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哪呐 司 崭 张 静
(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74)
审计是一种专业服务,通过无形的专业能力与有形最终产品对客户提供财务鉴证服务。在社会市场经济体制下,无论什么服务都需要质量保证,因此质量检测是必经的一关,而审计师既是生产也是质检审计服务的一群专业服务人员,通过审计师事务所这一组织的内部构建与互相制约,达到生产与质检双重目的。同时,审计中,搜集证据的时候,明确地知道从第三方,最好是独立的第三方处取得的证据相对于委托方(客户)自身提供的更可靠,所以,在资本市场,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更依赖审计师审计后的财务报告及其提供的审计意见报告,以减少信息不对称对自己利益的不良影响。可见审计服务的质量保证对投资者的保护程度、公众的投资信心和资本市场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毋庸置疑,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必然会对投资者的保护力度加大,但是21世纪初以来,会计师事务所与上市公司合谋作假丑闻频频发生,那如何来对审计质量本身进行衡量,成为了学术界的热点研究领域,进而从理论研究指导审计准则的完善修订,同时促进执业注册会计师的实务工作。由于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地区法律环境、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审计师的从业年限和审计师审计时面临的时间压力等方面的影响,审计师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审计在质量上必然存在差异。而企业的各方利益相关者,处于信息传递的末端,信息渠道主要是以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作为评价企业过往经营状况,预计企业未来发展前景以及是否值得投资的依据,作为衡量审计是否充分保证了企业财务报表公允、真实表达的审计质量指标,对于企业本身以及其利益相关者都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一个趋于完善的资本市场,充分有效的信息披露制度是其最基本的运行机制,而信息披露制度当中重要的一环,就是信息的鉴证,作为社会“信任中介”的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独立审计有助于提高信息的真实客观性。设想如果没有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独立鉴证,上市公司管理层滥用经营权,为了私利公告不真实的财务信息,误导投资者,导致相关利益者损失,严重影响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同样,如果审计师实施了审计,但投资者对其审计结果产生不信任,审计也无法实现其“信用中介”的职能,浪费了人力资源,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大打折扣。基于此,审计是一把双刃剑,只有保证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以取得社会公众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才能充分发挥审计的效用。那么,究竟如何去衡量独立审计的审计质量呢?现有的很多文献都是针对何种因素影响审计质量进行分析,很少有文献,特别是中文文献,对审计质量本身的衡量提出见解,本文在总结并分析了现有的审计质量常用替代变量的基础上,对各个变量逐一分析并且初步尝试建立一个新的替代变量,利用2008年至2009年沪市制造业经验数据基于盈余持续性视角,探索如何衡量审计质量。
(一)审计质量的概念 要想探索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是审计质量,然后掌握审计质量的评测手段。迄今为止,关于审计质量的概念,尚未有公认的权威性定义,或者明确的限定,在政府组织机构和学术界研究领域,对其定义主要的有以下国内外四种观点:第一,美国审计总署(2003)从审计的本源出发提出审计质量是指审计师按照公认审计准则实施审计,以合理确信所审计财务报表和相关披露,按照公认会计原则进行表述,不存在由于错误或者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具体地说,高质量的审计应当体现为在发现重大错报之后,确保客户对财务报表进行了恰当的调整、相关披露和其他变动以防止重大错报;如果相关披露和其他变动没有进行恰当调整,则修改审计师对财务报表的意见;在必要情况下,退出客户的审计并向SEC报告辞聘的理由。第二,学术界比较认可的是DeAngelo(1981)对审计质量的定义,她从审计质量影响因素角度进行了阐述,认为审计质量是审计师发现并消除财务报告错弊的能力,这种能力取决于审计师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的结合。强调了“发现”的可能性取决于专业胜任能力,而“消除”的可能性则取决于独立性。第三,瓦茨和齐默尔曼(1986)在DeAngelo(1981)对审计质量的定义基础上,继续完善并具体数据化,其认为审计质量是专业能力和独立性的联合概率,其可以增大审计师发现并消除错弊的概率,从而提高财务报告的可信性。国内学术界对审计质量的定义主要有两种观点,即“过程论”与“结果论”。“过程论”从理论角度出发,认为对审计质量的评价应当基于整个审计活动过程和结果来度量其质量水平,而不仅是针对审计报告。而“结果论”从实务角度出发,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师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对报告使用者来讲是无形的,大部分相关利益者能看到的只是审计有形产品——审计报告。看不见的“无形审计过程”就像直觉一样,虽然无法说清楚为什么会感知到,但是通过结果却能检验直觉是否正确。因此,部分学者认为审计质量的高低衡量只能基于审计报告质量高低假设。鉴于此,庄立,王玉荣(2008)认为对被审单位会计信息披露公允性的鉴证准确性程度,即为审计质量。综上可见,对审计质量领先研究的西方组织与学者们,对审计质量定义的界定均为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的结合。换言之,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决定了审计质量,其三者的关系实质上是因果关系。国内学者从“过程论”与“结果论”来探析,以审计报告质量来衡量审计质量。
(二)审计质量衡量 诚如西方学者将审计质量的定义从审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两个方面加以刻画,为审计质量的衡量指标构建提供了理论支撑及具体的构建思路,结合我国内学者的观点,下面开始梳理常见的审计质量替代变量:(1)会计师事务所规模。用事务所规模衡量审计质量,其逻辑如下:在完善有序的法制、市场环境下,“大所”是市场有序竞争,优胜劣汰的结果,如果市场是有效的,“大所”的审计质量必然高于“小所”。很多学者对其进行过研究,从国外的研究结果来看,无论是从规范研究还是实证研究的角度,都得出了“大所”审计质量高于“小所”的结论(DeAngelo,1981;Lennox,1999;Teoh&Wong,1993;Conniel.Becker,1998;Basu,2002)。但是,国内研究结果却有很大分歧,有的研究发现,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蔡春等,2005;李仙等,2006;潘克勤,2010)。与此同时,也有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驳斥这种结论,总结起来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点:第一,不健全的法律制度(刘峰等,2007;2009);第二,事务所所面临的审计风险(于鹏,2007);第三,事务所本身存在的代理冲突(吴昊旻等,2010);第四,不健全的市场机制、审计市场的恶性竞争以及对高质量审计的内在需求不足(刘成立,2008;刘峰等,2002)。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事务所规模只能部分说明审计质量,由于市场制度环境的制约,该指标在反映审计质量上,存在争议。(2)可操纵应计利润。用可操纵应计利润衡量审计质量,其逻辑如下:企业进行盈余管理,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扭曲真实盈余,大规模的盈余管理会误导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进而给投资者带来严重的损失。高质量的审计,应该对企业的盈余管理起到抑制作用(蔡春等,2007)。Connle L.Becker等(1998)第一次用横截面Jones模型将审计质量与盈余管理联系,发现在美国审计市场中,“六大”所审计的企业,其非正常应计显著低于“非六大”审计的企业。其后的研究发现,可操纵应计利润与现有常用审计质量替代指标的相关性都比较强,比如事务所规模(蔡春等,2005;白云霞等,2009)、审计意见(章永奎等,2002;徐浩萍,2004;任志能,2004),研究结论普遍都得出审计质量越高,被审计企业盈余管理强度越弱。本文认为,使用可操纵应计利润替代审计质量,是以可操纵应计利润替代盈余管理,再用盈余管理的强弱替代审计质量,但是魏涛等(2007)的研究表明,企业盈余管理的主要手段是利用非经常损益,可操纵应计利润对于企业盈余管理的解释力度很弱。所以用可操纵应计利润可以部分衡量审计质量,但是不能完全替代。通过以上对常用的审计质量两个替代变量的说明及分析中,可以看到,这两个替代指标都只能部分衡量审计质量,但是通过比较分析,结合国内学者的“过程论”和“结果论”,可以认为,从审计师的最终产出——企业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特征方面,更能够说明审计质量。因此本文的基本思路就是从企业经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上所反映的会计盈余入手,通过比较盈余的持续性来衡量审计质量。
(一)审计质量替代变量的选取 结合以上分析,本文初步探索审计质量的新衡量指标: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所谓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是指企业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与同行业所有企业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的均值之差的绝对值,反映了同行业中不同企业营业利润在均值上下的波动。具体计算公式如下:absDavrit=
上式中absDavrit就是需要的指标,表示行业中的第i企业,第t期的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oppit为该企业第t期的营业利润,Ait为其第t期的总资产,oppt-1与Ait-1的含义与oppt和At相同,表示前一期的营业利润与总资产,上式中最后一项)/k,即为计算的同行业中所有企业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均值。之所以用这个指标衡量审计质量,是基于以下逻辑: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是为了控制企业规模,同时排除了非持续性的非经常利润项目的影响,由于处于同一行业的企业在不同年度的营业利润是具有一定持续性的,这种持续性的宏观体现就是行业经调整后营业利润增长率的均值,若企业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与所在行业平均增长率相差过大,则可以反映出企业前期营业利润质量不高,从而影响其审计师的报告水平,可预计审计报告的审计质量也不高。
(二)研究假设 通过计算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来衡量审计质量,是间接衡量,即从衡量经审计后的企业财务报表的特征角度来衡量审计质量。由于当前不存在一个一致认同的替代审计质量的指标,因此以下比较也是基于现有指标相比较。首先与Jones模型计算得出的可操纵应计利润指标相比,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涵盖的意义范围更广。由于该指标与可操纵应计利润相同的是均从最终会计利润产出衡量审计质量,因此无论企业是否以可操纵应计利润为主要手段进行盈余管理,最终结果都会反映到营业利润上来,并且以往多数实证性研究文献都已表明,企业如果在当期进行盈余管理,随后几个会计期间的业绩会表现出不稳定,若是非经常损益手段进行盈余管理,投资者也会容易发觉,审计质量的高低,也就容易被判断了,不易察觉的是主要部分,即营业利润,由此可以提出假设:
假设1:可操纵应计利润绝对值与经资产调整后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正相关
其次,与事务所规模相比,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是从最终的审计产出衡量审计质量,对于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之间的相关性,根据上文分析,现在还没有一致结论,仅能从目前的研究文献来看,蔡春等(2005)的研究表明,经“十大”审计的企业,其可操纵应计利润越低,其审计质量高于“非十大”;而刘峰等(2007)的研究发现,“国际四大”相比于“非四大”,其审计质量甚至不如“非四大”。考虑到国际四大在本土发展的先机优势,同时近年来本土事务所的蓬勃发展,与“四大”不断减小差距,抢占市场,因此本文扩大事务所样本,选择遵循蔡春等的研究方式。本文采取以“十大”和“非十大”代表事务所规模,但是与蔡春等研究的具体区别在于选择标准,由于经过三年的时间,蔡春等选择的“十大”里有些事务所被原来的“非十大”所替代,因此本文选取“十大”的标准来自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于2010年4月30日公布的事务所排名。国外研究(DeAngelo 1981,Lennox 1999,CONNIE L.BECKER等1998),以及蔡春等(2005)的研究都支持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正相关,由此提出假设:
假设2:事务所规模与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负相关
(三)样本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数据是基于2008年和2009年的CSMAR数据库中的沪市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之所以选择2008和2009年度样本,主要考虑了2006年会计准则的变更,选用滞后两年的数据,可以较好排除掉准则变更的噪音期。同时,有效样本的选取过程中,对于无效样本的剔除顺序如下:非制造业上市公司样本;ST公司样本;ROE在[-100%,100%]之外的公司样本;数据缺失的样本。经过筛选,最后得到有效样本252个,本文所用统计软件为STATA 10.0版。
(一)描述性统计 (表1)即为此252个样本的描述性统计数据,如表所示,变量absDavrit即为i企业本期的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样本均值约为0.4,方差约为0.3,中位数为0.38,在同一个数量级下,方差相对均值来说,还是比较大,说明我国现状整体审计质量不高。
(二)回归分析 文本拟用单变量分析,分析结果如下:
(1)可操纵应计利润单变量分析 本文采用修正截面Jones模型估计可操纵应计利润,截面修正的Jones模型中参数是用截面数据估计,而不是用时间序列数据估计。具体估计模型如下:GAt/At-1=α1*1/At-1+α2*△REV/At-1+α3*PPEt/At-1+ε
上式中,GAt代表总体应计,具体计算是由去除非经常损益后的总利润减去经营性现金流量,△REV为本期相对于上期销售收入的变化量,PPEt代表当期固定资产价值,分母At-1为上期总资产,加入此分母,是为了控制企业规模对数据的影响。在此模型中,控制变量没有包括无形资产,因为2006年会计准则变更,无形资产开发费用可以资本化,宗文龙等(2009)的研究发现,企业可以利用资本化开发费用进行盈余管理。进行回归后,将系数代入以下模型,估计正常应计:NDA=α*+α*(△REV-△REC)/A+α*PPE/A。上式中被解释变量NDA为企业当期正常应计利润,也就是不可
表1 样本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2 中位数为界分样本可操纵应计利润绝对值单变量回归结果表
表3 "十大","非十大"单变量回归结果表
t12t-13tt-1t控的应计部分,式中多出的变量△REC为本期相对于上期应收账款的变化量。计算出正常应计后,再用此式来估计出可操纵应计利润,具体估计如下式:DAt=GAt/At-1-NDAt。上式中变量DAt即为用Jones模型估计出来的可操纵应计利润,取其绝对值,即为本文所需要的可操作应计利润绝对值,即。将总体样本以中位数为界等分成两个样本,两个子样本的样本量均为126,通过T检验比较其均值,进行单变量分析,结果如(表2)。可以看到,以当期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中位数为分界点,低于中位数的样本,其上期可操纵应计利润的绝对值更低,而且在5%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了当企业上期以可操纵应计利润为手段进行盈余管理的强度越大,其本期营业利润的波动率越大;当企业上期以可操纵应计理论为手段进行盈余管理的强度越大,其本期营业利润的波动率越大。因此,可操纵应计利润与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正相关,支持假设1。
(2)“十大”与“非十大”分样本单变量分析 将样本以所审计的事务所是否为“十大”划分,分为由“十大”审计和不是由“十大”审计的分样本,随机抽样后进行配对,配对后,总样本量为104“,十大”和“非十大”各57个分样本,其单变量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可以看到,由“十大”审计的企业,其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的平均值更小,且结果在10%的水平上显著,说明上期经“十大”审计后的企业,其本期的营业利润波动,相较于“非十大”所审计企业更小,所得结论支持假设2。结果显著性有所下降,经笔者分析,认为主要是由于事务所规模与审计质量之间的相关程度不高所致。
审计质量的衡量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题,本文提出的指标也是参照衡量独立性的间接指标构建,同样存在与间接指标一样的问题,即必须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强。也尝试了很多其指标,但结果都不理想(如用Basu模型中的系数构建比例指标,回归不显著;也曾想用ROE增产率离差构建指标,然而考虑到企业的非经常项目并不是都用于盈余管理,ROE的持续性不如经资产调整后的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更能反映)。以上文的实证结果来看,会计盈余的持续性可以比较好衡量审计质量。本文所构建的指标,其逻辑主要是用此指标衡量企业上期经审计后的营业利润的持续性,进而衡量审计质量。按照这种逻辑,如果可以找到一个指标更好衡量企业经审计后的营业利润质量,那么就可以更好地解释审计质量。但是这种逻辑仅仅关注了审计师对营业利润的审计质量,而对于某些主要利用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盈余管理的企业的财务报表审计质量并没有解释力。早在2004年1月15日,证监会就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单独对公司在财务报告附注中所披露的非经常性损益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进行核实,因此以后构建指标方向可以从包涵企业的非经常损益的方面入手。本文在探索设计衡量审计质量的新指标时仍存在以下主要的两方面不足:在微观方面,视角仅局限于与过去的常用衡量指标之间进行比较回归分析,尚未证实审计前后新指标的波动程度,即审计前财务报表与审计后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资产调整后营业利润增长率离差是否由于审计而出现了变化,变化的程度达到多少才能反映审计的效用发挥,审计前后新指标的变化程度应给予控制;在宏观层面,如政府管制下单一或双重审计方式的影响,蔡春等(2005)还考虑了在双重审计方式下,盈余管理与审计质量的相关性分析;另外在制度性层面,我国政府财政部在2006年发布了,扶持本土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支持下红头文件,事务所规模的变化因此存在很大的非可控性,该指标在制度性层面下的衡量力度还需要进一步考量,而在扶持本土事务所过程中,事务所合并事项发生,专业人员流动性变化,客户的保持与流失也会导致审计质量衡量受到影响。将在以后的审计质量衡量指标探索研究中继续考虑上述问题,解决并完善,提出改善我国审计市场审计质量的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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