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臤”族字考释

2012-04-29 00:44苏袁
文教资料 2012年24期
关键词:集韵大字典广韵

苏袁

摘要: “臤”的本义是以手持奴隶,“握之固也”,由此引申出一般的坚固意义,继而又引申出困难、物体撞击声,又有多、大、紧密等意义。每义之下,都在“臤”字的基础上外加形符,孳乳成新字,以取代原字表示各具体的引申意义,从而形成一个以“臤”字为核心的字族,同时列举若干从“臤”存疑字,有待学者继续研究考证。

关键词:“臤”族字本义基本义引申义

一、本义探源

《说文》:“臤,堅也。从又,臣声。”《说文》:“臣,牵也。事君者,象屈服之形。”段注曰:“《春秋说》、《广雅》皆曰:‘臣,堅也。《白虎通》曰:‘臣者,繵也,属志自堅固也。”①

马叙伦先生认为:“臤,从又臣,臣亦声。其义为敌人被缚不肯行而牵之。故今训堅也。”②依此理解,“臤”之本义应与“牵”有关,即为段注所云“握之固也”③。

《说文》释“臣”为“牵也”,释“臤”为“堅也”。《广雅》释“臣”亦为“堅也”④。考“臤”之读音,段注“臤”为苦闲切;“牵”为苦坚切,二者双声叠韵,清代学者多认为“凡同声多同义”。

陆宗达先生认为:“凡捆系牵引的人和牲都叫臣。由臣孳乳的字有臤,这和奴字是女字的孳乳一样。古称臣和称奴相同。”⑤古代奴隶、俘虏等地位低下,因失去人身自由,而受他人牵制。因此,汉字中多有用手执人的组合方式来表示这类人,如:以“又”执“女”为“奴”;以“爫”执“子”为“孚”,即“俘”之本义(参见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孚》);以“爫”执人发为“奚”(参见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释奚》),“又”与“爫”是手之象形,它们代表着统治者的手,是统治者的象征,“女”、“子”、“大”则是被统治者的象征。从字形上,我们就可以看出被统治者受制于统治者的特征。这些字都是以辅助象物的方式体现“没有自由,受他人制约”这种性质,进而以此代表具有这种性质的人。“臤”之字形结构与“奴”“孚”“奚”字相似,以“又”执“臣”,郭沫若先生认为“臣”之本义为“奴隶”,故“臤”之字形所表示的是“以手执奴隶”,其本义也应与奴隶有关。所不同的是“臤”字所表示的不是与奴隶有关的这类名词,而是与这类名词意义相联系的动作行为“牵引”。

有一些从“臤”的字仍旧体现着“臤”的本来面目,它们与“臤”字形体相承、读音相近、意义相同,可以为我们正确理解“臤”之本义作一佐证。

“掔”,《广韵》:“掔”为苦坚切⑥(《宋本广韵》第115页“掔,音慳。”又第109页“慳,苦闲切。”故知“掔”字苦闲切。),“臤”为“口闲切”⑦。故知,此字与“臤”同音。《集韵·先韵》:“掔”,“牵也”。⑧《一切经音义》卷十三引《三苍》云:“掔”,“亦牵字”,“引前也”。⑨因此,它与“臤”本义相同,也可释为“牵引”。“掔”字从“手”“臤”,说明其所要表达的意义与手有关,而其所从之“臤”中,“又”已是手之象形,因此,“掔”字中的“手”是重出的累加形符。“臤”与“掔”形体相继,“臤”应是“掔”之母文(有关“母文”的观点参见蔡永贵先生《“右文说”新探》刊于《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88年第1期第46页。),“掔”是“臤”的孳乳字。另有“掔”之异体字“ ”,旁加的手旁,相对于“臤”字来说则是二次累加的形符,正如“《正字通·手部》所言:‘ ,俗掔字。臤,从手,旁加手,赘。”⑩

又《说文》曰:“掔,固也。从手,臤声。”段注:“掔之言堅也、緊也,谓手持之固也。”{11}《说文》中的解释“掔”所代表的词的词性已由动词转到了形容词,即该字已经具有了一般的“坚固”意义。

“●”,《集韵·先韵》曰:“牵、●、●,轻烟切。《说文》:‘引前也。亦姓,古作●、●。”{12}《文选·扬雄·羽猎赋》:“鉤赤豹,●象犀。”李善注:“●,古‘牵字。”{13}“●”与“掔”音同。依李善所言,“●”与“牵”是古今字关系,本义自然也是“牵引”。其形体从“手”“堅”,亦注意到意义与“手”有关。

故“掔”与“●”所表示的都是“臤”之本义“牵引”,它们都是“臤的后起孳乳字。

可见,“臤”之本义应与“牵”字相近,可解释为“牵引”。因此,《说文》所云“臤,堅也”应是其引申意义。

二、引申序列考

(一)直接引申

“凡捆系牵引的人或牲都叫臣”。《说文》:“牵,引而前也。从牛,ㄇ象引牛之縻也。”{14}故“牵”之本义应为“牵牛”。“臤”是“敌人被缚不肯行而牵之”,所以“臤”之本义应为“牵人”。而后由对人的牵引,进而对象扩展,意义引申为对其他事物的牵引。

“●”,从“臤”“牛”。《说文》曰:“牛很,不从牵也。”{15}因此,“●”字所体现的牵引的对象已经不再是人,而是牛了,即与“牵”同。

又《说文解字义证》:“《齐民要术》:‘牛,易牵则易使;难牵则难使。馥案:本书,很,不听从也。《寰宇记》:‘昭应县有很石,始皇之葬,远采此石,将致之骊山,石至此不复动,故谓之很石。”{16}牛不从牵,则立而不动,谓之“很”;而《义证》所引之古文称“不复动”之石亦谓之“很石”,故“很”有“不动”之义,所以“●”亦有不动之义。又如:●,《玉篇·穴部》:“●”,“不动也”。{17}●,《类篇·虎部》:“●”,“兽很,不动貌”。{18}此二字皆从“臤”,也具备了“不动”之义。

因为“敌人被缚不肯行而牵之”,所以要“握之固也”。确切地说,从“臤”字所代表的动词本义的角度去理解,应该描述为“固握之也”。实际上,段玉裁的解释,在词性上已经改变了“臤”字原有的面貌。言“握之固也”语义偏重于“固”上,此时的“臤”所代表的词的词性已由动词转为形容词,表示“牵引”的状态“固也”。而后又由对牵引动作的修饰扩展到对一切事物的形容,因此《说文》曰:“臤,堅也”。而这一意义后来就由“堅”字来分担。

(二)间接引申

1.缘起《物理论》

《太平御览·人事部》引杨泉《物理论》:“在金石曰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賢。”{19}“堅”字从“土”而杨泉却说“在金石曰堅”;“緊”字从“糸”而其却说“在草木曰緊”;“賢”字从“贝”而其又说“在人曰賢”,考“土”与“金”、“草”与“糸”、“人”与“贝”,意义上均无联系,但《物理论》却有上述结论,不知何故。

古文中亦常有“臤”被假借作“堅”“賢”的现象。《公羊传·成公四年》:“三月,壬申,郑伯堅卒。”“堅”,唐陆德明释文:“本或作‘臤。”{20}《隶释·国三老袁良碑》:“优臤之宠,于斯盛矣。”洪适注:“臤即賢字。”{21}此三例皆可证明古代“臤”“堅”“賢”三字通用。既可通用,则说明古代此三字读音相同或相近,意义相通。

段注此三字古韵皆在十二部。《广韵》:“臤”,“口闲切”;“堅”,“古贤切”;“賢”,“胡田切”。{22}此三字同属先韵,且“臤”“堅”同属见系字,《说文》虽未注明“亦声”,但我们也可推知“臤”“堅”音同。而“賢”为“堅”之反切下字,且《说文》亦曰:“賢”,“从贝,臤声”。{23}由此,我们又可以推知:古代“臤”与“堅”“賢”三字读音相近。“緊”字古音也在十二部,声母又与“臤”“堅”同,也在“见”系。故此,“臤”“堅”“賢”“緊”四字至少是音近关系。

清人黄承吉认为:“谐声之字,其右旁之声必兼有义,而义皆起于声,凡字之以某为声者,皆原起于右旁之声义以制字,是为诸字所起之纲。其在左之偏旁部分,或偏旁在右在上之类皆同。则即由纲之声义而分为某事某物之目。……盖古人之制偏旁,原以为一声义中分属之目,而非为此字声义从出之纲。纲为母而目为子,凡制字所以然之原义,未有不起于纲者。……盖古者原用其纲,而目则可别可不别,古人初不料后人之不喻乎纲也。至后世事物日繁,则必须逐目区分,以免混淆歧误,是以制字日多日别,而用字乃重目而不重纲,于是必拘拘于左旁之目之迹。”{24}

其实,黄氏所言之“纲”就是我们所说的“母文”,为母文加“目”则构成后起之孳乳字。以黄氏之“纲目说”观《物理论》的结论,不难发现,杨泉在提出“在金石曰堅,在草木曰緊,在人曰賢”这一结论时,注意的是字的纲,而非字的目。他抓住了“堅”“緊”“賢”三字形体的共同部分“臤”,而忽略了其他成分。也就是说,杨泉发表此言论并没有考虑此三字所从的偏旁“土”“糸”“贝”,而只是注意到了他们都从“臤”,都有“坚固”的意思。而这一意义后来变成为“臤”字的基本意义。故《说文》曰:“臤,堅也。”

2.间接引申序列

(1)基本义之考释

“臤”之基本义为“坚固”。而坚固之物多种多样,故前人为“臤”字加各类表示意义范畴的形符,以明确其指称对象。

就代表“臤”字之基本意义的“堅”字来说,其最初也是有指称范围的界定的。《说文》:“堅,土刚也,从臤土。”段注:“土字今补。”{25}《广雅·释地》:“堅”,“土也。”{26}所以由以上注释我们可知,“堅”字本身是指土之坚硬。后因此字被专门用于表示概括的坚固义,所以后人又为“堅”字另加“土”旁,而成“●”以表示此具体概念。《汉语大字典》:“●”,“堅结的土。”{27}《农政全书·农本·经史典故》引《管子》:“五怷之状,廪焉如●,润湿以处。”{28}

土坚谓之“堅”,谓之“●”;金坚则谓之“鋻”。《说文》:“鋻,刚也。从金,臤声。”{29}张舜徽曰:“金之刚者谓之鋻,犹土刚谓之堅,木株谓之根,土难治谓之艰,并双声义近,语之转耳。”{30}金属坚固谓之“鋻”,而使金属坚固这一过程则谓之“熞”。《集韵·先韵》释之为:“熞,灼铁淬之。”{31}把烧红的铁浸入水中淬火,一则为降温,二则为使之坚固。故“熞”字亦从“臤”。

而石之坚则谓之“硻”,《说文》:“硻,馀堅也。从石,堅省声。”{32}《约注·卷十八》:“小徐《系传》作堅省声,与大徐以会意说硻者又异矣。许以馀堅训硻,乃对硈训石堅而言。谓石堅为硈,馀物之堅则为硻也。《玉篇》云:‘硻,堅也。是硻实凡堅之通名矣。”{33}

坚固之物多较为厚实,因此又出现了表示皮厚的“●”字。《广韵·准韵》:“●,皮厚貌。”{34}

一般事物不能被轻易除去的多是坚固的部分,“藖”字的意思就是“铡草的余茎”。《广韵·山韵》:“藖,茎余。”{35}所以,“藖”又有坚固的意思。《广雅·释诂》:“藖”,“堅也”。{36}

植物在刚长出的时候多比较柔嫩,等到老成时则会变得坚固。故“菣”字亦从“臤”。《说文》:“菣,香蒿也。”“●,菣或从堅。”{37}《尔雅·释草》“蒿,菣。”邢昺曰:“陆机云:‘蒿,青蒿也。荆、豫之间,汝南、汝阴皆云菣也。孙炎云:‘荆、楚之间谓蒿为菣。郭云:‘今人呼青蒿,香中炙啖者为菣。是也。”{38}故“菣”是“蒿”之方言。《尔雅·释草》:“蘩之丑,秋为蒿。”邢昺疏:“此言蘩、萧、蔚、莪之类,春始生,气味既异,故其名不同。至秋老成,则皆蒿也。”{39}故知,“蒿”乃是蒿类植物老成后的总称。(参见拙文《〈尔雅·释草〉中“蒿”之名目考》《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2003年10月第4期第55页)“菣”是“蒿”的方言称法,所以“菣”也应是老成后的称名。而“●”是“菣”之异体,故二字音、义皆同。

当植物枯萎变干后,一般质地也变得比原来坚硬。“●”,《玉篇·竹部》:“●”,“枯”。{40}《集韵·襇韵》:“●,竹枯也。”{41}

相对于人来说,肉体的坚实即为美。故《说文》:“婜,美也。从女,臤声。”{42}《约注·卷二十四》:“盖婜之言臤也,谓肌肉堅实也。女体堅实亦自一美,故许以美解之。”{43}而心理的悭吝则为“慳”。《玉篇·心部》:“慳”,“慳悋也”。{44}《广韵·山韵》:“慳,悋也。”{45}

“●”,《说文》无此字。《广雅·释诂》:“●”,“堅也”。{46}《广韵·山韵》:“●,堅破声。”{47}其具体指向不明。观其字形,从“臤”从“革”,故疑其义指革坚也。《说文》亦无“●”字,《广韵·删韵》:“●,堅●。”{48}《集韵·铣韵》:“●,堅也。”{49}由此得知,该字亦有“坚固”义。

(2)“困难”义

一般情况下,坚固的事物往往难以攻克,因而,“臤”又由“坚固”义进而引申出“困难”的意思。,《广韵》“礥,艰险又刚强也。”{50}同一本书中同条下对同一个字作出不同的解释,这可以看作是“臤”族字由刚强义到艰险义的过渡。

●,《汉语大字典》:“同‘礥。难。”{51}“●”是“礥”的异体字。《集韵·先韵》:“礥、●,难也。太玄有礥首,一曰地险也。或作●。”{52}

行走之难谓之“●”,《说文》:“●,行貌。从走,臤声,读若菣。”{53}《说文约注》:“钱坫曰:‘今俗读之若骞。舜辉按:此与下文字同义,谓行之难也。《集韵》:‘●,行缓貌。亦即此意。”{54}由于艰难所以行缓。“●”之异体字为“●”,“《正字通·走部》:‘●,●字之譌,旧注音义同●。改从堅。沿《篇海》误分为二。”{55}

视觉上的困难则谓之“●”,《广韵·庚韵》:“●,●●,视不分明。”{56}所谓“视不分明”,即是指看不清楚,也就是看东西很困难。

(3)坚固物的撞击声

“臤”字有坚固之义,坚固的东西相互撞击时多铿然有声,故又由“臤”孳乳出一部分从臤的新字,表示坚固物撞击的声音。

鏗,“《篇海类编·珍宝类·金部》:‘鏗,撞也”{57}。《楚辞·招魂》:“鏗鐘摇簴。”王逸注:“鏗,撞也,摇动也。”{58}“《正字通·金部》:‘鏗,凡金石、玉佩、琴瑟、钟鼓、节族铮然,通曰鏗。”{59}《篇海类编》和《楚辞》王逸注都将“鏗”释为“撞也”,而《正字通》却把各种坚韧物的撞击声称作“鏗”。由此可知,“鏗”应先表坚韧物的相互撞击,然后又由撞击这一动作进而引申出“撞击声”这一义项来。

●,《字汇·石部》:“●,与硁同。”{60}《六书故·地理》:“硁,口茎切。小石堅介,扣其声硁硁然。”{61}《论语·憲问》:“子击磬于卫,有荷蒉而过孔氏之门者,曰:‘有心哉,击磬乎!既而曰:‘鄙哉,硁硁乎!”编者注:“何晏注云:‘此硁硁者,谓磬声也。”{62}依《字汇》的解释,“●与硁同”,而从以上所引古文看,“硁”为撞击声,故“●”之义也应为撞击声。另下文所示之“硻”字亦有撞击声之义,疑其为“●”之本字。

硻,《说文·石部》:“硻,馀堅也。”段玉裁注:“《论语》曰:‘鄙哉硁硁乎。又云:‘硁硁然小人哉。其字皆当作硻。硻,叚借古文磬字耳。硁者,古文磬字也。‘鏗尔舍琴,亦当为‘硻尔。又《乐记》:‘石声磬磬当为硻。”{63}王筠《句读》:“磬、硁、罄,皆硻之借字。《论语》‘鏗尔,亦即此硻。”{64}“●”字从石堅,“硻”字从石臤,《说文》中有“硻”而无“●”,“堅”是“臤”之孳乳字,在意义上与“臤”有关联,故疑“●”与“硻”的关系正如前文所示“●”与“掔”,“●”与“●”的关系一样他们都是后起字和本字的关系。

(4)“多”“大”义

《说文解字义证》:“賢,多才也者。《诗·卷阿》正义引作‘堅也。又云:‘以其人能堅正,然后可以为人臣,故字从臣。馥案:本书‘臤,堅也。古文以为賢字。……《一切经音义·十》:‘賢,士之美称也,又多才也。……馥疑本书兼堅与多才两义。从贝臤声者,《一切经音义·二十二》:‘賢士堅明,故从臤。又賢者国之宝用,与贝同,故从贝字意也。戴侗曰:‘賢,货贝多于人也。记曰:某賢于某若干纯。又曰:献其牲之賢者于宗子。引之则德行道艺逾人者谓之賢。”{65}

杨树达先生认为:“《说文》六篇下贝部云:‘賢,多才也。从贝,臤声。按文从臤者,三篇下臤部云:‘臤,堅也。古文以为賢字。据此知臤乃堅之初文。人堅则賢,故即以臤为賢,后乃加形旁之贝为賢字耳。”杨先生的阐述,进一步说明了“臤”“堅”“賢”通用的原因。结合上文论述,我们知道,“堅”字分担了“臤”字之“坚固”义,因为“人堅则賢”,所以“臤”字又有了“贤能”之意义。而这一意义又由“賢”字来承担,因为“以臤为賢,据其德也;加臤以贝,则以财为义矣。盖治化渐进,则财富渐见重于人群,文字之孳生,大可窥群治之进程矣”。{66}所以“賢”字从“贝”。

《广雅·释诂》:“賢”,“大也”。《疏证》曰:“賢,亦善之大也。”{67}故“賢”有“大”义。就人之品性而言,善大为“賢”;就人之相貌而言,则目大为“●”。《说文》:“●,大目也。从目,臤声。”{68}就鱼言,则鲤大为“鰹”。《尔雅·释鱼》:“鲣,大鮦;小者●。”(笔者注:“鲣”即“鰹”之简化字。)邢昺曰:“此即上文‘鳢也,其大者名鲣,小者名●。”{69}由此可知,“鰹”指大鲤。就黍类而言,大黍谓之穄,而穄之方言称法为●,其异体字为●。《广雅》:“●”,“穄也”。《疏证》曰:“●与●同。…《众经音义》卷十一引《苍颉篇》云:‘穄,大黍也。…《吕氏春秋·本味篇》云:‘饭之美者,阳山之穄。高诱注云:‘穄,关西谓之縻,冀州谓之●。”{70}

汉语“高”“大”连用,高之物多形体庞大,故“●”字亦从“臤”。《字汇·田部》:“●”,“高也”。{71}《字汇补·山部》:“●”,“山也”。{72}《说文》:“山,宣也,谓能宣散气,生万物也。有石而高,象形。”{73}山为大物,“●”同样也有大的意思。

“善大”为“賢”即“多才也”,故“臤”字有因此而具“多”义。就肉体而言,则脂多为“臔”。《玉篇·肉部》:“臔”,“肥也”。{74}“肥也”即脂肪多,故,“臔”有“多”的意思。

当事物数量上超过一定的限制,那么超过限度的那部分就是多出的、多余的,由此,又引发出“多出、多余”的意思。“●”,《汉语大字典》:“肉瘤。”{75}《山海经·北山经》曰:“又东三百里,曰阳山,……有兽焉,其状如牛而赤尾,其颈●,其状如勾瞿,……”郭璞注:“言颈上有肉●。”{76}肉瘤就是相对于正常的躯体而言多出来的肉。

(5)“紧密”义

凡坚固的事物,其质地大多紧密,因此,“臤”字又由“坚固”义引申出“紧密”义来,而这一意义,后来又由“緊”来承分担了。《说文》:“缠丝急也。从臤,丝省。”{77}《管子·问》:“戈戟之緊,其厲何若。”戴望注:“緊,谓其堅强者。”{78}

“緊”是总称,析言之,木纹紧则为“●”。“《正字通·木部》:‘●,木文理密緻。”{79}“木文理密緻”是该树之特点,故此树称“●”。《玉篇·木部》:“●”,“●木。”{80}

凡物体被束缚,则变紧密,故“●”字从“臤”。《广韵·准韵》:“●,束缚。”{81}

另“●”字从“糸”从“堅”,《广韵》:“●,緊也。”{82}虽未具体释词,但就其字形分析,估计应是“緊”之本义所造的后起字,即其义也应与缠丝有关。

三、非“臤”族的从“臤”字

(一)以“臤”为声符的纯形声字

《汉语大字典》中收录的以“臤”为声符的字很多,但是能够确定的以“臤”为声符的纯形声字只有一个“●”。《汉语大字典》:“[咪唎 ]美利坚(美国)的旧译。……”{83}

“●”并无实在意义,只是在一个音译词中代表一个音节,所以其所从之“堅”是纯声符,不带表任何意义,虽然也间接从“臤”,但是其并非“臤”族字。

(二)以“臤”为义符的形声字

所谓以“臤”为义符的字,即指其字不是从臤得声的字。“臤”只是表示其意义类属的义符,在该字的产生过程中,不具有孳乳源的性质,故这类字不属于“臤”族字的范畴。

豎,《说文》:“豎,堅立也。从臤,豆声。”段注:“豎立谓堅固立之也。豎与尌音义同。而豎从臤,故知为堅立。《周礼·内豎》,郑云:‘豎,未冠者之官名。盖未冠者才能自立,故名之豎,因以为官名。豎之言儒也。臣臾切,古音在四部。”{84}

“豎”字从“豆”得声。“豆”,《说文段注》:“……《考工记》曰:‘豆中縣。注:‘縣绳正豆之柄是也。豆柄直立,故豎、侸、 字皆从豆。”{85}“豆”有“直立”之义,而“豎”亦有“直立”之义,且“豎”从“豆”声,因此,“豎”应是“豆”之孳乳字,而非“臤”族字。另外,还有一个“竪”字乃是“豎”的俗字,故也不从“臤”,因此也不应归属于“臤”族。

(三)讹字

《汉语大字典》中另有三个看似从“臤”的字,实质应归属于讹字的范围。

●:《汉语大字典》:“‘●的讹字。《集韵·翰韵》:‘●,石似玉。方成珪考正:‘●譌●。”{86}

●:《汉语大字典》:“《改倂四声篇海》引《馀文》女刮切。”“同‘●。牡瓦。《篇海类编·器用类·瓦部》:‘●,●也。亦作●。”{87}

●:《汉语大字典》:“同‘●。《集韵·舝韵》:‘●,●也。或作●。方成珪考正:‘●从●得声。”{88}

“●”与“臤”在形体相似,故开始从“●”之字后来往往讹误为从“臤”。“●”已经方成珪考证认为是“●”的讹字。“●”与“●”虽未有文献证明其二者的关系,但是就其字形字义看都有相近之处,“●”字从瓦、臤,“●”字从瓦、●,“臤”与“●”有被混同的先例。《篇海类编》在释“●”时认为“●,亦作●”。《集韵》在释“●”时认为“●,或作●”。故我们可以推知“●”“●”“●”三字为异体字。且方成珪考证:“●从●得声。”“●”为女刮切,不知从何得声,故疑为“●”之讹字。

●:《字汇补·食部》:“●,《篇韵》:‘嫩也。疑是●字之譌。”{89}

“臤”“臥”形相近,故“●”讹变作“●”也是有可能的。

四、存疑

除以上若干可考的字以外,《汉语大字典》中还收录了14个从“臤”的字,但其与“臤”的关系不可考,故在此存疑。

另外,《汉语大字典》中还有一个字“樫”,其解释是:“一名槠鸟,或名橿鸟,鸣禽类。”{90}既是鸟类应从鸟旁,但是“樫”却从木旁,不知何故。

“孯”,《汉语大字典》引《龙龕手鑑·子部》:“孯,俗,正作掔。”{91}别无其他用例。仅由此解释,可知“孯”是“掔”的俗字。估计其造字原理与“●”类似,累加“子”以明确所牵对象为人。又《说文》有“婜”无“孯”,古文从“子”从“女”意义相同,故疑“婜”为“孯”之本字。

以上诸字,由于笔者现阶段材料占有及自身能力有限,暂时无法考证其意义是否与“臤”有孳乳关系,有待继续研究探讨。

五、“臤”族字分级

王宁先生曾在《汉字构形学讲义》里把构成汉字形体的单元称作“构件”。“把个汉字进行拆分,拆到不能再拆的最小单元,这些最小单元就是汉字的基础构形元素,我们称之为形素”。她将汉字的构形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次性拆分”;另一种是“依层次拆分”。后者可以被拆分成不同级别的构件。“一级构件又称直接构件,现在流行的说法有‘末级部件之称,按照一般说法,一个构件处在某字的最末层,下面不再出现又一级层,统称这个字的末级构件”{92}。

依据这一理论我们可以尝试对“臤”族字加以分析,为其分级,在此仅以“臤”“堅”“慳”三字为例。

我们也可依此分析方法试着对臤族字作级别的划分。“臤”为母文,以“臤”为一级构件的“臤”族字,我们将其归为“臤”的“一级母文孳乳字”;以“臤”为二级构件的,我们将其归为“臤”的“二级母文孳乳字”。

据此,我们将上文能够明确其来源的“臤”族字加以分析,得出如下情况:

一级母文孳乳字:堅、賢、緊、●、菣、●、掔、鋻、●、硻、●、●、●、●、●、●、●、●。。

二级母文孳乳字:●、●、鰹、●、熞、●、慳、鏗、●、●、●、●、礥、●、臔、藖、●、●、●、●。

注释:

①③{25}{77}{84}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8:118.

②马叙伦.说文解字研究法.[M].香港:太平书局学海出版社,1970:110上.

④{36}{46}王念孙.广雅疏证[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39.

⑤陆宗达.说文解字通论[M].北京:北京出版社,1981:210.

⑥宋本广韵[Z].北京:中国书店,1982.

⑦{22}{82}宋本广韵[Z].113.

⑧{12}宋.丁度.集韵[Z].北京:中国书店.1983:334.

⑨释元应.一切经音义.庄炘、钱坫、孙星衍校[M].北京:中华书局.1985:605.

⑩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Z].四川辞书出版社、湖北辞书出版社,1993:821.

{11}说文解字注[M].603.

{13}高步瀛.文选李注义疏(第四册)[M].北京:中华书,1985:1927.

{14}{15}说文解字注[M].52.

{16}桂馥.说文解字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87:117.

{17}宋本玉篇[Z].北京:中国书店,1983:227.

{18}司马光等.类篇[M].北京:中华书局,1984:180.

{19}李昉.太平御览[M].北京:中华书局,1960:1859.

{20}李学勤.十三经注疏·春秋公羊传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379.

{21}洪适.隶释·隶续[M].北京:中华书局,1985:71-72.

{23}说文解字注[M].279.

{24}黄承吉.字诂义府合按[M].北京:中华书局,1984:75-76.

{26}广雅疏证[M].296.

{27}汉语大字典[Z].1999.

{28}永瑢,纪昀.四库全书·子部·徐光启.农政全书[M].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731-14.

{29}说文解字注[M].702.

{30}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M].洛阳:中洲书画社,1983.卷廿七.3下.

{31}集韵.[Z]333.

{32}{63}说文解字注[M].451.

{33}说文约注[M].卷十八.31下.

{34}宋本广韵[Z].258.

{35}{45}{47}宋本广韵[Z].109.

{37}说文解字注[M].35.

{38}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M].232.

{39}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M].263.

{40}宋本玉篇[Z].278

{41}集韵[Z].1161.

{42}说文解字注[M].620.

{43}说文解字约注[M].卷廿四.23下.

{44}宋本玉篇[Z].157.

{48}宋本广韵[Z].108.

{49}集韵.[Z]317.

{50}宋本广韵[Z].114.

{51}汉语大字典[Z].294.

{52}集韵[Z].336.

{53}说文解字注[M].64.

{54}说文解字约注[M].卷三.52下.

{55}汉语大字典[Z].1458.

{56}宋本广韵[Z].164.

{57}{59}汉语大字典[Z].1767.

{58}永瑢,纪昀.四库全书·集部·楚辞类[M].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1062-65.

{60}梅膺祚.字汇[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1991:323.

{61}戴侗.六书故·地理·石部(清李鼎元校)[M].清乾隆49年(1784)李氏施竹斋重刻本.26下.

{62}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M].201.

{64}王筠.说文句读[M].北京:中国书店,1983.卷十八.19.

{65}桂馥.说文解字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7:541.

{66}杨树达.积微居小学金石论从·释賢(增订本)[M].北京:中华书局,1983:32.

{67}广雅疏证[M].4-5.

{68}说文解字注[M].130.

{69}十三经注疏·尔雅注疏[M].294.

{70}广雅疏证[M]331.

{71}字汇[M].299.

{72}字汇[M].57.

{73}说文解字注[M].437.

{74}宋本玉篇[Z].144.

{75}汉语大字典[Z].1223.

{76}郭璞注.山海经(畢沅校)[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41.

{78}戴望.诸子集成·管子校正[M].北京:中华书局出版社,1954:148.

{79}汉语大字典[Z].550.

{80}宋本玉篇[Z].244.

{81}同注解34[Z].258.

{83}汉语大字典[Z].2000.

{85}说文解字注[M].207.

{86}汉语大字典[Z].473.

{87}{88}汉语大字典[Z].600.

{89}吴任臣.字汇补[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1:251.

{90}汉语大字典[Z].537.

{91}汉语大字典.427.

{92}王宁.汉字构形学讲义·第三讲[J].中国教育报,1995.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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