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志凯
尝过了“甜头”的劳模
文/王志凯
2010年年初,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不断接到群众匿名举报,河北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副大队长刘焕华违规选用施工供货商,收受他人贿赂。刘焕华先后担任过河北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岩土工程处副经理、经理(处长)、第二地质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因工作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但市反贪局领导高度重视这一线索,经过反贪干警前期的秘密调查,确定刘焕华具有重大受贿嫌疑,于2010年10月15日依法立案侦查。随后,办案干警经过近5个月的艰苦侦查,一起百万受贿大案浮出水面。
地勘局的副大队长看着不像个“肥差”,怎么能受贿100万?原来,2003年5月,河北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出资注册成立了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隧道工程公司,一个单位两个名称,一个事业名称,一个企业名称。河北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属于国有企业,刘焕华为该大队副大队长兼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隧道工程公司经理。
2007年,工程公司在乐亭京唐港承揽晨辉房地产地基打桩工程的时候,刘焕华是“岩土工程处”的处长,具有确定由谁提供砂石料的职权。当地一个叫杨小学的中年男子找到他,想为公司供应砂石料,并承诺每立方米砂石料给5元钱的好处费。一开始刘焕华怕出事,没有答应,后来杨小学又多次找他。碰巧那时刘焕华正计划买房子,钱不够,心想大家不都这么做,不过得挺好的!不至于我做一次,就会出问题。于是禁不住诱惑的他在没有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就决定让杨小学给这个工程供应砂石料。这个工程结束后,杨小学挣了不少钱,为了感谢刘焕华,2008年1月28日,杨小学往刘焕华建设银行的卡上转入好处费5万元。到了2008年7月,因为买房的钱不够,刘焕华又给杨小学打电话,说在市区买房子的钱不够了,要他再打5万元钱。杨小学马上把钱打了过去。
这件事情之后,刘焕华既兴奋又惶恐,觉得挣钱太容易了,但害怕东窗事发,每当夜里睡不好的时候,他就用只有他知我知之类的话宽慰自己。他还怕家人多事,连对妻子都没有说过收钱的事。在近一年的时间内,他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地工作,以此来宽慰自己,那10万元是辛苦“应得”的分内钱。因工作业绩突出,在2008年年底,刘焕华还被评为河北省地矿系统的劳动模范。
初次尝到甜头的刘焕华,见一年来相安无事,抱着“有权力不用过期作废,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没事”的念头,胆子开始变得大起来。
2009年7月份,一家钢铁集团的炼钢车间有个特厚板车间地面硬化工程交给刘焕华所在的河北地矿建设工程集团隧道工程公司,工程造价595万元。当地一位名叫王中平的生意人见有利可图,就托人找到刘焕华,想让刘焕华把此项工程分包给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干工程资质的他,并许诺工程结束后会有重谢。一开始,刘焕华没有答应他,吃了几次闭门羹之后,王中平仍不气馁,刘焕华见他有诚意、人还算可靠,就对王中平说:“向外分包工程我还要向主管领导汇报,一般情况下他都会同意我的意见,要是按10%的比例给公司提管理费,我有七成的把握把此项工程分包给你。”王中平立即答应了管理费的事情,经刘焕华在公司的卖力公关,王中平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工程。
工程结束后,王中平到河北地矿隧道工程公司结算工程款时,碰到刘焕华。刘焕华直截了当地问他:“工程干完了,我帮了不少忙,你不能亏待我,我现在有事需要30万……”王中平倒也爽快,立马给了他一张30万元的转账支票,刘焕华把此款转存到自己的银行卡上,后来又转存到其妻子幺某的名下。
2009年9月份,通过刘焕华的关系,王中平从河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隧道工程公司转包了一家钢铁有限公司厚板车间地平固化工程,工程造价506万元。工程结束,王中平拿到工程款后,刘焕华对他说:“我们公司揽工程也不容易,也要走关系送礼请客,你干工程也挣了不少钱,应该有点表示,这次你给我20万元。”刘焕华给王中平填制了一张20万元的费用报销单,刘焕华在收款人和签章中分别签了自己的名字,从公司账户上支取了现金,后来刘焕华将此款交给其妻子幺某,幺某将此款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内。
2009年底,刘焕华用个人的工资、奖金和收受的贿赂款在该市一处高档小区花了100万元左右的人民币,购买了一套130多平方米的住宅。
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刘焕华通过和王中平的两次“合作”,认为王中平够意思、讲信用,对他颇有好感。而只有小学文化、农民出身的王中平,经过30多年的商海摔打,非常精于算计,为达到抓牢刘焕华这位“财神爷”的目的,平时有事没事就到刘焕华的办公室“侃大山”、请他吃饭,二人你来我往,互相关照,很是“合得来”。
2010年3月份,河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大队的干部面临调整。刘焕华找到王中平说:“公司要进行干部调整,我很想进一步,但需要一笔钱活动。”王中平心领神会,把刘焕华的才干吹捧得云山雾海,大大满足了刘的虚荣心,博得了刘焕华的好感与信任。为了刘焕华升迁后,自己将来能够分包到更多的工程,随后的几天,王中平筹集了人民币40万元,分三次送给刘焕华,作为他竞争的活动资金。
后来,刘焕华托人打听到自己已经被选中,除2万元用于请客消费外,他便将这笔钱交给妻子幺某用于购买按月开放的“乾元-日鑫月溢”理财产品。
2010年4月份,王中平去找刘焕华谈工程时,刘焕华跟王中平说:“我刚搬了新家,又当了队长,双喜临门,你怎么也不给我祝贺祝贺啊?”王中平想到刘焕华替自己从他们公司分包了不少工程,现在都张了这口了,心里虽然不情愿但也不敢得罪,第二天就给刘焕华送去一张10万元的支票。
刘焕华,1962年9月出生于江西赣州。1984年毕业于江西赣州地校,之后独自来到唐山市的河北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工作。由于勤学上进、吃苦耐劳、表现突出,在同事眼中一直口碑不错,从2003年起开始担任领导职务,至2010年案发时,先后担任过河北地勘局第二地质大队岩土工程处副经理、经理(处长)、第二地质大队副大队长等职务,因工作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
近50年的人生,刘焕华基本算得上是一帆风顺。23岁时,他只身一人来到几千里之外的陌生城市,靠着自己的才干,他先是获得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不久又赢得本地一所中学的女教师幺某的芳心,组成了自己的家庭。有了孩子后,小两口工资不多,日子虽然过得有点清贫,但一家三口,粗茶淡饭,简简单单工作、生活,倒也其乐融融。
2003年,刘焕华当上实权部门的领导后,应酬多了,灯红酒绿间,他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原本那种清贫乐道、知足常乐的心态被一种更高的物质需求所挤压,在不知不觉中,他一步步走入了犯罪的泥沼。
在看守所,刘焕华曾对办案人员说:“当上领导后,经常看到周围的人挥金如土,生活得潇潇洒洒,我心态就不平衡了。我自认能力并不差,应该让家人过上更好的日子,正好我就管着工程供料的事,就想着借机弄点钱,给妻儿买套大房子,有了第一次的“相安无事”,便毫无顾忌了。当你们传唤我时,我害怕极了,辗转未眠好几夜,觉得纸是包不住火的,所以你们一审问,我就全部交代了,还让家人将不该得的100万元钱全部上缴。我也是苦孩子出身,不该拿的拿了,我心里也不好受,这回无论怎么判,我总能睡个踏实觉了。”
办案过程中刘焕华的认罪态度很耐人寻味,明知不该为而为之,侥幸心理起了很大的作用,案发后悔恨不安的感觉又始终缠绕着他。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得知刘焕华的孩子马上就要参加高考,其妻幺某怕影响孩子,一直对孩子隐瞒刘焕华被捕羁押的事情。那几天刘焕华的情绪也很不稳定,一直问民警什么时候开庭。办案检察官得知这一情况后,与法院沟通,决定在高考过后、等孩子报完志愿后,再开庭审理此案。刘焕华得知这一消息时,竖起大拇指动情地说:“你们检察官让我感受到法律也有温情的一面,谢谢……”
2011年7月4日,一审法院认为,刘焕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构成受贿罪,鉴于其有自首、退赃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二名行贿者的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构成行贿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判处杨小学有期徒刑三年;判处王中平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三人均未上诉,表示认罪服法,改过自新。
(文中除刘焕华外,其他人物均化名。未经作者许可,谢绝转载)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
办案检察官认为:刘焕华之所以走向腐败道路,首先是其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他作为公司的中层领导干部,年收入不低,妻子也有固定的工作,家庭收入稳定,但受攀比心态的影响,促使其在两年多的时间内7次收受他人贿赂;其次是该局在经营管理上存在漏洞。对二级单位岩土工程处的经济运行监督不严、对领导权力缺少跟踪监控,导致刘焕华有机可乘。再次则是商人无视法律,通过行贿的违法方式排斥竞争对手,获得工程。
“物先自腐,而后虫生”。刘焕华的蜕变过程说明,无论是谁,放松了思想和道德的底线,私欲就会膨胀,都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手中越是有权,警钟越要长鸣,越要加强自律,自觉抵御各种诱惑,守牢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