邸鹏
1 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的分类
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是指就读于特殊教育类专业且家庭经济贫困,就学期间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较困难的学生。根据贫困程度的不同可将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确定为特别贫困、比较贫困和一般贫困。特别贫困是指从家庭获得的经济支持很少或没有,基本生活缺乏保障,学费与生活费基本无法通过家庭解决,所有经济来源于兼职打工。特别贫困的学生,经济匮乏使其面临着生存、生活和发展全方位的危机。比较贫困是指依靠家庭能够解决基本的衣食和学费问题,但这种解决还处在较低的水平,存在借款或生源地贷款现象,家庭经济压力十分巨大,一些生活的需要还处在一种低端的状态。比较贫困的学生面临的主要是生活和发展问题。一般贫困是指学生基本达到温饱,但却明显感受到经济压力对他们的身体、心理、综合能力的发展有切实的限制。一般贫困学生面临的主要是经济的匮乏对其发展的影响。
2 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现状
在全国普通高校中,贫困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20%,人数在240万左右,其中特别贫困学生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5%~10%,人数在60万~120万之间。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人数约占在校生总数的40%~45%,每个班级持有贫困证明的学生占到总人数的一半。与普通院校相比特殊教育类专业在校大学生的贫困比例之高,令特殊教育类专业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面临重重困难。
就目前情况看,大部分特殊教育类专业的招生属于全国招生,招生层次定位在专科层次。这从两方面导致了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比例居高不下。一方面,受到专科层次的影响,在全国招生的过程中专科录取分数线普遍低于本科录取分数线,同时生源地经济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到教育的投入,影响到教育的质量,从而影响到考生的分数,这使得特殊教育类专业的生源多数来源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这必然导致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增多。另一方面,在经济发达地区对教育的投入相对较大,教育资源丰富,同时受到特殊教育行业的现状和工作对象特殊化的影响,导致一些发达地区的学生或家长不愿自己或者子女从事虽然光荣但如此艰辛的行业,这导致了就读于特殊教育类专业经济条件较好学生的减少。贫困学生比重较大为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工作带来了巨大挑战。
3 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工作的现状及问题
3.1 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工作在国家层面上的现状
多年来在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配合下,建立起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等有机结合得比较完善的高校贫困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保证了每一位考上大学的贫困生都能顺利入学,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这在某种程度上为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解除了相当大的压力,也为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2 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工作在校级层面上的现状
近年来高校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工作主要通过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及缓交、特殊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来实现。但由于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比例较大,导致物质资助平均额度较少。
3.2.1 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评审精度有待加强
学校对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的资助程序主要分为“成立评审委员会—学生申请—委员会评审—实施资助”等步骤。但在学生申请及委员会评审过程中,往往没有对贫困生根据地域差异、贫困根源差异进行详细的划分,只是简单地将贫困生划为特别贫困、比较贫困和一般贫困。由于学生对贫困补助的申请与家庭的支付能力并不完全相符,从而导致评审结果不能完全真实准确地反映贫困程度。
3.2.2 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形式与内容有待丰富
目前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工作以物质援助为主,缺少精神援助工作的开展。导致一些受助的贫困生不重视或不珍惜得到的资助,甚至出现个别贫困生肆意挥霍资助钱物,对资助工作产生不良影响。
4 建议和对策
4.1 继续做好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的经济资助工作,完善国家助学体系
在贯彻相关文件精神的同时,结合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的实际情况,做好贫困生的经济资助。并以此为基础,形成一整套多渠道、全方位的资助体系:从新生入学开启绿色通道或学费减免打开特殊教育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求学之门;通过生源地贷款和国家贷款解除特殊教育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在读期间通过勤工助学培养特殊教育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自强自立的独立意识;通过临时困难补助解决特殊教育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处理突发事件的燃眉之急;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奖学金激励特殊教育类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4.2 充分开发高校内部潜能,促进对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的可持续发展
高校必须以教育公平为依据,加大对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的帮扶力度,通过各种方式为学生尽可能多地提供帮助,解决学生的经济困难,最大程度地保证教育的公平性。帮助他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服务社会。对于高校而言,应从长远角度考虑,建立健全的基金会机构,选配精干的、具有广泛校友和社会关系的人才作为基金会专职队伍;借鉴其他基金会的经验,逐步建立和完善基金会的规章制度,建立学校与捐款个人、群体、社会层面之间形成互惠互利的筹款与发展机制,确保基金会在规模和效益等方面的持续发展。
4.3 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开发对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的社会资助潜力
要以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为出发点,积极引导社会资源与高校进行教育资助合作。一方面可为学生设置长期定额的奖、助学金,对品学兼优的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予以奖励,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另一方面,在可能的范围内,为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提供必要的勤工助学岗位;除此以外还可以为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提供一定的短期资助,如为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寒暑假回家路费、突发事件临时补助、节假日补贴、就业创业资金等。从而逐步摸索出对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实施资助工作的品牌化专业化道路。为社会对特殊教育类专业贫困生资助从“个人行为”到“群体行为”再到“社会行为”的转变增添内生动力,将个体性的边缘美德升华为社会性的道德呼声,进一步完善资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