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顺 李龙熙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建州60年来,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始终不渝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连续四次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这个民族团结进步的最高荣誉,是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实践成果,是党和国家对延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充分肯定。分析延边州60年来民族团结进步的因果关系,既有历史的成因,又有现实的因素,可以概括为以下七个方面:
——有深厚的历史基础。中国朝鲜族是我国近代史上形成的一个新的年轻的民族,既是一个跨境民族,又是一个迁移民族。延边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伴随着中国朝鲜族的形成而发展,历史时间虽然短暂,但二者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形成了延边民族团结的历史积淀,对延边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致力于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财力保障。历届延边州委、州政府领导班子都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用发展的成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基础保障,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促进发展的重要推力。在精心制定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时,充分考量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各大要素,把经济社会发展与民族团结进步一同部署、共同推进,使发展成就成为全州各族人民最大的福祉。
——致力于民族法制建设,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在推进民族立法工作时,延边不仅着手较早,而且具体全面,体现科学性、针对性和特殊性的特点。在立法上,延边州坚持在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使所立之法既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之需,又为延边经济社会发展增添动力,凸显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从而保护和发展民族事业,使之享有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更优惠的发展待遇。
——致力于发展繁荣民族文化,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思想保障。延边州高度重视民族文化的传承与创新工作,打造出了体现民族艺术水准、浓缩民族精神的长白山文化、金达莱文化、阿里郎文化品牌,创作了一批影响深远的民族文艺精品。2012年延边州第十次党代会确定了文化引领发展战略,让延边人文化自觉的意识更强、信心更足。
——致力于发展民族教育,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智力保障。延边朝鲜族有着崇尚教育的优良传统。延边州委、州政府把民族教育放在民族兴旺发达的重要位置,把民族教育看作是传承民族文化、促进民族团结教育的平台,全州各级各类学校把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的知识纳入到民族教育内容之中,通过开展课堂教学、文艺汇演和建立民族联谊班、联谊校等活动,不断培育和激发学生“爱国、爱族、爱乡”的情感,增强学生和谐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思想意识。
——致力于民族干部的选拔使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人才保障。少数民族干部来自本民族人民群众之中,同本民族人民有着血肉联系和“天然”感情,是沟通党委政府与各民族群众关系的桥梁纽带,是做好民族团结工作的骨干力量。为了加强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延边州委、州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一大批思想素质高、业务本领强的少数民族干部被选拔任用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成为延边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的新的领路人。
——致力于多种创建活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实。第一,延边州以落实国家民族政策为抓手,在边境线上开展 “兴边富民”工程、“强基富民固边”工程和“同心筑堡垒”工程,发展了边境地区经济,增加了居民收入,维护了边境稳定;第二,以全社会同创共建为主体,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社会化工作,延伸到基层,拓展到社会的各个领域;第三,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形成了组织领导、宣传教育、目标考核、经费保障、督查引导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作者分别为中共吉林省委常委、延边州委书记,延边州委副书记、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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