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凯,杨 彬,熊 艳,罗毅军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NPIC)作为核电站反应堆及一回路系统主要设备的采购方,为实现采购活动的目标(获得质量合格、按期交付且价格合理的物项和服务),需在核安全设备采购的全过程密切关注供货商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保证监查是验证供货商的质量保证能力的方式之一,通过对监查工作有效性的探索和实践,对NPIC供货商在有效实施质量保证体系并持续改进,避免不符合项重复发生方面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为NPIC获得满足质量、进度要求和安全可靠的设备提供了保证。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NPIC根据项目质量保证分级管理要求,在设备采购时对Q1、Q2、Q3级设备供货商实施质量保证监督/监查,必要时还对QNC级设备供货商实施质量保证监督/监查。质量保证监查后,虽然采取了纠正措施,但由于有些供货商举一反三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仍然会继续发生类似质量问题。
本文通过综合考查目前国内核安全设备供货商的现状,分析影响质量保证监查有效性的原因(见图 1)。
主要原因有:①监查人员对供货商质量状况和相关制造行业的质量发展动态了解不够深入。这是影响监查有效性的重要原因;②监查组织实施不善,监查计划针对性不强或监查实施方式不合理,导致监查活动针对性不强;③对后续纠正措施跟踪力度不够,使监查活动走过场,敷衍了事。
主要原因有:①供货商质量意识不强,对质量保证监查认识不足。主要是供货商极力追求进度,缺乏相应培训,从而导致相关人员不能完全领会监查工作内涵;②供货商改进方法不当,实施纠正措施未针对根本原因或纠正措施执行不够彻底,导致监查后的改进效果不明显。
监查人员的能力将直接影响监查的有效性,其能力包括个人素质、知识和技能,其中知识和技能包括通用知识和技能以及特定专业知识和技能。
监查人员在掌握质量保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上还需要努力加强被监查供货商相关技术专业等特定知识和技能的掌握。监查人员应介入产品质量问题处理,积极参与设备制造商之间的技术协调、不符合项处理等过程,深入了解制造商的产品质量现状和问题原因。监查人员还应关注行业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技术规范,拓宽专业知识面。
监查人员的个人素质主要包括:沟通交流能力、分析应变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判断能力、理论联系实际能力等。其中沟通交流是监查人员与供货商之间的桥梁,监查中通过与供货商各个部门、各个层次人员的充分沟通,才能了解供货商的愿景、现状和存在的困难等,以便准确地确定问题的性质、程度。同时,通过充分沟通才能使供货商人员理解问题和采取改进措施。另一方面,在监查中监查人员通过与供货商的管理者进行充分沟通,可以了解到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法。这一方面有助于了解供货商核安全文化,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监查人员的自我充实和不断提高。通过互动互助的交流,共同分享经验,彼此支持,从而达到最佳的改进效果。
开展监查经验总结,它实际上是监查人员自我对话过程,也是能力提升的过程,其意义在于把点滴的监查经验作以积攒、总结,在总结本次监查经验的过程中得到收获。经验总结分两方面:一方面是针对本次监查中供货商质量发展状况的总结,包括监查中的各项发现以及下次监查中应加以注意或需要再次验证的事项;另一方面是监查人员自身能力总结,包括在本次监查中学习到的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总结。
(1)加强监查前准备工作
选择合适的人员,组建监查小组。监查小组中最好应包括相关的专业技术专家和项目管理人员。以便在监查中进行技术咨询,圆满地完成质保体系中技术部分的审查。监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合同、大纲和程序等要求,了解被监查领域。
监查人员应通过查阅供货商的质量趋势分析、技术澄清和产品不符合项及处理情况,了解现场监造人员的反馈信息,通过协调会会议纪要和跟踪函、核安全局的发文或检查报告等其他方式了解供货商的质量发展动态,了解其他相关方对供货商的意见和评价,结合供货商设备制造进展提出监查的重点,做好监查计划和检查表。结合项目执行中反映出来的各类问题,通过监查发现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向供货商提出改进建议。
对不符合项以及过程的不符合进行分析,可以帮助了解供货商的质量体系管理现状并找出监查的重点。
下面以某时期某产品不符合项产生原因统计分析和同时期监查发现过程的不符合产生原因进行对比说明。
不符合项情况 某时期设备不符合项主要表现在焊接产品缺陷、机加工后尺寸缺陷、理化性能不合格、无损检验不合格、搬运装配等环节物项碰伤等,主要原因是由于工艺技术、工艺过程控制、人因、采购控制、物项控制等方面不符合造成(见图2)。
过程质量保证监查情况 对该供货商进行监查发现问题主要有使用过期作废文件、上游项目管理要求文件未经转化分发到执行部门、文件未经审批就生效执行、文件分发混乱、采购技术文件未完成审查或不是最终版本、供方不是经过认可的合格供方、工艺技术部门未明确具体工艺过程、操作人员未按照工艺文件要求执行等(见图3)。
图2 不符合项产生原因汇总图
图3 监查发现问题产生原因汇总图
交叉比对 将设备制造中不符合项产生的原因与监查中发现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对比(见图4)。
由对比图可以看出:①不符合项产生原因和监查中发现问题产生原因有部分一致性,表明质量保证监查和不符合项均反映出设备供货商的过程质量控制能力;②不符合项产生原因和监查中发现问题产生原因不完全一致,主要是因为监查是抽查供货商质保体系运行的各项活动。因而在质量保证监查实施之前,通过对供货商不符合项的发生趋势以及各方面的信息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可以一定程度上了解供货商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结果、发展趋势和管理的薄弱环节,并找出监查重点。
在监查实施前,监查小组应进行内部沟通交流,统一对监查重点的认识和做好监查分工,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做好准备工作。
(2)监查中应注重发现关键问题
在核安全设备制造过程中,多数过程质量是由少数的关键因素决定的,而多数质量问题也是由少数的关键原因导致的。所以监查结束时应通过对监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找出普遍性、倾向性以及对质量有影响的少数关键问题。问题数量不是关键,持续改进才是目标,有重点地针对少数重要问题的改进往往比面面俱到更有效果。
图4 监查发现问题产生原因与不符合项产生原因对比图
(3)做好对纠正行动的跟踪
督促供货商举一反三,有效地完成纠正措施。监查组积极、努力的跟踪活动,也将提升供货商质保能力和工作效率。
核安全文化是在组织和员工个人中的特性和属性的组合。它是态度问题,也是体制问题。核安全文化的特性体现在个人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组织及员工知识和能力、高级管理层的承诺、组织和个人积极性、工作监督、明晰的责任制等方面。
供货商的核安全文化对产品的质量水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引导管理层和员工的质量意识,在企业内形成共同的、普遍的认知,将对核安全设备的质量产生质的影响。
宣传核安全文化将会提高供货商对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监查的认知程度。通过宣传核安全文化,强化正确的工作作风,帮助树立相应的企业文化会促使企业组织对质量管理的态度由被动转向主动,最终自发、自觉地形成“质量是根本”的工作意识和工作态度,达到“安全第一,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要求。
在监查活动中,监查员应提倡积极、严谨的工作作风,向供货商宣传核安全文化,在发现问题时不能仅仅局限于错误本身,而应吸取经验教训,积极纠正、改进。
核安全设备制造难度大,技术及质量要求高,而目前国内工艺标准化程度较低,这对供货商的过程质量控制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对采购方的质量保证体系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对此,要求监查方在周密的组织、实施监察活动的同时还要注意工作的方式、方法,加强纠正措施的跟踪力度,使监查活动富有成效。通过质量保证监查,准确、全面地评价供货商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情况和有效性,可以为核安全设备的质量提供置信度,为确保核电站的安全和质量打下良好的基础。
[1]GB/T 19001-2008/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2]HAF003(1991)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