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论战>最近雷士照明换帅闹得沸沸扬扬。创始人与投行及大股东矛盾激化。在这场关于公司最高领导权的争夺战中,双方矛盾的焦点到底在何处?被质疑威胁民族企业的施耐德又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企业创始人、投资者和公司三方的利益如何能够兼得?
熊晓鸽(IDG资本合作创始人):投资者是教练,创业者是选手。李娜在拿到法网冠军后和教练分手了,最后导致了成绩下滑。同样,刘翔的教练不能代替刘翔去参赛,也参赛不了。没有一个投资人愿意冲到前面帮公司创始人管理公司。
石勇军(雷士照明发言人):雷士照明目前的局面是“外行领导内行”造成的。施耐德方面的高层管理人员入驻后,否定了雷士既有的运营战略规划,但却没给出任何有建设性的意见。
陈年(凡客创始人):作为创业者,遵守游戏规则是起码的前提。以胡言乱语、脏话连篇来招摇惑众,以道德审判来凌驾于游戏规则,尤以某种情绪为诱导,打击动摇一个辛苦建立的创新秩序,不是不智,是自暴自弃。
刘强东(京东商城CEO):中国即将进入一个资本时代!经济发展之必然!但是这个时代应该是投资人和创业者、企业家共赢的时代,而绝不应该是赛富阎焱心中“投资人是大爷,创业者就是孙子”的时代!望你低下你那一直仰望天空、高高在上的头颅,学会尊重中国创业者和企业家。
周建工(《福布斯》中文版总编辑):中国民营企业面临着如何在“中国式企业家精神”与“契约精神”之间实现平衡,而在实现这样一个平衡的过程中,将会不断有创始人与出资人、创始人与职业经理人、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博弈的事件发生。
周飙(《21世纪经济报道》):雷士风波又一次向人们展示了国内企业根深蒂固的“人治”特征与现代公司治理之间的强烈反差与冲突,彰显主动投资策略的风险。
王恒利(《第一财经日报》):围绕“雷士事件”展开的种种激烈的对抗,本质上还是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围绕控制权、决策权的非合作博弈,是公司治理上委托与代理的问题,不存在正义与非正义的道德辨识,至于所谓的绞杀本土品牌的“阴谋论”更是无稽之谈。
胡明君(深圳市中汽租赁有限公司融资部经理):此次双方都有处理欠妥之处。现代企业制度下既要尊重各股东员工的利益,也应根据流程处理不同的意见。动辄以罢工为威胁欠妥。在另一层面上,投资方和企业方面沟通不够。尊重创业者的投资人应明确各方都应遵守契约精神。
姚伟(《商界评论》):在现实当中,几乎所有的企业创始人都会根据自家企业的情况量体裁衣,即在不威胁控股权的前提下引入VC。而吴长江出走雷士照明后,“不能让VC控股”更是成为了一些企业家的信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