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什么而存在

2012-05-30 10:48李北方
南风窗 2012年5期
关键词:民营化公有制劳动者

李北方

本届政府在任期进入最后一年之际,以“决不拖延”的改革勇气向国有资产占主体的行业进军。

这里无意探讨突击贯彻《新36条》这件事本身,而是想谈谈支撑此类政策的认识论基础。这些年来,许多地方推进国有改民营的进程之所以能够顺利展开,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建立起了一种判定所有制优劣的标准:公有制不好,因为国有企业效率低下,将国企转让给私人资本,可以防止“冰棍”白白化掉。

国企效率低,有着复杂的历史原因,不是所有制的单一维度就可以解释;更重要的是,把效率作为评判企业的终极标准的思维方式是需要挑战的。追求效率是企业唯一的,或者说最高的目的吗?重提这个问题,不仅有助于思考我们正在目睹的“运动式的民营化”,也有助于厘清发展与人的关系以及人的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关系。

企业追求效率(即利润最大化)是“资本的不断积累”这一资本主义核心法则的逻辑延伸。在这个前提下,劳动者的位置无可避免地被贬低为生产过程的一个环节,人作为劳动力要素参与生产,服务于资本增值的目标。与此同时,人的经济生活与其他生活层面被对立起来。

资本主义从来不乏批判者,资本主义正是在向批判者学习和与批判者斗争的过程中完成自我修复的。最强有力的批判来自社会主义,按马克思的构想,社会主义追求人的“全面发展”,在这一视野中,经济生产的目的被定位为满足人的需求。从尊重人的角度出发,劳动不仅是为了满足生存需要,也可以带来尊严和社会认同。作为对人的多层面需求的回应,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意义在于,在扭转了人与增长的关系的同时,也将经济生活重新定位为人全部生活的有机组成。

在中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中,处处体现着这样的原则。企业生产的首要目的不是寻求利润的增长,而是服务于人。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为了安置妓女群体,北京在建国初期建立了若干工厂,让这些缺乏其他技能的人做糊火柴盒等简单工作,通过自食其力重获新生。当然,这种企业只能是公有制的。

公有制企业重新塑造了工人的生活空间。单位是社会主义的独特产物,是为了对抗人在社会化大生产中被异化而存在的。单位是企业,又不仅是企业,工人不但在单位大院中劳动,也在其中享有社会生活和文化生活。单位成了塑造完整人格的场所,如电影《钢的琴》所表现的,一个退休的工程师加上几个下岗工人,竟然能自己动手造出一架像模像样的钢琴。这种全面意义上的“人”是市场机制下无法想象的。

相对应的,在富士康一类的企业中打工的年轻人接连发生的自杀事件,就要从整个社会机制中寻找原因:一味追求效率的企業把劳动者变为机器的延伸,肢解了人应有的生活,消磨了人的尊严和生命的意义。

可叹的是,这些有意义的尝试在新的时代被刻意遗忘了,甚至被作为阻碍资本扩张的因素妖魔化了。在全球化浪潮下,私人资本的狂奔,相伴随的是血汗工厂在欠发达国家的复苏,在发达国家,普通劳动者的地位也江河日下。这一切,都假“效率”之名而行,被装扮成增长的代价。

我们需要提出这样的问题:推动民营化、追逐效率和利润一定会促进人民的福祉提升吗?如果不能,这样的效率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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