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增勇,陈祥斌,熊林伟,欧 焘
(军事交通学院 a.装备保障系;b.研究生管理大队,天津 300161)
随着新军事变革的不断深入,我军不断加大对军民一体化装备保障理论的研究,创新装备保障模式和运行机制,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已成为我军装备维修保障理论研究与实践的重要发展趋势[1]。但由于在实施过程中蕴含着削弱部队核心维修能力、维修费用上升、维修服务质量下降、维修人员安全和失泄密等风险,而这些风险的存在将直接影响到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成效。因此,能否准确地识别其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小其风险因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对我军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的主要内容是在收集相关资料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多种方法对存在或潜在的各类风险进行系统地归纳和识别,确定何种风险事件可能影响到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并将这些风险的特性进行整理的过程。在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的整个过程中,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了解并寻找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实施过程中可能遭受的损失来源,即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风险因素的分析。本文将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风险源分为五大类,细化为若干风险因素,具体如图1 所示。
在进行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过程中,由于军方未能完全掌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维修承接方片面的单向的宣传,在没有进行深入系统的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便做出了决定,军方就无法真正了解维修承接方的实际业务能力、声誉和服务质量,也难以对维修承接方的经营业绩、发展状况、经济实力等进行全面审查。由于掌握信息的不对称性,军方可能选择了不合格的维修承接方,导致不能如期执行装备维修任务。另外,企业的运作都有一种趋利行为,如果对维修承接方的工作执行情况监管不力,就会导致维修承接方为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采取隐蔽行动,在人员技术水平、维修零部件使用、维修技术工艺、机具设备的使用、装备的检测试验等环节上放松对装备质量标准的要求,从而导致装备质量连锁下滑。特别是一些高新技术装备,由于维修承接方具有技术、信息的垄断优势,极易产生损害军方利益的行为。
图1 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体系
在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决策阶段,成本的支出是军方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军方除了直接交付装备维修承接方的规定报酬外,还可能产生很多其他的相关费用。例如决策时对多个拟承接方的分析比较,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等都会有额外费用的产生,在与维修承接方签订工作合同后也会有监督管理费用的支出。因此,在进行支出成本的核算分析时很容易产生对间接费用估算不足导致预算超支。另外,由于军方和维修承修方装备修理价格标准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维修承接方的维修费用很可能要高于军方的标准。而且在一些装备的维修工作中,维修承接方可能处于维修技术和价格的垄断地位,军方尚缺乏严格规范的维修成本审核依据。应该讲,从修理价格、效益等单一方面考虑,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所体现的优势并不明显。但从部队的整体建设出发,在合理控制民力参与保障装备的数量和种类的基础上,让维修承接方承担一定的维修工作,对我军装备保障的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随着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发展的不断深入,我军在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过程中对维修承接方提出了更多的要求,维修承接方不仅要满足现阶段的装备维修任务,还必须与军方一同具有应对未来各种变化的能力、技术改进发展和创新能力。例如军方一旦出现特殊情况,要求维修承接方在短时间内作出超出合同规定的维修工作总量,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某项维修任务作出一定的改进和创新。这就对维修承接方的维修设计方案、操作工艺条件、维修工具设备、操作人员技术、产能效能水平、整体应变能力等技术环节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在这方面维修承接方与军方之间却很难达到同步发展,维修承接方要么不能满足军方对维修业务工作量的变化,要么不能对军方的临时性要求不能作出迅速反应,仅仅局限于合同规定的任务设计要求,这都将直接影响实施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成效。
目前,我军在实施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过程中,主要采取与维修承接方签订工作契约(合同)的形式。但由于管理者认知能力的局限性和外界环境的不确定性,在决策过程中对整个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遇到的困难估计不足。或者虽然可以预测,却不能明确对方应该履行的义务,难以监督对方的行为,不能确保契约(合同)的条款都具有可证实性。因此,在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过程中,与维修承接方签订一个约束合作伙伴未来行为和涵盖所有随机事件的完全契约(合同)是十分困难的。若把执行契约(合同)时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以及相应的解决方式都在契约(合同)里进行体现,不仅会造成契约(合同)成本的偏高,也会限制维修承接方对不可预见情况的应变能力。而且,由于信息不对称的风险的存在,军方往往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更多地承担了契约(合同)协议方面的风险。此外,如果军方不能够准确规定维修工作的具体内容和目标,契约(合同)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导致处理双方关系时容易产生矛盾和误解。由于在立法、执法及其他方面环境因素的影响、契约(合同)订立者本身的专业素质及道德素质、承接方信用水平、对合同管理混乱等多方面的原因,也会导致产生合同欺诈的风险[2]。
目前我军现役的主要装备,特别是技术环节相对复杂装备的制造单位及其配套厂家较多,承接方若直接参与维修,相关的协调工作十分复杂,这本身就存在一定风险。维修承接方大部分属于企业运作模式,在受领维修任务后可能出现企业转型、经营破产、产权变更等风险,战时维修承接方的参保人员可能会出现惧战拒保行为,影响战时我军装备维修保障任务的完成,当军方需要维修承接方保障时,就会存在“保障跟不上、无人去保”的风险。针对维修承接方的参保力量的指挥协调、安全规定、战时加价、伤亡处理、合同违约等问题,目前我军尚未出台相关的法规制度加以约束和防范。而且,如果军方不能合理控制民力参与保障装备的数量和种类,过分依赖民力保障,那么我军编制内的保障力量就很难有效履行自身应尽的职责,长此以往,军队核心维修保障能力必将会遭到削弱。同时,实施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大量地方人员出入营区,接触装备及资料,与现行的营区管理、装备管理、生活管理、安全保密等规章制度存在诸多矛盾之处[3-4],这也给安全保密带来了新的安全隐患。
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最基础、最关键的问题就是风险识别。由于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类风险因素对其的影响也是错综复杂,有直接影响的,也有间接影响的,有明显表露的,也有潜在并存的,并且各类风险因素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尽相同的。因此要有效、正确、全面的识别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风险,就应遵循一定的原则,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
系统性原则: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系统具有一定的完备性和完整性。风险识别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整体成效。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要能够体现出各类风险可能发生的概率、损失的严重程度以及对项目产生的负面影响。如果在风险识别阶段出现一定的忽略和偏差,那么就将直接影响到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整体成效。
科学性原则: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所面临的各类风险是一个相互影响的复杂系统。因此,必须综合采用各种有效的识别方法,使风险识别的结果更加科学合理,能够正确反映出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并尽可能采用量化的识别方法,使风险识别的结果更具有操作性。
动态性原则:风险识别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因为随着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实施以及环境的变化,实际所面临的风险也是在不断的发生变化,旧的风险可能在消失,新的风险可能又在出现。因此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风险识别工作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动态过程,始终贯穿于其整个过程。
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的主要任务是将不确定性问题转化为可以定性的规范描述。因此,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也有其自身的活动过程,具体如图2所示。
图2 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程序
对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进行有效、正确、全面的识别,要运用项目分解的原则,将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这个复杂的系统过程分解为若干个简单易识的过程,将一个大的系统分解成为若干个小的系统,从而符合人们分析问题、认识事物的规律。目前用于识别风险的方法很多,主要有: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工作分解结构法、幕景分析法、模糊故障树分析法、影响图法、因子分解法、人工神经网络法等。实践证明,上述各种方法分别具有各自特定的适应性和局限性。这里对几种主要的风险识别方法在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以使之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从而提高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的效率。
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的成效受到3 方面因素的影响:①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所面临风险的分类;②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各任务阶段的风险;③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各任务阶段所采用的识别方法。首先,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具有明显的阶段任务性,各个阶段任务所面临的主要风险也是不尽相同;另外,各种风险识别方法都具有特定的适用性。因此,这2 方面的因素决定了单一方法的风险识别不能有效涵盖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各阶段任务所面临的各类风险,必须选用风险识别方法组合方案。通过对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各阶段主要任务及所面临的风险类型进行分析,结合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性,提出了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方法组合方案及识别结果,具体如表2所示。
表1 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方法的主要思想、优缺点和适应性
续表
表2 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方案
随着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深入发展,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的风险问题必将成为重大的现实问题。本文对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所面临的诸多风险进行了分析,结合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原则和程序,探讨了可运用于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识别的各种方法,提出了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各阶段风险识别方法的组合方案,为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风险的系统管理奠定了基础。
[1]姜鲁鸣.关于推进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思考[J].装备,2009(11):48-51.
[2]李延喜,顾力刚.中小企业设备维修外包风险分析[J].科技广场,2009(2):121-123.
[3]徐起.军民兼容保障体系论[M].北京:国防大学出版社,2001:100-102.
[4]郑国禹,刘强,郭文才. 关于建立军械装备军民一体化保障体制的设想[J]. 四川兵工学报,2011(12):138-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