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腐败处于高发期,这个基本判断并没有新意。奇怪的是,人们很少以腐败的易发多发为前提讨论制度设计和政策制定。毕竟,长时间易发多发,最后的结果可能是腐败的普遍化。这一点是让人尴尬的。
首先必须要提出的一点是,一起腐败事件虽然是个别人得了好处,但普遍化的腐败却恶化了整个官员群体的生态环境。多少官员倒在了自己打拼出的、对社会发展也有一定益处的政绩上,多少官员想安然退休、平稳着陆而不得,又有多少官员在反腐风暴中“中枪”,但内心却有不甘:出问题的那么多,为什么需要作出牺牲的是我?更具讽刺的是,腐败形势越是严峻,“官德”的调门唱得越高,这更加剧了官员群体双重人格的分化,进一步恶化整个社会的道德双轨(说一套、做一套)。
也就是说,经过多年的腐败易发多发的积累,简单的惩治腐败的边际效益在锐减。一份查办案件的成绩单,对于民众来说,并无长远的实质意义。如何化解庞大的腐败“存量”,尤其是用什么办法换得有效制度的建立,已经是一个大问题。在此情况下,反腐败不是简单的清算旧账,而是换得未来的一个砝码。
更进一步的问题意识在于,我们这个社会会否被腐败的普遍化“锁定”?现实有这个苗头。一方面,社会民生和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地卷入腐败的裹挾之中,另一方面,权力的资本化程度日益加深,表现在政商勾结、某些官员的家族生意等等。这为人们用各种概念(权贵资本主义、管家资本主义等)定型当下社会,提供了丰富的佐证。
我们都在与腐败这个“癌细胞”赛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