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进
近年来,我国各省都相继出现了用电紧张的情况,未来几年,缺电形势会更为紧张,缺口也会更大。预计2012年,全国最大的电力缺口会达到5000万千瓦左右;到2013年会达到7000万千瓦左右。如今,电力行业一方面陷入亏损的困境,另一方面又面临着市场需求缺口。造成电力行业两难局面的原因很多,其中包括各个企业的自身财务状况、技术能力以及国家、地方的方针政策。
1.高资产负债率
近年来电力行业高负债率风险继续,已进入风险攀升阶段。在国资委直接管理的央企中,五大发电集团(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的资产负债率位居前列(如图1)。如我们可以看出五大发电集团的平均资产负债率都在70%以上,远远高于整个行业水平。在2009年到2010年,除了华能的资产负债率略有下降以外,其他四大发电集团的资产负债率都呈上升趋势,且大唐和华电的上升幅度较大,华电上涨了5.4726个百分点,大唐上涨4.4824个百分点。
图1 五大发电集团资产负债率变化趋势
2.负债结构不合理
电力行业的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和应付账款为主,在55家上市公司的三年数据中,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占流动负债的平均比率分别为50.94%、13.30%;非流动负债基本上由长期借款构成,最近三年长期借款的比重有上升的趋势,占非流动负债的比率高达85.51%,而应付债券反而下降,仅为8.93%。电力行业的负债以银行信用为主,约占总负债的70.59%;其次是商业信用,约占总负债的13.43%;债券占5.42%,虽然比重很小,但有所发展;应交款项为负0.05%。由于电力行业的短、长期借款所占比重大,负债成本高,企业的偿债压力比较大。
据电力企业内部资料显示,2011年五大电力综合利润全部亏损。截至10月底五大电力亏损700亿元,与2010年全年亏损状况持平。有些火电企业甚至负债率高达200%,造成火电投资不足,2011年1-11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283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85%,电力缺口已经高达3000万千瓦以上,缺电呈现“量大、面宽、时间长”的特点,“电荒”愈演愈烈。近几年来中国火电投资大幅下滑,成为电力供应紧张的重要原因。目前只有内蒙、河北、北京、江苏、浙江、广东、陕西、新疆等地实现火电盈利。
根据“十二五”关于新能源的规划目标,到2015年风电将达1亿千瓦,太阳能发电将达1500万千瓦。2015年风电、太阳能、核电等煤炭、石油、天然气之外的非化石能源开发总量将达到4.8亿吨标准煤,在目前基础上增加60%。届时,将会出现几家欢喜几家愁的局面。新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市场发展前景良好,但是,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如果现有的电力运行机制不做调整,电网容纳更多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问题就解决不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就会遭遇瓶颈”。
1.融资渠道单一
当前,我国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的资金主要依靠政策性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而债券融资使用较少,虽然债券能够有效地替代部分银行信贷,但由于我国债券市场不发达,国家严格控制企业发行债券,再加上火电企业年年亏损,根本就达不到发行债券的基本条件,电力企业融资方式单一。一方面使得电力及其他众多企业失去了一个重要的长期债务资金来源,不能进行有效及时的投资,也使市场失去了对企业投资行为的有效约束。另一方面,最近几年我国贷款利率不断上调,贷款期限越长利率越高,短期借款的成本相对低于长期借款的成本。对于高银行贷款的电力行业而言,利率的上调将增强其财务杠杆作用,当企业的总资产利润率大于借入资本的平均利率时,在一定条件下增加负债会形成举债正效应,使企业价值增加;反之,财务杠杆将会产生负效应。首先,加息对于负债率接近80%的发电行业来说,将带来财务费用的上升,同时抵税作用明显。其次,加息将延缓部分发电项目的投资、投产进度。
2.股权结构不合理
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主要集中在国家手中,国有股独占鳌头。一方面,国有股东在融资决策中会倾向于负债融资,尤其是银行贷款,而其他融资方式难以获得亲睐;另一方面,公司治理效率以及其他经营效果都会因股权结构的“一头偏”大打折扣,不利于企业的战略发展。另外,电力行业上市公司的流通股主要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不含港、澳、台)机构、组织或个人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即A股;而仅发行少量的B股和H股。这样的股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电力行业的资金来源。
在现金流日益紧张、负债率不断攀升的形势下,众多发电企业选择降低火电投资份额,2011年1-10月份,全国火电新开工规模仅有1477万千瓦,比上年同期减少1443万千瓦,下降了一半左右。2010年,中电投用于火电的投资份额比2008年下降了26%,“十二五”期间火电投资比例将进一步下降到30%以下。此外,日益严格的环保要求也造成火电装机萎缩。根据环保部新修订完成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所有发电企业要在两年内完成所有机组的脱硫、脱硝和除尘的新标准改造。排放新标、煤炭成本越来越高等都令电企丧失了新建火电厂的积极性,造成项目施工拖延。
1.拓宽融资渠道
第一,增强债券融资力度,发行次级债券。电企因拥有大量、稳定的现金流和回报率使其具有较高的信用度,具备以债券方式筹集资金的良好属性,可充分利用债券市场积极发行电力债券和短期融资券,直接向社会筹资;也可以借鉴商业银行的资本金补充模式,发行次级债券,首先由国家注入一定比例资本金,然后批准其对外公开发行长期次级债券,但这种方法并不能长期解决资本短缺问题,最终需要回购,采用时需扬长避短。第二,充分利用外资。电力行业应适度提高外商直接投资比例,注意利用中外合作、合资方式,继续利用以国际金融组织、国家政府贷款以及出口信贷为主的优惠性贷款;在国家限制担保政策下,鼓励项目融资,包括采用TOT、B0T等融资方式。
2.使股权结构多元化
选择性地用法人股代替国有股,适当降低国有股的比重,形成以法人股为主导的股权结构,加强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从股权融资结构来看,对于第一大股东持股过多的电力上市公司,则应朝着股权适度集中、有相对控股股东存在、有其他大股东制衡的方向发展。同时,也可以发行适量数额的B股、H股,吸引外来资金以及先进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