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音乐课堂中启发式教学和比较的运用

2012-04-29 23:28:37曹建海
都市家教·下半月 2012年1期
关键词:比较法律动乐曲

曹建海

启发,是我国古已有之的教学经验。春秋时期的教育家孔子就很注重启发教育,他的学生颜渊曾说过:“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这些宝贵经验值得我们借鉴。由此可见,“启发式”教学对增强教学效果有着积极的意义。“启发式”教学实质是通过教学中师生的双向互动,发挥学生在学习中的主导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从而获得掌握知识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以致形成正确的观点、信念的最佳效果。

音乐课是一种审美教育,而审美教育在中小学阶段,对于年龄层次较低,理解能力也较差的学生来说,是有相当大的难度。本人认为在音乐课堂教学活动中,以启发式为教学指导思想,灵活地运用比较,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好方法,它能有效地激活学生的联想、想象,能帮助学生揭示音乐间的异同,以期更为积极主动、清晰准确地掌握音乐知识和理解把握音乐作品的内涵,提高学生对音乐的辨别、分析能力、音乐审美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品质的发展,提高音乐的课堂教学效率。

启发式教学思想指导下的比较法就是教师不断启发学生极积思考、大胆联想,发现问题、自主对比,直至认识问题、解决问题。这种方法更具有高度的科学性和较强的逻辑性,不但教师乐于运用,而且学生也容易接受,因此我常喜欢在音乐教学中使用这种方法,并且广泛运用到聆听欣赏、歌唱表演、创编活动等领域。实践证明,在音乐教学的过程中,有效地使用启发式教学思想指导下的比较法,可帮助学生更好地感知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从而有效地提高音乐鉴赏能力、审美能力!

一、在聆听欣赏中有效使用启发式比较法

欣赏教学一直是初中音乐教学中的一个难点,也是老师们在执教过程中比较难把握的一个环节。解释多了,会限制学生的感受和想象;解释不够,不能帮助学生很好的感受理解音乐,而音乐更多的时候是一种“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境界。这时,笔者认为就可以有效地使用启发式比较法,可以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把握音乐。

现在我们也用启发式比较法来分析下面两个课例片断:

课例一:

师:欢迎同学们来到音乐教室上课,老师要播放一曲《欢迎进行曲》来欢迎大家。听完后告诉老师,这首乐曲的情绪有什么特点?(听完后,有五六个孩子举手了)

生1:欢快。

生2:很热烈!

师:说得真好,让我们再听旋律,你能听出这是几拍子的乐曲吗?为什么?(听完后,只有一个孩子举手,老师请其回答。)

生:三拍子。

师:(流露出不认同的表情)是三拍子吗?(有别的孩子举手了)

生:二拍子。

师:对了,为什么呢?

此时,没有学生举手了,而且还把头“埋”了下去,生怕被老师叫到。无奈,老师说“让我们再来听这首乐曲,大家合着音乐节奏拍拍手或走一走,说说进行曲有什么特点?” 学生在聆听的时候倒是跟着音乐动起来了,可是听完之后还是没人举手回答,老师一个人唱着“独角戏”,自说自话地说着进行曲的特点,可学生们显然开始走神了。

课例二:

师:学校搞活动,要欢迎领导家长来参与,准备播放一些表示欢迎的曲子,我准备了两首乐曲,请大家比较一下,来帮助老师挑选哪首乐曲更合适?(教师先后播放了管弦乐曲《森吉德玛》和铜管合奏《欢迎进行曲》),一听完乐曲,孩子们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回答:选第二首!

师:为什么?(许多只小手举起来了)

生1:因为第二首乐曲一听,我就来了精神,想走动起来!所以我选第二首。

生2:我去参加阿姨的婚礼时,也听到过这个曲子,很热闹、很欢快,把我们欢迎来宾的情绪表现出来了。

生3:……

比较以上两则案例,不难看出“课例二”中教师有效地使用了启发式比较法:她只简单地让学生对比聆听了两首乐曲,然后来选择那一首更适合欢迎来宾,就引导启发了学生已初步感受到了进行曲能让人精神振奋、并适合行进的风格,学生自发对比解决问题,简简单单,无须再说教,不必无效地反复聆听,可以说让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

二、在歌唱表演中有效使用启发式比较法

歌唱表演是情感表达的艺术,必须把握好“节拍律动、音乐旋律、歌曲情感(形象)”三个要素,其中“节拍律动”是小学音乐课中歌曲教学的一个难点。很多时候我们听到孩子们的歌声要么都是很使劲地唱,让人听了只一个字“累”,要么都是软绵绵,缺乏生气,这主要都是没掌握“节拍律动”这个要领的缘故。那如何帮助孩子们理解和掌握“节拍律动”呢?我认为还是可以充分运用启发式比较法,来解决这个难点。首先要让学生体会到“节拍律动”。所以在教学时,老师可以通过简单地对比范唱来让学生感知。如教唱《快乐的节日》时,我就用平板无起伏的歌声和有强弱节拍律动变化的歌声来示范演唱歌曲,让学生比较两种唱法,哪种更能表现出歌曲的情感。毋庸置疑,学生马上能体会到有节拍律动的歌声更能表情达意。然后我让学生来模仿三种唱法,(1)都是软绵绵平板无起伏的方式演唱,(2)都用强拍的方式来处理演唱,(3)根据歌曲的强弱规律和乐句特点有“节拍律动”地演唱,来比较哪种唱法唱起来更轻松?通过这样的比较学生感受到了,不但有“节拍律动”地演唱更能表情达意,而且演唱的时候更加轻松,不会出现拖拍、抢拍的现象。掌握了这个要领,学生在表现另外两个演唱要素时也觉得轻松了许多。

在歌唱教学中,我还常常把同学们的歌声录下来,然后放出来与范唱相比较。通过比较,学生能找到自己演唱中存在的不足,如齐唱时歌声欠整齐,有时候吐字不够清晰等。这样有利于学生有针对性地来提高演唱中的不足。我又把学生改进后的演唱再次录下来,与前面的录音再去比较,学生清晰地感受到了自己的进步,那种自豪感不言而喻。

三、在创编活动中有效使用比较法

自从新课程实施以来,我们经常能在一些公开课教学中,看到老师们精心设计的创编活动环节,旨在实现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但是很多时候,教师设计这个环节往往是为了“创编”而“创编”,多数时候学生创编的成果不及原作品,可老师不管“三七二十一”都会说“好!”,其实这对学生来说是一个误导,同时也没有把教学真正落实到学生对音乐的感知或审美教育上来。如果在创编完成后,老师能花上两三分钟时间,让学生来比较感受创编前后的变化,也许会很好解决上述问题。这里运用比较法也是很简便的一件事。如在学完《七子之歌》一歌之后,我引导孩子们创编了音乐剧。用生动的故事情节来表现森林里发生的故事,然后把歌曲有机地穿插进去。学生们情不自禁沉浸在这个剧情中,歌声更加富有感染力。情景剧结束后,我让孩子们回忆这节课的表现,比较我们前后的歌声有什么不同。通过这个比较,学生们深受启发,自己说“在情景剧中的歌声更动听。”我告诉孩子们,因为此时你心中有了这个音乐形象,所以歌声更感人。我又趁机引导学生:在歌唱时,心中、脑海中、眼睛里一定要有歌曲中所描绘的音乐形象,那你的歌声一定是最动人的。学生们懂了、理解了。因为他们通过比较自己前后的歌声体会到了,有了真切实在的体会,自然他们就能很好地理解了。

由此可见,在音乐课的创编活动中,有效使用启发式比较法,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还可以在引导学生更好地表现音乐、培养审美能力、激发终身学习的意愿上起着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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