索隐曰:“太息,谓久蓄气而大吁也。”亦即“大声叹息”或“深深地叹息”。如此,“太”当理解为“深深地”为是。

民生:出处同“太息”句。课下注“民生”:“百姓的生活。一作‘人生’。”此注不当。此处“民生”,与下文“民生各有所乐兮,余独好修以为常”之“民生”相同,皆应释为“人生”。而《离骚》中的:“终不察夫民心”、“民好恶其不同兮”等“民”也泛指“人”。王逸、洪兴祖、朱熹等古代以及今天的许多注家,注“民生”为“百姓的生活”或“人民的生活”,以“哀民生之多艰”作为屈原同情人民生活困苦的依据,实误。

蕙纕:“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课下注此句:“既因为我用香蕙作佩带而贬黜我啊,又因为我采集白芷而给我加上罪名。……蕙纕、揽茝,比喻高尚的德行。”此注可商。“蕙”、“茝”均为香草,亦如《离骚》中屈原征引的江离、木兰、留夷、揭车等众多香草一样,比喻诗人自己的高尚德操。“蕙纕”是“纕蕙”的倒文。纕,佩带,本为名词,此处转化为动词。“蕙纕”即“纕蕙”,言佩带香蕙。这样,与下句中“揽茝”的词性结构就一致了。而作为两个动词性的短语,“蕙纕”“揽茝”理解为名词性的短语“高尚的德行”,则明显失当。《离骚》中,诗人创造出了一系列具有象征性意义的香花美草意象,以采摘、佩带各种香花美草比喻自己道德的汲汲好修。而这些香花美草也就构成了诗人“内美”、“修能”、“高洁”、“昭质”品德的象征。故“蕙纕”“揽茝”还是理解为“追求高尚的德行”为是。

灵修:《离骚》中“灵修”凡三见,除了课文节选中的“怨灵修之浩荡兮,终不察夫民心”一处外,另两处分别是“指九天以为正兮,夫惟灵修之故也”,“余既不难夫离别兮,伤灵修之数化”。故楚之地,将神称为“灵”;“修”,修明之意,意同圣明。“灵修”本指神界圣贤,故《离骚》中以“灵修”为君王的代称。汉王逸《楚辞章句》注“灵修”:“灵,神也;修,远也。能神明远见者,君德也,故以喻君”。今人刘永济《屈赋通笺》释为:“灵修者,神明广远之义,盖托名于天神,而寓意于国君也。《九歌》之‘留灵修’,亦作此解”。其说近是。课下释“灵修”:“神仙,这里指君王”。太过笼统。

偭:语出“固时俗之工巧兮,偭规矩而改错”。课文释“偭”:“背向,引申为违背。”不确。“偭”有两个意象:向,面向;背,背向。王夫之《楚辞通释》:“偭,面向也。规矩在前,舍之而自为方圆,所谓改错也。”即取“面向”之义,意为面对着现有的规矩,肆意改变、践踏。贾谊《吊屈原赋》:“偭蟂獭以隐处兮,夫唯岂从虾与蛭螾”,亦与之同义。虽然有成语“偭规越矩”,训“偭”为“背”,但《离骚》下文中又有“背绳墨以追曲兮”之“背绳墨”之句,结构与“偭规矩”完全相同,自然不宜再训“偭”为“背”。再者,结合当时善与恶、美与丑、光明与黑暗斗争的严酷性,训为“面向”,更能充分暴露奸佞小人肆意践踏朝纲的恶行,反衬屈原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故以训作“面向”或 “面对”为当。

攘:“屈心而抑志兮,忍尤而攘诟。”课文释“攘”为“忍受”,不妥。“攘”借作“囊”,有囊括、包含之义。囊诟犹言含诟。故二句的意思当为:屈服着委屈,压抑着意志,忍受着责骂,隐含着侮辱。“忍尤”“攘诟”并列,将“忍”与“攘”同释为“忍受”,显然不当。

蛾眉:课文注释为“喻指高尚德行”。译文又笼统的解释为“秀美的蛾眉”。不当,“蛾眉”之本义并未解出。《诗·卫风·硕人》有“螓首蛾眉”之语,“螓首”与“蛾眉”并列,其意为额角如螓蝉之首一样丰满,眉毛像蚕蛾触须一样细弯。古代妇女以青黛描眉,以细长弯曲为美。后世因以“蛾眉”为美女的代称,如白居易《长恨歌》:“宛转蛾眉马前死”。故《离骚》中的“蛾眉”应译为“漂亮”或者“妩媚”。

进不入:语出“进不入以离尤兮,退将复修吾初服”。课下释“不入”为“不被君王所用”。整句译为“到朝廷做官不被(君王)接纳,又遭受指责啊,就退隐了,重新整理我当初的衣服。”按此意为屈原求仕而不得。如此作解,显然与屈原生平实际及《离骚》所述不合。屈原曾任三闾大夫,官至左徒,怎么能说“到朝廷做官不被接纳”呢?“进”为“进仕”,“不入”为“不纳”,但此处连在一起,实为虽进仕但未被君王长久真正的信任。即“进而不入”,该句式又同“听而不闻”、“视而不见”。故此二句意为:“虽进仕于朝廷,欲有所作为,但未被君王真正信任,却反而获罪,只好退回来重新整理我当初的服饰。”

相:“悔相道之不察兮,延伫乎吾将反。”课下注:“后悔选择道路时没有看清啊,我久久伫立而想返回。相道,观察、选择道路”。很明显,对“相”字的解释句子译文和单词释义前后不一,句子译文将“相”解为“选择”,而后面的单词释义却是“观察、选择”,多出了“观察”一意。“相”确有“观察”、“选择”之意,但两个义项是不同的。同一个词在一个特定的语言环境中不会同时含有两个不同的义项。故二者只合选其一。如果释为“观察”,则与后面的“不察”之“察”重复,文意也不畅通,故“相”当只释为“选择”。

芳与泽:文下注释为:“芳,芳香。泽,光泽。”如此,“芳”与“泽”同为下句所言之其犹未亏的“昭质”。然下句句首是一“唯”字,明显具有转折关系。因而照此翻译,文意不畅。按“芳与泽其杂糅兮”文义推论,“泽”当为“芳”的反面义解,这样,上下句的转折关系方可成立。故“泽”非王逸、朱熹等所谓的光泽、润泽之意,而应为王夫之、郭沫若等所谓的污垢。郭沫若《屈原赋今译》:“今按毛诗《秦风》:‘子(岂)曰无衣,与子同泽。’郑注:‘泽,亵衣也,近污垢。’即此‘泽’字之义。”按郭说,“泽”即“襗”也,亵衣,即贴身衣裤,引申为污垢之意。此说近是。陆侃如《楚辞选》也释为“腐臭的东西”。另,《橘颂》有“青黄杂糅”一句,又与“芳与泽其杂糅兮”同构,可证。再,《思美人》中又有“芳与泽其杂糅兮,羌芳华自中出”相似之句,自中而出的“芳华”自然是杂糅一起的“芳”,而非“泽”。故“芳”与“泽”当为词义性质相反的义项。

惩:“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课下的译文:“即使被肢解我还是不会改变啊,难道我的志向是可以因受挫而改变的吗?”后一句虽然用的是反问,但和上一句相同,表达的都是肯定的判断,上下句都出现了“不会改变”的意义,且前一句“改变”的对象模糊不明。这样,读起来不仅明显感到前后重复,而且“志向”与“受挫”也不能搭配。这就说明对整个句子的解释上有不当之处。其原因就在于对“惩”的理解上。课文注“惩,受创而改变。”遍检工具书,“惩”并无此义,即使以之组成双音复合词,亦没有这样的用法。“惩”应作“戒止”解。《辞海》:“惩:戒止。如:惩前毖后。”《中华大字典》,惩:“止也”。许慎《说文解字》:“惩,也。”又,“,惩也。”段玉裁注:“废也”。“惩”即“废”,“废”即“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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