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诗歌:美国现代诗人的人生体验和智性探询

2012-08-15 00:42李海明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杭州310036
名作欣赏 2012年15期
关键词:德伯格弗罗斯特芝加哥

⊙李海明[杭州师范大学人文学院中文系, 杭州 310036]

纵观美国诗歌史,描写城市的诗不多。黄灿然先生说:“无论东方或西方,整部诗歌史基本上是一部农业意象的诗歌史。城市意象较频密地表现于诗歌,是近一百多年来的事。诗人写城市困难重重,读者欣赏城市诗困难又得加几倍。一方面是因为几千年的传统难以摆脱,也没必要摆脱,毕竟最多、最伟大的诗歌都在农业意象库里,就连两位源头性的现代诗人惠特曼和波德莱尔也分别以叶和花来命名他们的里程碑诗集;另一方面是技术进步太快,城市变化也快,原有的意象还未沉淀,还未发酵至可提炼为诗,新的意象又抢眼而来。”①的确如此,但就题材而言,我们不能认为农业意象的诗歌就一定优越于“城市诗歌”。每一代诗人都会有自己的具体生存语境、生命经验,都会有自己心仪的文学题材。但是,不同的题材在诗的旨归上却有相对的同一性——重要的永远不是题材,而是诗人的心灵对题材的把握。因此,城市诗歌同样可以写得精彩。“城市诗歌”的“城市”,不仅仅是典型的都市表象,而更应该是一种心灵状态,诗人将个体生命置身其中,感受城市,感悟城市,在对城市生活的诗意呈现中,美国诗人倾情展示的是他们生命的现代体验,表达的是他们对人类社会问题真相智性的探询及深切的关注。

随着20世纪初西方工业社会的蓬勃发展,城市成了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这是历史的进步,但现代社会中种种尖锐的矛盾也在城市中表现得非常突出。于是,城市也成为了关注人类社会问题真相的诗人们情之所系的重要考察对象。譬如法国大诗人波德莱尔一向被称为“巴黎诗人”,他对巴黎这座现代城市有特殊的感情和深入的认识和体验,巴黎是富有勃勃生机的,但他同时看到巴黎的发展又是畸形、病态的。在《恶之花》里,他着力从城市的阴暗面发掘诗材,通过象征、暗示、影射,间接曲折而又极其深刻地暴露了这座城市的残酷现实。

相比巴黎而言,美国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随着美国经济的发展,纽约、芝加哥等大城市作为世界性城市的地位日益上升,城市也因此越来越引起一些诗人的关注,卡尔·桑德伯格(Carl Sandburg,1878—1967)就是对城市进行认真思考的诗人。海明威在获得诺贝尔奖时曾说,得奖的应该是桑德伯格。②果真如是,说明桑氏的城市诗歌写作已在社会上有了很大的影响。而提到桑德伯格的城市诗歌,不能不提到《芝加哥》(Chicago)一诗。这首以一个大城市命名又通篇只写城市场景的诗是真正意义上的典型的现代城市诗歌。自这首诗1914年刊载于美国女诗人Harriet Monroe主办的《诗刊》(Poetry)至今,就一直引起人们热烈的关注与讨论。有评论家说“它是张牙舞爪的美,是被豺狼盘踞着长满雏菊花的美”③。它的好处就在这里?答案当然不会这样简单。桑德伯格的《芝加哥》一诗为我们画了一幅当时的工业化大城市之像。由于原诗太长,受篇幅所限,且看前面几行:

世界的屠夫,/工具匠,小麦商,/铁路的运动健将和民族的搬运工;/狂暴,魁伟,喧嚣,/宽肩膀的城:/人们告诉我你卑劣,我相信:因为我看到你的涂脂抹粉的女人在煤气灯下勾引乡下年轻人。/人们告诉我你邪恶,我回答:是的,这是真实的,我看见凶手杀人逍遥法外又去杀人。/人们告诉我你残忍,我答应:在妇女和孩子的脸上我看出饥饿肆虐的印痕。④

这首诗写得热闹,活力喷张,有着现代城市文明所特有的凡俗的鱼龙混杂的喧嚣与躁动。因为诗人以拟人的手法来写一个城市,所以对这首诗的解读,关键也就在于如何来评价芝加哥这样一个人性复杂的“人”。我们应该注意的是,诗人在诗中对芝加哥有一个结论性的评语,说芝加哥“凶狠如一只狗,闪着舌头,准备进攻,机敏有如在荒原中搏斗的野蛮人”(savage),后面又说他是一个“愚昧的战斗者”⑤(ignorant fighter)。这一评语与诟骂芝加哥卑劣(wicked)、邪恶(crooked)、残忍(brutal)的人们对芝加哥的认识是有区别的。诟骂芝加哥卑劣云云的是别人,而不是诗人自己。是“人们告诉我你卑劣”,然后诗人才说“我相信”,如此等等。对芝加哥卑劣云云的评价对于诗人而言是一种被动的外加行为,他的心中对芝加哥则另有评价,那就是,他主观上强烈地认为,芝加哥只是一个野蛮的汉子,只是愚昧,尽管有卑劣、邪恶、残忍的行为,但不是他本性如此,只是因为他是野蛮人,因愚昧无知而犯错,重要的是,芝加哥是一个战斗者——这才是诗人所给予的主动性的评价。从他的这一主动的评价中我们不难看出,他是在为芝加哥辩解,他内心深处喜爱的是芝加哥的战斗豪情与勃勃生机,是芝加哥作为屠夫、工具匠、小麦商、铁路运输健将和民族搬运工的充满活力的身份与形象。

这里需要弄清两个问题。其一,诗人对芝加哥卑劣邪恶、残忍的一面虽在前是被动的承认,在后有辩解之嫌,但这并不是说他对芝加哥卑劣邪恶残忍的一面无动于衷,甚至昧着良心,有意宽容。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举出许多的例证,篇幅所限,且看诗人的《港湾》(The Harbour):

穿过杂乱丑陋的街巷/门口站着女人/用饿得深陷的眼睛看。/萦绕着饥饿的手的阴影,/走出杂乱丑陋的街巷,/我突然,来到城市边缘/蓝色湖泊横空夺目而出,/长波大浪在太阳下汹涌,/水花飞溅上曲折的堤岸;/海鸥飞起拍击出风暴,/群集的大片灰色的翅膀,/在飞行时露出白色的肚皮,/在寥廓天空自由盘旋。⑥

这首诗还是写芝加哥的,所不同的是,对芝加哥没有了赞扬之辞,而专写它的丑陋、残忍的一面。诗的前四句写得深沉而哀伤。女人的饥饿让桑德伯格痛心疾首,也是他作为一个芝加哥人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这里显现的,当然是一个诗人的良心。其二,既然诗人对芝加哥的卑劣邪恶残忍并非无动于衷,那么,他为什么不在《芝加哥》一诗中对芝加哥的这一面痛加挞伐,而又偏要为芝加哥开脱罪责,或者至少是从轻发落,只将芝加哥定位在“野蛮人”“愚昧”这一层面上?

要想真正了解《芝加哥》一诗的意义,最好是对比着读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的一首城市诗歌《熟悉黑夜》(Acquainted with the Night)。

我早已熟悉这茫茫黑夜。//我淋雨而出又淋雨归来。/我已把城市灯光界限超越。//我俯瞰城市最悲惨的小巷,/我走过打更巡夜人的身旁,/我垂下眼帘,不愿把话讲。//我站定便消失脚步的声音。/此时一声遥远被中止的喊叫/越过屋顶,传自另一条街心。//不是喊我回去不是说再见 /在更远的非人间的高处,/一座闪闪发亮的钟正倚天高悬。//它报告的时间既不错误又不正确,/我早已熟悉这茫茫黑夜。⑦

弗罗斯特的优秀诗作情感隽永,意味悠扬,言在此而意在彼,以兴味起始,用智慧收束。写乡村如此,写城市亦如此。弗罗斯特的风格与桑德伯格的风格有着鲜明的不同。但两种风格的诗歌都有美的价值。桑氏用一种直截了当的语言让我们痛快淋漓地认识了芝加哥的真相,也就是人类社会的真相。而弗罗斯特却是用意味深长、耐人寻味的方式让我们认识了人类社会的真相。

罗伯特·弗罗斯特被称为工业社会的田园诗人,这一观点几成定评。但本文要强调的是,他诗歌的内涵具有意味深长的城市情愫。诚如黄灿然先生所言:“他的诗竭力要造成一个乡下人在跟其他乡下人说话的幻觉,骨子里却是针对城市听众的。”⑧也许在弗罗斯特看来,不从思想上警戒这些城里人,人类源于大自然、源于田畴间劳作的崇高纯正的心灵会被城市里的诸多邪恶与肮脏侵袭得一塌糊涂,会被城市中人喧哗浮嚣的时尚潮流所淹没而不能自拔。

晚上下着雨,诗中人出来走走,却遇到了许多事。城市中的悲惨、城市中的喊叫、城市中的所见所闻让他不得不思考人性卑鄙的一面、人类社会黑暗的一面。在一首仅仅只有五节十四行的小诗中,有了“最悲惨的小巷”,有了一声“遥远被终止的喊叫”,已足够让读者体验社会的黑暗与夜的黑暗融合在一起的“黑暗”语境。而诗人生活在这样的社会久矣,他早就熟悉了这样的黑夜——此时读来,我们发现“我早已熟悉这茫茫黑夜”是多么有深意的句子。诗人当然不满意这样的社会,于是,他要“把城市灯光界限超越”,要走出城市,走进自然,但弗罗斯特的走却意义深邃。前面说过,为寄托情怀,桑德伯格走出城市去看湖,洛威尔则抬头望月,但月与湖仅仅只是自然界之物。其所寓意的,只不过是以自然的纯净与社会的肮脏作对比而已。弗罗斯特则不仅仅是走出城市,走进乡村原野,他还看到并不真实存在于自然之中的“闪闪发亮的钟”。诗中人既是“淋雨而出又淋雨而归”,在下着雨的天气里不可能看见月,不可能看见星,天空上没有星月的辉耀,还有什么可以被比作“闪闪发亮的钟”?看来,那依天高悬的闪闪发亮的钟,并非真有其钟,只能是亮在诗人心灵上的智慧之光。这跟看纯自然景观的湖与月是不一样的。诗人看到了只有心灵上才有的景象。诗人的这一看,无疑饶有深意,反映了诗人在心灵中对人类社会的评判,对人类未来的构想。诗人超越的不是城市的界限,而是在思想上超越了一种界限。城市的现状,令诗人不满意,这样的现状肯定是错的,但既然是错的,为什么又这样存在?人类为什么又让这样悲惨的小巷存在?让小巷夜深人静时发出凶多吉少的叫喊声?诗人思考着这一切,诗人觉得,在城市中他不可能寻求到满意的答复。于是,他走出城市,走进乡村原野,但他发现甚至在乡村原野里他也找不到答案。于是,他既要超越城市,也要超越乡村。他整个儿的超越人间——到“天际”去寻求答案了。他的努力真还有了成效,他竟然看见了一座“依天高悬闪闪发亮的钟”,想来那一刻他是兴奋的。

但关于钟,我们的解读又遇到了麻烦:为什么“它报告的时间既不错误又不正确?”这真是奇怪的钟!关于钟及其报告的时间问题,可以有多种解释。其一是,钟本身可以被人操纵。维特根斯坦曾谈到过钟表,他说:“要知道现在几点钟,我可以看表。但要猜测现在是几点钟,我也可以看一个表的表盘;为了同样的目的我还可以把表针拨到我觉得是正确的位置上。所以,钟表的图画能够以不止一种方式来确定时间。”⑨而既然“钟表的图画能够以不止一种方式来确定时间”,就很难说它是正确还是错误。不过,天上的钟好像没有人能去操纵,上述这一种解释在此处显然不合适。其二是,相对论层面的解释。从钟的功能来说,它是报告时间的,但当人看到它报告的时间的那一瞬间,实际上,时间又悄悄地流逝了,真的时间已不是钟所报告的时间。这当中有一个时差。所以诗人说“它报告的时间既不错误又不正确”。

上述两种解释都不能令人满意。理解“既不错误又不正确”不能局限于钟的本身,而是要反复深思。诗人此语应该是对他所处的人类社会而发的。其真正的哲理内涵与桑德伯格说芝加哥是愚昧的战斗者、是野蛮人是一致的。芝加哥一方面是“愚昧与野蛮”,一方面是“战斗”与“大笑”,正如钟一方面“报告的时间既不错误”另一方面“又不正确”一样,是同一事物的两面。两首诗都深刻揭示了当下人类社会的真相:哪怕人类社会已进入工业化时代——哪怕人类社会目前据说已进入“后现代”,“全球化”的语汇也甚嚣尘上——但人类社会就全球来看,就整个人类的发展史来看,尚不能说已进入了一个合理而明智的时代,只要卑劣、邪恶、残忍存在一天,只要悲惨的小巷中时时发出不祥的叫声,人类社会应该说仍处在一个“愚昧而野蛮”的阶段。人类处于这样的阶段,是很难用正确与错误这样的判断来评价的。詹明信(Fredric Jameson)曾希望人们像马克思那样以辩证的观点来看待资本主义,“既能掌握资本主义彰明在目的劣根性,同时又能深切了解其异乎寻常、独具解放动力的优点”。祸福常相依,灾难也常与进步同在。这就是“既不错误又不正确”的最好注脚与解释。这才是桑德伯格的真意或者说是他天才的直觉的猜测与判定。

然而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要寄希望于不断的建设。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只能不断经历建设与破坏,破坏与建设,毁灭与新生。这就是桑氏的“战斗者”的意义。走出伊甸园的人类,是没有回头路可走的。人毕竟生活在人间社会,不能再回到纯粹的自然洪荒之中去,伊甸园回不去了,只能再建一个更美的伊甸园。不过,这条路还很长很长。虽然人类在这样一个正确与错误混杂的阶段中,一时尚无足够的智慧来制止一切罪恶,还没有这样的大智慧来让世事一下子清明,但人类肯定是在沿着一条最终能清除罪恶行径的道路在前行,或者说,最终的目的是要进入公正的公平的没有饥饿没有杀人放火的清平世界。这就要求人类有理想的境界高悬于心,哪怕它暂时还是在远离人间的高高的山巅上闪闪发光——只要它照耀着,人类就有希望。没有理想境界在前面导引,人类真的就要迷失方向,就不可避免地在黑暗中沉沦而最终灭亡。这就是弗氏的“钟”的闪光的意义。

在后现代化社会里,面对光怪陆离的现象感到茫然的人们,面对人类生活步入视像化、“幻象”(simulacrum)影响着甚至取代着真实的生活而感到无所适从的人们,应该读读桑德伯格与弗罗斯特的城市诗歌。应当注意诗人的现代人生体验及对人类社会真相的探询与关注,更应该记取鲁迅先生的这样一段话:“生命的路是进步的,总是沿着无限的精神三角形的斜面向上走,什么都阻止他不得。自然赋与人们的不调和还很多,人们自己萎缩堕落退步的也还很多,然而生命绝不因此回头。无论什么黑暗来防范思潮,什么悲惨来袭击社会,什么罪恶来亵渎人道,人类的渴仰完全的潜力,总是踏了这些铁蒺藜向前进。”

① 黄灿然:《城市作为自然》,《读书》2007年第8期。

② 杨岂深、龙文佩:《美国文学选读》(第二册),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

③ 李宜燮、常耀信:《美国文学选读》(下册),南开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④⑤⑥ McMichael,G.Anthology of American Literature,Volume II,Part 2.New York:Macmillan Publishing Co.,Inc.1980.译诗为本文作者所译,本文论及的英语诗歌皆由本文作者自译,不再另注。

⑦ E.C.Lathem.ed.The Poetry of Robert Frost[M].New York:Holt,Rinehart and Winston Inc.,1979.

⑧ 黄灿然:《弗洛斯特的拒绝》,《读书》2000年第9期。

⑨ 维特根斯坦:《哲学研究》,陈嘉映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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