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探讨

2012-04-29 00:22朱爱民
商场现代化 2012年22期
关键词:信用规范融资

朱爱民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得到了迅速发展,不仅成为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而且在调整经济结构、扩大社会就业、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截至2009年底,中小企业在全国工业产值和实现利税中分别占60%和40%,提供就业机会占75%,出口额占68%。然而,由于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特殊性,在发展过程中也受到了各方面条件的制约,而融资问题首当其冲。

一、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直接融资条件高。我国现有规范正常融资行为的有关法律法规,直接融资条件非常高,实际上仅仅是针对大企业而言的。对中小企业来说,因为无法进入相应的市场而处于未被相关法律规范的状态。我国虽然在深圳交易所推出创业板市场,但由于其规模有限,真正能到该板块上市融资的中小企业仍然极其有限。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有资金困难时,往往以现有法律并未规范的其它融资形式来满足企业资金需求,这就是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中小企业融资中占有相当比例的根本原因。

2.间接融资缺信用。在发达国家,有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有良好的信用文化。而我国社会信用缺失,守信成本远高于失信成本,如行政腐败、逃废债务、经济诈骗、假冒伪劣等一系列失信现象比比皆是,加上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不严等主观因素,使失信现象不能从根本上得到整治,从而也更进一步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报告显示,截止到2008年3月底,在总计482327.74亿元的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中,居民储蓄存款就高达187547.89亿元,占38.88%多,这种巨大的资金闲置现象又从另一侧面反映了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社会诚信缺失,对资金所有者来说,宁可将钱低息存放在银行,也不愿意用于中小企业融资需要。

3.民间融资不规范。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资金困难,增强了经济运行的自我调整和适应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正规金融不愿涉足或供给不足所形成的资金缺口。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民间借贷运行的资金在1000个亿以上。但是,民间借贷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存在着交易隐蔽、监管缺位、法律地位不确定、风险不易监控,以及容易滋生非法融资、洗钱犯罪等问题,需要制定相应的法规予以引导和规范。

4.利率高于市场平均水平。银行选择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很少选用信用贷款的方式,一般在基准贷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比例,以弥补部分贷款风险。自2007年以来,为了解决经济过快增长和通货膨胀问题,中国人民银行连续采取加息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的货币紧缩政策,此外,商业银行还采取收取违约延期支付费用等手段来变相提高贷款利率,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承担的这种歧视性高利率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5.融资中间费用比例过高。中小企业在贷款申请环节,都需要进行固定资产抵押登记、信用评估和财务审计,这些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另外,部分中小企业由于自身资产不足还需要支付外部担保费用。由于中小企业一般融资金额较小,这些费用在筹资金额中所占的比重就会相对较高。

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从 20 世纪 90 年代中期开始,我国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旨在促进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安排。这些政策的实施虽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从长期来看,只能是权宜之计,很难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因此,我国应根据中小企业的特点与实际融资需求,从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体系,创新中小企业的融资手段,完善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地构建与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体系。

1.健全融资担保体系

第一要认真落实促进担保业健康发展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信用担保业的规范与监管。要加强对担保机构运行状况的监管,规范担保机构的业务行为,提高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保证担保资金安全有效和规范使用,为担保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第二要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各项配套措施。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有关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信用担保的规定,设立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专项资金,建立担保机构的损失补偿与奖励机制以及对中小企业的保费补贴等机制;各地也要按照《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要求,加大地方财政资金用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力度。

第三要尽快开展区域性再担保(基金)试点,建立健全担保机构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分担机制。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区域性再担保机构或担保基金;要开展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备案管理、资信评级、绩效考核和在线申报及动态监管,实现行业优化和整体能力提升。

2.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信用体系的建设目的是为了强化社会信用,打击社会失信行为。据有关方面统计,每年我国因社会信用缺失而造成的损失达2000亿元。中小企业融资时刻离不开“信用”二字,要把培育良好的企业信用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努力做到统筹考虑,多管齐下。

第一要加快信用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信用法律环境的建立,能够使政府和信用管理专业机构征信数据的收集,做到真实、快速、完整、连续、合法、公开获取。应尽快出台有关信用的法律法规,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定下基本的制度框架,以促进信用行业规范健康起步。

第二要完善征信制度,加快信用数据库的建立。目前,我国各种信用数据分散在各个部门和机构中,信息相对封闭,数据开放程度低,难以实现跨系统、跨行业的征信数据采集。

第三要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建立和规范,不断完善信用评估机制。要在加快信用中介机构建立的过程中,制定相关制度以约束和保障信用中介机构客观、公正、独立、规范地开展各项工作,并引入竞争机制,使业务逐步向有规模、规范化、有影响的中介机构集中。

第四要强化对信用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我国信用行业发展历史短,在加快立法的同时,必须强化对该行业的监管。

3.创新中小企业融资的手段,发展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最为基本的是如何通过利用多层次的融资市场来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多层次的融资市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层面:

一是鼓励与引导大型商业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大型商业银行在责权利明确的前提下,应适当下放贷款审批权。同时,银行可根据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帮助其规范财务制度,整理资产负债表,建立符合财务规范的现代经营制度。

二是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的主渠道作用。中小企业作为市场竞争中的弱者,迫切需要政府给予资金扶持。可以在现有的政策性金融机构中设立相关的部门,来为中小企业服务,或者建立地方性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是要充分利用证券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在现有的证券市场,加快建立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板块,使其能够从资本市场获得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加大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规模。全方位面向全国中小型企业、高成长性企业、高科技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板市场,全方位推进创业板市场,重在提高资源配置和市场服务效率,将深交所建设成为全国性中小板和创业板市场,真正肩负起引导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未来行业定位的历史使命,切实带动中国风险投资资本的发展壮大。

四是规范民间金融市场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央行在 2008 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指出,应加快我国有关非吸收存款类放贷人的立法进程,适时推出《放贷人条例》,给民间借贷合法定位,引导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有关部门应该对民间金融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完善,使所有中小企业都能够从中获得益处,而非仅限于农村地区,以促进不同地域的中小企业全面发展。

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素质

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低,尽管有政策法规、资本市场、担保机制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本身即体现为一定的市场选择的结果,其根本原因还是在于中小企业本身。中小企业公司结构不合理、管理不科学、财务制度不健全、信誉度不高等是造成他们融资能力不强的重要原因。因此,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自身素质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办法。要提高中小企业的自身素质,首先要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的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中小企业制度的多元化和社会化,实现治理结构的合理化。要健全企业财务制度。建立能正确反映中小企业财务状况,符合现代企业标准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监控制度,从而增加企业财务的透明度。中小企业只有建立起规范的财务制度,定期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报告,才能为企业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股权融资奠定良好的基础,也为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创造必要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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