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贫困问题带来的社会影响及治理对策分析

2012-04-29 00:44张红英
北方经济 2012年11期
关键词:贫困家庭救助群体

张红英

2011年8月5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第四部《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文中指出目前中国城市贫困人口的数量是5000万,这一报告再次把“城市贫困”这个话题提了起来。

所谓城市贫困,笔者认为其本质是失业型贫困。它是指近年来特别是90年代以来,因社会结构转型、经济体制转轨、产业结构调整、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而诱发的,因社会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及相应的救济制度滞后、不健全等因素而加剧的,以失业型和失业者居主体的贫困。

一、城市贫困问题的成因

城市贫困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总的说来,主要有两方面的因素,一个是社会体制结构变迁方面的宏观因素,另一个是贫困者个体自身方面的微观因素。

(一)造成城市贫困的宏观方面因素

一是社会经济体制的急剧变革。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和社会结构的不断调整,原有的利益格局逐渐被打破,新的利益格局还在构建。在利益格局的调整过程中,许多国有企业兼并破产,纷纷实施下岗分流、减员增效,使失业下岗人员、经济效益不好的国有和集体企业职工及退休职工家庭陷入贫困。

二是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非均衡化。社会利益分配格局的结构性变化,使得原计划体制下的优势群体(如原国营企业的工人)的社会地位急剧下降,其中相当一部分人面临下岗、转岗、失业、收入下降,从而导致贫困问题的发生。

三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旧体制下的福利保障体系已破坏,而相应的社会保障机制尚未建立起来,致使部分失去企业保障的职工、农民工和失地农民没有得到社会保障体系的承接。社会保障制度并没有在保障弱势群体的民生问题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未被社会保障体系覆盖的那部分弱势群体极易产生贫困。

(二)造成城市贫困的微观方面因素

贫困问题的产生不仅有社会方面的因素,贫困者个人或家庭的因素也是不可忽略的。

一是劳动者自身能力不足,这包括先天因素和后天因素。先天性因素,主要是因先天残、病、智障,自身没有劳动能力,或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孤老人员,这类人群无经济收入,无生活来源,只能依靠政府供养。后天因素,劳动者自身文化程度低、没有专业技能,这是其陷入贫困的终极根源。另外,家庭平均人口多,就业人口少,就业面小,每一就业者需要负担、赡养的人口较多,家庭负担重,也是造成家庭陷入贫困的重要因素。

二是贫困亚文化的存在。低保对象所表现出的“四无”特征:自我无价值、外界无援助、生活无乐趣、未来无信心,这是很明显的贫困亚文化的体系。表明了低保对象已经对贫穷适应,安于贫困、精神懈怠、缺乏进取精神,自主脱贫的动力与动机丧失。这种心理、思想和文化层面的贫困是一种深度贫困,会在代际之间弥漫、扩散,造成贫困再生产,是对反贫困的最大挑战。

二、城市贫困带来的社会影响

城市贫困相对农村贫困来说集中度更高,并且贫困人口的文化水平、敏感程度以及维权意识等都较高,如果处理不好,一旦贫困程度和范围超越“社会警戒线”,将会引发尖锐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对整个社会产生复杂而深远的影响。概括而言,城市新贫困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集中表现为:

(一)社会冲突加剧

调查发现,中国城市新增的贫困群体由于共同的生活经历、文化背景和经济状况,其从众心理较强,又由于行业、地域的相对集中,便于交流和相互感染,加上大都面临艰难的生活处境,城市贫困群体成员很容易形成一种强烈的认同感、归属感,具有较高的整合性,进而演化成激烈的集体行动,产生过激行为,引发社会冲突。

(二) 限制了社会成员潜能的开发

贫困问题尤其是绝对贫困现象直接影响和制约着社会成员潜能的开发。处在贫困状态中的社会成员,面对的是自身的生存危机,其生活的主要目标取向只能是限于满足生理和安全方面的需求,而无力顾及其他需求层面。在这种情形下,贫困者的潜能不可能得到充分的开发。

(三)不利于民主化建设进程的推进

就一般情形而言,贫困者很难有效地介入民主化进程。从其基本的需求来看,他们所关心的是基本的生存条件,很难产生主动参与社会事务的意愿和冲动(特殊条件下的社会动员和集群行为除外);从其能力来看,由于缺乏教育,文化程度较低,又长时期处在自我封闭的状态,因而很难积极有效地参与社会性事务。

三、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对策分析

由于城市贫困成因的复杂化,其相应的解决对策也是多层次的、复杂的。但最根本的解决对策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培养贫困人员自我救助意识与能力

城市贫困救助应该促进贫困群体转变生活观和就业观,培养其自我救助意识,充分发掘其自身能力,提高其思想素质和知识素质,鼓励与支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志的贫困群体通过就业途径重新走向社会,逐步摆脱贫困,以促进自身和家庭的共同发展。

(二)加强对贫困人员进行职业技术培训

解决城市贫困问题更为根本的措施是为城市贫困人口提供更多就业的机会。贫困人员择业的前提是掌握工作技能,因此应对城市贫困群体淡化现金或实物资助,强化技能培训,提高生存本领。可采取由中央政府和当地政府财政转移支付,一次性或定期向这些贫困人口注资的方式,为强化其技能培训提供资金支持,把对贫困人员的技能培训纳入社保渠道。

(三)建立社会舆论良性导向机制

公共舆论传播组织承担着社会信息传播的公共职责,是政府、社会、公众与贫困群体之间的纽带。政府有关部门应广泛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积极引导贫困群体扩展视听,增进对经济社会的了解,转变思想观念。媒体可以积极宣传政府关于下岗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宣传与城市贫困群体相关的救助政策与措施的具体内容,使贫困群体了解、熟悉其能够依靠的政府制度与政策措施。同时,媒体可以通过具体脱贫案例介绍,引导贫困群体对其自身情况与脱贫出路的思考,努力营造一种学习与效仿的良好氛围,增添贫困群体摆脱贫困的信心。

(四)通过社区建设促进城市贫困群体的社会融合

社区生活对于城市贫困群体的社会融合至关重要。社区生活是城市贫困群体实现社会参与的重要场所。加强社区建设,要求城市贫困群体参与到社区的城市反贫困决策过程中。城市反贫困的决策过程,将会对城市贫困群体产生影响,因此城市贫困群体应当通过这种决策过程的参与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城市社区中对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可实行类似村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这一方面能够实现城市贫困群体的政治参与的社会权利;另一方面又能促使他们的怨恨和不满在民主化的社区这一平台上得以释放,以此促进社会的整合与稳定,增进城市贫困群体的社会融合。

(五)加强对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

据调查,城市家庭致贫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教育,因此,对贫困家庭的社会救助应主要注重以下几方面。

1.医疗救助。对贫困家庭实行医疗救助,尽快健全医疗保障体系,尽早实现贫困家庭的大病统筹,从根本上缓解贫困家庭的窘困现状,真正实现病有所医。

2.教育救助。对于贫困家庭子女可免除或部分地免除他们的学费,对贫困生进行资助或减免学杂费及建立贷学金制度等,以保证贫困学生受教育的机会。穷人的子女同样可以享受社会的教育资源,疏通整个社会的上升阶梯和通道,改变贫困家庭子女的命运乃至整个家庭的命运,杜绝或减轻贫困的代际转移。

城市贫困是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也是今后长时期必须面对的严峻的社会问题。当前的救助制度具有明显的对策性、应急性特点,在实际救助中难以使受助者从根本上摆脱贫困,因此需针对当前救助的缺陷与不足,从救助的根本目标和贫困者应对基本生活的现实需求出发,构建出符合国情的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方可应对当前及未来的城市贫困问题。

(作者单位:中共山东省青州市委党校)

猜你喜欢
贫困家庭救助群体
由“中华富强”轮失火救助引发的思考
通过自然感染获得群体免疫有多可怕
水下救助抢险
“群体失语”需要警惕——“为官不言”也是腐败
基本医疗保险缓解农村贫困家庭医疗负担的效果
——基于宁夏西吉某乡镇174户农户的调查结果
水下救助抢险
上蔡县多举措助推计生贫困家庭致富
临时救助 “善政”还需“善为”
城市贫困家庭的孤独感分析
环首都贫困带农村贫困家庭识别及其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