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莲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湖南娄底417000)
“90后”大学生已成为当代大学生的主体,为了了解他们的性观念、性道德现状,本课题组在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以问卷调查为主及个别访谈的方式,对大学生的性观念、性道德等情况进行调查研究。本次调查共发出问卷500份,收回500份,有效问卷487份,有效回收率为97.4%。调查对象涉及文、理、工等学校的各个专业。被调查者的年龄为17—22岁,全部都是1990年后出生的大学生。问卷采取不记名方式,自写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调查时要求每位同学按问卷要求如实、独立填写,以确保调查结果的代表性、真实性。
恋爱与婚姻是人生中的关键一环,是人生的必经之路。大学生正处在青春发育期,由于生理上的成熟和心理的发展,他们有着强烈的与异性交往的愿望,大学生谈恋爱已成为大学校园里的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特别是国家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颁发,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大学生谈恋爱已不再遮遮掩掩。问卷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学生向往爱情,绝大多数同学有过爱情经历或正在恋爱之中。见表1。他们对在大学就读期间的谈恋爱行为持赞成的态度,比较多的同学认为大学的恋爱现象是“特定年龄特定环境的产物”。他们敢于追求理想的爱情,比较注重精神生活,认为大学生恋爱应以“建立专一的感情”为目的,注重爱的质量,反对校园内不文明的恋爱行为方式,反对以金钱为目的的“傍大款”行为、反对学习与感情易位,恋爱主流意识比较健康,恋爱观比较开放。但他们又把恋爱与婚姻割裂起来,不重视爱的结果,选择以“建立家庭”为恋爱目的的仅为12.32%。他们认为大学生校园里很少“真爱”,恋爱动机多样,目的多元。见表2、表3、表4。
表1 大学生恋爱经历调查
表2 大学生恋爱目的调查
表3 对高校恋爱现象的认识
表4 大学生恋爱方式调查
由于性生理的成熟,大学生已经有了对性爱的需求,有了性的冲动(见表5)。对校园内和社会上存在的性行为有了自己独立的判断和态度。通过调查发现,大学生认同性行为应该建立在感情基础上,有爱才能有性。但他们认为性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恋人之间可以有性关系但并不一定结婚,恋人之间只要基于爱情、只要双方愿意都可以发生性行为,认为有爱就可以有性。当问卷中问到“如果你和恋人发生了性关系,是否一定要嫁(娶)他(她)?”时,只有26.90%的同学选择了肯定的回答“一定”(见表6)。对婚前性行为赞同“只要双方愿意”、“只要基于爱情就可以”、“只要能结婚就无妨”的同学分别达到 29.57%、13.96%、9.45%,还有21.56%的同学认同“自己不会这样做,但对别人表示理解”(见表7)。对婚外性行为,有66.12%的大学生认为婚外性行为“不利于家庭和社会稳定,应当追究”,并且女大学生选择的比例75.29%明显高于男大学生的55.70%,可见女大学生更加重视婚外性行为给家庭带来的伤害。但还有总数达30.4%的同学认可婚外性行为“只要基于爱情”、“只要配偶不反对”或者“家庭中不能获得满意的性生活”,“就可以”,“就无妨”,“就情有可原”,表现出了他们对婚外性行为比较宽容的态度(见表8)。
表5 大学生性冲动情况调查
表6 对恋人之间的性关系是否一定嫁(娶)情况调查
表7 大学生对婚前性行为的认识情况调查
表8 大学生对婚外性行为的认识情况调查
贞操是自然人性纯洁的品行,是社会对于个人和自己对于自身性纯洁品行的肯定评价。性纯洁包括性行为的纯洁和性器官的纯洁。调查发现,多数大学生不赞同传统社会的那种婚前不破身,婚后从一而终,而且贞操只针对女性的贞操观。51.54%的同学都认同保持贞洁“对男女双方都是至关重要”的,对恋人在婚前与他人有自愿性行为的情况,大多数同学不是一味的认为是恋人的不贞洁,而是要根据情况、要看两人是否真心相爱来确定。但还有22.49%的同学选择“因爱而保持关系,但心中留下阴影”,14.78%的同学认为“爱情已不贞洁,应立即终止关系”,还有11.50%的同学坚持贞洁“对女人重要,对男人无所谓”(见表9、表10)。这也可以看出,90后大学生基本上体现了当代社会的贞操观念,即贞操是男女双方共同的要求,性行为应以爱情为基础,体现了男女平等、人的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和人的自由和解放。[1]但他们对贞操的认识是有条件的、多元的。并且,女大学生对贞操的重视高于男大学生。当“对心爱的人提出性要求时”,近67.56%的女大学生选择“冷静的断然拒绝”和“晓之以理,帮助克制”,明显高于男大学生的 42.96%(见表11)。
表9 对恋人在婚前与他人有自愿性行为态度的调查
表10 大学生对贞洁的看法
表11 对心爱的人提出性要求的态度
性解放又称为性革命。它是1960—70年代发生在西方世界的一种挑战传统性观念和性道德的社会思想和社会运动。最初是以反对性别歧视,争取妇女与男子平等社会地位和政治经济权利,要求改变禁止离婚的戒律,主张婚姻自由的女权运动。后来逐步演变成对宗教性道德的全盘否定,主张性欲的满足是自由的体现,是人的解放,性行为不应受到与婚姻有关的道德和法律的限制,他人和社会也无权干涉。性解放的内容包括非婚性行为、开放式婚姻、同性恋婚姻、在公众场合裸体等。由调查结果可以看出,有22.38%的大学生态度鲜明,坚决反对性解放、性自由,有45.59%的大学生“既不赞成,也不干涉”,但还有16.42%同学表示赞同或有条件赞同。可见大学生对性解放、性自由的态度也是比较宽容的(见表12)。
表12 对性解放、性自由看法的调查
我国对同性恋的认识比西方较晚,对同性恋及同性恋者的态度也比西方宽容,但对同性恋的看法一直是多种多样,否定的多,赞同者少。同性恋者的权利也没有象某些西方国家那样得到法律的认可。大学生也是一样,对同性之间性行为,大多数的同学不赞同,认为是“变态”、“不道德”,但仍有35.32%的同学认为“是少数人的正常行为”,表示理解,态度宽容(见表13)。当最好的朋友有同性恋倾向时,大多数同学不排斥,选择“安慰他(她)并劝其看医生”的同学达到60.57%。可以看出,这些同学的认识是理性的、现代的,态度也是宽容的(见表14)。
表13 对同性之间性行为看法的调查
表14 对最好的朋友有同性恋倾向态度的调查
多元性特点主要体现在大学生性观念上。性观念是人们对性问题较为稳定的看法和态度,它包括个体的性观念,也包括在一定时代社会背景下,人们对性问题的评价、态度和看法的总体趋势。大学生的性观念总体来说是比较健康的。如:他们敢于追求理想的爱情,坚持恋爱、性行为应建立在双方感情的基础上,主张文明的恋爱行为方式。坚持性爱应以情爱为前提,贞操对男女都是平等的观念等,但从调查可以看出,大学生无论是对恋爱看法、目的、恋爱态度,对婚前性关系、婚外性关系、对贞操的认识,还是同性恋的态度等,都存在多种看法,甚至截然相反的看法。
爱情生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必然产生一定的社会后果。人类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动物的性行为可以不负责任,随意而为,而人类的性行为必须遵循符合社会发展和文化背景的道德和规范,必须要承担社会责任,不能随心所欲。恋爱是一男一女以两性结合为目标的一系列情感和行为的互动过程,从一开始就关系到恋人之间的利害关系。[2]两性之间的性行为应当建立在以爱为基础的合法婚姻内,只有情爱、性爱与婚姻统一的性行为才是合乎情理、合乎道德、合乎法律的。只注重恋爱过程而不是恋爱的结果的恋爱,只注重在双方有感情就能发生的性行为等观念,从表面上看来是大学生们对爱的权利的强调,实际上则反映出了他们对承担责任的逃避。这种恋爱观、性爱观是道德的淡化、法制的淡薄。
矛盾性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观念之间的矛盾和观念与行为之间的矛盾。如大学生普遍认同大学校园中的爱情,但他们又怀疑大学里难以有真爱。他们强调爱的权利,赞同性爱统一,但又不愿意承担因恋爱和性爱产生的责任。他们反对校园内不文明的恋爱行为方式,但大学校园内时常能见到“公共场所行为有失检点”,“在宿舍里留宿恋人”、“夜不归宿”、“在校外租房同居”的现象,这些行为在高校是屡禁不止,令高校管理者头疼。虽然这些现象只发生在极少数大学生中,但对这些现象也极少有大学生提出批评,更多的人是选择默许。
大学生敢于追求爱情,对待爱情不再羞涩和矜持,大胆、热烈,有的学生甚至把谈恋爱作为大学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们赞成有爱就可以有性,对大学生中存在的婚前性行为、校外同居现象,不少大学生认为这是个人的私事,每个人都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他人无权干涉,自己不为也不反对别人而为。对婚外性行为、同性恋的认识等比较前卫,态度比较宽容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当代大学生在情爱、性爱方面,较多地强调自由、自主、自我,那些保守的、封闭的、被动的性观念、性道德对他们的影响较小,性观念还是比较开放。
性观念并不是一种独立于外界条件的观念,它是文化建构的结果,而这种建构随着时代和社会的改变而改变。特定社会的性观念总是与特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习俗相吻合的。“90后”大学生出生在改革开放年代,生长在经济结构的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原有的单一主流文化被多元文化所取代,人们的思想经历着一系列新旧观念的碰撞。在新旧交替、传统与现代碰撞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中国传统的性文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独生子女国策的实行,避孕和流产的合法化,人们对性行为功能有了新的认识;性知识的公开传播、色情品的剧增,打破了性的传播禁忌;社会舆论对婚前性行为、婚外性行为甚至商业性行为的越来越宽容,也使传统的性道德评价标准受到怀疑。再加上西方的性自由、性解放思潮的影响,中国传统性文化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作为知识层次高,接受新鲜事物快,情感丰富的大学生们,既不愿一味接受西方的某些性观念,也不完全赞同当前社会上某些人的做法,又不愿恪守旧的性伦理道德,他们性观念的变化和问题就更为突出,对同一问题就可能有着多种认识,甚至是截然相反的认识,性观念、性道德必然多元,有的学生甚至表现出了矛盾、彷徨、迷惘与混乱的状态,继而也带来了性道德及行为上的诸多问题。[3]
“90后”大学生是伴随网络媒体成长的一代,对他们来讲,网络媒体如同他们每天必须的食物一样,不可缺少。网络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网络的快捷性、直观性、海量化,给大学生带来极大的便利,他们可以从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获取自己需要的东西,使“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真正成为了现实。网络的隐匿性、自由性、弱社会化保护了他们性意识的私密感,一些不愿或无法与老师、家人、同学朋友沟通和交流的东西,可以通过网络找到答案,也不必害怕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更无需顾忌世俗的眼光和偏见。网络拓宽了大学生获取性知识的途径,催生了他们现代的性观念,缓解了他们的“性饥渴”。另一方面,在虚拟性与真实性并存的情感环境下,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的男欢女爱,缺乏真诚、不负责任的情感满足,虽然释放、缓解了他们的“性饥渴”,但这种情感投向的多元化,必将影响大学生性观念的伦理价值导向。特别是网络性信息的鱼龙混杂、色情网站不雅信息泛滥,对性生理成熟但性心理尚未成熟的大学生来讲,就很难保证其免受侵害。[4]
第一,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不够。学校是性教育主要阵地,也是大学生获得性知识的主要途径。近年来大学生性教育状况相比以前,已有加强,但仍然还存在许多问题。表现在:教育内容缺乏计划性,不全面、不系统,不能满足大学生的需求;教育方式比较单一,教育的针对性不强;任课教师知识能力和责任感的差距,教育效果不明显。第二,家庭教育的主动性不够。许多家长只重视子女的智力提高和文化知识的掌握,不重视子女综合素质培养及个性、精神、道德品质的塑造和发展,特别是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和自身知识和能力的限制等,不少家长故意回避了性知识的传授和教育。当子女进入学校后,不少家长就把教育的责任推给学校,从而造成家庭性教育缺失。第三,社会性教育的规范性、科学性不够。社会是学校和家庭性教育有效性的重要保证。但目前舆论媒体的不正确引导、社会道德的弱化及评价机制不健全、低级趣味的生活方式、色情文化等对世界观、价值观尚未完全确立的大学生影响很大,从而又使有限的学校和家庭性教育效果大打折扣。
“90后”大学生的年龄在17—22岁之间,处于青春期后期,身体发育己经基本完成,各种性生理特征明显,并已经初步掌握了一些基本的生理卫生知识,他们对性有了一种本能的要求。随着社会生活方式的改变和性观念的转变,性已经不再神秘,人们对性不再像过去那样的讳莫如深,特别是电影、电视、网络、文学作品等媒体中大量出现的对性的描写,也大大增强了大学生的性意识。性心理成熟的滞后、性教育的缺失、还未完全定型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就可能给他们带来的身心的困惑,甚至出现行为上的尴尬。
大学时期是青年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更是性伦理观、道德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加强性教育,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科学的性观念、性道德,强化他们的性责任感,达到规范性行为、减少性问题的目标。
[1]李巧丽.当前社会贞操观的思考[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06.
[2]刘震祺.贵州省大学生性道德教育研究[D].贵阳:贵州师范大学,2009.
[3]刘筠.社会转型期大学生的性观念及性教育对策研究[D].青岛:青岛科技大学,2010.
[4]傅慧芳.网络时代的青年性教育[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2(3):154-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