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法制建设,确保体育旅游业可持续发展

2012-07-13 04:12高琦
经济师 2012年7期
关键词:法制建设可持续发展

高琦

摘 要:近年来,我国的体育旅游业得到了很大的发展。遗憾的是,体育旅游中各种频频发生的事故,严重影响了我国体育旅游业的良性发展。这些事故不但暴露出体育旅游行业自身问题亟待规范,也暴露出有的游客体育价值观存在缺陷,欠缺真正的体育精神,还暴露出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相应的立法存在缺陷。唯有完善相应立法,构建制度保障,将体育管理部门纳入到体育旅游的管理队伍中,并重视引导和宣传,才能真正确保我国体育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体育旅游业 体育价值观 法制建设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590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07-228-02

随着社会的发展,体育日渐成为一种特殊的可供娱乐的消费品,不再仅仅是满足人们身体健康需要的活动。上世纪90 年代以来,中国体育资源配置和体育产业得到了很大发展,对中国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体育产业的发展如火如荼之时,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体育旅游产业的发展也越来越备受关注。

一、我国体育旅游业的现状

体育旅游是以体育资源为基础,吸引人们参与感受体育活动和大自然情趣的一种新的旅游形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休闲时间的增加,人们对体育旅游有了更高层次的追求。体育旅游产业在国外是一项十分红火的产业,如瑞士的滑雪、意大利的足球和美国的NBA,每年都会带来大量的游客和丰富的利润,体育旅游产业在这些国家中属于最具有实力的经济产业。作为体育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综合性的服务产业,体育旅游业既有社会价值,又有经济价值,是体育产业走向旅游、走向市场的重要环节。体育旅游业不但为体育和体育产业拓展了巨大的发展空间,也为区域社会、经济和生态三个方面的最佳结合创造了有利条件,为区域综合效益的提升创造了大量潜在机会。

随着近年来体育旅游业的发展, 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体育旅游产业大国。特别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使我国体育旅游产业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 奥运比赛期间有超过60万名海外游客到现场观赛, 2008年来京旅游的海外游客超过450万人次。2009年北京就接待旅游总人数1.67亿人次, 创旅游总收入2442.1亿元人民币。有人预测, 受益于北京奥运会和广州亚运会的影响,我国体育旅游产业将保持两大赛事举办期的旅游高温, 国内体育旅游产业市场异常活跃,体育旅游产业发展前景良好。

总体来看,2008年奥运会结束以后,现阶段我国的高水平体育赛事并不多,由此带来的游客尤其是海外游客有限。但因为我国疆域辽阔、山水瑰丽、民族众多,体育旅游业发展的重心更多地是在与旅游业有关的体育活动上。例如由于各地区域环境和自然条件不同,加之风俗习惯、社会进程、文化繁荣、心理素质也存在差异,各地区各民族都在自己的民俗文化背景之上形成了有别于其他民族的传统体育活动方式,各地传统节日盛会里进行的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成为了吸引国内外游客的一大亮点。此外,近年来国内各大有名的风景区日渐兴起了徒步暴走、登山穿越等户外探险活动,很多在都市工作、生活的年轻人,在节假日走出城市,挣脱工作的压力和束缚,借远足活动走进自然、拥抱健康、享受生活,使户外探险活动逐渐成为我国体育旅游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当下我国体育旅游业存在的突出问题

作为新生事物,我国体育旅游业在发展的过程中本身就暴露出很多问题。前几年,有学者提出我国体育旅游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思想观念落后,对旅游资源缺乏认识;生态环境脆弱和恶化;基础设施薄弱,可进入性差;体育旅游经营管理人才缺乏。时至今日,这些问题有的已经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但也有一些新的问题日渐突出,其中最为显著的就是很多游客的体育价值观存在缺陷,没有真正的体育精神,而相应的立法又不健全,体育旅游中一旦出现事故,无法可依,当事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严重影响了我国体育旅游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体育价值观是体育的价值在人们头脑中的反应,或者说是体育价值的基本观点、基本看法,是指导人们对体育问题作出价值判断和价值取向的基本原则。体育价值观是人们在体育的过程中结合社会因素所形成的主体意识、自我评价、标准和原则。它是人们在长期的体育锻炼中所经历的体育情感体验,加上社会因素对主体的体育情感影响,逐渐形成的稳定心理特征以及行为定势。它是人们评价自己和社会体育价值的内部标准,是人们的体育动机、目的、情感等方面的折射。一个有着良好体育价值观的人,往往会希求通过体育活动和锻炼提高身体形态的发育水平、生理的机能水平、身体素质的发展水平、基本活动的能力水平、心理的发展水平和适应自然环境的能力,会通过各种体育活动来培养自身果断机敏、吃苦耐劳、大胆沉着的意志品质。简言之,一个有着良好体育价值观的普通人(非竞技运动员),通常会把体育活动视为强身健体和养身养性的活动,会通过常态、安全的体育活动来磨砺自己的意志,锻造自己的品格,锻炼自己的身体,绝不会为了所谓的追求刺激而拿自己的生命安全去冒险。

但是,那些没有良好体育价值观的人,则恰恰相反。近年来我国也兴起了户外探险活动,但由于很多驴友欠缺正确的体育人文精神,仅仅把户外探险当作了一种寻求刺激的娱乐方式。加之目前国内对这一体育旅游活动缺乏有效监管和法律约束,大部分驴友在自发组织前往未经开发的旅游资源区域探险活动时,事先并不会主动申报进行备案,基本上可以说是“想游就游、想穿越就穿越”,结果导致事故不断。2010年,在救援被困的复旦探险学生时,一名救援民警坠崖身亡。2011年4月3日,北京房山周口店猫耳山39名“驴友”遇险,救援最后动用了直升机。2011年4月4日下午,17名在北京门头沟西龙门山涧野山上登山的游客因迷路而向警方求救。2011年国庆期间,一个由14人组成的登山团队在四川省四姑娘山海子沟露营后与外界失去联系。这些驴友挑选了一条非常规路线穿越四姑娘山,由于担心得不到批准,一行9名驴友只登记了6名(团队中还有1名当地高山协作和4名背夫),并且登记的行进方式为露营,而非穿越。事件发生后,阿坝州、小金县、汶川县及卧龙等地的救援队伍,立即投入大量人员进行搜救工作。在各方大力搜救下,10月12日,终于将失踪的登山队员全部安全救援出山。据统计,在此次救援行动中,仅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就出动人员300多人,花了超过10万元,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这还不算卧龙、汶川、理县等地消耗的费用。频频发生的户外探险事故,充分说明如果没有正确认识和充分准备,体育活动尤其是探险活动,不但不能使人身心愉悦,还会危及性命,使国家、景区和当事人都遭受了很多不必要的损失。

此外,现在很多游客外出旅游的时候,都比较喜欢参加景区组织的很多活动。特别是不少景区举办的带有浓郁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因其极具趣味性,又有明显的娱乐价值,受到游客的普遍欢迎,参与者甚多。例如云南、湖南等地的旅游景区,经常举办爬杆、射箭、打花鼓等少数民族体育活动,吸引了很多游客参加。虽然举办者、参与者其乐融融,但这背后也隐含着很大的风险。但凡是体育活动,就存在发生意外导致参加者受伤的可能。不管景区事先怎么预防事故的发生,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后仍时有意外出现。有的景区虽然在活动开始前要求自愿参与的游客先填写所谓的“自负责任”承诺书。但等到意外发生,很多游客因为根本不具有真正的体育精神,也没有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对于体育活动的风险性认识不足,坚持认为事先的承诺并非真正的自愿,这样的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旅行社和景区均不得以此作为免责的借口。加之有的事故确实是景区、导游自身的问题所导致,如此种种事件复杂地交织在一起,使得现实中争端不断。

虽然现实中,体育旅游业已经暴露出这么多问题,但我国目前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无法对体育旅游活动中的意外事件、伤害事件进行规制。当下,国内在体育旅游领域没有建立起整体性、全面性和系统性的法律保障。国家层面上只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0年)、《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994年)和《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以及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国内登山管理办法》(2003年)、《滑翔伞运动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缺乏协调性和完整性。层级最高、属于法律的《体育法》(2008年)对于体育旅游也根本没有作出任何规定。

三、加快法制建设,保障体育旅游业健康发展

体育旅游业的兴起和发展,使我们欣喜地发现体育活动不仅可以作为运动向世人展现,还可以推动经济的发展,为民族、地区、国家的经济带来繁荣。但当我们的思想逐步转化的时候,却发现,法律缺失已然成为妨碍体育旅游业发展的最大桎梏。要想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对症下药。体育旅游产业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产业,需要法制的全面保障,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完善相应立法,构建制度保障

边沁说过:“一种制度如果不受到批评,就无法得到改进。”面对法律法规的缺位和政府监管的缺失,以及惩戒措施的不得力,仅仅依靠旅游者的道德自律和宣传教育显然达不到目的。我们应该及时对相应制度进行调整和完善。毕竟“组成共同体的个人的幸福,或曰快乐和安全,是立法者应当记住的目的,而且是唯一的目的,依次应当在立法者确定的程度上,使得每个人都将自己的行为规范得符合该标准。”近年来在体育旅游业中发生的各类事故,无一例外地暴露出国家层面的立法缺失。由于缺乏上位法的明确指引,各地、各景区据此出台的相应规定,也没有完整性和协调性,总体上偏重管理,忽视服务,忽视对游客各项权利的有力保障,内容真正涉及体育旅游的少之又少。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这些规定制定的时间较早,出台时我国的体育旅游业并没有得到长足发展,立法者无法预见到现在的情况,因此内容才存在巨大缺陷。建议国家组织有关部门,尽快对先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争取制定一部内容比较全面、具有协调性和实操性的规范,以指导体育旅游实践。应该通过立法,对体育旅游中各种意外事件、伤害事件进行规制,明确景区、旅行社和游客各自的权利义务。现行法律规范应该完善的也要及时修订,为体育旅游产业提供全面的法制保障。

(二)将体育管理部门纳入到体育旅游的管理队伍中

翻看现行的相关法律规范,尤其是《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旅游工作的管理部门都是各地旅游局,计划、建设、工商、林业、公安、交通、物价、贸易、文化、卫生、环保、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则作为了常见的协调、配合部门,体育管理部门根本没有出现在这些规定中。实际上,体育旅游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事故鉴定、责任认定都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如果没有体育管理部门的人员参加,事故处理的结果就不具有真正的说服性。因此,建议今后在对相应的法律规范进行完善时,应该将体育管理部门纳入到体育旅游的管理队伍中,让体育专业人士参与到体育旅游的事故处理中,协助旅游管理部门更好地处理各种情况,真正做到专业管理、服务旅客。

(三)重视引导和宣传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行。要想真正保障我国体育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不但要完善立法,还要重视引导和宣传。有关部门不但要加强对体育旅游产业相关部门人员的知识培训,还应该通过媒体的宣传,使体育旅游者形成正确的体育价值观。体育价值观带有很强的个人色彩,是个人经过长期的认识积累和文化沉淀所做出的选择。换言之,体育价值观会通过人的社会实践能力、认知能力的提高而逐步确立、形成并得以完善。加大正面引导和宣传,可以引起公众内心的共鸣和认同,培育公众真正的体育情感和体育精神,促使其形成正确的体育价值观,减少无谓的没有安全保障的冒险活动,参加景区活动时知道应该注意风险防范,这样才能做到安全出行、愉快出行,从而真正促进我国体育旅游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魏文山,杜兆斌.打造山东“三山两湖”体育休闲旅游圈的战略构想.山东体育学院学报,2009(5)

2.马向文,郭戈,苏振男.我国体育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府扶持政策探讨.体育与科学,2011(2)

3.樊伟.中国体育旅游发展问题与对策研究.现代商业,2007(21)

4.亢瑾,王丽娜.体育价值观与体育产业.合作经济与科技,2012(2)

5.孙铭溪.监管缺位致自发探险事故频发 救助遇险驴友谁买单.http://www.chinanews.com/fz/2011/05-23/3060416.shtml,2012.03.28

6.胡挺.四姑娘山失踪驴友获救 12名救援队员失去联系.http://news.163.com/11/1013/09/7G83HPHL00014AEE.html,2012.03.28

7.[英]边沁.沈叔平等译.政府片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8.[英]边沁.时殷弘译.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作者单位:四川警察学院 四川泸州 646000)

(责编:贾伟)

猜你喜欢
法制建设可持续发展
市场竞争下的道德与法制建设
电视法制节目的特点及主持人的基本素养
我国生态文明法制建设问题研究
全球资源治理中的中国角色与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