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编辑部
有谋事之基,才有成事之道。
3月31日,中国水上消防协会船舶防火专业委员会2012年年会在上海临港召开。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杨忠民所长主持。出席本次会议的代表共17人,其中委员代表14人,特邀代表3人。
中国水上消防协会侯勇秘书长到会致辞。
侯勇秘书长在致辞中简要介绍了水上消防协会的机构组成,详细介绍了协会今年的工作重点,深刻分析了防火专业委员会的3大特点,并对委员会今后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初步思路和建议。
根据委员会章程和委员单位的推荐,会议一致通过了由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刘海青局长为副主任委员,吸收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为新委员单位,以及相关委员单位委员人选的更换。
会议按照既定的议程分别安排了3个报告:
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刘益民委员作了《上海金盾船用新产品简介》的报告;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赖宏宇委员作了《IMO FP热点议题简介》的报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火灾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陆守香教授作了《船舶消防最新科研进展》的报告。
在会上,中国水上消防协会侯勇秘书长再次对2012年的4项重点工作进行了强调——
一是加强对大型集装箱船甲板区域装载货物的消防保护要求研究。由于目前新建的集装箱船越来越大,船舶在甲板上装载危险货物时,现行的防火要求明显不够,很难对发生在最上层的集装箱的火灾进行控制。因此,必须对现有要求进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措施。
二是加强对客船安全返港要求的研究。针对客船安全返港的要求,重点对“安全中心”、“安全区域”、“海难阈值”和“安全返港”等方面,就具体操作要求和实施细则开展研究。
三是对机器处所脱险通道附加要求的制订。通过火灾事故分析,对机器处所内的机器控制室和工作间等处所的脱险通道做进一步研究,以确保船员的安全撤离。
四是有关泡沫型灭火器要求对SOLAS公约第II-2/10.5条修正案的制订。国内大型船公司普遍反映,目前按公约要求配置的135 L和45 L泡沫灭火器并不具备要求的灭火功能,如扑灭喷射火。另外,实际使用中对初起小火,为快速,都用手提式灭火器和消防水。要动用135 L和45 L泡沫灭火器时,受火势热辐射影响和机舱空间限制,难以发挥作用,因此成为摆设,不但增加了船员工作负担和费用,更值得关注的是大量过期泡沫液的定期处理,增加了环境保护压力,不符合绿色造船的宗旨。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公约135 L和45 L泡沫灭火器布置要求给予重新审议考虑。
会上,消防分委会2012-2013两年内建议工作计划被提上了议事日程——
其中,包括IACS统一解释的考虑;空气呼吸器空气瓶充装要求的制订;2000HSC规则第7章统一解释的制订;甲板货物区域消防要求的审议;对新建客船和现有客船撤离分析建议的审议;通风导管阻火要求的制订;机器处所脱险通道附加要求的制订;液货船船体结构上出入口、空气进口和开口位置要求的协调;为澄清船上塑料管要求对SOLAS公约第II-2章、FTP规则和MSC/Circ.1120修正案的制订;有关泡沫型灭火器要求对SOLAS公约第II-2/10.5条修正案的制订;船舶载运以氢气和压缩天然气为燃料的车辆要求;船舶结构中使用纤维增强塑料(FRP)指南的制订;有关消防员装备中通讯设备对FSS规则修正案的制订;载运低闪点货物的油船和化学品船的防爆措施的制订;有关EEBD存放位置对SOLAS公约第II-2章修正案的制订;有关闭式车辆处所、闭式滚装处所和特种处所对SOLAS公约第II-2/20条的修正案和相关空气质量管理指南的制订以及火灾事故记录的分析。
会议并对委员会的常态工作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方案进行了热烈讨论,形成以下主要意见——
委员会可将学术研究、提供技术咨询和培训作为常态工作,运作模式可多样化,包括举办学术研讨会、委员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和新产品发布会,成立专家咨询队伍开展专业培训服务和技术咨询等;
委员会近期工作计划主要包括:完成总会2012年的工作任务,以及结合IMO FP分委会的热点议题,委员单位加强协调联合开展攻关研究;
建议加强与船东、造船、航运等单位联系,调研生产企业的需求信息,充分利用各委员单位的技术优势和特长,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指导以服务于生产;
建议通过相关期刊和杂志的宣传报道等形式加大对委员会的宣传力度,提高在业界的影响力,可与协会的其他专业委员会协调开展工作;
建议利用委员会的平台,实现相关资源和信息的共享。
会议期间,委员代表们还应邀参观了本次会议的协办单位上海金盾消防安全设备有限公司以及中国航海博物馆。
谋事,为了成事。与会代表一致表示,一定要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适应新形势,不断走出新路子,为构建一个有力长效的防火体系、营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与时俱进、坚持不懈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