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情朱古力

2012-04-29 15:47宜晴
食品与健康 2012年2期
关键词:朱古力小食花束

今天有着很不错的天气,阳光终于照进了我的房间,数天前的冬雨,确实让人压抑。在这样的冬日里,手边放着一本杂志,啜饮一口热饮 ,啖食一枚朱古力,在烂漫的纷飞岁月,让人体悟到心头至真的甜蜜。

年华似水匆匆一瞥,多少岁月轻描淡写,只是,莫忘那天,你我之间。

人生需要有个梦,需要梦在似醒非醒间游走着,这个梦,这盏纱幔琉璃的宝灯,怎能被打灭呢?所以,我会在适当的时候允许自己天真地沉浸在这个梦里,这个笼着轻纱的梦,不要动,凭借着虚空,静味,足矣。

读小学的时候,有一次,一个女同学给了我一块那时觉得是黑色的糖果。嚼在嘴里,唔,那时的味道至今难忘,甜甜的又有点微微的苦涩,那种萦绕在口鼻间的浓香是含在嘴中然后袅袅升至鼻间才能闻到的。后来才知道那黑色的,用漂亮的彩纸包裹的糖果叫做朱古力,也就从那个时候开始迷恋上了,只是,小时候这种品尝蜜甜滋味的辰光总是那么地短暂。

有一次,为了要吃上这么一块朱古力,跑了好多间小店铺,才让我买得一大包。记得当时一小块是五分钱,而整整一大包的朱古力让我走路回家就给吃得差不多了。回到家,一开口跟妈妈说话就露馅了,因为牙齿上都沾满了黑色的碎末,妈妈只说了句:看你这孩子,馋成这个样子。

渐渐长大了,朱古力的花样款式也五花八门,看得我都不知道选择哪种为好,因为种种都足够诱惑我敏锐的味觉神经,不过最喜欢吃的还是“金莎”。从金莎最初的偷吃到成为幸福新娘的广告,我一个都没落下。记得其中的一个广告是,三个要好的女友边谈天边吃金莎,其中两个在听一个女友讲述她男友送她金莎花束的经过,那个男友捧着十几盒金莎,跑到花店,要求花店店员帮他把金莎包装成一束别致的金莎花,以层层的一颗颗的金莎。当他拿着这样的金色花束出现在他挚爱的女友面前时,电视屏幕前那个小小的我就在幻想着接住金莎花的那个女子就是我。

有一次,带着一天的学习疲累回到了宿舍,一个室友跟我说,昨天我们宿舍里有两条朱古力,一条送给另外一个室友拿了,还有一条不知道去了哪里了?我顾不上一整天对着书本而发酸的双眼,勉强睁大了眼睛,在房间里来回翻索,在桌案上下来回找寻,却总是不见朱古力的影踪。后来室友回来,我就问她,你是不是把桌上的朱古力拿去吃了?现在还在没有?室友被我问得莫名其妙,后来听懂了就不由笑出声来,哗,我才顺手取了一条朱古力,你就用这样的态度啊?感觉我好像亏欠你多大的人情呢?后来我细细想着当时的神情态度,自己当时的预期真的好像地下钱庄追债般,凶神恶煞的。

不过朱古力是高热量、高营养的食品,一旦吃过量,就会长胖蛀牙,还会长痘痘。但我确实天生吃朱古力的,不会长胖也不会蛀牙,至于痘痘,偶尔一两颗,青春嘛,在所难免的。

我的朋友们老是在说我浪费粮食,喜欢吃朱古力这种高热量的东西,却一点都没有长胖的迹象。这时我就会斜着眼得意地跟她们说:“没办法,这副身子骨是妈妈给的,我也想长胖一些啊,太瘦了不好,而且我一直拼命吃,吃得比你们多不知道多少倍,就是长不胖,唉,我也不想啊!”说到最后,我也不敢拿眼瞧她们了,如果眼神可以淹死人的话,我肯定要在这汪池水中浮沉不定了吧。我想她们暗地里肯定会集体对我赌咒,因为每次吃朱古力的时候,我的脑子里就会出现她们狰狞的面孔,一想到这里我就会起鸡皮疙瘩。不过算了,把朱古力仍入嘴里才是明智之举。

【栏目介绍】四宜,宜晴宜雨宜诗宜酒,饮酒谈食,自古乃怡情养性之事;而小品,则拟古人娓娓叙说之意,在品谈小食之中,感悟人间闲美至味。平心静气,淡淡梳理每一日都市的生命思绪,无不渴望着能在朝饮夕餐之间收获世间宁谧饱满的至真温情。寻尺幅方寸之地,由小食而及人情,莫不亲暖可人。这便有了“四宜小品”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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