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尊严

2012-04-29 06:10陈红
社会与公益 2012年11期
关键词:铁栏铁栅栏庙会

陈红

近段时间,一幕刺人眼球的新闻画面频频出现在公众视野:一排铁栅栏将百余名男女老少圈起来,席地而坐,每人前方的栅栏外,均放着各色各式的盆钵,不少盆钵中还放着一些零钱。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样的画面恰恰出现在弘扬中华文化传统的节日——庙会。一群群满怀慈悲的香客从旁走过,被圈起来的均是行乞人员。两个群体之间筑起了一道自由与尊严的鸿沟。

南昌市新建县西山镇为道教著名宫观——西山万寿宫所在地,每年农历八月举行的庙会期间,数十万香客和游客都会汇集于此。

今年的庙会盛况依然,为了建立一个看似“秩序井然”的庙会环境,庙会管理方斩钉截铁地把有可能制造“不和谐”的行乞者圈禁起来。

据《新京报》报道,将行乞者圈起来的目的,南昌有关方面的解释是为了“保护”,一方面保护香客们免受不法行乞者欺骗,一方面保护行乞者不被踩踏。照片中,铁栅栏上方布设着遮阳设施,栅栏内的行乞者面带笑容,他们面前还摆放着矿泉水瓶子,这一切似乎表明,这些被圈起来的行乞者,依旧享受着“人道主义”的待遇。他们或许并非通常意义上的流浪乞讨人员,而庙会主办方也没有要特别为难他们的意思。尽管如此,这则图片依旧成为最受关注的热点话题,受到公众一致的谴责。

“铁栏圈禁行乞者”是对其尊严的

另一种遗弃

人类生而自由并享有相等的尊严与权利 。“铁栏圈禁行乞者”明显有违人道。即使是流浪乞讨人员,也是人,是这个国家的公民,他们并不是动物,可以被随意圈禁。

任何人都没有随意对合法公民实施“铁栏圈禁”的权力。哪怕这些人是自愿性质,待遇再人道,无法否认的是,他们是一群暂时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人。不偷不抢没违法,为什么要被“保护”在一个固定的空间里?一方面,引起影射效应,公众心理势必会推人及己,别人权利被侵害的状况影响到自身的权利感受。另一方面,“自愿”不能成为“铁栏圈禁”的借口和理由,这种做法必然带来泛滥或灾难,应引起警示。

事实上,“铁栏圈禁”的做法,已经呈现了一种不言而喻的公示或羞辱意味。它在客观上形成了对乞讨人员这一特殊群体的展示,并且很不人道地通过将这一群体与大多数公众隔离开来的方式,在公共话语体系中形成了一种阶级差别。无异于一次对尊严的暴力,对情感的侮辱,对文明社会以及法治精神的叛离。

尤其值得追问的是,当这一幕发生在庙会上时,我们发现,铁栏圈禁的不仅仅是乞讨人员,也圈禁了民间活动的精神发展空间,这是对富有公共精神的民间活动极大的反讽!庙会是中国民间广为流传的传统民俗活动,它的产生、存在和演变都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庙会是传统中国社会最重要的公共空间,作为地方性民众活动,它的包容性非常大,参与者众,贩夫走卒、三教九流都是虔诚的香客。古往今来,还没有出现过庙会排斥“行乞”的先例,更别论“圈禁”。在云南大理,每年农历3月28日甚至还有一场以“叫花子”为主角的庙会,称“花子会”。

近年来庙会在各地的复兴,证明了公众对于这种全开放的公共领域的需求,表明社会对于这一民俗文化及精神的认同与回归,是对社会“互构谐变”的执着追求,然而“铁栏圈禁行乞者”的做法,恰恰与这种文化回归背道而驰,不仅贬损了庙会的功能价值,也是对庙会精神内核的重大打击。

城市不应有“零乞丐”的野心

无独有偶,佛山市出台的《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规定“公共场所无人员乞讨、露宿”引起阵阵非议,上海市有关部门发布“乞讨排行榜”所引发的争论刚刚平息,南昌“圈禁行乞者”的新闻又甚嚣尘上,“禁乞”或“限乞”已经成了一个“永久性”的话题,时不时冒出来刺激一下公众的神经。

睡在城市边角,游历在街头,以乞讨维持生计,大多被敬而远之,视为城市“牛皮癣”;被铁栅栏圈定、用水泥锥赶跑、被公权力驱逐,他们就是乞丐、流浪者。

在自由主义学者眼中,行乞是一种消极自由,不让穷人要饭怎么都说不过去;在崇尚竞争的人士看来,乞丐中不少人好吃懒做,是落伍者和失败者;在社会学家看来,存在于当今中国城市中的行乞者,已经不是贫穷可以定义,他们要钱不要饭,已经相当职业化了,坊间也常有乞讨致富的传说;另外,媒体经常报道有些乞丐背后有黑帮操控,有人招募残疾人行乞,甚至更恶劣者,故意伤害儿童或弱智者操控他们行乞谋利。当然,也有人把行乞当成一种生活方式,行乞中境界最高的应该是佛陀,出家人“托钵行乞”,意思是杜绝个人有财产和积蓄,少欲知足,专心修行。

不可否认的是,在现代城市发展进程中,乞丐的存在一来妨碍市容,二来有些爱纠缠的乞丐也确实影响市民的生活,也对城市治安造成压力。这是行乞者给城市管理层带来的难题。但是,不能把他们视为眼中刺,城市不应有“零乞丐”的野心。当社会保障还无法健全到消除流浪乞讨者存在的土壤,我们就不能无视行乞者,而这种存在,在“让每个人活得幸福、有尊严”的社会里,又必须以尊严为前提。即便假行乞、真行骗的现象属实,相关部门也应通过正常的执法手段加以治理,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能以侮辱人的方式,建立一个看似“秩序井然”的美好环境。

且不说清除驱逐乞丐会招致舆论批评,一个不允许乞讨的城市也太没人情味,太缺乏人文关怀。退一步来说,就算罔顾这一切要驱逐干净又谈何容易,城管为管理小摊小贩已经付出了高昂的经济成本和道德代价,所以城市一定要谋求包容乞丐的良策,留给他们一片温暖之地。

管理者需要有一个“笼子”约束自己的权力

美国前总统布什说过,“我现在就是站在笼子里向你们讲话”。管理者需要有一个“笼子”约束自己的权力,而不是将这个“笼子”罩在被管理者的身上。

从广州天桥底下的“水泥锥子”到上海的“乞讨排行榜”,再到南昌的“铁栅栏”,对于行乞限乞的管理,城市有关方面的手段总是“各出奇招”,把“笼子”狠狠地罩在毫无反驳之力的行乞者身上。

对于行乞者而言,他们习惯了被施舍被驱逐被歧视,对于花样翻新的管理手段早已麻木,让自己低到尘埃里,因此而形成了看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局面。然而,他们真的自愿像动物一样失去尊严地被铁栏圈禁么?

对于旁观的市民而言,一轮又一轮有损行乞者权利的丑闻,还没有麻木了公众的心,都将影响并损伤城市形象。城市本应是文明和进步的,城市本应是宽容的。在城市里,每一个人都应该可以凭借自己的智慧、勤劳,在这个空间里寻找生存和发展机会,机关里的公务员、写字楼的白领,工地上的务工人员……哪怕是在路边做一个行乞者,只要你没有干涉到其他人的利益,你就不应该被管制。遗憾的是,无论是发达的大城市还是并不繁华的小城市,一旦涉及到城市形象,行乞者就成了城市管理者眼中的“一根刺”,“眼不见心不烦”,想方设法要把这根刺拔掉。

回头再看南昌新建县庙会上那些被圈围的行乞者,庙会管理方面一定是为了创造出一幅“秩序井然”的庙会形象——假若允许行乞者自由活动,他们的形象一定有损庙会的整体氛围、他们的存在一定给管理造成诸多不便,踩踏事故隐患重重。于是,为了维护形象,为了管理便利,作出了铁栅栏圈围的拙劣之策。

庙会期间,防止踩踏,就应该加强对庙会人流的掌握和及时疏导,游客的自由和安全应该保护,行乞者的自由和安全也同样应该得到保护。但为什么保护行乞者要以牺牲他们的自由权为代价?这种以“保护”之名实行的“羞辱”之举,绝对是庙会管理方的利己之举。从曾经的“锁石凳”“水泥锥”,到如今“铁栏圈 ”,面对社会管理难题,有关部门如此图方便、一刀切的“创新管理”不是智慧,而是懒政、暴政。长此下去,今天庙会上因为“碍事”而被“圈养”起来的是乞丐,明天可能就是你、是我。因为被“圈住”的不是乞丐,而是管理者的思维;被“隔离”的不是身份,而是执政者与老百姓的距离。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管理确实是城市管理中的难题,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必须用法律、治安、精神文明建设等综合治理手法。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这方面的研究,从法律方面尽快出台相关措施,用更理性、更人性化的方式维护公众利益。平衡公共秩序与个人行为之间的关系是政府社会管理应当考虑的。

其实不只是流浪行乞者,在很多社会管理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乏情理现象。比如,为了城市“美丽有序”而拆除的报刊亭;为了“保护行道树生长”而被圈起的街边石凳……面对这些所谓的管理“新政”给群众尤其是困难人群带来的不便,城市管理者应当深思,应该如何发挥智慧,在有序管理的同时也能合乎情理,让每个人都能感受城市带给人的温暖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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