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丽江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是旅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旅游是文化实现产业化,产品走向市场的重要载体和途径。两者在产品、市场、品牌、宣传营销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具有诸多的契合点。旅游文化产业互动发展,一方面有利于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另一方面则能够实现产业链的有效延伸,在更广的范围内实现产业良性组合,同时拉动其他关联产业的持续提升。
丽江拥有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民族文化资源。近年来丽江文化产业与旅游经济互动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2001年5月,在丽江召开的第五届亚太地区世界遗产年会上,中外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专家把丽江民族文化保护、民族文化产业发展与旅游产业建设相互促进的经验誉为“丽江模式”,并在亚太地区推广。
一、丽江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一)丽江旅游业发展情况
近年来,丽江旅游继续保持了快速发展的态势,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要素日益齐备,产业体系趋于完善,并在产品研发、市场开拓、品牌塑造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2011年全市共接待海内外游客1184.05万人次,同比增长30.12%,其中,海外游客76.12万人次,同比增长24.5%,旅游业总收入152.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36%。以旅游业为龙头的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73.62亿元,增长12.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增幅位居全省第4位,对全市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32.8%,拉动GDP增长5.4个百分点。
(二)丽江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1997年12月,丽江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成功,有力推进了丽江民族文化保护和民族文化产业开发。2008年底,丽江被中央列为全国改革开放18个典型地区之一。2011年底,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是2005年的3.3倍,占GDP比重达11.8%,比全国的2.75%、全省的6.1%分别高9.05、5.7个百分点。观看《印象丽江》人数再创新高,全年共计演出905场,实现营业收入23164.09万元,同比增长26.50%,实现净利润9756.31万元,同比增长41.65%。《丽水金沙》2011年演出980场,接待游客52万人次,实现收入8000万元,实现税收510万元。
二、丽江旅游业与文化产业互动发展情况
风光是旅游的载体,文化是旅游的灵魂,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是丽江旅游经久不衰的根本原因。就丽江而言,特色和新兴的文化产业与已经较为成熟的旅游业达成互动发展,对于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
(一)政策扶持为互动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与条件
“十一五”,市委、政府提出了“文化立市、旅游强市、水能富市、和谐兴市、人才推动和全面开放的六大发展战略”,进一步明确了“清洁能源基地”、“生态产业发展基地”和“国际精品旅游胜地”三大发展目标。为全面推进丽江旅游“二次创业”,加快国际精品旅游胜地建设步伐,在2008年的全市旅游工作座谈会上,提出了实现丽江旅游科学发展的“六个转变”。在市委二届九次全会上进一步明确了“以自然为本,特色为根,文化为灵魂,市场为导向”的旅游发展原则。
(二)良性互动实现互利共赢
多年来,丽江通过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融合发展,以文化提升旅游品位,以旅游彰显文化底蕴,形成互促互进、相得益彰、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一是影视与旅游业的组合。《千里走单骑》、《一米阳光》、《茶马古道》、《大东巴的女儿》、《木府风云》等影视作品的拍摄,使丽江成为独具吸引力的拍摄地,进一步宣传了丽江形象。二是演艺产业与旅游业的组合。丽江在发展文化旅游过程中,充分利用旅游优势,通过打造纳西古乐、东巴乐舞、《丽水金沙》、《印象丽江》等文化品牌,提高了丽江的文化内涵,促进了丽江的可持续发展。三是文化创意活动与旅游业的组合。先后成功举办了丽江束河中国情人节、雪山音乐节等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验性节庆活动,有效提升了丽江旅游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文化旅游互动带动社会经济发展
一是在束河古镇“以镇建镇、以镇养镇、以镇兴镇”的保护开发模式促进了当地村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使当地村民成为古镇保护开发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人均纯收入从开发前的800元提高到目前的4000多元,呈现出旅游、文化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气象。二是玉龙雪山景区加大旅游业反哺农业的力度,吸纳一批青壮年群众进入景区公司就业,仅《印象丽江》节目就吸纳了当地农民演职人员600多人。同时,景区先后投资3000多万元建设基础设施,改善社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是拉市海立足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开展的特色乡村旅游项目,带动了当地业的快速发展。截至目前,拉市海共有800多户1200多人参与旅游,参与旅游农户月平均收入达2600元。
三、金融支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情况
(一)信贷支持情况
丽江市金融机构对旅游文化产业信贷投放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总量双双增长,横向悬殊较大;2009年末至2012年3月末,丽江市各金融机构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贷款余额稳中有升。截至2012年3月末,丽江市金融机构的文化产业贷款余额为20458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0.77%;旅游业贷款余额217503万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8.18%。
二是集中度较高,主要表现在投向集中、期限集中。2012年3月末,文化产业贷款中,约有93%投向文化艺术业,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业约占4%,新闻出版业仅占3%。旅游业贷款中,约有79%投向公园和游览景区管理业,旅游饭店业约占19%,旅行社及相关服务业占2%。从期限上看,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贷款均以中长期贷款为主,分别占60%和88%。
三是金融机构偏好明显。从利率水平来看,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贷款均无下浮利率,其中文化产业贷款上浮在2倍以上的居多,旅游业中基准利率贷款占比高。从金融机构的份额看,旅游业贷款中,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份额分别为47%、45%和8%。国有商业银行在文化产业贷款中的份额约为95%,其余5%是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而股份制商业银行尚未参与。
(二)融资及承贷主体情况
1.承贷主体的贷款方式和特点。根据金融机构3月末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市旅游文化产业贷款中实物资产抵质押贷款约占32%,权利质押贷款约占65%,信用贷款和保证贷款占比分别为1.5%和1.5%。权利质押贷款中,建行丽江市分行、招商银行丽江分行先后采取收费权质押的方式向古城管理公司发放贷款,3月末余额为82500万元。农行丽江市分行先后采取景区门票质押的方式向玉龙山景区公司、泸沽湖旅游开发公司发放贷款;招商银行丽江分行向丽江市玉龙雪山景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放的贷款则主要采用了股权质押的方式。
2.融资主体的融资渠道。目前,丽江市旅游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有限,直接上市融资的公司仅有丽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商业银行贷款和招商引资仍然是旅游产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招商银行丽江分行对旅游企业信贷融资进行专业化、精细化管理,根据企业的需求和发展,提供包括授信、票据、融资券、发债等融资方案,目前正在为丽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筹划办理中期票据业务。
四、金融支持旅游文化产业互动发展存在的问题
丽江发展旅游文化产业有着丰富的资源优势,但目前金融支持丽江旅游文化产业互动发展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扶持政策亟待健全
文化产业属于高风险产业,尤其是对于发展初期的文化企业来说,市场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这就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对少数民族文化产业的发展进行系统规划,积极引导,并通过制定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而在丽江,对文化产业发展相关的扶持政策还欠缺,规划不足,配套政策不到位,缺乏可操作的实质性举措。
(二)融资渠道有限
目前,丽江市旅游文化产业的融资渠道有限,直接上市融资的公司仅有一家。商业银行贷款和招商引资仍然是旅游产业融资的主要渠道。股权融资、票据融资、债券融资等多元融资渠道均未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出于对丽江市产权交易、资本退出机制不完善的忧虑,对丽江市旅游业还持观望态度,不敢放手投资。同时,落后地区金融市场发展相对迟缓,无论是国有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还是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或是地方性银行机构,其数量和规模都明显偏小。非银行金融机构如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在丽江还尚未涉足。金融资源相对匮乏。
(三)信贷支持力度不足
丽江经济欠发达,经济总量不大,存贷款规模也相对较小。虽然旅游业发展逐渐成熟,金融机构支持旅游业的力度也不断加大,但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就显得远远不够。2011年底,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是2005年的3.3倍,占GDP比重达11.8%,比全国的2.75%、全省的6.1%分别高9.05、5.7个百分点。但文化产业贷款余额仅为19759万元,仅占全市各项贷款余额的0.79%,金融支持力度与文化产业经济贡献度明显不相符。
(四)信贷支持方式单一
当前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主要是实物资产抵押等传统信贷方式。一方面,从2012年3月末的统计数据来看,全市20458万元的文化产业贷款全部是以实物资产抵押如房产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等方式发放的,信贷支持方式明显过于单一。另一方面,旅游文化企业普遍缺少固定资产等传统抵押品,多数企业的主要资产是版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但受目前专利评估、抵质押登记、处置、托管等相关制度不完善,保险介入不深,第三方评估机构尚未介入,以及金融业务经验不足等因素的制约,金融机构创新乏力,旅游文化企业望“贷”兴叹。
五、金融支持旅游文化产业互动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健全文化旅游产业政策扶持体系
文化产业是我国“十二五”期间重点发展的国民经济支柱性战略产业,在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大背景下,一是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进一步健全扶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专项财政政策,使中小文化旅游企业能够得到贷款贴息、保费补贴、项目补贴等资金支持。二是引导银行信贷资金投入。通过风险补偿、税收优惠、专项奖励等财政政策鼓励银行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提升利率差别化定价水平。三是探索搭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工作平台。研究构建由文化管理、金融管理等多部门参与的文化产业发展的协调机制。
(二)拓宽完善旅游文化产业筹融资渠道
一是要坚持“引进来”。加大对国内其他省份的资金引进力度, 为旅游文化企业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积极吸引外商投资旅游文化产业,探索拓展利用国际资本的方式和空间。二是坚持“走出去”。要支持丽江旅游文化品牌项目走出省门、国门,扩大丽江风貌和特色的影响力,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寻求更多的合作项目和资金来源。三是金融机构要集中优势资源,对文化企业提供多层次金融服务引导和鼓励更多的优质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四是引导和帮扶有条件的旅游文化企业利用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集合票据等新型债务工具通过债券市场筹集资金。五是鼓励保险公司加强与商业银行、担保公司和旅游文化企业的合作,发挥信用保险增信分险的作用,支持旅游文化产业发展方面。
(三)推动创新和发展旅游文化产业信贷支持方式
一方面,针对文化旅游企业固定抵押品较少的现状,创新适合文化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大力开发收益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符合政策导向、具备市场适用性、体现功能创新性的信贷产品。创新银团贷款——为融资规模较大、项目较多的旅游文化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创新联保联贷——为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另一方面,加快制定落实相关信贷优惠政策。一是金融机构对符合信贷条件、信用良好、对民族文化传承和保护有重大意义的企业,可在国家允许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内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二是对符合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优惠政策的旅游文化企业,人民银行要做好窗口指导,力促如《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优惠利率贷款贴息政策》等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四)着力构建文化旅游产业融资配套服务体系
一是建议设立和搭建无形资产权威评估机构和交易平台,以明确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为文化、旅游产业类无形资产交易双方提供科学合理的评估服务,畅通无形资产交易。二是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类信贷担保体制。政府要加大扶持和引导,培育设立文化、旅游产业担保公司。在担保模式上,可以以行业协会为依托、政府出面、企业采取联保的形式,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适当的简化审批程序,进一步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提高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合作的积极性。
课题组组长:和呈文
课题组成员:江德才 吴 刚 孙红梅
杨 洲 张翠芸
执 笔:李 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