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雅静 常缨 宋俊贞
1998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正式颁布实施,为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的开展,全国各地相应出台了一些地方性无偿献血条例,制定了无偿献血用血的优惠政策,极大地促进了无偿献血事业的发展。河北省关于无偿献血用血的规定是:献血公民本人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3倍免费用血;献血公民献血量达到1000 ml的本人终身无限量享受免费用血;献血公民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临床用血时,按献血公民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临床用血后,凭相关材料到献血机构返还血费。如何运用好这一政策,对于巩固并扩大无偿献血者队伍,进一步推进无偿献血工作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笔者对2000至2010年石家庄市用血返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报告如下。
1.1 调查对象 2000年1月至2010年12月,在河北省血液中心参加无偿献血并用血返还者(包括献血者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共12023 人次。
1.2 方法 按照卫生部采供血机构调查表规定的计算方法[1]分析。
2.1 2000至2010年石家庄市临床供血与免费用血情况 临床供血总量为1756 463 U,免费用血量32471 U,返还率1.85%。见表 1。
表1 2000至2010年石家庄市无偿献血临床供血与免费用血情况
2.2 无偿献血后用血返还者构成情况 11年来享受返还政策的人中,献血者父母用血为5990 人次,所占比例最高为49.8%,其次是献血者本人免费用血2758 人次,占22.9%,配偶免费用血2230 人次,占18.5%,子女为1045 人次,占比例最少为8.7%,说明子女献血父母用血的机率大。见表2。
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政策是激励公民参加献血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石家庄市11年来临床供血总量为1756 463 U,用血返还总量32471 U,返还率为1.85%。国外的统计数据人群返还率为2%[2]。2000年还是无偿献血的起步阶段,免费用血量比较少,但从2002年起免费用血量占总供血量的比率都在1%以上,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随着无偿献血的推广和实施,累计献血总人数、返还费用的比率和返还费用金额都将逐渐升高[3]。而受益者人群中,献血者本人免费用血量占平均免费用血总血量的23.0%,而直系亲属则占77.0%,且父母享受返还优惠的比例达到了49.8%,说明十几年来我市献血者亲属是免费用血的主体。我市每年献血人群约为11万人,年龄分布主要集中在18~35岁[4],普遍处于身体健康期,所以其献血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主要集中在父母一方,但随着年龄的增大,生活环境、生活压力等诸多因素对身体状况的影响,在未来10~15年内,目前的献血主体人群将逐渐转变为用血人群,按照我省政策,其用血返还量最高可为献血量的3倍,达到1000 ml的无限量返还,届时返还比例将迅速上升至现在的1~2倍。采供血机构的血液返还压力明显增大,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招募、扩充新的献血者队伍,在满足临床用血日益增长需求的前提下,保证无偿献血返还保障机制的良性循环。如何使更多的献血者在为患者奉献爱心的同时,本人和亲属也能有机会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建立和维持长效的无偿献血机制是根本,所以采供血机构应当在日常献血招募工作中积极宣传献血返还政策,使广大的群众充分知晓和理解无偿献血的益处,还要从结果咨询、解释,简化用血返还手续等方面为献血者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和关爱,尤其是要加大免费用血政策、有关审核报销程序和内容的宣传力度,使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认识到无偿献血不仅是爱心的奉献,同时还能使献血者本人及家庭成员从中受益,为自己及家人建立起“血液银行”,真正发挥用血返还优惠政策对献血者的激励作用,推动无偿献血事业的可持续发展。促使更多的适龄健康公民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来。
表2 无偿献血后免费用血者构成情况
1 国家统计局.采供血机构情况调查表.2002.
2 夏慧新,贺连霞.采供血机构财务潜在风险分析及对策.临床输血与检验,2004,6:297-298.
3 李云.李晓玲,吴建香.采供血机构返还用血费用情况的分析及预测.中国输血杂志,2005,18:443.
4 常缨,张海,李雅静,等.掌握特征性指标发展固定献血者队伍.河北医药,2009,31:87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