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
买房、装修、搬家需要系统专业知识
在楼市冷静了近两年后,今年以来,随着“刚需”的入市以及受降息等因素的影响,冷清了许久的楼市又逐渐活跃了起来。
北京市住建委网站显示,8月1日~10日北京新建住宅签约套数为4894套,同比去年上涨幅度暴涨230%。其中,仅8月8日一天网签总量就达到了1810套,是平常水平的5倍之多。与此同时,二手房的销售也有水涨船高之势。
然而,当购房者拿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房子的钥匙后,装修、搬家等与房子息息相关的工序陆续“粉墨”登场,也拉开了一系列陷阱的序幕。“房子无小事”。在信任度很低的市场中,我们自己必须掌握有关的专业和系统的知识。
本期,中国质量万里行将探寻有关房子的那些隐蔽的陷阱,同时为消费者提供一些相关的规避“法门”。
购买新房10个质疑
一套房子,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是一辈子最大的投入,在它身上发生的任何“小事”对购房人来说都是“大事”。面积缩水、虚假广告、延期交房、私改规划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情屡禁不绝时,购房人应该提高警惕,在购房前就要有一种处处质疑的谨慎态度和防范意识。
一、质疑购房合同:
你会不会犯以下7个错
购房合同上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需签订补充条款,开发商往往在空白处做手脚,让购房者上当。
在归纳总结后得出,目前常见的购房合同误区有以下几种:
1. 使用国家示范文本合同,就不会会出问题。错!
应该说,国家建设部、工商总局的示范文本比较公正、完善。但是因具体情况不同,合同中有的条款用不上,要删除;有的要补充。如果开发商的资信很差、手续不全、房屋产权有纠纷、质量低劣等,再好的合同文本,也会出现纠纷。
2. 购房合同是统一印制的,签出的合同内容一定相同。错!
统一印制的合同,里面还有很多内容是空白的。在签合同时,根据具体情况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内容,再填写进去。如果该填的不填,应这样写的而那样写,该写5%的写成5‰,那么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就不一样,如果权利很少,义务很多,就显然失去公平了。
3. 购房的人很多,房子就一定没问题。错!
有的新开盘的商品房,因开发商的广告宣传得好,造成了一种抢购热销的气氛。外行看热闹,这就给人一种假象:“价廉物美,这么多人买,房子肯定没有问题。”在这种抢购热销的气氛中更容易忽视它的问题和缺陷。
4. 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就可以放心购买。错!
开发商对建设工程投入25%的资金时,就可以申领预售许可证。但是到底何时能交房,何时能办产权证,只能预计,不能肯定。因为开发商还需投入75%的资金。那么,后续资金是否到位?工程是否会延期?都难以弄清,连开发商自己都不能完全肯定和保证。所以,即使消费者购买有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在认真签好合同之后,还应当睁大眼睛,查看合同的履行。
5. 未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没有法律效力。错!
根据《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规,合同、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公证生效或经有关部门批准生效的,就必须经公证、批准才产生法律效力。如:继承、赠与房产、收养子女等,应当办理公证。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没有强调公证的,只要买卖双方在合同书上签名(单位须盖公章),即产生法律效力,受我国的法律保护。买卖公证是根据当事双方自愿原则。如果买卖双方为了签好合同,增加合同的真实、合法和证明效力,最好是办理公证或律师见证,请公证员或律师从法律上审查把关。
6. 合同只要经过公证就可以放心了。错!
合同公证是国家公证部门对合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按照法定程序作出的证明。作用是证明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协议是真实的、合法的。但是,合同的条款是否遗漏、内容是否公平、权利义务是否对等,公证员没有权利修改。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合同违约发生争议,公证处不承担处理纠纷的责任,双方均可依据公证的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按合同条款内容进行裁决。如果合同中遗漏了权利,增加了不必要的义务,即使对合同公证了,也不能充分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7. 商品房都是按建筑面积来计算房屋总金额的。错!
这要根据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在国家建筑部、国家工商局1996年监制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规定房屋总金额按“实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单价”计算。并明确“实得建筑面积是指与商品房购买方独立使用的空间相应的房屋建筑面积”,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不计算价款。2000年9月13日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局重新修订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改变了以前的单一计价方式,合同中列出供当事人选择的三种方式:①按建筑面积计算;②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③按套(单元)计算。此外,当事人并可约定其它更合适的计价方式。
二、质疑建筑质量
一般来说,如果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则房屋质量基本没有什么问题。但因为现在的房屋竣工验收主体已由原来的建设局变更为开发商,建设局则转换为所谓的监督主体,这就可能导致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并不符合验收标准情况的发生。
如果买房人在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及时委托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经检验发现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或因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买房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质疑相关证照
业主购房时,开发商一般会承诺在3个月之内办理好房产证,但有时好几年房产证依然没办下来。
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购房时,需看开发商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购房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四、质疑所谓“特价”
特价房有时是房地产商的营销手段,比如将一些楼层位置不好、朝向不佳的房屋处理成特价房,价钱虽然便宜了一些,但相应也伴随着居住上的欠缺。总之,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购房人在每个环节都要保持头脑清醒,要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得房屋信息,购房时一定要看仔细、权衡好性价比,不要被抢购的气氛和诱人的价格所蛊惑。
五、质疑虚假销控图
很多楼盘售楼处都设立了销控表,意图使买家了解整个楼盘的销售情况。不过,销控表一般都是虚假的,其目的是给意图购买某一户型的买家增添心理压力,迫使其加速或提价购买,以实现最大化的利润。
当购房者遭遇此类问题时,应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购房者一定要据理力争,明确告诉售楼小姐除非这套房,其他房都不要;二是要求查看相应的合同和发票,看你选中的房子是否真的已经销售;第三,最好的预防方法是到房产交易中心查阅正确的房源销售数字,以免跌入“抢购”陷阱。
六、质疑“内部认购”
开发商的房子一打地基,就开始发售VIP卡,不公开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购房者。但往往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无法受到保障。
所以,消费者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想买低价房的消费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品牌信誉度好的楼盘。
七、质疑售楼人员及广告宣传
开发商一般做广告时写会写得天花乱坠,尤其是一些精装修楼盘的广告,会将建材等列详细清单。但实际有的会夸大其词,有的建材则换了型号、换了品牌。
消费者在购房时,要理性看待房地产广告。广告只是一种参考资料,不要盲信盲从。应到实地进行查看、同时要保留广告单、楼花等宣传资料,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去律责任的有力凭证。
八、质疑精装房屋
在中国房地产进入“精装修时代”之际,精装修标准缺失、精装修质量监管缺位是当前最为突出的问题。据分析,目前精装修房屋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1.样板房为了显得宽敞,开发商多用尺寸较小的物品进行布置,而消费者实际购买的产品尺寸是正常的,放进同样的空间里,自然会觉得有些局促。要避开这一陷阱,消费者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实地采用工具测量,真正做到对房屋格局心中有数;二是多关注整体设计。看样板间首先要关注整体,消费者应该把户型图、沙盘与现实进行对比。
2.有些开发商在给消费者出具的装修设施设备明细中,对于使用的材料和赠送的设备都是采用“高级”、“高档”等字眼代替具体品牌。而这些所谓的“高级”很可能是开发商找人DIY的,并非品牌。要避开这一陷阱,消费者应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将“进口产品”、“高级产品”等与开发商协商清楚,写明赠送装修使用的材料和电器名称、型号等。同时,签订一份详细的补充协议,对装修标准,包括装修材料的品牌、材质、保质期以及内部施工,都要具体落实在书面合同中;二是多花些时间多了解品牌的知识。精装修楼盘很容易出现防盗门、卫生洁具、装饰材料、灯具、整体橱柜与原来合同约定品牌不符的问题。
3.在验房时,最好选择在白天光线充足的时候,如果发现表面有能目测到的缺陷和残缺,要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并责令限期整改。现在,大部分的精装修房保修期为两年。但很多开发商利用业主这方面知识欠缺,擅自缩短保修期,以逃避责任。
目前,我国对于精装修房屋的质量标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范,精装修的质量是否合格难以界定。消费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明房屋装修的责任方属于开发商,房屋出现问题后应由开发商负责。
九、质疑使用年限
中国目前的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很多购房者以为这70年就是从自己签合同的那一天开始算,其实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签下土地使用合同的时候开始算。
所以这就要求购房者在购房前,应认真了解一下房屋所在土地的使用年限。
十、质疑开发商的其他承诺
很多房子都是预售的期房,房屋的规划和配套基本都是看开发商的设计图和规划图。但是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为了节省成本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到实际交房时,不少规划都变成了空的,配套设施要么没有,要么质量和数量大缩水。
这就要求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否长期免费;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
装修“技术含量高”骗子下手狠
一个容易产生欺诈行为的行业,必然有两个共同的特点:1.消费者不懂商品;2.一次性消费,不指望回头客。
很不幸,这两点装修行业全占齐了,大部分消费者对装修的施工、材料、收费等基本是不懂的,既然不懂,就容易被骗了;大多数消费者十年八年才装修一次,所以作为装修商品的提供者,他们并不会指望自己现在服务的这家客户会成为“回头客”,既然没做这样的打算,那就宰你没商量。
什么是装修陷阱
谈到装修陷阱,应该首先明确一点:不是说哪家装修公司报价高,就是装修收费陷阱,只要是实实在在的报价,不管多高,只要消费者觉得这家公司的设计、施工、售后服务等值得这个价位,还是属于公平交易,不算报价欺诈的。但这样的公司可说是凤毛麟角,极为少见的。
“装修陷阱”主要指的是装修公司的“诱骗性的虚假低价”,装修公司利用业主不知道自己装修的实际施工项目和具体的施工量,在预算报价中,故意漏报施工项目,少报施工量,或者使用劣质装修材料降低装修成本,从而制造出虚假的预算总价,以达到诱骗客户签订装修合同的目的。签订装修合同后,结算时当然是要按照实际工程量作为依据。这样,在预算中故意少算的装修项目,就会产生大量的增项收费,出现“预算一万结账两万”的现象。
装修陷阱有预兆
装修公司广告很诱人,价格貌似很实惠,又是公司搞活动回报客户,又是人工费打折,又是多少元一平方全包套餐等等。按理说,如此“优惠”的价格,可以随便坦坦荡荡地给客户带回去仔细审核和比较吧?
但事实恰恰相反,在业主没有交付定金之前,装修公司只给业主在电脑上看报价单,编造各种莫名其妙的理由,不让业主免费带走报价单,不给业主仔细审核和比较报价单的机会。为什么不能免费给业主报价单?只有一种可能:报价单有问题,存在装修陷阱。
只要不让消费者带走报价单的“优惠报价”,消费者最好不要信以为真。
装修陷阱表现多多
据了解,装修陷阱的特征主要有两点:一是故意漏报少报装修项目和装修量;二是故意使用劣质材料。那么,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水电施工的装修陷阱。
水电施工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基础装修项目,同时也是一项非专业人员就很难计算实际需要量的施工项目,有几位消费者能真正搞得清楚自己房子需要多少个电位、多少米电线、多少米水管?既然消费者不知道,那水电施工理所当然地成为某些装修公司赚钱的重点项目,一套100平方房子的水电施工,装修公司能赚1万多元的比比皆是。
有的消费者就会有疑问了:“我的房子水电项目上装修公司预算报价才5000元,怎么可能赚这么多呢?”,其实方法很简单。水电施工的收费方式最常见的收费方式是:强电插座和灯位按电位数收费;水管和电脑、电话、电视线则按照米数收费。
如果是套内100平方三房两厅两卫一厨的房子,需要多少施工量呢?据业内人士介绍,按照一般业主的正常使用要求,在造型灯位不是很多的情况下,大致需要60个强电电位(其中灯位和2.5平方电线插座49位,4平方大功率电位11位),55米冷热水管,80米电脑、电话、电视线。
先看看某公司承诺的“预算等于决算”的收费是多少?水电施工单价:2.5平方电线电位58元/个,4平方电线大功率电位100元/个,联塑牌冷热水管30元/米,电脑电话电视线6元/米。这样水电收费总价为:(2.5平方电位49位×65元/个)+(4平方大功率电位11个×120元/个)+(电脑电话电视线80米×6元/米)+(冷热水管55米×30元/米)=6635元。
如果另外一家公司报价为:普通2.5平方电线电位95元/个,4平方电线大功率电位250元/个,冷热水管和下水管60元/米,电脑、电话、电视线20元/米,会产生多少费用呢?(普通电位49个×95元/个)+(4平方大功率电位11个×250元/个)+(冷热水管和下水水管55米×60元/米)+(电脑电话电视线80米×20元/米)=12305元。
两家公司的报价相比较之下,后面这家公司的12305元的价位消费者是不会满意的,更谈不上给装饰公司付设计定金了,怎么办呢?装修公司先骗了再说,他会信誓旦旦的对业主说“您家里只要40个电位,20米水管”,如果按照他的预算的施工量计算,水电预算量就只要5000元左右了,这样业主就满意了。
骗着业主签订装修合同后,等水电施工做完了,装修公司一测量水电施工量,再要求业主按照装修合同的上“以实际施工量作为结算依据”,业主就只能“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了。
二、防水施工的装修陷阱。
据记者了解,市面上好一点的柔韧性防水材料,一般为280元/组左右(一桶防水胶配1袋防水粉称为一组),按规范施工的话,每组可施工12平方左右,材料成本为23元/平方左右,加上人工费,成本价为33元/平方左右。
陷阱一:使用便宜劣质防水材料。例如市面上常用的k11防水材料,同样规格的,品牌型号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从130元/组到300多元以上一组不等,业主必须先了解装修公司报价上所说的KII防水,是正品的德国“德高”牌防水,还是其他便宜的KII防水。
陷阱二:防水施工遍数。防水施工的遍数不一样,材料成本也不一样,一般是地面刷三遍,墙面刷2遍,如果装修公司的报价单上没有注明施工遍数,业主们就得注意了。
陷阱三:通过以上两种方法,装修公司的防水利润就比较高了,防水施工的预算施工量,与水电施工的预算量正好相反,装修公司一般会“多报”,倒不是说会把防水的施工量多算,装修公司还不会傻到这个程度,而是利用业主对防水施工的重视和不懂,故意多做一些根本没有必要的的防水处理。
三、地砖铺设的装修陷阱。
这个施工项目的装修陷阱布的比较隐蔽,但说起来也很简单。就是限制水泥沙子层的厚度。例如会在报价单上写“实际施工时,如果水泥沙子层厚度超过5CM,另外收地面找平的费用”。
房子地面贴砖时水泥沙子层的厚度一般在7厘米左右,即使整个地面的平均水泥沙子层平均厚度有10cm,增加的费用主要是底层沙子用量增大,水泥用量增加不了多少。沙子是不值钱的,100平方的房子,材料用量增加500元左右而已,人工费用并没有增加,因为工人可以铺厚一点水泥沙子直接贴砖,不需要另外做一次地面找平的。
并且,房子的地面不可能是完全平整的,同一套房子,铺设客厅卧室的地砖时,水泥沙子层有4cm的,也有7cm的,最厚的地方十几厘米都有可能。装修公司等到铺得差不多以后,挑一块最厚的地方给业主看,业主就亏大了,总不能为了证明装修公司没用这么多水泥沙子,而把地砖全刨掉了看一下吧?只能吃哑巴亏了。从这一点看,装修公司这一个装修陷阱,签了合同后,基本上没有谁不会掉进去的。
四、乳胶漆施工的装修陷阱。
同一个品牌的乳胶漆,类型不一样,价格也不一样,例如立邦漆,最便宜的新时时丽系列和立涂白系列,市价15升装的才140元一大桶,底漆和面漆加到一起,材料成本才不到2元/平方,而常用的立邦金装五合一,底漆和面漆加到一起,成本价就需要8元/平方左右了,整整有4倍的差价。
某些装修公司利用客户不懂上面这个知识,在报价时只写乳胶漆的品牌,不注明是哪种类型,客户一看,是名牌,以为是什么好东西,结果上当了。
还有就是增加某些根本不存在的施工分项目,例如:增加“防潮处理”这项莫名其妙的收费,说白了,就是在墙面上刷一遍胶水,成本基本为零。
五、木工和木工油漆的装修陷阱。
木器漆在整个家具制作费用中,所占比例较大。大到了一个什么比例呢?以做衣柜为例说明:按照展开面积算,使用市面上最贵的大芯板,正反两面都贴好一点的饰面板,加上木工的人工费,材料成本95元/平方左右。而这一平方的衣柜板,油漆的成本到底是多少呢?以市面上多乐士抗划伤漆或华润木器漆为例,刷清漆的话,人工成本为25元/平方,材料成本为20元/平方,合计45元/平方,衣柜板正反两面都要刷,这样成本就变成了48*2=90元/平方了。这样,油漆的成本已经与衣柜制作的成本一致了。这样,油漆上的价格欺诈就很有必要了。
六、杂项和杂费里面的装修陷阱。
很多人一想到装修,就会说,装修项目就是做水电、贴砖、做木工、刮墙漆而已,实际上,除了这几大项大家都会注意的项目外,还有一部分“杂项”产生的“杂费”,而这些杂项很多消费者往往容易忽略,这就给某些装修公司故意漏报装修项目制造了机会。
七、业务程序上和设计误导的装修陷阱。
首先我们必须承认有思想的优秀设计师的存在,但也不排除大忽悠设计师的存在。
忽悠手法一:设计师会把你的房子的结构挑出很多“毛病”出来,为大量制作现场木工做准备。这有点像骗人的“义诊”,不管有病没病,都忽悠成有病再说。在他们嘴里,开发商建这套房子基本都是错误的,都是没有经过大脑的。先砸墙再砌墙,进行结构上的大改造,通过砸墙砌墙等结构改造,人为地制造一些凹型墙出来,使业主无法使用市场上的固定尺寸的成品衣柜书柜,只能让装修公司现场制作。相对于现在家具市场上制作精美的成品家具而言,这些使用最简单木工设备现场粗制滥造的柜子,不管是在质量上、款式上还是价格上、耐用时间上,都没有一点优势。
忽悠手法二:利用不真实的效果图误导消费,制造“过度装饰”。装饰公司的电脑里面储存着大量精美的“效果图”,至于这些图片是不是从网上下载的还是怎么来的,消费者也无从考证,总之,各种风格,应有尽有,设计师在大概摸清客户需要的风格后,就会调出这些东西出来给客户“鉴赏”。
八、套餐报价的装修陷阱。
装修公司为什么要用套餐报价呢?套餐报价的好处就是业主只知道自己的房子装修需要×××元/平方,而并不知道该装修公司的每一项收费单价到底是多少,再加上每一家套餐报价的公司的收费方式和包含内容都不一样,业主也就无法拿这家装修公司的报价与其他装修公司进行比较,在没有直接价格竞争的情况下,获取最大的利润。
套餐报价是怎样获取暴利的?业内人士总结出了套餐报价的五个特点:
1.套餐报价的面积计算方式有问题。装修的面积当然只能按照套内实际装修面积计算,而套餐报价却喜欢在面积上玩手脚,不是按照套内实际装修面积来收费的,有的是按照套内面积加外墙面积,有的是按照建筑面积收费的,这样做就可以给客户一个虚假“低价”的假象。
2.决算价大幅度高于套餐价。所有的套餐报价都是不能包含所有施工项目和装修材料的,需要对套餐之外的装修项目另外收费,并且收费单价普遍高于市场价格,有些“挖东墙补西墙”的意思。增加费用的多少,要看装修公司套餐报价多少了。套餐报价越低,最后增加的费用就越高。
3.报价的材料有很大的欺骗性。套餐报价为了让客户感觉自己的报价是“物美价廉”的,使用的材料一般是名牌产品,用名牌吸引客户,而一般业主是不懂鉴别材料的质量的,所以,套餐报价实际上用的是名牌里面的便宜低档货。
4.套餐报价并不省钱。套餐报价的广告上都是打着“省钱”的旗号吸引客户的,但业内人士仔细分析过市场上几个比较有名的套餐报价后,却得出了一个可笑的结论:广告打得越凶,套餐报价越低的,反而是越不划算的。业主自己买套餐报价上同品牌同档次的材料自装的话,套内100平方的房子,可以轻轻松松省下近两三万元。
乔迁之喜搬家公司也会趁机揩油
谈及乔迁之喜,想必每个人都期望能够平安顺利地搬入新居。而如今全国各地很多无营运资质的黑搬家公司假冒正规搬场公司招揽业务,他们往往打着“全市最低”的幌子忽悠消费者,宣称自己费用低、服务优,但在搬场途中却百般刁难要求加付搬场费,或浑水摸鱼顺手牵羊,让搬家这件快乐的事情蒙上了阴影。
搬家遭遇临时加价
家住北京的李女士为了孩子上学,要从朝阳区搬到石景山区。新房在简单装修完毕后,她就开始张罗搬家公司的事情。
在网上搜索搬家公司的电话后,李女士给七八家公司打电话询问了价格,公司报价在350~500元不等。在多方考虑下,李女士以400元的价格最终确定了一家名叫“利康”的搬家公司。
本来以为花中等的价钱找了一家的正规的搬家公司,然而搬家当天,却来了一辆没有公司名称、没有营运标识的小型厢式货车,与此同时搬家的工人也没有统一的着装。然而为了能够顺利搬家,李女士还是全家总动员,亲戚好友齐上阵帮忙搬东西。就在近半的家什被搬到楼下后,李女士被搬家的工人告知先前所谈的400元费用太低,要加钱,否则他们就要放下东西走人了。
由于搬家时间在一周前就已经确定,在一番讨价还价后,李女士妥协给对方加了100元,最终以500元成交。“搬完家还有好多后续工作,环环相扣,时间上耽误不起,就当花100元买个教训吧。”事后,李女士无奈地说。
记者调查发现,搬家时临时加价似乎已经成了搬家行业的一项潜规则。
优惠券中藏陷阱
除搬家临时加价外,不少黑搬家公司以“优惠券”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上当牟利。
家住上海的徐女士前阵乔迁之喜,要搬迁到浦东儿子家附近。搬家前,徐女士看到楼道里贴着不少搬家广告,其中一张写着“480元搬家,诚信服务”的广告,并宣称自己是沪上知名的搬家公司。巧的是,徐女士家中信箱里有一张这家搬场公司的“100元优惠券”,于是她便预约了这家公司,谈妥费用为380元。比其他公司便宜好几百元,徐女士自认捡到了大便宜。
到了搬家当天,却来了一辆“三无”的橘红色货车,同时搬家工人的着装也极不规范。这时,徐女士心里“咯噔”一下。但是为了搬家顺顺利利,徐女士还是递烟送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等东西全部搬下楼还没上车,领头的搬场工人说要谈谈价格,徐女士以为费用380元之前已经谈妥,于是递过“优惠券”。只见,领头工人瞄了一眼说,“380元就想搬家?价格太低了,没法做!优惠券你留着下次用吧,我们不用这个!”徐女士满脸冤枉道:“之前和你们公司都说好的。”领头工人冷笑道:“说好的只是入门费,你的东西多,路程又远,还没电梯,全靠工人搬。人工费、搬运费、楼层费、路程费加起来至少1500元,看您年纪大,我们还是照顾您,收您1200元!”徐女士当时非常生气,但请神容易送神难,看着那么多东西搬了一半,为了图个圆满,最后不得不妥协。一番拉锯战后,同意支付1000元。
但更让徐女士气恼的是,新居新地板被拉成“大花脸”,沙发木扶手掉了漆。写字桌抽屉里的纪念币也没有了,这是她们好多年积累的收藏型钱币。怪不得工人们一搬好,钱一拿,一刻都不肯逗留,一溜烟就开车走了。
喜庆事变成郁闷事,徐女士实在气不过,就去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这时才知道,这家公司是连工商注册都没有的“马路游击队”。徐女士好懊恼当时贪图便宜,听信了楼道的小广告,赔了夫人又折兵。正规搬家公司价格也就是800元,而且营运标识明确,制服统一,训练有素,省心不少。所以,徐女士以她自己的亲身经历去提醒其他朋友要选择明码标价的正规搬家公司,谨慎防范不合常理的“低价搬家”,以免落入消费陷阱。
搬家不成反被骚扰
“搬家过程恶意加价不说,之后还屡次打电话、发短信骚扰我。”近日,河北消费者冯女士向本刊投诉,反映其3个月来受到的骚扰。在又一次被骚扰后,冯女士只得选择报警,由警方对此进行处理。
今年6月份,冯女士因柜台需要撤出,便开始留意搬家公司广告。一天下午,她在自家信箱里看到一张搬家公司小广告,上面印着的低廉价格吸引了冯女士。据冯女士介绍,她要搬的除了部分货架,多数都是小物件,此外,她要搬的距离前后不超过1公里。冯女士立即与对方联系,订了一辆中型车,并约定了200元的搬家费用。
第二天上午,搬家公司的工人如约前来,这些工人刚把几个货架运到楼下,便开始磨蹭。一问才得知这些人想要加钱并狮子大开口,提出要加价250元,这令冯女士根本无法接受。最终冯女士只能再将货架搬回楼上,重新找了家搬家公司。
然而,令冯女士意外的麻烦还在后头。几天后,她手机上突然收到一条陌生人的短信,责骂她不给自己做搬家的生意。此后,她又连续收到这个号码发来的短信和电话,全部都是辱骂的话语。“对方变本加厉,持续3个月了还不肯停止。”9月6日,当冯女士再次接到对方打来的骚扰电话后,终于忍无可忍选择了报警。
谨防搬家公司的三大陷阱
由于对这些机构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致使偷盗事主财务、损坏事主物品、强行高收费等问题不断出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在这里,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搬家时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搬家公司服务机构。
第一,注意搬家公司是否有正式办公地点。可能的话,最好到其办公地点查看其经营许可证,特别是其经营项目上必须具备“搬家运输服务”这一项,否则就是非法从事搬家运输服务的“冒牌”公司。
第二,一定要签订相关服务合同,以便有法可依。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了保障搬迁方和承托方的合法权益,搬家公司运输单位与客户之间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服务合同,并且要仔细观察其合同是否规范。
其中主要内容至少应包括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地点、需用的车型、甲乙双方约定的搬家方式、甲乙双方约定的服务价格、甲方提出的服务项目和要求、乙方做出的有关服务承诺、贵重易损物品在搬运过程中双方的责任界定、甲方要求索赔事项的依据、乙方完成搬家运输服务工作的交付时间、甲乙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服务项目等。
第三,贵重易损物品及钱财要提前打包封箱,妥善保管好。在搬家过程前,应尽量提早将物品分门别类地装箱打包,并在箱子上写好编号,以便搬运装卸时查收,以免忙乱中丢失东西。对于贵重易损物品,应该在封箱前由双方共同查看后再进行封箱,若条件许可,最好进行实物拍照,运输到达目的地后再共同打开检视,以免出现物品破损难以说清责任的纠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