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琼炜
对于当前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人们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是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义务教育作为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最应体现教育公平的领域。抓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就抓住了促进教育公平的关键。“中央给咱办实惠,农民种地不交税,娃娃上学不交费,真是和谐好社会。”这是近年来我国农村许多群众发自内心的感慨。可以说,随着免费义务教育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实施,“有学上”、“上得起学”已经不是问题了。人民群众现在对教育问题的意见,对教育公平的呼唤,实际上主要是对“上好学”的期待。
当前,到底是哪些因素影响了教育公平呢?
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由于自然条件、历史基础和具体政策等多种原因,我国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大。而发展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的责任主要在地方,地方的教育水平直接受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制约,区域和城乡之间发展的差距必然带来教育发展的差距。2008年上海市初中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为15473.62元,而贵州省仅为2310.83元,相差近6倍。可以说,教育不公平问题很大程度上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在教育领域的直接反映。
教育投入不足。“穷国办大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真实写照。虽然各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一直较低,2008年只达到3.48%,不仅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而且低于部分发展中国家,与我国教育发展的需求还存在很大差距。教育投入的不足,严重制约着教育条件的改善和教育资源,特别是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展。
资源配置不合理。我国20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重点学校制度。在教育投入总量小、教育资源短缺的情况下,集中财力、物力办好一批中小学,对“多出人才,快出人才”曾产生积极作用。而重点学校制度也同时导致了学校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近年来,国家取消了重点学校制度,加大了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坚持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倾斜。但是,重点学校本身长期积累的名牌效应依然存在,人们形成的固有观念很难改变,这些学校依旧能够吸引大量的社会资源和优秀学生,加剧了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均衡,甚至造成了同一区域内学校之间两极分化的局面。
政策制度不完善。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之后,我国教育发展进入新阶段,但影响和制约教育公平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依然存在。一些已经落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合理制度如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加剧了教育不公;省级政府统筹管理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机制尚未建立。同时,对新出现的一些问题,如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初中后教育”等,还没有可供依据的法律和制度规范。
人民群众教育需求日益增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受教育程度逐渐成为影响个人职业、收入乃至社会地位的重要因素,教育作为一种重要的家庭“投资”的观念深入人心,人们对子女接受教育的关注度空前提高。再加上独生子女普遍化,人们都希望让孩子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这必然造成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不断增长与供给短缺的矛盾凸显,使教育公平问题日益突出。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和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加快,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数量逐年增加,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也日益凸显。据统计,2009年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农民工随迁子女适龄人数达到997.1万人。如何给这些孩子一张安稳的书桌,让他们像城市的孩子一样接受义务教育,健康成长,是促进教育公平必须解决的重大课题。
为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中央作出了制定《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大决策。从2008年8月启动,《规划纲要》的制定历时1年零9个月,经过40轮大的修改,两次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2010年5月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在这个描绘中国教育未来10年改革发展路线图的纲领性文件中,鲜明地提出“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教育公平的理念贯穿始终。它昭示了党和政府大力促进教育公平的态度和决心,让人们进一步看到了实现教育公平的美好前景。
当前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城乡、区域之间发展差距仍然较大,区域内校际之间资源配置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短缺、辐射面窄等。要以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为基本要求,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内涵发展为重点,通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到新水平。
近年来,在推动义务教育全面普及的同时,党和政府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05年,教育部专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把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转到均衡发展上来。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将均衡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强调各级政府的法定义务。《规划纲要》提出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和一系列具体措施与对策。
一、“提质量”
在人人都有学上之后,人们对教育公平的关注主要体现在教育质量上。促进均衡发展要把提升质量作为根本,更加注重教育的内涵发展。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让学生从应试教育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
二、“缩差距”
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后,城乡、区域间发展不均衡上升为义务教育的主要矛盾之一。促进均衡发展,就要大力加强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支持。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和教师配置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尽快形成城乡同标准、一体化发展的格局。加大中央财政支持力度,完善对口支援制度,促进老少边穷地区义务教育发展。很多地方为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成都积极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大力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广东省开展“千校扶千校”活动,组织发达地区100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口帮扶欠发达地区薄弱学校,收到良好效果。
三、“重配置”
合理配置资源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措施。陕西吴起县投入5亿多元统一全县建校标准,实现了办学条件均等化;安徽铜陵市鼓励教师跨校兼课、兼职,促进了高水平教师资源共享。要从硬件、软件等各方面促进区域内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取消设置重点校和重点班,统一学校公用经费和生均教育经费标准,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实行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加强薄弱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搭建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平台。
四、“建机制”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长效机制。要打破校际和城乡之间的分割,形成城乡和地区义务教育共同发展机制。认真总结一些地方探索的学区管理、集团化办学、农村九年一贯制、示范性高中和重点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等做法和经验,创新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和激励机制。
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对困难学生资助强度最大的制度安排,也是困难学生得到实惠最多、人民群众最满意的制度安排。要不断完善这一政策体系,把各项资助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每一个学生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无论哪个教育阶段,都不能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上不起学。“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是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是切实保障全体人民特别是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的必然要求。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城乡还有一些学生家庭经济比较困难,这些孩子的上学问题一直牵动着党和政府的心。近年来,国家资助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学杂费,为农村学生提供免费教科书,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在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障制度,国家助学金每年资助近1200万人,总资助面达在校生的90%,同时从2009年秋季学期起,对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在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国家奖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每年资助约450万人,总资助面超过20%。
扩大资助范围。资助范围要在现有基础上,向各个教育阶段、各级各类学校延伸。鼓励各地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提供资助;推进把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国家助学体系;逐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费范围,在免除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基础上,将政策实施范围扩大到城市低收入家庭子女;完善研究生资助政策,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这样,就能逐步建立起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的全过程资助体系,实现“应保尽保”。
提高资助标准。由于国家财力有限,目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标准还不高。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大资助力度,让这些孩子不仅上得起学,而且逐步上得好学。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建立国家奖助学金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动员社会力量。长期以来,社会力量在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比如,希望工程实施20年来,募集资金超过56亿元,援建希望小学15900多所,资助失学孩子340多万名。要继续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崇文重教、扶危济困的文明风气,完善各项引导激励政策,形成社会各界关心教育、帮助困难家庭学生的良好氛围。
应注意的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是“削峰填谷”搞平均主义,更不是一个模式办学,千篇一律、千校一面。在大力扶助薄弱学校的同时,要鼓励优质学校继续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是全国亿万孩子的共同心愿;“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是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让所有孩子都站在公平的起跑线上,让祖国的花朵共享一片蓝天的目标,必将逐步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