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分析了基层人行行政执法现状,并就如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加强作风建设、人才培训等途径和建议。
【关键词】行政执法能力调查
行政执法是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公权力组织为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实施的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基层人民银行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依据《人民银行法》获得行政执法职权,是人民银行各项政策的传导者,依法对金融机构实施金融管理的执行者。目前,由于人民银行的大多数检查监督职能由基层分支机构承担,在履行以行政执法为主要手段的监管职责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执法效果,关乎人民银行社会公信力、影响力和社会形象。为此,笔者对所在中支行政执法人员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调查。
一、当前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人员现状
(一)行政执法人员偏少,特别是高层次执法人才缺失
笔者所在中支全辖有在册职工558人,持有执法证人员为206人,占职工总人数的36.9%。其中大学本科(含党校等)以上学历的执法人才只占执法人员总数的64%。从人才结构看,高学历人才比例明显偏低,研究生以上学历的执法人才只有2人,虽然近几年较高学历的执法人才数量略有增长,但从整体结构上看没有大的变化。
(二)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执法人员还未成为执法中坚力量
近几年来,基层人民银行进人很少,特别是县支行基本处于“只出不进”的状态,人员不断萎缩,现有执法队伍的“老龄”化问题凸现。调查显示,40岁以上执法人员占执法人员总数的82.5%,人员的老化问题逐渐成为基层央行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发展建设的瓶颈。
(三)业务素质差距明显
2003年银监分设后,基层人民银行执法队伍中一批年富力强的执法人员分离出人民银行,又没有新鲜血液充实进来,既懂业务又懂法律,既通晓人民银行业务又熟知商业银行业务的执法人才缺乏,这将导致行政执法中发现问题和准确定性的底气不足,行政执法程序存在缺陷,个别环节甚至潜伏着一定的法律风险。
(四)行政执法培训不到位
调查显示,近3来来参加过与行政执法相关培训的执法人员只占总人数10%不到。并且,行政执法培训存在培训力度不够、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当前新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方式和手段(如“两综合、两管理”)不断出台,但对基层人民银行的专项培训却没有开展,处在基层工作一线的人员成天忙于日常业务,每年参加执法检查的次数屈指可数,仅靠自学和检查实践来提高执法水平,其实际效果不佳。上级行虽然有时也组织一些培训班和专题讲座,但培训内容对具体执法检查操作的指导性不够,不能完全满足基层央行执法人才履行执法监管职能的需要。
(五)执法人才分布不均匀
执法人才的内部流动表现为从执法职能部门直接流向其他职能部门、党群部门和上级单位,这就导致执法职能部门的高层次执法人才比例不断降低。以中支为例,在执法岗位的人才只占了执法人才总量的近30%左右,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一些执法人才的浪费。一批本应在执法岗位上发挥更大作用的执法人才,由于上升通道过窄和激励机制没有建立等原因,通过各种途径离开执法岗位,加剧了执法职能部门人才紧缺,执法人才的作用和价值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造成了人才的闲置和浪费。
二、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主要途径及建议
不断加强法制工作,提高基层央行的依法行政的水平,对于高效传导货币信贷政策,维护辖区内金融稳定和完善金融服务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如何推进金融依法行政,也是每一个基层央行干部的职责,这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基层央行干部法律意识的增强和能力的提高。
(一)正确树立依法行政理念
基层人民银行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总行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要》的意见,使全行员工切实把握依法行政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理念,努力营造崇尚法治、遵守法律的氛围,并要在学习的过程中认真结合本行、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按照法规规定认真检查和改进工作,使人民银行的行政执法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要求,把学习宣传工作落在实处。
(二)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和考试制度
一是要建立学法制度。可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个人自学和每月定期组织相结合,行长、股长要率先学法,并带领一般干部学法。重点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国人民银行处罚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行政复议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其重要意义,加深对法律规章的了解和正确理解,有效提高基层央行干部依法行政知识水平。二是建立培训制度。建议上级行每年定期开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各类培训。注重针对性、系统性、有效性,重点组织依法行政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培训,对所学内容要组织统一考试,检验学习效果。通过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使他们做到熟练运用法律,规范处理行政违法案件,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三是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机制。从法律知识、执法水平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自觉性,巩固学法、执法成效,为依法行政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加强风险意识和监督检查
要增强行政执法风险意识,作为基层央行干部要真正树立行政执法无小事的理念,特别要防止因不懂法律、概念模糊或程序不到位、工作没落实等原因,而导致发生行政诉讼。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整合法律事务、监察、内审等监督岗位资源,充分发挥法律事务工作部门和法律人员在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对执法职能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使基层人民银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适当、有效。强化上级行对下级行的监督,建立经常性、不定期的监督巡查机制,弥补同级监督的不足。建立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正面问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尽量避免执法失误给人民银行带来负面影响。
(四)注重培养人才和提高依法行政管理水平
要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依法行政人才,作为基层央行干部要坚持多实践、多思考、多探索,努力在实践中改进,在实践中提高,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要以老带新。如通过实施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行政处罚,实施对违反账户管理、人民币管理、外汇管理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从中来锻炼和培养基层央行依法行政人才。同时要注重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重点要在管理方法、管理技能、管理艺术等方面加以不断改进、不断提高,这样才能真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程序,杜绝行政不作为,从而提升基层央行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真正树立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为正确履行基层央行职责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加强作风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水平
要狠抓执法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计划的对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法律政策和职业道德教育,认真开展以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应知、应会、应能”培训,凡未经统一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政治业务素质差,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的执法人员,一律调离原岗位,建立起一支责任心强、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金融行政执法队伍。
作者简介:李明(1966-),男,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峡江县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