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华裔美国人的几种刻板形象

2012-08-15 00:50韩虹
电影评介 2012年2期

一种文化对另一种异文化的想象理解受到集体意志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固定性和趋同性,基于某些先在的假定,通过简化和分类,形成了关于那种文化和对应群体的一套概括的、固定的、标准化的看法,即为刻板形象。李普曼在《公众舆论》中指出,道德准则体现了对事实的独特评价,而其核心则是一套与社会学、心理学和历史相关的刻板形象模式。这种模式决定了我们会看到哪些事实,以及我们怎样去看待这些事实。[1]我们通常会按照我们所处文化所给定的方式与印象去理解人和事物,而刻板形象则是使我们产生这种集体意志的重要因素。在美国这个多族裔国家中,刻板形象总是与种族主义制度相伴相生。华裔在美国的历史长达一百多年,为美国的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然而,华裔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历史地位和社会地位,在各种歧视性的移民法令下屡遭排斥。即使在这些法令废除之后,主流社会仍然将华裔当作“外国人”看待;华裔历史的“湮没”使关于华裔的各种“刻板形象”大行其道,主流社会又利用这些“刻板形象”或排斥驱逐、或拉拢同化华裔,使华裔处于掌控之中,以维持和巩固以白人为主的社会权力模式,同时也给华裔造成巨大的心理伤害。因此,认识和研究刻板形象是理解和建构华裔美国文化的基础。本文将追溯形成华裔美国人刻板形象的社会历史语境,对其类型、形成和影响进行梳理,揭示隐藏其背后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

一、关于华裔身份定义的刻板形象

历史上美国主流社会对华裔身份存在着两种“刻板形象”:一是认为华裔是“永久的外国人”,是人在美国赚钱,心在中国的“逗留者”;二是认为华裔是双重人格的人,华裔被设定在中/美两种完全对立文化的撕扯中生活,缺乏一个永久的强有力的身份属性。在种族主义社会中,刻板形象往往起到建立并维持秩序的作用。两种“刻板形象”都成为了美国主流社会排斥华裔的理由。

其一,他们给华裔冠以“逗留者”的刻板形象,称华工不带妻子来,不愿同化,也不能适应崇尚民主、个人主义的美国价值,还拉帮结派对抗美国法律,掠夺美国的财富带回中国。[2]因此,在出现劳资矛盾和就业危机时,勤劳吃苦的华工总被当作抢白人饭碗而遭排挤迫害,冠以“黄祸”之名,排华法案、反华骚乱被认为是华人罪有应得的报应。尽管华裔在美国已经生活了一百多年,成为开采矿山、修筑铁路和开发西部的主力,主流社会却从没有当他们是美国人,美国不是他们的,因而在遭遇经济萎缩出现利益冲突时可以肆意驱赶这些“外国人”。事实上,早期来美国淘金的华工主要目的首先是养活自己,然后是多挣钱寄回家,他们无意久居美国,对同化也不感兴趣。挣到足够的钱返回中国,落叶归根一直是他们孜孜以求的目标。他们没有带家眷来,主要是迫于恶劣的工作条件和未知的境遇,担忧养不活一家人。早期华人与新世界保持距离,持陌生态度,没有参与政治的意识。究其原因,一是由于语言不通,宗教习俗存在巨大差异,难以融入以基督教文化为基础的新世界,觉得自己是“局外人”。二是由于早期来美的华人多来自社会底层,几乎没有接受过教育,因而只知埋头苦干,吃苦耐劳,却没有为族裔争取权益的觉悟。三是由于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个人往往在“群体意识”中认同自己,这种情况对于“身在他乡为异客”的华工尤为明显,民主与自由的西方价值观也尚未在来自于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华工心中生根。

其二,主流社会对华裔的排斥通过第二种刻板形象进一步强化。华裔时常要被迫面对所谓的“非此即彼”①的身份尴尬和危机,要么完全摈弃华裔传统,全盘接受基督教的语言和文化;要么承认自己是不可能被同化的异教徒,成为永远无法归化的“外国人”。实际上,华裔却是两边不讨好,被中国和美国双重抛弃。亚裔美国文学的奠基人赵健秀抨击将华裔文化二分,就如同说“我是中国人因为我爱吃炒面,我是美国人因为我爱吃通心粉”[3],是荒谬不合理的。赵健秀认为,双重属性/人格的刻板形象使华裔丧失了独立完整的身份属性和人格,也导致在美国生活了数代人的华裔至今仍被当作外国人,因为这种双重人格暗示着“亚裔美国人②可以被分割为他的美国部分和他的亚洲部分。这个观点说明了亚裔接受同化、适应环境,以及不参与美国文化的原因。这个持久的内在的精神寄托使亚裔美国人至今仍是这个他们出生的国家的陌生人。”[4]

然而,排华法案废除之后,又通过了《战时新娘法案》,这一转机加上中国国内政局变动使得在美大多数华人逐渐放弃返回中国这一传统目标,转而决定久居美国,落地生根。另外,华裔移民的二代、三代也成长起来了,他们是ABC③,不同于FOB④的祖辈,他们接受了西方的教育,他们有着强烈的加入主流社会的意识和需求。遥远的中国对于他们来说已经是间接的经验,是父辈口中的故事和诗词。另一方面,60年代的美国经历了黑人民权运动,女权运动和反越战运动的洗礼,其中反对种族歧视、争取族裔平等的民权运动深深地震荡着华人社会,族裔意识大大提升。在美华人逐步从早期的“华侨”、“美籍中国人”的定位转换到“华裔美国人”的定位,其重心已经转移到“美国人”。华裔如同欧裔一样,也是美国多元文化中的一元。新的历史语境要求文化多元的呼声日涨,强调尊重各族裔的民族特点,尊重各族裔的平等。再者,始于60年代的移民大潮来到美国的新移民,与早期来美国当苦力的先辈们有很大的差别,绝大部分有意愿成为美国公民,在美国开始新的生活,寻求在美国的家园。在这种背景下仍然把华裔视为“异邦人”或“逗留者”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二、关于华裔人格特征的刻板形象

赵健秀将种族主义基于华裔的人格特征形成的刻板形象归纳为“种族主义之恨”和“种族主义之爱”两大类型,前者以傅满洲为代表,后者以陈查理为典型,他们伴随着19世纪20、30年代以后电影工业的兴起而广为流传,深入人心。

傅满洲是“黄祸”的典型代表,是邪恶、狡诈、堕落的异教徒形象,恰合时宜地配合《排华法案》的实施,因为西方人惧怕大批华人的到来会颠覆西方文明和他们的统治。从1913年到 1959年,罗默写作了十多部以傅满洲为反面人物的长篇小说;1929年好莱坞开始拍摄傅满洲题材的电影,一直延续到1980年,一共拍摄了十四部。傅满洲形象风靡欧美,纵横半个多世纪,根深蒂固。种族主义以好莱坞电影为媒介,极力表现“种族主义之恨”的种种丑陋:唐人街是罪恶滋生的场所,充斥着妓女、黑帮、鸦片、走私、赌博;华裔男性外表猥琐瘦小,形象丑陋、行为怪诞,缺少阳刚之气,与高大威武、豪爽奔放的西方人形成了鲜明对比;而华裔女性则被表现为“中国娃娃”、妓女、艳女、龙女,沦为白人男子的猎物。

二战后中国与美国成了同一阵营的“盟国”,主流媒体开始鼓吹主流文化对华裔美国人的刻板形象开始改变了,华裔成了“模范少数族裔”。1925年至1932年之间,比格斯创作了六部“陈查理”侦探小说获得巨大成功。作者声称塑造了一个“捍卫法律、敦厚可亲的中国人形象——华裔侦探陈查理”,成为“模范少数族裔”的代表。然而,小说中的陈查理是个又矮又胖,在白人面前唯唯诺诺的“娘娘腔”。将华裔男性阴柔化、去性化源于白人社会对早期华工所从事的工作形成的偏见。当华工在美国西部完成修路、挖矿后,工作机会日愈稀少,吃苦耐劳的华工首先遭到排挤,被迫另谋生路。西部女性人口比重低,而传统认为的女性职业如洗衣、毛纺等要求精巧的手工技术,华人男性以细致、耐心和低廉的工资要求大量投入这些行业。白人社会剥离了这些历史语境,把从事传统认为所谓的“女性”行业作为将华裔男子刻板化的依据。与此同时,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排华法案》将华工与身在中国的妻子隔绝,也不允许与美国生的华裔女性结婚,造成了华裔独特的“单身汉”社会,主流社会进一步将华裔男性刻板化为“无性人”。“陈查理”因与此刻板形象吻合而走红,电影公司随后以此为题材拍摄了四十八部影片。这一系列电影在西方世界传播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令“被动的、顺从的、卑微的、娘娘腔的”华裔刻板形象深入人心,并逐渐将之内化于华裔的心理之中,成为一种普遍的潜意识存在。

赵健秀将“陈查理”称之为“种族主义之爱”,并对此持更强烈的批判态度。他认为相比之下,“种族主义之爱”的刻板形象不易为人理解和觉察,看似温和,甚至得到主流社会推崇,实际对华裔的危害要大得多。华裔必须以主流文化认可的刻板形象生活来换取白人社会的接纳。以刻板形象为行为模范,以此生活、以此说话、以此为信仰,以此衡量群体和个人的价值,最终,这种刻板印象深入骨髓,完成了意识形态化的无意识的转变。从此“该族裔不再对白人霸权构成威胁,反而成了白人霸权的卫士,对其既依赖又感激。”[5]。

结语

当刻板形象形成系统并固定化,我们就只会关注与之相符的事实而对与之相反的则视而不见。[6]因此,在种族主义社会中,通过刻板形象的建立和传播,使之为全社会接受,甚至被少数族裔自身接受,是维持白人至上的统治秩序的利器。 “任何刻板形象的一般功能在于建立并维持这个社会中各个不同要素之间的秩序,延续并发展西方文明,以最少的气力和关注,以及最小的代价就可以强化白人霸权。”[7]随着时间的推移,刻板形象不断地强化,从而变成一种历史的真实。一旦刻板形象形成一种集体无意识,华裔即自觉地在既定的身份和性格中生活,而难以建构真正的身份文化属性。因此打破刻板形象的神话,揭示其背后的种族主义意识形态,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

注释

① “either…or…”,“要么亚洲人,要么美国人”,亚裔被迫陷于二者选一的身份危机。参见Frank Chin, et al., eds. Aiiieeeee!:An Anthology Of Asian American Writers,Washington D. C.: Howard UP, 1974, p. viii.

② 由于华裔是亚裔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赵健秀的批评体系中华裔与亚裔是一体的。

③ American Born Chinese的缩写,指美国生的华人。

④ Fresh off the Boat的缩写,意为刚下船的新鲜货,指刚到美国的华人。

[1][6]Walter Lippmann,Public Opinion [M],NewYork,Freepress,[1922]1965.

[2]Frank Chin, “Confessions of a Chinatown Cowboy”, Bulletproof Buddhists and Other Essays [M], Honolili: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98, p.84.

[3][4][5][7]Frank Chin, et al., eds. Aiiieeeee!:An Anthology Of Asian American Writers [M],Washington D. C.: Howard UP, 1974, p. xi, xi, x,xx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