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正义价值与和谐经济

2012-04-29 00:44郭少毅
人民论坛 2012年2期
关键词:经济法正义市场经济

郭少毅

【摘要】经济法的正义价值与和谐经济之间有着密切的相关性,经济法正义价值是构建和谐经济的前提,和谐经济是经济法正义价值追求的目标。经济法的正义价值往往通过产业公平化、市场竞争规制化,以及政府干预等途径来实现。在用正义价值构建和谐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应当注意处理好平衡差别待遇、资源共享等问题。

【关键词】经济法正义价值和谐经济

经济法正义价值与和谐经济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就法理学而言,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决定了其核心原则与构成。经济法一般都具有自由、秩序、公平、效率、正义等基本价值,但在不同管理过程中这些价值的地位和内涵是有区别的,这种抽象的价值必须要由经济法原则加以具体化,并通过法律实践体现出来。

就经济法的基本价值而言,正义价值是最能够体现和谐经济发展要求的。正义价值在于对公平的追求,在经济发展的任何区域内都会出现正义价值的相关问题,这个问题是哲学、政治学、伦理学和法理学的命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都需要具有正义价值的经济观念和理论。从正义价值的发展历程来看,经历了由形式正义观向实质正义观的演变。任何思想观念都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背景密切相关,从民法到经济法的过程,是源于社会经历了经济发展的巨大变迁,那么具有历史性的正义价值也必会向着和谐经济的发展方向前进。

目前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建立“和谐社会”,在这种前提要求下,经济法发展的战略思想必须要保证公平性的基本原则,这种原则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坚持“以人为本”,从人的根本利益出发,实现中国经济法主体利益的协调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以此来实现经济法的城乡发展的正义性。而统筹区域发展,坚持推进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逐步扭转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等,则属于实现区域发展平衡性的正义原则。由此可以看出,经济法行使的正义价值能够将政府经济能力及权利调整和再分配,通过国家调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关系,实现全面、协调和谐的可持续性的经济发展。①

正义价值对构建和谐经济的影响

经济法正义价值是构建和谐经济的前提。和谐经济应是各方面利益关系得到均衡和协调发展的经济构建形式,需要从资源占有和分配机制上加以调整,不能以牺牲弱势群体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强势群体的利益。要构建和谐经济,必须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而经济法的正义价值在本质上乃是以公法介入私法,能够为经济发展的平衡提供社会干预,最终实现和谐经济的构建。因此,经济法正义价值是和谐经济构建的前提,是保证和谐经济体制构建的基础,能够全面保证基础经济形式的公平发展,自然也就使得和谐经济的形成成为可能。②

和谐经济是经济法正义价值追求的目标。经济法正义价值坚持公平与效率相对均衡的原则,在公平发展、均衡发展的目标前提下,和谐经济发展是正义价值的最终追求目标。和谐经济的发展通过规范市场秩序,保证公平竞争,加大产品质量监督,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收入进行宏观调控,特别是依靠财政、税收杠杆来调节收入分配的差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发展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多层次社会保障。因此,经济法的正义价值虽然以实现经济法的全面实施为目的,但是经济法的实施也就是为了构建更为和谐的社会主义经济社会,确保经济体制能够成为有控制能力的价值体系。

经济法的正义价值的实现途径

产业公平化。产业公平化是根据国家经济主权和制约经济增长的客观国情,各个产业部类的分布处于比较均衡和合理的状态。这种状态既能维护国家经济主体和经济安全,又能判断经济增长和促进结构改善。如果产业公平化被破坏,则经济法的正义价值就无从体现。产业公平化的实现需要对市场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调控,并对产业发展进行全面的经济发展计划,确保政府资本投入没有明显的产业倾向。而对于产业发展必须要进行长期的投资规划和发展计划,避免出现短期内的无效化产业发展刺激,引起不良的市场经济反应。

市场竞争规制化。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从各自的利益出发,为取得较好的产销条件、获得更多的市场资源而竞争。通过竞争,实现企业的优胜劣汰,进而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源泉。只有当完全的自由竞争存在时,市场机制才能充分发挥作用。市场规制法作为一种崭新的法律形式,必须超越国家不干预私人经济生活的传统,通过制定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保证国家对市场经济活动。例如:市场领先者为了保持自己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和既得利益,可能采取扩大市场需求、维持市场份额或提高市场占有率等竞争策略。在这种发展的过程中往往会对其他小型企业的发展造成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经济法必须要加大对市场竞争情况的规制管理,为保护市场份额,采取创新发展、筑垒防御、直接反击等正常化竞争策略。

宏观调控。宏观调控是政府实施的政策措施以调节市场经济的运行。在市场经济中,商品和服务的供应及需求是受价格规律及自由市场机制所影响。市场经济带来经济增长,但会引发通货膨胀,而高潮后所跟随的衰退却使经济停滞甚至倒退。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全面实现经济法的正义价值应该加大宏观调控的协调能力。从社会整体全面和谐的角度来维护和实现经济法的正义价值,以规范宏观调控中的各种行为,维护宏观调控秩序,保障国家宏观政策和目标的实现。在宏观调控法领域,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取向和最终目标在于实现社会总量平衡。③

政府干预。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和调控,就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弥补市场的缺陷或不足。政府可以通过经济法来限制垄断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还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务,实现市场发展的正义价值。政府干预的正义价值体现,主要通过强制手段来实现,需要进行制度化的硬性控制,这种控制对市场经济的调控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是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政府与市场是不断互动的关系,企业是市场的细胞,是国家干预的基础。因此,政府干预的实施必须要在相应的范围内进行经济控制,而不能进行全面的控制,政府应该赋予企业及其他经济参与者的经济自主权,相应地淡化政府角色,防止政府过度干预。政府参与经济关系的方式主要是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举办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企业、政府采购及公开市场业务等形式,这种干预对所有的企业都有公平性的对待,自然会使得正义价值得以实施。

正义价值构建和谐经济需要注意的问题

公平竞争控制。和谐经济意味着在这样的经济社会中,经济发展都需要有相关的法律进行控制。市场竞争、经济发展都有法可循,使得经济环境处于公平性较高的控制之下。公平竞争使利益驱动机制得以运行,一方面使得市场竞争向良性循环发展;另一方面公平竞争是经济法的实施原则,在合同签订、企业发展、商业借贷等方面都要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因此,公平竞争可以推进经济法律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提高经济法的规范作用,实现经济法的法律价值,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职能作用。

平衡差别待遇。平衡差别待遇对失衡的利益予以矫正,从而恢复不同主体间特别是个体与国家、社会利益的协调。从均衡的市场要求出发,供给过多而导致平衡差别出现,就自然会引起不良市场竞争情况发生。逐渐减少供给需求,则会引起供给和需求曲线不稳定,进而引起产业化、经济均衡化、区域化发展的不平衡。经济法追求的是效益的整体性,平衡差别待遇的目的是促进市场运行的整体效益,取得国民经济整体效益的最大化。对我国的经济效益价值来讲,平衡待遇能够形成经济形式公平,意味着机会平等:社会资源平等地向市场主体开放;竞争的起跑机会均等;市场主体同等的不受歧视;市场主体平等的拥有实现其经济目的的手段。

实行资源共享。正义价值构建和谐经济体现国家权力对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关系的干预,涉及宏观市场主体调控领域,还涉及微观的市场主体、市场秩序规制等关系领域。正义价值的形成和和谐经济的构建必须要以资源共享为前提,保证经济个体和社会群体在一定法律条件下自动或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实现价值共享、传播、保密和利益的可控性转移。最终实现经济法控制的权责相当,责利相谐,遵循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保障和谐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

综上,经济法的正义价值与和谐经济的发展有着相关性,在实施的过程中必须要以实现产业化、规制化为主,加强宏观调控。通过公平竞争控制,平衡差别待遇,实行资源共享来获得经济学正义价值的实现。(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注释

①肖可义,王璐:“经济法公平观之解读”,《中国经贸导刊》,2010年第2期。

②杨爱仙:“论经济法价值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商业时代》,2009年第36期。

③郭芬:《经济法与行政法关系探究》,中南民族大学,2009年,第1~56页。

猜你喜欢
经济法正义市场经济
市场经济下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
财政税收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市场经济
从出文看《毛诗正义》单疏本到十行本的演变
论经济法的宪法性
经济法在我国经济转型中的作用分析
关于对市场经济的认识
公安高等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有了正义就要喊出来
倒逼的正义与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