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著名军旅作家杜树人的长篇纪实小说"幸存的老兵"去年在我刊(下半月版)连载后,得到强烈的反响,许多读者和业内人士认为,杜树人从现实主义的理念出发,他所展示出来的主人公那种独特的生活视觉和经历,催人泪下,震撼人心。今天,树人又以此长篇的生活为背景,写成了中篇小说——《刘平的生活》。人物更显突出,性格更加鲜明,小说发表后,立即被《小说选刊》在今年第五期上转载,并引起评论界的广泛注意。今天,我们将我国著名文学评论家,美学家王向峰先生和辽宁三位文学评论界的年轻评论家的一组评论这篇小说的文章发表出来,希望能得到业内人士和广大读者的关注。
王向峰,辽宁大学文学院教授,北京师范大学文艺学专业博导。中国作家协会会员,辽宁省美学学会会长,发表论文与评论500余篇,自撰与主编的著作55部,获辽宁省人民政府首届社会科学成就奖、国家教委学术专著奖、中国文艺理论突出贡献奖、全国第三届鲁迅文学奖、首届中华优秀图书奖 。
刚一读杜树人的小说《刘平的生活》(原载《北方作家》2012第3期,《小说选刊》2012第5期转载),以为是写旧社会由父母做主婚姻所造成的悲剧,并为残废军人做贡献的故事,可是读到后来,却发现作品的主题远不是这么简单,而是牵动了中国传统伦理关系和人性的复杂性的一篇不凡的作品。小说情节的层层发展,人物命运的悲剧性逐渐被冲淡,伦理的是非也被巧妙的化解,实现了本来无法团圆的团圆结局。
女主人公刘平在情节开端时是一个年轻姑娘,在解放战争期间,她由父母做主许配给了姨表哥邢军,可是邢军在解放战争中参加了解放军,因为被派往师部送信,三九天走在大凌河的冰面上被敌军发现,他躲在冰上趴了六个小时,敌人退走后,人的双腿已经不能动了,靠赶车的老乡帮助把他送到师部,但经医生检查,诊定他以后只有拄着双拐生活了。就这样,他以伤殘军人的身份复员回到了家乡。
邢军回乡,以前的婚约又被刘平的父母提起,父母与女儿之间在毁不毁约,嫁不嫁邢军的问题上,进行了生死的较量。幸好是都没死成,刘平为了父母,违心地嫁到了表哥邢军身边。刘平既是一个善良纯朴的姑娘,也是认了命的姑娘,可她嫁的这个表哥,因为残疾,既无劳动能力,也无过夫妻生活和生育的能力。这个矛盾成为家庭、夫妻间的最大难题。家庭生活困难,有政府照顾,有刘平一个人顶两个人劳动,尚可维持;甚至结婚多年始终过不了夫妻生活,认了命的刘平也能忍受。但是想生孩子得从哪来?实际上这是小说情节的焦点所在,也是小说 的作者在情节中要克服的最大困难,到此可谓“山重水复疑无路”了。
对于邢军的病,刘平寻医问药,费尽苦心,但终无效果,是邢军想出了办法,叫刘平去请教了张宝的女人大红,知道世界上还有一个“借种”的方法。但刘平的守正为人的品性,断不会去实践这个办法。倒是邢军特别主动,他找了他过去的老班长、现在的村长李成武,要死要活地求他帮忙,结果在刘平回娘家喝得醉归的路上,他遇见了遵邢军之托而来的李成武,在刘平的醉意模糊中,在刘平想生孩子,但丈夫却没有能力,而自己“也不知怎么办好”的无奈下,似做梦一样地体验了一次有能力男人的“帮忙”,并在醉意朦胧中被背回了家。
这个路上醉归并“被行为”的处理,对于解决小说情节中的难题,是一个没有其他办法的办法,是两个男人的约定,加到了一个在潜意识中有求,但现实的理性却又限制自己的善良女人的身上,带有客观所迫的不自愿的愿从,是实现目的而不受良心谴责的“被行为”,如同一个人在梦里做了什么不受良心谴责一样。况且在民间这是一种世俗道德既不提倡也不禁止、不以“良”又不以“恶”作为判断的行为。应该说这个“被行为”的情节处理,在维护刘平的正义、善良、勤劳、朴厚的形象上,起到了保证作用,是创造艺术情节的一种技巧。“被行为”是不用主体负责的行为,这种被行为运用好了,对主体是一种保护,也是对读者和观众悲悯情怀的一种安慰。写到这里我想起了电影《魂断蓝桥》里一个高妙的处理。在女主人公马拉看到丈夫洛伊在前线阵亡的公报,自己又被洛伊家族唾弃后,因生活无着而流落风尘。他在滑铁卢大桥招揽营生,这时画面外传来了一个男人请她一起去“散步”的声音,这时马拉脸上露出一丝淡然的苦笑,无奈地接受了“被散步”,但银幕上始终未出现那个男人的形象。这是编导注释性的交代,只是为了说明马拉当下陷入的境地,不想以污秽的画面和场景去伤害纯洁而又值得同情的女主人公。《刘平的生活》中对刘平的“被行为”,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
小说对于刘平的表现还有进一步的丰满之笔。在六十年代初的三年困难时期,为了养活一家人他讨过饭,受过欺负,也得到过帮助,但最不平静地是孩子上学之后同学们的对大雪、小炭身世的流言。这一对兄妹把那个中伤他们的那个男生打得头破血流。对此,刘平不但要向人家赔罪,还要补偿。更可怕的是两个孩子把村长家的房子放火给点着了。最后村长查清是这两个孩子放的火,而放火的原因是被骂为“是村长的野种”,这时村长感到是咎由自取,便息事宁人,不再追究。但刘平弄清原因后,却不能不教育孩子,声言要砍掉他们的小拇指,但下刀时砍下的却是自己的小姆指,她心里明白那一次“被行为”,也是因自己而发生,事端是由自己引起的,惩罚不应加于无辜的儿女身上。这也是善良母亲的引咎自罚。
这篇小说的第12章是一个尾声。在八零年的春天,当年的大雪和小炭已参军多年,两个人都成了解放军的少校,他们一起回乡探亲。邢军告诉两个孩子:前年村长领着大伙开山修渠,排除哑炮时为救别人自己牺牲了,你们买点烧纸,带上点心和好酒,给村长上坟去。这样的描写把村长也是自己的班长的形象升华了一步,说明这个人当年的那次行为,也是为了帮助别人的一种“被行为”,要儿女们不要忌恨他。这同时也等于把儿女们的身世之谜暗示出来。由此我想到,人生有太多的无奈,人世间有太多说不清楚的事情;很多摆脱不了的无奈只有承受,很多说不清楚的事情也不必执意去弄清。就像刘平,在孩子满月宴庆上,喝了酒装醉之后,向他怀疑使自己“被行为”的村长暗示,要到村外树林边的河套去捞鱼,如果那个人是村长,他还会去,这时就可以揭开那个谜中人的真面目。刘平去树林里等候着,但她在等待中以理性的思索达到了自我心结的解脱:“真的知道那个人是谁有什么意义呢?”的确,人生中的有些秘密,其实是无须破解的。我想,这也是小说作者杜树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