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宏园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20世纪以来,黑龙江省对俄出口总体呈上升态势,从2000年的4.63亿美元增长至2007年的81.7亿美元,增加了16.63倍;2008年和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黑龙江省对俄出口出现下降,特别是2009年,出口额仅为32.68亿美元;2010年开始恢复性增长,出口额为42.85亿美元,同比增长31.09%。与此同时,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也增长迅速,2000年出口额仅为657万美元,2004年就突破1亿美元,之后三年更是增长迅速,年增幅均在85%以上,2007年首次突破10亿美元大关,达12.86亿美元,2008年在世界贸易市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出现低迷的形势下逆势上扬,达17.98亿美元,比2000年增长近273倍,2000—2008年年均增速约为201.67%,对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发展贡献巨大。
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额迅猛增长的同时,其占全省对俄出口总额的比重也在日益增加,从2000年的1.42%增长至2008年的22.56%,已经成为黑龙江省对俄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占全省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从2000年的3.16%上升到了2008年的45.9%,虽然中间略有波动,但总体呈上升态势,对俄出口已占黑龙江省机电产品出口的半壁江山,俄罗斯已成为黑龙江省机电产品出口最大的目的国。同时,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占全国对俄机电产品出口的比例也在逐年提高,从2000年的2.68%上升至2007年的12.41%,2008年略有下降,为12.08%(见图1)。从以上分析可知,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不但在全省对外贸易中占据重要地位,在我国对俄机电产品出口中也占近1/8的比重,业已成为中国对俄机电产品出口大省。
图1 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占比折线图
俄罗斯为了保护本国制造商的利益,增强本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设置了多种关税壁垒,对我国机电产品进入俄罗斯市场构成了极大的障碍。其关税壁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俄方实际征收的税率远远高于关税政策的规定。根据俄罗斯的关税政策,机电产品的进口关税税率在5%~20%,其中与农业生产和农业加工相关的中小型机械的进口税率为5%,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电子产品及电器的进口关税大多为15%和20%。但在实际运行中,俄罗斯海关对机电产品征收的税率远远高于其规定的水平。根据《2010年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统计,俄罗斯对机械设备、电气电子产品征收的最高关税分别达到172%和48%,远远超过了其所规定的税率。
2.俄方频繁临时性提高关税。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俄罗斯政府先后对汽车、联合收割机、轧钢管材、电视机、船用发电机、蒸汽锅炉发电辅助设备、机械锅炉、桥式起重机、森工机械设备等机电产品进口征收临时性高关税。其中影响最为严重的是,自2008年11月14日起,俄罗斯对进口轿车车身征收的临时性关税,税率约为15%。
3.俄方对机电产品征收歧视性税费。俄罗斯政府对进口的机电产品征收高于国内税率的税费,同时还对机电产品的最低海关申报价格有所规定。
具体的非关税壁垒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进口限制和补贴。俄罗斯政府对汽车零部件的进口进行数量限制,同时对本国汽车产业实行贷款补贴。第二,技术性贸易壁垒。这是黑龙江省对俄出口中面临的主要非关税壁垒,主要涉及以下几个重点行业:一是铁路装备领域,俄罗斯要求外国的铁路设备进入市场前都要通过GOST标准认证;二是汽车领域,俄罗斯对进口汽车的认证程序繁琐,耗时很长,对汽车排放标准的升级过快;三是电力领域,俄罗斯认证系统复杂繁琐,且较为排斥国际通用标准;四是电子产品领域,俄对电子产品领域标准及认证的相关政策经常变化,自2011年1月1日起,俄政府要求出口到俄罗斯的产品均需进行能耗认证。第三,通关环节。俄罗斯繁琐的通关环节尽人皆知,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俄罗斯海关在商品通关时会进行内部估价,该内部评估往往直接作为海关估价的依据。这人为提高了黑龙江省机电产品出口的难度。二是俄罗斯海关各口岸和地区的监管缺乏统一性,不同地区和不同口岸在进口通关、海关监管和海关估价方面差异明显,相关的管理条例变动频繁,并且缺乏合理的过渡期。三是俄罗斯海关会对中国进口商品进行特别管理。
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缺少重大项目支持以及相关优惠政策扶持,不利于吸引投资,黑龙江省内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在资金和技术上都不占有优势,开拓俄罗斯机电产品市场的竞争力不强,同时,没有重大项目的支持,不利于加快黑龙江省机电产业技术创新步伐,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黑龙江省机电产品出口。
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企业中,国有企业所占比重较大,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投入产出比例严重失衡,企业包袱沉重,负债累累。加之多年来企业的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严重滞后,技改投入少,研发经费不足,这些都严重地制约了企业的生产和发展,致使黑龙江省大部分国有机电企业处于亏损和半亏损状态。由于这些机电企业包袱沉重、生产成本高、技术落后,生产同一类产品的成本要比南方企业高出10%~20%。
近年来,俄罗斯对机电产品的进口已经占到其进口商品总额的1/3,针对这一趋势,黑龙江省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对俄机电产品特别是成套设备和高技术产品的出口。应加大对机电产品生产企业的技术投入,加大对俄机电产品出口的金融支持。同时,应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投入,引导企业尽快通过ISO国际质量认证。
针对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主体竞争力弱的情况,机电出口企业应调整经营策略,规范贸易行为,拓宽营销渠道,利用俄方资源开拓市场。对有较强实力的对俄出口企业,政府应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其示范作用,带动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快速发展。不断扩大对俄贸易主体规模。积极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民营企业开拓俄罗斯市场,特别要大力吸引南方发达省份有实力的企业到黑龙江省投资兴业,使其成为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新生力量和龙头企业,不断扩大对俄贸易主体规模。
俄罗斯市场对机电产品需求十分强劲,从2001年开始,俄罗斯机电产品进口额每年呈两位数增长,且未来五年,俄罗斯政府计划在远东地区投入200亿美元进行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与此同时,2012年在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即将召开的APEC峰会以及2014年在俄索契即将召开的冬奥会,都将需要大量的运输、工程、建筑机械等机械装备。这都给黑龙江省扩大对俄机电产品出口提供了契机。同时,应重点办好中俄东宁机电展、中俄佳木斯机电展等展洽会,加大宣传推介力度,吸引省外企业来黑龙江省投资、办厂,扩大黑龙江省机电产品在俄罗斯市场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针对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出口在通关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两国政府间应进行积极磋商,规范、简化程序,统一标准,降低交易成本,不断改善优化贸易环境,促进黑龙江省对俄机电产品的出口,提高通关效率。应协调外汇管理部门,解决外汇核销难问题。将全省对俄机电产品一般贸易外汇核销仍按照对俄边境小额贸易方式核销和放宽企业外汇核销单发放量,进一步促进对俄机电产品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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