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诚信浅谈

2012-04-29 18:34霍婵娟
科技创新导报 2012年16期
关键词:诚信信用电子商务

霍婵娟

摘 要:中国电子商务起步较晚,但发展迅猛。近几年来中国的电子商务异军突起、蓬勃发展,已经深入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像阿里巴巴、淘宝网等已取得相当成功,给人们的生活观念与方式带来巨大的改变,使人们切切实实的感受到了其无与伦比的优越性。但同时由于中国的电子商务起步晚,发展过快,以致配套的技术、管理及法规政策方面跟不上。随之也暴露出许多阻碍其发展的顽症,诚信问题便是其中之一。

关键词:电子商务诚信问题信用管理体系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2)06(a)-0229-02

1我国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现状表现

电子商务登陆中国已有五、六年时间,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拥有强劲的发展势头。在电子商务突飞猛进的发展过程中,诚信问题日渐突出,已成为制约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比较典型的电子商务非诚信行为主要表现有:

(1)网络信息不真实,发布虚假广告。

电子商务交易双方不能直接见面,消费者对商品的了解只能通过网页,无法对商品实物做出真实、准确的判断,电子商务主体发布的信息相对于传统媒体来说受到的制约少,电子商务自身的这种虚拟性和间接性使得一些不良商户在利益驱使下借机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将商品的功用和性能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进行消费。

(2)商家信用度低,产品质量得不到保证,售后服务质量差,承诺的售后服务做不到位,甚至无法兑现或拒不履行。

(3)网络安全性差,个人隐私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

由于网络技术落后及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消费者的注册信息,购物记录等个人隐私被泄露或盗用;购物过程中传输的信息被截取或窃听;支付时安全性得不到保障。据调查,30.9%的网民账户或密码被盗用过。

(4)物流效率低,安全性差。

用户下单后长时间收不到货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被损坏,商家拒不赔付;货物在运输环节被掉包等等使得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5)诚信意识淡薄。

商人逐利,为了牟求利润最大化,电子商务经营者往往以次充好,损害消费者利益。“无商不奸”的观念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导致一些传统的社会道德于伦理的丧失。消费者诚信意思淡薄,网上注册信息不真实,给企业的业务处理工作增加难度;恶意竞拍,拍下的商品不付款;收到货物后拒绝付款或不及时付款;无故随意退货。

2 造成我国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主要原因

(1)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由计划经济脱胎而来的,计划经济时期为避免资源配置的自发性,企业及公众的商业信息被严格禁止流通,使相关的信用资源处于一种条块分割的状态,信用信息垄断及各部门间信息的不统一,使得难以实现信息的全面整合和共享。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信用资源的浪费,并且违规者可以利用这种信息的封闭,在不同的系统内再次或多次违规。

(2)人们信用意识薄弱

在我国信用评价和监管制度不健全的环境下,个人或企业的失信成本很低,或者说有时根本不存在失信成本,使得人们普遍缺乏信用意识。

(3)缺乏完善的信用评价监管制度

我国的市场经济起步较晚,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建设都处于初级阶段。同时由于我国的电子信息技术、设备配置较落后,信息化水平较低,使得我国目前尚缺乏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针对诚信行为的评价、监管体系。

(4)国家缺乏有效的电子商务法律保障和对诚信行为的奖惩机制

任何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诚信问题亦不例外。我国正处于法制的发展完善阶段,尤其是信用法制建设方面明显落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利的法律规范和约束。结果使得失信者成本低却获得更大的收益,守信者反而成本高收益小、甚至于得不偿失。

3 解决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对策措施

诚信问题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良好的信用状况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而信用关系的缺失,信用状况的恶化则会导致交易成本上升,使社会秩序趋于复杂化、混乱化。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平台使交易双方无法直接见面。这种空间上的分离使得虚假身份难以识别,网络欺诈、欺骗行为很容易滋生。所以在电子商务中,信用问题是重中之重。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信用缺失和恶化现象已相当严重,探索和解决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诚信问题,重塑电子商务企业的立业之本已刻不容缓。

针对我国电子商务诚信问题形成原因提出如下解决方法:

(1)培养全社会诚信意识和诚信行为习惯

俗话说:“习惯成自然”。只要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形成了诚实守信的生活习惯和消费习惯,相信诚信问题便能迎刃而解。因此,由政府牵头引导,在实践中通过加大对诚信经营、诚信消费观念的宣传,提升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诚信意识,引导经营主体与消费主体在电子商务活动中贯彻诚实守信的行事准侧,逐步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将诚实守信提升至社会文化的高度,同时加大和拓宽对诚信信息的披露频率和范围,将一切诚信行为曝露于阳关下,接受全社会的监督。

(2)健全电子商务信用管理机制

西方是市场经济的起源地,电子商务的发展也早于我国,同时拥有先进的保密技术和发达的个人资料网络,因此信用管理机制较为健全。而我国由于历史原因,一直未形成一套完善、健全的信用管理机制,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应通过如下方式逐步建立起这样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的信用管理机制。

A,严格电子商务准入机制,维护电子交易合法身份

B,加强网上客户档案管理

C,制止电子商务竞争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D,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体系

(3)建立第三方征信服务体系

传统商务中建立直接互相信任关系的做法,最常见的一种就是利用第三方资信公司进行资信调查和评级,或利用国际信用证来保证交易双方的支付和运输能够顺利进行。电子商务同样如此,也需要适合其发展的认证方法。建立第三方信用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标准,不仅可以体现权威性,提升公信力,而且可以各电子商务企业实现有效地监督;同时可以实现多个电子商务平台信息的共享和兼容,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如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中小企业协會、中国信息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联合发起得信用之星计划(简称“信星计划”),在遵循相关信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集成各方资源通过互联网建构一个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低成本的电子商务信用管理与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市场活动、交易行为和融资贷款服务提供基础的在线信用管理服务,以便有效地净化与改善电子商务生态环境,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的信用度和知名度,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因信用缺失所带来的巨大交易风险,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构建良好市场交易环境。通过第三方信用管理体系有效地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内容不统一、评价标准不统一、结果表达方式不一致等问题。通过制定统一、规范的评价方法,便于各类评价机构对企业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信用状况进行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评价,促进信用体系的建立,规范企业电子商务交易活动。

(4)不断加强、改进和提升网络安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建立完善的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必须依靠高科技手段,必须不断加强网络安全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如加密技术、数字签名、密钥管理技术、认证技术、防火墙技术以及相关的一些安全协议标准等。这一系列的网络安全技术守护着商家和客户的重要机密,维护着商务系统的信誉和财产,同时为服务方和被服务方提供极大的便利。电子商务系统中使用这些安全技术为电子商务正常运行提供了保障,可以使在网络中传播的信息避免受到外界干扰、破坏,以确认信息发送方、接收方、提供交易平台的网站以及通信服务提供商的真实身份。因此,只有采取了必要和恰当的技术手段才能充分提高电子商务系统的可用性和可推广性。

(5)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加强监管机制

政府主管部门在加大诚信宣传力度的同时,应采取各种措施,推动和保障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一个完善健全的信用管理体系,如建立以政府为背景跨部门的,包括银行、工商管理、公安、税务等部门协同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评价与监管体系,对电子商务经营企业和个人的经营行为进行诚信评价并予以披露,同时建立全国性的电子商务经营诚信数据库,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信用信息全面整合和共享,以便公众查询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诚信信息。

同时政府应出台电子商务信用奖惩保证机制,对不讲诚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给予行政处罚、经济制裁直至取消电子商务经营者资格;对恪守诚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将奖惩信息公布于众。有步骤地组建电子商务诚信服务中介机构,消除市场上特别是网络市场中介机构管理混乱、规范缺乏的现状,以推进电子商务的诚信建设。

(6)完善电子商务立法,规范电子商务行为

法律的缺陷会驱使人失信,诚信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要依靠法律的强有力保障。不断完善电子商务立法,营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电子商务经营环境,明确电子商务参与各方的法律责任和义务,遏制、杜绝交易商和服务提供商的不法行为,使电子商务活动有法可依。

尽管近年来我国也陆续颁布出台了一系列针对电子商务方面专门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如《电子签名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等。但总体来说,我国的电子商务方面的立法仍不完善,我国应借鉴发达国家相关立法,尽快出台如《信用信息公开法》、《商业秘密法》、《隐私权法》等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电子商务行为。

完善电子商务立法,颁布、实施新法律法规的同时,在对现有相关法律如《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票据法》等与电子商务关系比较密切的法律的修订过程中,充分考虑电子商务的特点,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健全的法律环境和发展空间。

完备的法律制度是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坚实基础和必然要求。在美国、欧洲等电子商务发达的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完备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电子商务行为,从发达国家的法制经验来看,电子商务立法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法制工程,任重而道远。

4 结语

只有在良好的诚信环境下,电子商务才能得到良好发展。相信随着全社会诚信意识的不断加强,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再创新高。

参考文献

[1] 夏国洪,刘旭儒.中国电子商务与诚信问题浅识[J].第九届中国国际电子商务大会,2006.9.4-6

[2] 张凤,张平.电子商务诚信机制建立与管理[J].商场现代化,2006.

[3] 戚兆川,杜茂宝.论电子商务诚信体系的建设[J].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6.

[4] 石声波,刘宏.电子商务安全[J].清华大学出版社,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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