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彦 郭文婷
[摘要]服务业是指除第一、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各业,亦称第三产业。服务业是市场经济的基础产业和经济国际化的先导产业,其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吉林省一直将发展服务业放在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将发展服务业作为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量,大力加快推进服务业的发展,已经成为构筑吉林经济竞争优势、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目标。
[关键词] 吉林省;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2 . 02. 023
[中图分类号]F7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 - 0194(2012)02- 0041- 02
1总体发展情况
总体上看,吉林省服务业发展领域不断扩展,新兴服务业不断涌现,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有了长足的进步,服务业的影响力和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
1.1 总量持续增大,增速快于同期GDP
2010年吉林省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 730.72亿元,比上年增长12.7%,增加318.46亿元。2000-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7%,高于同期GDP增幅0.4个百分点。
1.2 产业结构向合理化演进
随着服务业规模的迅速扩大,服务业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发生了积极的变化,三次产业结构呈现生产向服务转移的大趋势。1978年吉林省地区生产总值中三次产业构成比为29.3∶52.4∶18.3;1988年调整为25.1∶47.1∶27.8;2009年变化为13.6∶48.5∶37.9。产业结构逐步向优化的方向发展。30多年间第一产业比重下降15.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比重下降3.9个百分点,服务业比重上升19.6个百分点。三次产业结构的次序虽然仍保持“二三一”构成,但这种经济结构已发生了本质上的改变。
1.3 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
在服务业总量不断扩张的同时,服务业对GDP的拉动作用明显增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加大。按可比价格计算,2010年吉林省服务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37.9%,比2000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长期以来吉林省主要依靠第二产业为主带动经济增长的局面正在逐步改变,形成以第二产业、服务业为主共同带动经济增长的新格局。
1.4 投入总体多元化
2010年,吉林省城镇投资中,服务业投资完成2 496.53亿元,增长26.6%,占全部城镇投资的41.9%。从投资资金来源看,国有经济占服务业投资的44.8%,非国有投资已占服务业投资的55.2%,服务业已成为吉林省吸纳民间资金的重要领域。从行业看,投资额较大的有: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393.91亿元、房地产业903.12亿元、水利环境与公共设施管理业499.58亿元、教育73.03亿元。从投资结构看,房地产业、水利环境与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3个行业的投资占服务业投资70.6%。
2面临的主要问题与挑战
虽然吉林省服务业有了较快发展,服务层次也有了明显提升,但由于众多因素的制约,服务业仍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相比还存在诸多问题,与经济发达省份相比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比重持续下降
服务业比重随经济发展水平不断上升,被认为是产业结构演进的普遍规律。近年来,吉林省服务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时出现比重下滑,由2000年的40.2%下降至2010年的37.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7个百分点,分别低于服务业发达的广东、上海和北京7.7、21.5和38.0个百分点。服务业比重下降,看似有悖常规的发展,其实揭示了在当前的经济发展阶段、市场体制环境、经济增长方式、国际资本流动以及全球制造产业分工的背景下,吉林省服务业发展尚未进入以知识型、效益型、生产配套型为核心,以产业化、规模化、城市化为依托的内生扩张期。
需要说明的是,吉林省处在工业化快速推进阶段,工业呈现加速发展的良好态势。2000-2010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0%,比同期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幅高2.3个百分点。不同产业间阶段性不平衡发展,导致了三次产业的此消彼长,服务业比重下降是吉林省工业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从长远看,服务业所占比重必然是上升趋势。
2.2 服务业发展滞后于工业化进程
近年来,吉林省抓住工业发展前所未有的历史机遇,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工业生产保持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态势。2000-2010年间,全省工业增加值有4个年度增幅保持在17%以上,其中2007年增幅高达22.4%。工业投资具有规模大、见效快的特点,而服务业创造的是无形价值,在传统认识上往往把服务业看作是其他产业的附属和补充,实际上,工业化是一个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动态过程。在这一变革过程中,工业与服务业的发展并不是对立的,在工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必然要求服务业加快发展,特别是加快发展与现代加工制造业相配套的生产型服务业,才能推动制造业进一步走向集约化和高端化。这是工业化发展进程中的必然要求。
2.3 市场化程度低
(1)垄断经营项目多,市场准入限制多。服务业中除居民服务业、批发与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市场化程度相对比较高以外,银行、保险、电信、铁路、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行业,至今仍保留着十分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
(2)服务业投资基本上还是以国有投资为主。目前,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投资仍占44.8%,其中银行、电信、邮电、铁路运输、航空运输等行业高达90%以上。
(3)服务行业的经营主体单一。绝大多数服务行业中,国有企业仍占主导地位,缺少风险竞争意识,扩张实力有限;大量民间资金难以进入,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远未形成。
2.4 地区发展不平衡
服务业是一个区域经济发达程度的标志。吉林省服务业发展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自然环境的影响,地域差距明显。全省除长春、吉林两市以外,其他7个市州服务业发展水平相对偏低。2010年长春和吉林两地区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的比重达58.0%,长春独占38.7%。这与当地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及各市、州内部产业结构有一定的相关性。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利于提升我省服务业的整体水平。
2.5 即期消费不足
收入是消费的基础,一切服务消费的需求,均决定于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提高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居民生活水平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惠民政策连续出台,民生工程逐年扩展,使吉林省城乡居民享受到的实惠逐年增多,收入明显增长,生活质量明显提高。但总体上我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仍不高,2010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 006.27元,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为10 914.44元, 消费性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重为77.9%;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 266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 902.9元, 消费支出占农民人均纯收入比重为72.7%;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33.3%,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5.13%。城乡居民家庭开销以食品、衣物等生活用品为主,对服务业的消费需求有限。同时,占总人口比重较大的农村居民由于生活方式和收入水平的限制,对服务业需求潜能不足,制约服务业的消费需求。
3实现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思考
服务业是吉林省经济发展的潜力所在,大力发展服务业已成为吉林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当务之急。 为尽快改变吉林省服务业发展滞后状况,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具体应采取下列政策措施。
3.1 找准服务业发展的突破口
世界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是与城市化进程相辅相成的。只有人口相对集中,才能形成规模化的交易和运输。只有聚集度较高的消费群体,才能形成规模化的市场。从地域看,长春、吉林两市应成为发展服务业的重点区域,应赋予其发展服务业的优惠政策,鼓励建设核心服务业区。从行业上看,投入少、见效快、就业容量大、层次多、适合各类人员就业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如旅游业、社区服务业应成为我省服务业发展的重点行业。按照世界旅游组织“旅游业每直接增加1个从业人员,就能为社会提供5个就业机会”的提法来推算,吉林省间接从业人员就有30万人左右。因此,如果能使吉林省旅游业再上新台阶,就能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同时还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促使吉林省的科教力量、文化底蕴、信息技术等“软实力”转化为经济发展水平的“硬实力”,这将使发展服务业与经济强省战略相得益彰,形成互动互进的良性动力机制。
3.2 加速市场化进程
近年来,服务领域的市场化改革进展较快,但部分行业仍存在进入门槛过高的问题。目前非公有经济只是在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和房地产业及社会服务业中占优势,在其他行业中,非公有经济的比重都很低,国有资本过度垄断,缺乏竞争,经营效率差,制约了服务业中一些行业的产业化发展。因此,应减少市场进入壁垒,逐步使国有资本退出一般性竞争行业,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积极吸引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同时在管理和服务上给予非公有经济国民待遇,理顺市场秩序,真正形成各种经济类型充分竞争的局面。认真清理服务业的市场准入规定,尽快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加大服务业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与开放力度,营造公平、规范、快捷、有序的市场准入环境,切实消除体制性障碍,加快建立优化资源配置的竞争机制。
3.3 鼓励民间资本投入
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资,尤其是民间投资的多少。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国家、集体、个人、外资一起上,大力投资服务业,使发展服务业的资金来源、筹集形式和管理方式多样化。同时建立健全优化服务业结构的投资调控体系,强化政府对投资流向的信息服务作用,以确保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凡承诺对外资开放的,应尽快、率先对民资开放;凡法律未限制民资进入的产业,应全面降低门槛对民资开放;凡部门规章对民资设限的行业,应尽快修订,加快民资的有序进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引导资金使用方式。针对我省服务业国家投资为主、公有经济比重高于第一、第二产业的现状,放宽政策鼓励和加快对民资、外资开放服务业市场,积极承接服务业的国际转移,引导民资、外资投向服务业。消除行业的体制性、政策性、管理性障碍,真正放开、放手、放活,引导民间资本的进入;同时要促使现有的国有服务企业建立起新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在制度变革中提高生产率,增强竞争力。
3.4 优化结构,营造发展的新格局
一是要振兴传统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贸易餐饮等传统服务业仍是我省服务业的主体,总量大,基础好,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贡献大,仍是我省强化服务业发展的重点。二是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以金融保险、房地产开发、社会服务等为主的现代服务业一直是我省的薄弱环节,总量小、层次低、发展慢。要立足我省实际,发挥比较优势,选择重点行业率先突破,尽快建立“覆盖面广、带动力强、增加就业机会多”的现代化服务业体系。三是要加快发展新兴服务业。以信息、旅游为重点的新兴服务业贯穿于国民经济的各行业,不仅是振兴繁荣我省服务业的新亮点,也是整个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要加快新兴服务业的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源,拓展发展空间,完善发展平台,尤其是要改革现行不合理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加大资本投入,增强发展动力,尽快把以信息、旅游为重点的新兴服务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3.5 培养人才,为发展服务业提供智力支撑
在吉林省乃至全国,缺乏人才特别是缺乏熟悉现代服务业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的人才,已成为制约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大服务业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要广开渠道,招揽各方面人才,尤其要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和聘用海外的优秀人才,为服务业的发展提供智力资源。同时,更要立足自身力量,加强企业岗位职业培训和大专院校的专业培养,逐步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为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不断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