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贵等地试点奖励涉农贷款

2012-04-29 00:44
农产品市场周刊 2012年27期
关键词:小额贷款财政部门中央

本刊讯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称,自2012年起,在天津、辽宁、山东、贵州等4省(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通知明确,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东、中、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分别为3∶7、5∶5、7∶3。地方财政分担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统筹确定地方各级财政分担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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