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称,自2012年起,在天津、辽宁、山东、贵州等4省(市)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通知明确,奖励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担。东、中、西部地区,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分别为3∶7、5∶5、7∶3。地方财政分担的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统筹确定地方各级财政分担比例。
农产品市场周刊2012年27期
1《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年13期
2《婚育与健康》2024年10期
3《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7期
4《陶瓷科学与艺术》2023年11期
5《中国商人》2024年7期
6《教师博览》2024年4期
7《师道·教研》2024年6期
8《中国对外贸易》2024年6期
9《伴侣》2024年6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6期