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如何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方法和思路,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新课题和新考验。泰州市海陵区努力探索建立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新机制,积累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经验和做法,为党建工作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路和启示。今后,要在进一步扩大宣传、丰富内容、执行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科学化的水平。
[关键词]泰州市海陵区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
随着社会变革的深入推进,我国在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都出现了明显的变化,如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的多样化、社会生活的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等。这“四个多样化”虽然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不少生机与活力,但同时也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了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如今,党风廉政建设已面临十分严峻的挑战。
一、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理性思考
1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只有始终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贯彻到党和国家的各项工作当中,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才能得以巩固。
2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
新形势下,我们面临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巨大压力。如果不及时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老套路,将无法保证广大干部始终坚定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无法提高广大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握政策的水平和正确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无法保证其自觉抵制各种剥削阶级思想和腐朽生活方式的侵蚀,无法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得以正确执行,自然各种腐败现象将难以避免。因此,今后一个时期内必须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党风建设,从严治党,加强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
3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就是要使各级党员干部成为“四有”新人。一是有理想,即具有共产主义的理想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二是有道德,即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强大的人格力量、艰苦奋斗的精神、一心为公的作风;三是有文化,即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一定的能支持自己的领导管理工作的现代科技知识;四是有纪律,即能带头遵纪守法、积极按照党规党章行动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只有打造出这样的一支干部队伍,才能为我们搞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最关键、最直接的主体基础。
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制约机制
市场经济条件下,要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除了依靠其自身的自觉与努力之外,更需要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来巩固。一是要抓好党内政治生活的监督制约。要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规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确保党员领导干部正确地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二是要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要深入分析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分析产生腐败的原因,通过建章立制,从源头上堵塞漏洞。三是切实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如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人大监督等,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成效。
5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要建立能够适应新时期党的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的中国特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既需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也需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的作用。
二、泰州市海陵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实践
在坚持理性思考、谨慎行动的理念支撑下,泰州市海陵区纪委一直致力于不断创新纪检监察工作办法,尤其是2011年率先开展的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为各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提供了非常有价值的思路和启示。
海陵区纪委按照江苏省委“三解三促”的工作要求,率先于2011年将党的巡视工作向最基层延伸,确保了民情民意在一线掌握,党的政策在一线落实,矛盾问题在一线化解,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科学发展在一线体现。
1精心组织,强势推进
出台《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意见》,成立以纪委牵头,组织、农办、民政、审计、城管等部门参与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深入巡察,摸清实情
巡察组先后随机抽取了四个镇(街)的村、社区作为被巡察对象,财经组对村、社区近三年来的财务情况,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进行逐一核对,对违反财经制度的票据、合同及时复印,梳理了若干不符合财务制度等方面的问题,并逐一落实责任,限时进行整改。
3注重规范,建章立制
通过巡察,增加了村居各项事务的透明度,增强了老百姓监督村居“两委”干部的底气,畅通了处置基层问题、化解基层矛盾的渠道,实现了村居干部由“怕干事”向“怕没事干”的转变。2011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来信来访同比下降38%。
三、巡察工作实施过程中仍存在的问题
1干部、群众思想认识不到位
突出表现为“三论”:“形式论”,认为巡察是走形式,不能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巡察可有可无;“无关论”,认为巡察工作是上级部门的事情,无需自己多花气力,对巡察工作不重视,不过问;“抵触论”,认为巡察工作是到镇(街)、园区,到各村、社区找干部的茬儿,是找问题、制造矛盾,对巡察工作抱有抵触情绪。
2巡察内容的确定还较单一
由于巡察时间短,工作量大,巡察重点多为少数群众反映的问题,很多是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巡察不能及时有效得到解决,巡察的实效还不明显。
3巡察成果的运用不够充分
在建立巡中信息互为传递、巡后情况综合评估、巡察成果应用共享的联动机制上还不健全;巡察监督与信访监督的结合尚不够;将巡察成果存入被巡察对象的组织人事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日常考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操作上还未到位。
四、完善村居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的对策建议
1在进一步扩大宣传上下功夫
一方面要提高认识。加大对巡察工作公开举报问题的受理、查处力度,强化监督检查,细化处罚措施,使巡察工作始终在“阳光下”作业。另一方面要构建网络。通过网络化巡察,抓好对村、社区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
2在进一步丰富内容上下功夫
将巡察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加强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的巡察,使巡察工作更好地体现实效。在村、居巡察基础上,扩大到基层站所,促进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将巡察经验运用到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大事项等其它领域;在巡察时段上,将巡察延伸到农村中心工作、阶段性工作开展期间,随时解剖,促进工作的开展。
3在进一步执行制度上下功夫
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村、社区干部用权。
作者简介:许倬恺(1982-),女,汉,江苏江都人,中共泰州市委党校教师;硕士,主要研究方向是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