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洪其
百姓也要名人一样的公共服务
潘洪其
媒体评论员
香港卫视执行台长杨锦麟在杭州的一趟打车遭遇,风波迭起,发酵的程度估计连他自己都预想不到。
杨锦麟在11月16日上午连发5条微博,自述在杭州萧山机场“打的被宰”,并断言“此类现象已经在杭州萧山蔚然成风久矣”。微博发出后,杭州市的一名主管副市长便在深夜给他致电道歉,杭州市委书记还给运管部门下了“尽快处理、及时反馈”的批示,当事司机杨文涛因“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被罚款1000元,并被责令退还多收的车费,暂扣服务资格证15天。
杨锦麟打车挨宰事件算是得以“圆满”收场,公众大概也可以预料到这样的结局。作为一个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在微博上陈述“打车挨宰”,这势必影响到杭州的城市形象。尤其是在自媒体时代,公众人物的话语权更得以充分发挥,任何“小”事经过公众人物的传播,都有可能升级为影响到城市形象的大事情。本着对城市形象负责的态度,杭州有关领导迅速出面解决,本无可厚非。关键的问题在于,“打车挨宰”并不是始于杨锦麟,之前有那么多普通百姓挨宰,为什么不见有关领导表达歉意,更不见领导出面批示呢?
事实上,杨锦麟的此番遭遇并非独家。国庆期间,导演许鞍华的手提包被小偷偷走,包里不仅有现金,还有《黄金时代》的剧本以及许鞍华本人的相关证件。武汉市公安局局长赵飞亲自过问此案。经过5天周密侦查,犯罪嫌疑人就被抓获,并将许鞍华丢失的提包找回。
对此,有舆论称“公众人物、知名人物总能享受非一般的国民待遇,假如他们都是你我等普通百姓,遇到此类事情大抵只能憋屈得自认倒霉。”普通人遭遇此类事情,憋屈并自认倒霉不假,但如果说“公众人物享受了非一般的国民待遇”确实有失厚道。打车挨宰、证件被盗,权益受到侵害自然应当投诉。公众人物是知名人物,但同样也是公民,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是公众人物而剥夺了其维权的权利。真正需要反思的是,在公共服务领域,为什么公众人物的权益能够得以保障,而普通民众只能自认倒霉呢?
很多时候,公共服务部门,以及这些部门背后的公权力,都呈现出一种势利的姿态。在这些部门心中,他们明白公众人物话语权的分量,而普通百姓因为没有足够的话语权,即使权益没有得到很好的维护,也不可能在更大更广的范围内伤及部门及城市形象。两相对照,公众人物的“威力”自然不可小觑,一旦事涉公众人物,无论大事小事从速解决几乎是相关部门的不二选择。
无论是杨锦麟在杭州打车挨宰,还是许鞍华在武汉手提包被盗,每一次类似事件发生后,公众几乎都能预料到事情的“圆满”结局,只是在这“圆满”之中又隐藏着很多尴尬。“如果出事的不是名人呢?”公众并不是对名人有所不满,而是对公共服务部门的势利表达不满。老百姓也需要名人一般的“福利”。或者说,这压根算不上福利,而只是必须得到保障的权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