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问题与对策

2012-07-10 08:48刘学文
湖南农业科学 2012年5期
关键词:科技成果湖南省成果

刘学文

(湖南省农业科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5)

湖南是农业大省,更是农业科技大省。据统计,截至到2011年,湖南省共取得农业科研成果3 000余项,获国际性奖励64项、国家特等发明奖1项、国家发明奖8项、国家科技进步奖65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 320项。仅在“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共育成农作物新品种594个,每年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成果100多项,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面积达620万hm2以上。目前,湖南省的杂交水稻、辣椒等作物杂交优势利用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水稻、棉花、油菜分子育种技术,鱼类细胞工程技术,微生物转基因鱼生物农药技术,稻米、柑桔和淡水珍珠等深加工技术,均居国内领先水平。但是,由于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存在体制机制、模式路径、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问题,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农业科技对农业生产及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1 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基本成效

1.1 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

农业科技的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的引导、推动和保障。湖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政策法规和相关决定。如《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湖南省技术市场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和《关于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决定》、《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2012又出台了《创新型湖南建设纲要》等等。这些法规政策的出台,充分体现湖南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高度重视,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提供了法律和制度保障。

1.2 实施一批科技计划项目

除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撑计划外,在国家层面建立和实施的专门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计划主要有:科技部组织实施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星火计划、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农业部组织实施的全国农牧渔丰收计划、跨越计划;教育部组织实施的燎原计划。除了对以上国家计划设立了一定的配套资金外,近年来,湖南省相关部门还组织实施了一批科技科技计划和项目,包括重大专项、农业科技支撑计划、湖南省富民强县专项和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相关的项目等,以重点支持湖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共有9个项目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107个项目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1个项目列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29个县(市、区)入选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项目实施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特别是在实施国家农业成果转化资金项目中成绩显著,根据省科技厅相关数据显示,“十一五”湖南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源总投入为85 120万元,其中国家拨款6 08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9 950万元,金融贷款31 640万元,自筹资金14 289万元。开发新品种98个,新产品253个,建立规模生产线63条,中试线164条,建立示范基地1 381个,推广作物新品种累计面积170万hm2,新增产值14.1亿元。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相继启动实施了16个农业科技重大专项。通过国家和省级计划项目的实施,攻克了一大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多个环节的关键技术瓶颈,获得了一批高质量的农业科技成果并实现转化,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2007~2009年,湖南省实施了9个重大专项中,取得科技成果200余项,2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9项获得省科技进步奖,制定国家标准2项,企业标准20项,研究成果通过转化推广,建立生产示范线12条,建立示范基地64个,共1.67万hm2,新增产值近47.6亿元,带动农民增收22亿元以上。

1.3 精心打造技术服务平台

近年来,湖南省精心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建立了一批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推广等形式多样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从1956年湖南正式组建湖南省农业科学研究所开始,发展至今,湖南省现有农业科研机构263个,农林院校23所,农业科研人员3万多人;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十一五”以来,共新建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20个。截止2011年底,全省已拥有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3个国家级、15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9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其中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直接相关的科技平台见表1。湖南省不断创新成果转化工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积极推进农业领域产学研联盟建设,促进湖南农业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紧密结合,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通过政府部门牵头,组建了杂交水稻、柑橘、生猪、茶叶等产学研技术创新联盟,形成了“企业提出技术问题→政府立项→科研院所实验室小试→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中试→企业应用→全行业技术推广”的产学研结合模式。为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提升转化能力,省科技厅于2011年还启动了“湖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县、科技成果转化示范企业”的建设工作,并给予每年10万元的经费支持,连续支持3~5 a不等。

表1 湖南省主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通过这些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途径,加强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中间环节,促进了科技产业化。如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于1995依托湖南杂交水稻研究中心建立,该中心在袁隆平院士的带领下,以杂交水稻育种为重点,开展高产、优质、多抗三系法、两系法杂交水稻新组合选育,进行杂交水稻技术集成、中试和开发,促进研究成果的应用转化。2011年,该中心培育的超级杂交稻在隆回百亩试验片区均产达到926.6 kg/667m2,刷新了水稻大面积单产世界纪录。截止目前,杂交水稻在我国累计推广4亿hm2以上,增产稻谷6亿t以上,每年新增粮食可多养活7 000多万人口。

1.4 创新基层科技服务体系

湖南省不断创新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开通了“12396”科技服务热线,实施了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积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农村科技合作组织,促进并带动向农业科技成果向基层转化推广。据统计,仅2009年,湖南省共受理“12396”热线咨询电话38 353次,专家上门服务2 948次,开展科技培训3 353场次,培训131 313人次,网站访问量达574 687人次,整合开发农业科技信息资源46 455条。湖南省从2005年开展科技特派员试点以来至2011年底,共选派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14 000多人,覆盖全省14个市州,服务范围涉及4 900多个村(场),推广新技术新品种6384项,引进新品种6 027个,驻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幅达14%,广大农民群众把科技特派员称为“科技天使”、“致富天使”。实践证明,科技特派员是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重要力量和有效载体。同时,科技特派员深入农户和涉农企业,能有效了解农民和企业的科技需求,促进农业科技研发更接近市场需求,从而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转化率。农村科技合作组织也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发展迅猛,到2010年,湖南省各类农村科技合作组织为214个。但是,目前的农村科技合作组织及中介机构的状况,与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表现在规模小、市场意识较弱、功能单一、运行松散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发展壮大。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湖南省主要由5项子系统构成:种植业推广体系、畜牧兽医推广体系、渔业推广体系、农机化推广体系和农业经济管理系统,一共有机构9 775个,其中省级有11个、地市级机构182个、县级1 159个、县级以下达8 423个。县乡两级有在编职工56 884人,45.75%的职工拥有职称(其中拥有高级职称的占1.62%),在编职工学历在大专以上人员占31.70%,年龄在35岁以下的职工占31.22%。

尽管湖南省已建成了相对完善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体系,但由于体制机制障碍,大量农业科研成果仍然被束之高阁,没有很好的转化应用到农业生产之中。据2011年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省长报告中公布的数据显示,湖南省重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为52%,耕种收综合农机率和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不到30%,科技进步对湖南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2%,仅高出“十五”期末0.7个百分点,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从这个意义上讲,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未取得明显进展,而导致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关键问题就是体制机制。

2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中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

2.1 管理体制不健全,管理职能模糊

政府科技部门是成果管理的主管部门,其它一些部门如农业、林业、教育、财政等也有自己的机构和渠道,管理一些科创新技项目和成果转化项目,而他们相关职能界限并不明确,相互之间未建立较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同时科技部门内部一些业务处室如农业处、计划处、成果处等职能存在交叉重复现象,他们之间对科技成果在研发、转化和产业化各个阶段的扶持政策缺乏协调性、延续性和权威性,造成部门分割、资金分散、项目重复、重点不突出,形不成合力。

2.2 经费投入严重不足

各级财政对科技投入不足,特别是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环节的投入极为薄弱。发达国家在科技研发、中试熟化、推广应用三者的经费投入比例一般为 1∶10∶100,而我国远远不够。据统计,“十一五”期间,湖南省科技厅投入的农业科技工作经费总额为24 250万元,而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专项资金只有1 500万元。投入严重不足使得大量科技成果只能在实验室完成试验环节,之后则没有资金投入进行中间试验或后期推广。此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具有风险大、周期长等特点,由于缺乏政策引导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加之未形成多元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投入机制,导致社会资金不敢贸然进入,使科技成果得不到有效转化,影响了成果转化率的提高,造成对前期资源投入的严重浪费。

2.3 信息平台建设滞后,成果转化信息不对称

造成优秀的科技成果未能转化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供求双方的信息不对称。一是全省缺乏统一权威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加工、发布和交易平台。虽然各级地方政府,各个行业部门几乎都有自己的信息服务网络,但大部分信息简单、实用性不强、无法满足成果转化的信息查询需求,无论是农户还是企业都无法从中获得该项成果是否可以转化、是否值得转化的关键信息。同时,我省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成果登记、统计及分析等基础性工作不够,数据缺乏或发布滞后,对成果转化工作的宏观决策造成一定的影响。二是缺乏联系科研成果供给与需求双方的技术中介组织。技术中介组织在传递科技信息、促进成果转化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的技术中介组织还处在起步阶段,农业科研单位、信息机构的大量科技信息、科技成果缺乏有效的渠道传递到农户与农业企业,一些科技成果在转化过程中的问题、实际效果等,也不能及时地反馈给农业科研人员,造成了很多科技成果得不到转化或有效转化。

2.4 基层科技推广体系落后,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方式亟待创新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但由于基层财力和事业编制有限等问题,大量的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机构仍处在闲置状态,不但缺乏技术推广员,而且缺乏必要的推广经费和设备,大多数推广机构和人员只注重完成任务,而无暇顾及效果。农业专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设置也比较分散,各专业系统又相互独立,如种植业、畜牧兽医、渔业、农机化和农业经济管理各部门自成体系,之间又缺乏横向联系,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难以发挥综合效应。农业广播电视远程教育是目前相对有效的科技推广方式,但是,这种远程教育体系覆盖面有限,大量农村地区信息化程度低,农民文化素质低下,很难从这种方式中学习到新的农业科技知识。

3 加快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对策

成果转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坚持“全链条、全要素、全社会”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思路,通过改革创新,整合科技资源,加强沟通协调,加大经费投入,探索有效模式,发展科技中介,培育技术市场等,建立全链条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3.1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成果转化统筹协调机制

一是加强政府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调控,开展宏观战略研究,出台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指导意见。制定有利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优惠政策,如涉农科技企业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享受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享受土地优惠政策;科技人员从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并取得贡献的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等。二是成立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统筹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科技厅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市(州)科学技术局组成,并形成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市场管理体制和机制,协调解决科技资源共享、人才培养与流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市(州)、县(区)应当设立相似统筹协调小组。推动国家与本省共同搭建不同层次、相互补充、推进创新发展的联动平台,完善省部会商机制、院地校地合作机制、厅市(州)会商和部门协商机制,加强产学研合作研究,合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管理职能部门要定期对科技计划项目完成形成的成果及时进行科技成果的评价、登记,编制科技成果公报予以发布;对利用财政性资金形成的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及时组织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三是完善财政部门与科技、综合经济部门科技资源配置的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防止各部门低水平重复立项和浪费资源。

3.2 加大投入,设立成果转化资金专项,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系

一是配合“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专项,设立“湖南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从以上对实施“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的成效情况来看,“十一五”期间,湖南实施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中,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投入与其它资金投入比例达到1∶13。专项资金对引导和带动资金的投入作用非常明显,对促进多元化资金的投入意义较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包括国家(行业、部门)科技计划(专项、项目)、省科技计划(专项、项目)所产生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置及其系统等,特别是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中试、批量生产等环节要进行重点扶持。二是加大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投入力度,促进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选择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好、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条长的科技成果列入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三是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建立健全有关风险投资的政策体系,加强宏观调控和指导,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引导、带动金融、保险、企业和其它社会资金的投入,促进湖南省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建设。

3.3 完善信息交流机制,建立成果转化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科技部以及我国部分省份建立了专门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对促进科技成果供需对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加速成果转化起到了重要作用。湖南省要以“数字湖南”和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基础设施建设为契机,建立一个多层次、开放式、网络化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着重加强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整合湖南省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成果、专利等各类科技成果,形成一个权威、统一的农业科技成果信息发布平台,方便农民、企业查询自己所需要的成果;二是完善科研成果评价方式,突出以效益为导向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对系统内各成果的成熟性、创新先进性、市场需求和用户使用等方面进行评价,并将结果进行发布;三是加快在农村推进三网融合试点工程建设,通过对接服务,为农民、企业和成果研发人员实现科技成果供需方的有效沟通。

3.4 创新农业科技服务方式,提高农民科技意识

大多数农业技术属于公共产品,如施肥、播种、剪枝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动植物疫病防治、农业面源污染、耕地保护等技术,这些技术很难通过市场机制获得有效供给,应以政府部门和公共科技服务部门转化推广为主。另外,农民的文化程度不高、科技意识不强,接纳新知识、新技术的意愿低,农户对传统农业技术的路径依赖严重,主要追求的并不是利润最大化,而是风险最小化。如果不创新传统的农业科技推广方式,农户采纳现代农业技术的意愿和可能性都很低。因此,一是要整合分散于农业、畜牧、农机、林业等部门的科技力量,健全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服务和队伍,解决推广人员的待遇和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创新管理方式,引进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加强绩效管理考核,真正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把最新的科技信息和先进的产品传达给农民。二是要鼓励引导科研教育机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服务。农业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是公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的重要力量,要完善相关激励机制,支持他们承担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项目,扶持他们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培训与指导,使科研教学人员的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采用示范田、“农民田间学校”等方式来推广新技术和新品种,使农民亲身体会科技带来的效果,增强新技术采纳意愿。在解决企业问题、提高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增加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了解市场科技需求,研发出更多适合市场需求的科技成果,提高成果的转化应用。三是突出社会化方向,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供销社、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等是活跃在城乡并充满活力和潜力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力量,政府要出台扶持政策,积极引导支持他们广泛参与农业技术普和成果转化推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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